第9章 第 9 章
“饲养笼?”方巧还从来没听过这种东西。
江蕙点点头。
这个是用来养甲鱼的,她现在还没买到甲鱼苗,不知道苗的大小。但按照正常来说,甲鱼苗是很小的,还不能直接放在水池里,要先用木盆养一段时间。
“……我就把尺寸先定下来了,到时候去后勤找人做两个带盖的木盆。”江蕙简单解释了一遍,毕竟她以后要养这些东西,肯定会被发现,还不如提前说出来。
她就是随口一说,但一回头,就对上了方巧无比惊讶的双眼。
“嫂子,你还会养甲鱼啊!”
方巧是知道甲鱼的,她娘身体不好,常年要进行食补,什么鸡鸭鱼肉这些都没太大的用处,大夫说甲鱼和黄鳝是最有效的。
但这东西不仅贵,还难买到,因为基本都是野生的,没什么人养。现在知道江蕙竟然会养,方巧惊讶的同时又无比崇拜。
她发现越和江蕙相处,就越能发现她并不是外界说的那种人。
那些人说她是没见过世面的村姑,比不上戚雨梅一根头发。
但江蕙说话明明比城里人还好听,而且她还知道怎么养甲鱼,方巧没读过几年书,但她也明白,只要手里有知识和技术,不管去了哪里都饿不死。
尤其是这种谁都不会的技术,这不就是收音机里说的“稀缺性人才”吗?江蕙有这种本事,就算是农村人,又比城里人差在哪里了?
不仅不差,方巧甚至觉得还要更强一些。反正你要问她是愿意看戚雨梅跳舞,还是跟着江蕙学能真正赚到钱的技术,那她肯定想都不想就选后一种。
这才是真本事!
江蕙笑道:“我就是之前偶尔听人说起过,就记了下来,到底能不能养好,我也不确定。”
方巧觉得江蕙说起来头头是道的,肯定没问题。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等明天先去集市上看看有没有甲鱼苗买。”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往山上走,江蕙昨天已经来过一次,方巧也是经常来山上找野菜的,所以速度都不慢,不一会儿就到了。
家里的地还没开垦完,移栽草药幼苗的事先放放。江蕙拿铲子,先把那些已经长大了的草药拔出来,在地上清理干净根部的土,打算趁着明天赶集的时候把草药送到医院卖掉。
她虽然知道哪些草药值钱,但对这个时代的价格还不清楚,就把自己能找到的种类,都弄了一点,到时候看哪种价更高,以后就可以多找一些了。
江蕙还想找点比较稀少的,像什么山参之类,这种不管哪个时代都能换不少钱。但显然她运气没那么好,找了一天一直到傍晚准备回去时,都没有发现任何山参的踪影。
“嫂子,你怎么弄了这么多,拿得动吗?”方巧和江蕙没有一直在一起,现在已经五月了,山上的野菜不太多,分头行动收获更大些。
她们也就中午的时候,坐在一起啃了两个馒头,等到下午再碰头时,方巧就发现江蕙的背篓里几乎都快要装满了。
“没事,我拿得动。”江蕙其实也有些累了,但她今天收获多,很有动力。
等到一回家,江蕙就把背篓翻了过来,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除了草药和野菜以外,里面最多的,其实是一块块的“泥巴”。
也是装着这些东西,所以她的背篓才会那么重。
但这不是普通的泥巴,而是枯叶、树枝这些东西快要腐烂的混合物,这种东西虽然看着其貌不扬,但是肥力很好。
想要在院子里种菜,肥料是必不可少的,现在的人和大隋朝用的方法一样,基本都是用粪来肥。但这种办法在自留地用还行,要是在自家院子里搞这些,江蕙是绝对受不了的,就算效果再好她也受不了了。
所以今天上山,她就特意找了许久的“泥巴”,这个东西江蕙从前就试过,用来肥地很好,而且还没有异味。
江蕙仔细的把泥巴铺好,等过上两天肥力一被土壤吸收,她就可以种菜种草药了。
她正在认真的规划要做的事,一墙之隔的另一边,邓莎莎又偷偷趴在墙上在看着。
自从上次她发现江蕙在山上捡了一堆棍子和野草后,中午吃饭时,她就把这事告诉了戚雨梅。
她原以为戚雨梅会和自己一起,嘲笑江蕙是个乡巴佬。
但戚雨梅却蹙着眉,有些不开心。
“怎么了?”邓莎莎疑惑道。
“没事,我就是在想,江蕙现在看起来这么老实,不会是在心里憋着什么坏吧?”
邓莎莎一想还真是。
明明之前江蕙一副没了顾诚就不能活的模样,大家都觉得她就算结婚了,也会继续纠缠顾诚。但这么久了,也没见她有什么行动啊。
邓莎莎不相信她是死心了,肯定是在憋着想干什么坏事!
“小梅你放心,我家住的近,以后我帮你看着她,她要是有什么不对的,我马上告诉你。”邓莎莎连忙道。
戚雨梅这才笑了起来:“莎莎你真好。”
其实就算戚雨梅不说,邓莎莎也很好奇江蕙到底想干什么。
她原以为江蕙今天会有什么动作,但没想到她又去山上转了一天,这次倒是没拿木棍了,直接背了一筐泥巴回来。
邓莎莎顿时更鄙夷了:“就你这样,顾诚一辈子都瞧不上你!”
——
江蕙把泥巴全都铺好,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今天家里没肉了,但还有鸡蛋。
她想了想,就用鸡蛋配着在今天在山上找到的野韭菜一起,摊了一碗韭菜盒子。
江蕙特意和昨天差不多的时间弄的,原以为今天也能正好赶上陆旷回来,但都做好了快一个小时了,也没等到熟悉的脚步声响起。
江蕙有些着急,关上门就准备去找。
但才刚打开院门,就正好和回来的陆旷对上了面。
“你回来啦,今天怎么这么晚,我还准备去找你呢。”江蕙话音落下,就发现陆旷身后还有两道身影。
一个是常胜红,另一个她不认识,但也不重要,江蕙就冲两人笑了笑,立马又看向陆旷。
常胜红:“……”
这关切的眼神!嫂子真的好喜欢陆哥啊!
如果是从前听到这话,陆旷肯定不会觉得有什么,但当今天得知了江蕙喜欢他的真相后,陆旷就有些不自在了。
他赶紧走进院子,把门关上,挡住身后探究又好奇的目光。
抿了抿唇道:“部队下训的时间不一定,以后你不用等我。”
经过今天一天的思考,陆旷已经想清楚了,既然他无法对江蕙直说,那就干脆慢慢疏远,这样江蕙就能领会他的真实意图了。
但很可惜,江蕙根本没领会。
不仅没领会,还想都不想就道:“没事,我不饿,而且我也想等你一起吃。”
两个人吃饭还要分两遍收拾,那多麻烦,有这功夫,她都能多整理一点草药出来了。
不知道江蕙真实目的陆旷,听到这句话整个人都愣住了,“唰”的一下,耳根顿时就红了。
他没想到江蕙会这么……会这么粘人,这还怎么“慢慢疏远”?
不行!
不能慢了!
一定要快,要迅捷。
于是,等到江蕙晚上洗完澡一回房,就发现了不对劲。
以前她和陆旷虽然是分房睡,但陆旷睡的竹床也是放在卧房里的。
可今天,竹床却不知什么时候搬到了堂屋里,陆旷已经躺在了上面,而且和昨天一样,用被子把整个人都捂得严严实实的。
江蕙看了一下,因为她怕热,卧房的窗户是打开的,晚上会有山风吹进来,而堂屋这边就吹不到。
陆旷有这么冷吗?
盖这么多被子都不够,还要特意搬到堂屋里来。
江蕙不理解,但她很尊重。
她不仅没有把陆旷叫醒,还走过去,帮他掖了掖被子。
而此时并没有睡着的陆旷,在江蕙把手伸过来的那一瞬间,心里顿时警铃大作。
他万万没想到,江蕙今天竟然又来拽他的被子!不仅拽被子,还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
江蕙帮陆旷盖好被子,又摸了摸,确定他没有感冒发烧后,这才放心的去睡了。
而睡在堂屋里,因为她的动作又和失眠抗争的了一整晚的陆旷,第二天一早天还不亮就起来了,脚步飞快的来到了办公室,找出了抽屉里的□□。
看着上面的文字,认真的念道:“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坚持就能迎来最终的胜利。”
后面走进办公室的常胜红,看着陆旷手里的□□,十分费解。
陆哥不是他们这些人里面政治觉悟最高的吗?每次考核都能拿最高分,怎么一大早就在这看主。席语录?
难道是和嫂子感情太好,怕耽误了训练的斗志?
想到昨天晚上看到的江蕙对陆旷的关心,常胜红发出了洞察一切的笑声。
看着他猥琐的笑容,陆旷皱紧了眉头。
看来他最应该被疏远的人就是常胜红。
——
“嫂子,走啦!”
习惯了陆旷每天大早就离开家,江蕙现在也不用去迁就他了。自己每天睡到六点起床,简单吃个早饭后,就把地里的肥料弄一弄,等到快七点时,门口传来了方巧的声音。
今天集市开放,他们要去赶集。
军区往南是镇子,往北则是公社,集市就在三个方向的中心地带,每隔上十天就会开一次,只要不下雨下雪,都有很多人,特别热闹。
江蕙要买的东西多,昨天晚上就已经记在心里了。
首先是粮食,集市上的粮食不要票,江蕙就多买了一点,这样一来,家里的粮票就能留到供销社去买细粮了。
还有土布也买了一些,现在布料贵,有很多农户家里还是会自己织布。江蕙不会做衣服,但这些土布买回去,可以补鞋面。
供销社买的布鞋并不紧实,往山上跑两趟就容易破,把土布往上面多加固几层,穿起来暖和还更加扎实。
除了这些,又买了一些吃的和用的,眼看着需要的东西快要买好了,最重要的鸡鸭却出了问题。
因为江蕙找了一大圈,把集市都快逛完了,也没发现有鸭子买。
“这边的老乡好像很少养鸭。”方巧想了想道,“倒是我娘家那边有人养,嫂子你要是能等的话,下次我让我大哥带过来吧。”
“会不会很麻烦?”江蕙还是很想养鸭的,鸭子肉多,鸭蛋的用处也多,要是不养,她改善生活的来源立马就少了一半。
“不会,他有空就会过来,而且也不远。”
现在的火车是可以带活物上车的,从方巧娘家到这边,坐火车也就一天,把鸭子装进蛇皮袋里,袋子上剪个口透气就行,经常有人这么干。
“行,那就麻烦你了。”
现在也就这个办法了。
这边鸡倒是有买的,但现在时候不对,没有刚孵出来的小鸡买,江蕙想了想,就买了那种已经长的半大的鸡。
“要多少?”卖鸡的村民问。
鉴于养鸭的计划暂时停止了,现在养鸡也没有数量限制,江蕙想了想:“我要六只鸡,三只公的,三只母的。”
母鸡可以下蛋,公鸡更加便宜,一起买了以后就能自家孵小鸡了。
村民一听她要这么多,顿时眉开眼笑的:“行,这些我家都有,你要的话,我现在就回去抓!”
“好。”
村子离这边不远,江蕙又买了一点菜种子,村民就带着鸡回来了。
江蕙检查了一遍,发现确实是好品相的土鸡后,就准备给钱。但手里的钱刚给出去,突然就被人拦住了:
“哎呀!你怎么能这么买呢!”
作者有话要说:推荐基友的预收文文~
《当咸鱼穿成仙界大佬的侍妾》
by长免
文案:女主穿成修仙文里的一个侍妾,原著里她为了逃脱困境,勾搭上此时还是普通弟子的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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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境界稳定,他不得不寻一个侍妾,来渡去他身体里多余的灵力
换言之,当他侍妾,不仅不会被吸走灵力,反倒被汇入灵力,双修一次,胜过修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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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侍妾名额谁跟她抢她跟谁急!!
后来,女主修为节节攀升,某次修仙大会上竟一举夺魁
众人纷纷震惊,她不是每日吃喝玩乐,满门派闲逛,哪里有八卦往哪里钻……
修为怎么攀升得这么快!
女主持剑身姿潇洒,微笑落泪。
修为升得快吗?日日腰身酸软换回来的。
想到某人临走前冰着张脸嘱咐她,早些回来好双修的场景,她就脸色发黄。
++++这个侍妾没法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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