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屋内两个小男孩看见进来的玉凌霄后,第一时间的反应是相互对视一眼后,才由他们之间长得较圆润的那个男孩开口说话。
男孩先轻咳了一声才对玉凌霄说道:“玉家弟弟你过来坐下吧,我是张家子,我旁边这位是纪家子。”
玉凌霄放下手中的东西,双方行礼后互通姓名,玉凌霄才知道先开口的这个胖胖的男孩名叫张云洲,另一个瘦弱的男孩名叫纪青砚。
张云洲是张君义的二子,纪青砚是纪悠之的弟弟,也就是纪翁的儿子,这点让玉凌霄心下惊讶,纪翁瞧着差不多是快六十的人了怎么会有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儿子。
但下一瞬玉凌霄想到了他自己,他父亲玉嗣琏也不是快五十的人,他母亲王氏自从嫁进玉家以后就在一直生育,直到生下他后才没有再怀上孩子,不排除纪青砚的母亲也是这个情况。
玉凌霄心里这么想着,同时祈祷不要是他猜的另一个情况,纪青砚是妾侍的儿子。
虽然知道古代的男人有条件的情况下,很少有几个人是守男德的,虽然他不会差别对待纪青砚,但这避免不了玉凌霄从心里看不上纳妾的男人纪翁。
心里的想法好劣都转过一圈后,玉凌霄面上还是笑呵呵的,在三人互通姓名年纪后,作为最小的孩子,他很快叫起面前的两个男孩为哥哥。
彼此知道彼此的名姓后,三人的谈话避不开同一个话题,那就是读书。
“霄弟,你是怎么学的作诗呢,这写得也太好了吧!”张云洲见玉凌霄长得白皙好看性子又十分乖巧,他心里之前对玉凌霄的抵触就消失了大半。
毕竟有个厉害的父亲,自己读书却并不如何,作诗也只会生搬硬套,连押韵有时候都会忘记,这让张云洲时常感到羞愧。
玉凌霄自己是什么水平自己清楚,他笑了笑说:“我也就是平时多看书和多读别人的诗作,找到了这么一点感觉,作诗,关键的是找感觉,洲哥哥你是时机未到吧。”
说得还挺谦虚,张云洲高兴地摸摸脑袋,想着新来的小伙伴只要不是像书院里那些趾高气昂的好学生就成。
纪青砚却是个读书好的,他没有张云洲的烦恼,但新朋友是个脾性不错的人,对他来说也省了很多事情。
他问玉凌霄道:“别的不说,霄弟这个子我倒是很羡慕。”
这话,玉凌霄听了也只是说着些自己经常在家里跑跑跳跳地锻炼什么的,总不能告诉外人,自己之所以比同龄男孩子高,是因为他本身是个女孩子,发育得比男孩子要早吧。
纪青砚是长得很好看的一个男孩子,虽是单眼皮但他的眼睛大而明亮像是鹿眼一般清澈,矮小瘦弱的身材但并不干瘦,右边眼帘上还落着三颗并列向眼尾划去的小痣。
而张云洲的胖也不是痴肥,他是有福相的那种胖,看起来真和年画上的娃娃差不多,五官生得也是浓眉大眼,是很讨长辈喜欢的长相。
张云洲是个很会交际的人,小小年纪也能两边不落下,和纪青砚说话间还能不忘记新来的玉凌霄,明明这宅子是纪家的,里面却是张云洲在张罗。
玉凌霄很欣赏张云洲的能力,他是个很能抛出话题的人,轻松地就让自己融入他们两人中。
一时间,里间内三个小读书人说话的声音交织在一起,让外头的人一听便知道他们相谈甚欢。
被长辈打发来叫小辈的纪悠之和张君义相视一笑,显然对这三个小的现状很满意。
这次的聚会虽是几家的平常文会,但未尝不是提供让几家的幼子提前交好的时机,玉家、纪家、张家的子嗣提前相处良好,以后上了官场也能互为犄角守望相助。
在官场上一个人是很难走得长远,他们几家的子弟从父辈就开始交好,比起在外面认识不知底细的人,倒不如继续加深交情。
纪悠之轻咳一声提醒了里面的小家伙们后,才和张君义一起进入其中,纪悠之看见弟弟依旧是往常的样子,出门几乎都靠张家的小子说话,心里不由有些失落,但看见纪青砚为玉家的小子斟茶后,他又送了一口气。
三个小子中有两个会来事,以后便辛苦他们多累一些,身为纪家子却不会纪家人八面玲珑的本事,要不是纪青砚读书厉害,纪悠之都怕自己家和张家抱错了。
“都出去用饭吧,等会儿在庄园走走,你们也好松快松快。”纪悠之和几个小的之间辈分差距不是那么大,便主动开口说话,领着这群小子出去。
张君义则看到儿子张云洲又一次反客为主后,忍不住敲敲他的小脑袋。
玉凌霄听着纪悠之的话,倒是明白吃完饭后,他们几个小的就要被拉出来展示才艺了,正是吃饱了好办事。
对于背书和解释其中的含义,他是一点也不怵,写诗,他也是早备好了库存,考就考。
走到了外面,桌上已经在陆续上菜,主位上坐着年纪大的主人家纪翁和曾翁,其次便是玉嗣琏和李吉、纪悠之、张君义的位置,玉凌霄和今天认识的新朋友们坐在末席,他们是看不到也不能看上位者的样子,上位者却能把他们几个小的模样看得清楚。
张云洲吃饭,最先下筷子的便是面前的菜,吃两口还左右张望着看纪青砚和玉凌霄吃些什么,纪青砚则是只专注于自己喜欢吃的菜,很少和朋友们说话,这些个性鲜明的举动很能让人看出他们的性格。
让上位的大人们意外的是玉凌霄,这个孩子表现得格外老成,什么菜都夹一点,一口菜一口饭,让外人看不出他的喜恶。
平日里玉嗣琏对他们这些老友的炫耀,别的还不算什么,聪明的孩子,他们平时并不少见,毕竟他们家不像玉家传承艰难,多年才得那么一个独子,但是这个孩子若是从小心思缜密,这倒是值得让人侧目。
天生的性子总比后天人为改变的个性要更真实,在官场的起起伏伏中生有一副沉稳的性子,比什么都重要。
纪翁和曾翁面上都是笑呵呵的,但他们往彼此的脸上一瞧,便都明白自己对玉家的小家伙生出了几分好奇。
吃完饭,众人又一起用了一道茶,才慢悠悠朝着庄园内的一座小山上走去。
是的,纪家这座庄园占地面积不小,里面除了田地外,还圈进了一片林子和一座小山两块湖泊,庄园里有着鱼池、蚕房、陶器场,药田,等生产设施完全是个足以自产自销的小国家的样子。
这让玉凌霄想起自己以前在历史课本上学到的一个词,小农经济不就是这个样子,封建王朝的传统发展模式,自产自销为特点的小农经济。
随着大人们往小山上攀爬的玉凌霄,自是跟在自己的父亲身边,暂时脱离了新认识的小团体们,玉嗣琏的年纪毕竟大了,在常年的案牍劳形下,他的身体是真的不好,他要扶着点自己的老父亲,可不能让他累着。
玉凌霄这发自内心地孝顺行为,无形中又获得了众人的好评,毕竟孝顺这件事小孩子是很难装出来的,对于父母孝顺体贴的人,也更让外人放心与他交往。
因为随行人员中还有两个年纪最大的曾翁和纪翁,他们一行人便停留在半山腰的木亭子下。
这个半山腰的高度对于现代来说没有什么,但在古代来说根据这时人们建筑普遍低矮的特色,玉凌霄站在这个高度俯瞰下去就可以把附近的景色一览无余。
近处的水田湖泊,远处的青山飞鸟,在这辈子玉凌霄还没有站在过这样的高度上欣赏风景,看着远处缩小了的人事物,人的心中难免会生出天地浩大蜉蝣众生的感悟,叹天地之大,感万物之渺的怅然。
这时纪翁慢悠悠地说道:“难得今日上山,这几个小的不如做首诗来给我们欣赏欣赏。
此言一出,长辈们都眼含鼓励地看着在场的三个小子,最先出来作诗的便是纪青砚,他走了几步轻声吟出了一首登高望远的诗。
“破处山浮翠,灼灼水底天。轻逐云冉冉,夕雨日南天。”
这首诗一出,玉凌霄忍不住感叹这才是古代原汁原味的小读书人,这意境不仅美妙,韵脚都压得好,若是他没有系统帮助还真不敢和这些人同台竞技,现代的教育是好,但很少教授趣味性的东西,就像这诗词现代可没有多少语文老师会作,就连赏析也是照本宣科。
玉凌霄读多了声律启蒙这本书,知道什么对什么,平仄押韵,这诗做得很美,但是这夕雨一词用得不恰当,这词可指夕阳也可说是黄昏时的雨,对不上现在的天色。
纪青砚做完了诗,张云洲便上前念出自己做的诗。
“清映悠悠想,朱栏不爱诗。白云思量了,一半向家迷。”
这两人作的诗都是典型的登高望远类型的诗词,而玉凌霄作这个也可以,但是他今日是第一次出远门登山,若是掏出自己记忆中的诗词未免有些欺负人的意味。
他自己本来就已经走了捷径,又何必为了争强好胜去碾压靠自己的人,阅历配不上诗作,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玉凌霄可不想抛出一首惊艳的诗词后,还要对在场的人挨个解释,这样的登场还有什么含金量可言。
见在场所有人都在等着自己作诗,玉凌霄稍加思量便决定照常发挥,选一首田园诗上场,田园诗是最符合自己自身经历的诗词,谁家他姐姐就嫁了个耕读之家秀才的孙子。
他也真正地去乡下待过不短的时日,玉凌霄在脑子里选了选后,念出了这样一首诗:
“高田如楼梯,平田如棋局。白鹭忽飞来,点破秧针绿。”
是明代杨慎的诗《出郊》,正好对上玉凌霄现在所在的场景,在山上居高临下的观赏上下庄园的情景,远处青山脚下也的确有些水田,至于野鸟正好天上飞的野鸟也是白色的,作为一个出门少的六岁孩子,觉得白色的山间野鸟是白鹭,也是合情合理的。
感谢玉凌霄上辈子肝出来的博学,幸好他涉猎的诗词除了历史上那几位有名的大佬的著作以外,其余诗人的诗集他也有得记忆,不然他现在不就尴尬了。
初次作诗用的邵雍的作品,这次用的是杨慎的作品,两人在诗词上算不上有名之辈,但在历史上也是留下了名声之人。
邵雍是著有《皇极经世》《渔樵问对》《梅花诗》等作品的大家,而杨慎出名的则是他因为‘大礼议’事件触怒明朝的皇帝被杖责后罢免,杨慎奇人博学广记,著作诸多,后人把他的作品编撰成了《升庵集》,因为杨慎这人号升庵。
但在玉凌霄在的这个古代华朝时空,他们虽然也在历史上存在,但因为历史发生的改变,玉凌霄前世记忆的诗词,有些他们并没有写出来。
再说了你要是在没有李杜等人存在的时空,借用人家的诗词那那可以,但在华朝玉凌霄脸再大也不敢去沾边大佬,不然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就像是穿去近现代的时空,谁有这么大脸照搬爱因斯坦的东西说是他自己想的。
这么大的瓷真不兴碰,脚趾挖地了谢谢!
三个年纪小的孩子作了诗,玉凌霄还真是三人中作得最好之人,他又避过选择和纪青砚、张云洲用同一个题材,没有让两人在对比下显得太难堪,这种退避在读书人眼里是很有风度的行为。
再一次让玉嗣琏在老友中狠长了一波面子。
李吉看玉凌霄小小一个人却行事老练,于是上前问他:“凌霄你为何选题与别人不同,是偏好?”
这问题倒是不出玉凌霄的所料,他语气镇定地说:“儿今日是第一次和父亲出远门,初次得见远景,除了高兴之外很难在有其他的感悟,儿幼时经常去姐姐姐夫家游玩,平日里父亲对农事也多有言语,儿便选择了熟悉的题材作诗。”
顿了顿,玉凌霄略显羞涩地抿唇说道:“是儿讨巧了。”
这个说法当即被众人接受,对于他作的两首诗为什么是这方面的也明白了缘由,毕竟日常听闻的题材,加上父辈耳濡目染之下,他擅长这方面的诗文有理有据。
玉嗣琏这时出口替自己的儿子说话,讲道:“怎地,谁作诗时不是更偏好于擅长的题材,献吉兄你别看凌霄年纪小,就欺负他啊!”
李吉笑道:“谁敢欺负你玉家儿郎,你这慈父心哦~”
一旁坐着的曾翁念叨几遍玉凌霄作下的诗词后,对玉凌霄说:“凌霄你既然说你擅长这方面的诗词,不如再作一首给我们瞧瞧,也好知道你的水平。”
永盛就是个擅长作诗,他这儿子和他所擅长的风格不同,但才气却如出一辙。
在古代长者、上位者的要求下位者是很难拒绝的,好在玉凌霄之前早有准备,他行礼说了声是后,就背着手在众人面前转了几圈,时不时做皱眉思考状。
玉凌霄在心里默数一百下后,念出一首田园风的诗词:
“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这是范成大所作的《四时田园杂兴.其三十一》,范成大是宋朝人,常人对他不熟悉,或是听都没听过,但是他却是和陆游、杨万里齐名的宋朝中兴四大诗人,另一个人是尤袤。
只要在学陆游和杨万里诗词时顺便延伸一下知识点,就可以认识范成大。
这在学习中顺便的一手,也是玉凌霄上辈子成功的秘诀,可惜他分享给别人时,别人不是嫌麻烦,就是觉得他在装逼不讲实话,这恰恰又证明了一点学习要靠自己去实践的真理,日常中试试看又不会损失什么。
玉凌霄的这首诗的风格和他第一首诗所用的风格一致,言词平易浅显通俗易懂,却别有一番清新妩媚,显得诗文内容格外的妙趣横生。
先前他说自己对农事的熟悉,来源于父亲玉嗣琏的教导,他在这首诗中也表现出了父辈对子女的影响,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这句话又解答了一遍李吉的问题。
在座的每一位谁会不希望儿孙向自己学习,自己靠着言传身教带出撑起门楣的好儿郎。
孝顺、好学、有才气,这几样集中在小孩子身上,玉凌霄扫一遍在场人的表情,便知道自己想唰名声的目的达到了,在古代想要自己出名便只有靠人口耳相传。
玉凌霄做这些也是为了让自己在科举之路上走得更舒畅,毕竟才子的试卷怎么也不能被人黑箱操作了。
到现在诗出来了两首,众人也看清了玉凌霄在诗词一道上的灵气,未避免打击另外两个人,众位长者便放玉凌霄等人各自玩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引用诗词文中都会著名,本章配角所用诗词为ai一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