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他没有任何反应,宛若不在意我对他的任何外貌评价。
略微分了点心神去思索了一下,我觉得我可以自信地将宛若二字去掉,他就是不在意我对他的任何外貌评价。
毕竟他长这么帅,平时铁定没少从外人那里得到只针对他外表的肤浅夸赞,对自己的外貌认知十分全面,清楚了解金发和黑皮就是他在牛郎店的最佳卖点。
嘛,至少在博取女性好感方面,金发和黑皮为他的帅气增加了一些辨识度。
是的,我承认如果他皮肤没有这么黑,反而白一点,虽然就着他的五官来说无需进行化妆等额外的修饰工作依旧能从一众路人中脱颖而出,但是帅气的程度会比现在下降那么一点。
当然啦,我对黑皮没兴趣也是真的——在遇上他之前。
说不定他就是组织专门为了现在的女生开辟新的爱好而特意推出的,这么一想,组织如果推出一个男团也很不错。在舞台上唱唱歌跳跳舞,就像最近很火的QUARTET NIGHT那样。
我的脑内思维特别活跃,但我接受过专业训练,一般来说都能将内心想的和面部神态完美切割开来。虽然面前这个男人很帅是真的,但仅凭他的一张脸也无法让我动容。
多来十张同等级的帅脸还差不多!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再来十个人用枪对准我,那我也可以开始为我的生命开始进行倒计时了。
“小弟弟,你的任务已经失败了,不如你先将手上的东西放下吧,反正你的任务内容肯定不包含把我杀死,而且现在这个样子你也杀不死我。”我冲他明媚一笑,不过这份我演出来的不掺杂任何恶意的笑容,落在他的眼中是何模样我就不得而知了。
金发男子也是一笑,百分百也是如我一样演出来的。
“我放下枪,你就会来杀我,虽然我的任务是失败了,但也不代表我会愚蠢到这个地步吧。”
我轻轻摇头,不过在摇头的过程中也时刻注意着对方的动向,免得他趁此机会就给我一枪子儿,“不,我不会杀你的。”乱杀无辜可不是我的作风,虽然他铁定不是无辜的,但我也没必要为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造成我手上的鲜血增多,那样完全不划算。
“你以为我会信。”
他将尾音轻轻扬长,我悟了,在这么紧张的氛围中他竟然还在试图撩拨我的心弦。
不得不说他除了长得好看之外还是有别的优点的,声音也很好听,像现在这样刻意一点,就附带魅惑力。
不去当牛郎反倒来当组织成员真的是太屈才了一点。
“我对我现在的身份挺满意的,暂时还不想换一个,懂了吗?”
这可是一栋居民楼,枪声又这么明显,之后不引来警方的人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吧。虽然这个身份现在没工作也没钱,但至少履历上还写着去华夏学习的经历,怎么说也还是存在值得纪念的事情。
“懂了。”
金发男子嘴上说着懂了,可实际上却一点儿没有将手上的东西放下的意图。
我一点都不奇怪,不如说这才是组织里面的人的正常反应。
为了给他吃下一颗定心丸,我对他说:“那就麻烦你跟着我一起移动了,我要回卧室。”
彼此彼此,我也没将自身安危寄托在他的身上,万一他脑子突然一死机,想着任务没完成回到组织不好交差,就要跟我同归于尽就糟糕了。
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任何组织的人。
他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盯着我,似乎是想从我的身上找到些许端倪,不过很显然他并没有成功。
我挑眉,“我不想耗下去了,听不懂人话吗?”
我掂量着计算了一下,我的最佳状态最多也只能再持续两个小时。也就是说,如果真耗两个小时,他不露出破绽,露出破绽的就是我了。
以前我可是能一动不动三小时都没什么问题,而且还能继续拖下去,果然是最近太过享受生活了,体能比照巅峰期略微有些下降。
“好。”沉默了良久,他最终还是如此答到。往后退了两步,算是给我空出了一些回卧室的位置。
看来这人也不是空有脸蛋嘛,智商还是有一些的。看来我也用不着将我已经在心中编造好的说辞,再浪费口水说上一遍。
我们都是谨慎的人,从我回卧室的路途是用跳探戈的方式回去的就可见一二。
重点解释一下什么是跳探戈的方式,就是除去他最先往后退的那两步外,基本上是我往前走一步,他也往后退差不多分米的一步,时刻与我保持着稳定距离。
就这么短短路程,我们就耗费了几分钟时间,为得就是确保对方不会先动用手上拿着的危险物品。
虽然我也担心,但我觉得他肯定比我担心,毕竟这个家可是全权由我做主。
……唯一担心的就是他趁我赶来的这段时间,也设了陷阱。
好在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顺利安全的回到了自己的卧室,并把房门合拢、锁上。
隔着一道门,我俩总是可以稍微平和地一些进行对话了。
“你可以走了。”喊话的同时,我卸下了所有面部的伪装,反正他也看不到。
这个家的隔音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我能肯定在门外的他绝对能听见,但他并没有对我的语言作出任何的回复。
真是没礼貌。
虽然驱赶他的我也说不上有礼貌就是了。
安放在门口铃铛内部的窃听器起了作用,叮铃铃地响个不停。
不过光凭这声音,我也只能确定他打开了房门,又再次关上,并不能确定他是否离开。
此时开门太过危险,而从卧室的窗户跳出去又不太现实。楼层高度是其次,四楼对我而言只是小意思,问题是因为住址距离附近的购物中心只有几分钟路程,窗户外的人稍微有那么些多,最最关键的是,我家里的所有窗户都安装了防护栏。这也是为何我相信侵入者白天只会选择大门作为进来的通道,而不会另辟蹊径,选择爬窗的原因所在。
不过我在将除卧室以外的空间让给他的时候就考虑到了这一点,现在也无所谓自己在卧室中多消磨一些时光。
物质粮食有零食和饮料,精神粮食有我在华夏购入的一本马原——据说在睡觉的时候将书垫在脑袋下面,知识就会源源不断地传递到脑子里。我因为书籍没有枕头枕着舒服而迟迟未进行行动,不过这本书也因祸得福,没跟着我的其他书一样摆在客厅的书架上。
隔了四五个小时,门外依旧没有任何动静。
我斟酌着给琴酒打了一个电话,质问是不是他派出的人手调查我。
“你觉得你自己重要吗?”
从他那里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后,我将琴酒从嫌疑人的名单上划走,并且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肯定那个派出金发黑皮大帅哥的人是朗姆。
剩下那百分之一的概率我不打算去找朗姆本人确认,因为我怂。
琴酒跟朗姆相比,还是个稚嫩的孩子。连“稚嫩的孩子”都用来形容琴酒了,足以见得朗姆在我心中的可怕。
我妈当初到底是如何跟朗姆做搭档得啊,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虽然在这一点上我毫无头绪,不过另一方面因为派出来调查我的人是朗姆,我对那位派出来的人的智商顿时又有了极大的信心。
这也不能怪我拉踩,实在是琴酒那边他最为信任的人,智商都不怎么高的样子。最明显的就是伏特加,虽说有代号,但也没听说过他除了帮琴酒开车外,自己独自处理过什么大事。
总之,我觉得这样的人应该不会犯傻在我给了他安全离开的机会后,还躲藏在我屋子里的某个角落,准备干掉我。
所以我非常轻松地打开了房门锁,小心翼翼地将整个房间进行了地毯式的搜寻。一方面是哪怕有万分之一躲藏的概率都不能掉以轻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找出他安装在我家中的所有窃听器。
书架背后一个,电脑主机里面一个,敢情他之前这么确定的排除掉这两个地方是因为自己找过一遍的原因。
我心中升起了几分好笑。
之后就觉得一点儿都不好笑了,阳台的盆栽藏了窃听器,为了将它取下,我的新衣服沾了泥。厨房橱柜的衔接处也被他安装了窃听器,好了,现在衣服更脏了。浴室当然也没被他放过,我从堆放衣物的盒子底下也找到了窃听器。
这是质量不够数量凑吗,但凡我漏掉一个就是他赚了。
最绝的是什么,如果我漏掉了浴室那个,只找到了其他的窃听器,我必然会选择在销毁其他窃听器后好好的泡一个澡,这样,他就能录下美少女洗澡的全过程音频。
啧,变态。
我回到了卧室,将之前就发现的那个窃听器拿起,冲着窃听器大喊了一句“大变态快去死吧!”,后用暴力将它销毁。
顺带一提,这句话我用的不是日文,而是中文。而且不是普通的中文,是带有一定地方口音的中文。具体哪个地方我也不太清楚,应该是由我融会贯通独创的一种“方言”吧。
连两年前派去华夏的人都有一部分无法熟练掌握中文,更别提没被派去华夏的人了。
所以据我推测,这个人大概率没有学习过中文,而作为犯了错误的调查人员,他也不可能将一段组织中绝大部分人都听不懂的中文内容直接向上面汇报。所以的所以,他需要自己学习基本中文,并将其翻译成日文。
他跨过了千山万水,最后却只得到了一份骂他的翻译。
想想就觉得,好高兴鸭!
作者有话要说:QUARTET NIGHT是歌之王子殿下的一个组合,虽然歌殿我后来也没有追了,但歌是真的不错!
顺带一提,千佳目前最喜欢的男生类型是:帅的、没脑子的、跟组织无关的,当然三点必须全占才行,如果只是帅的、没脑子的、跟组织有关的,她会觉得更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