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手拉手逃命去
有了早上这一段插曲,白团子扮乖许久,撒娇卖萌,盯着沈之之嘤嘤叫,沈之之抬脚,它就往前面一倒,把碰瓷演了个彻底。
还不小心碰错了人,岑邺刚起身,它晕头转向地倒在人家面前。发现自己找错了人,立刻果断翻身,迈着小碎步去找正在换花瓶的沈之之。
岑邺:想不到,有一天被狗嫌弃。
好在沈之之也不是难哄的人,一个早饭的功夫,她就又抱起团团,亲亲贴贴。
她曾经专门去找灵兽门的一位师姐学习过,给毛茸茸修剪边边角角的毛发,给它舒展筋骨,用灵力洗涤经脉,给它配专用的灵药。
其实有个小愿望一直没有告诉别人,她偷偷寻过化形草,只是有价无市,市面上也没有几棵。若是灵兽一直不化形,修炼顺利的话,寿命也就几百年。
沈之之心情愉悦,哼着歌,还贴心地给它清理干净每一丝毛发,确保没有灰尘,给它从头到脚按摩一遍,手法熟练。
虽然一个清洁法术就能做到,但是她比较喜欢亲自动手,还特意准备了团团专用的小梳子,金丝缠纹木柄配紫玉嵌入尾端圆滑的梳齿上,上面画了一个圆滚滚的小脑袋,算作它私人订制物品,玲珑小巧又舒服。
岑邺在一旁看着只觉得惊奇有趣,一方面是惊叹从吵得不可开交到你侬我侬竟然只有一个早晨,一方面惊讶于,难道是自己久没有看到修仙界的人了,现在养灵宠都是当个孩子似的,又要有单独的法器梳子,还有精致的单独饭盘,睡觉也要枕着天湖羽鹅绒的小被子。
好像,他小时候也未曾被这么精细照顾着。下面的师弟们更是,活着就行,灵兽更是吃饱即可。
原来,现在的世道是人不如宠,宠不如好看的宠。
在他的记忆里,修仙界的灵兽都是在战斗中成长起来的,不停地战斗获取对战经验,跟着灵契主人深入秘境腹地。有人以灵兽为工具,有人以灵兽为伙伴,全在一念之间。
少数机缘高深的灵兽会有机会化形修仙,也跟着修士走修炼一道,最后位列仙君,称霸一方,享受仙人地位,受万人敬仰供奉,也尽所能庇护一方。
上古凶兽瑞兽大多皆已陨落,凤凰麒麟少之又少,隐居一角。高阶灵宠也好,低阶也罢,他也见过不少,家中供奉的老祖就是灵兽鼻祖之一。
可就是沈之之身边的这小东西,他竟看不出来路,总有层雾蒙蒙的影子。大概是曾有人许下言灵之术或是秘法灵阵。也不知这小东西以后会不会化形,亦或是另有一番机缘。
这几日见沈之之把它当成孩子去养护,岑邺想或许是凡狗是神兽对她来说都不重要。
俩人结伴从木屋而出,天边已经有了隐约的日光,映衬得水面泛起些浮光。昨日还有人经过的地方,如今却安静得很,林中静地没有风吹痕迹,草木树植皆安然沉睡。
沈之之见岑邺落地后一直看着她怀里的团团,那眼神让人忽视不了,似乎很是在意。
她内心挣扎,犹豫片刻,便忍痛举起它。
岑邺便和两只圆圆的眼睛对上了,双方眼中都是不解,想的都是“你看我做什么”。
沈之之说话时还要移开目光,怕自己心里不忍,语速之快就像是说晚一刻就要反悔似的。
“你,想抱就抱一下吧!快点!它吃了你的饭,让你抱一下也可以,你轻点抱。但是以后你可别想抢它,我是不会让给你的。”
岑邺默然,沈之之小心翼翼地抬高手,把团团往前送了一点,让他看清楚。
“你要是真的喜欢,大不了,我给你找个一模一样的,但是肯定没有我家团团聪明可爱。”
岑邺想到,这样的小灵兽给他,倒不如给他买只鸡剁吧剁吧下锅里炒盘菜。
他疑惑了一瞬,顿时明白了,原来是把他好奇的目光当成是羡慕。当下摆手,收回打探的目光。
“不了,多谢好意。之之你还是抱着吧。若是累了,我倒是可以替你分担一下。”他不想做夺人所好的事情。
但是看沈之之纠结成这样,他恶劣的想要不答应抱一下呢?
不是想抱团团?沈之之松了口气,若真的想跟她抢团团,那她立刻分道扬镳,但是心底还是会舍不得他一手厨艺,昨日那唇齿留香的鱼丸还被她放在小袋子里,准备随时拿出来吃呢。
而且据他所说,这小食不过是零嘴,他还未真正做完整一餐。连舌尖零嘴都美味成这样,若是真的做顿正餐,舌头怕是要香掉了。
早上还在说觉得秘境过于安静,才走出去一刻钟左右,沈之之就跟一队人迎面对上。她刚踏入对方的休息范围,对方几人腾地而起。
和他们在法宝内休整一夜安然打坐相比,这几人大概是一直在秘境中探索,一天一夜还未停下来休息。
虽然看上去没有颓废,但是状态紧张,看谁都像是要跟他抢宝贝,随时要拔剑而出。几人的手一直放在灵剑上,成三角形队形移动,确保各方向都不会被偷袭。
双方打个照面,岑邺向前迈了一步,遮住沈之之的身影,示意对方自己无心惊扰,便径直离开。
俩人无心与人争斗,一直挑着小路去走,路上碰到灵草灵花,岑邺就像行走的鉴宝大全一样,给沈之之指出来哪些植物可以入药,哪些可以作为食材。
岑邺捏着一颗弯如镰刀形的细长红叶给她看,“这棵草本身没有什么口感,但是如果采集多谢,抽出来中芯硬的部分,去掉两边软叶,辅以用热水侵泡,煮出来的口感和面食很像,但是更加香弹。”
他唯一的学生沈之之立刻弯腰去拔,被岑邺拉住,看她心急的样子笑道,“这里的品级不高,而且数量甚微,恐怕不够做一碗的,若是想尝,我带了能替代它,口感更好的食材,有空我们做来尝尝。”
闻言,沈之之表示赞同,暂时放过这些可怜的储备粮。
逃过一劫的几棵草:想吃我,还嫌弃我?
俩人一个讲一个听,一路上既多了趣味,也更加熟悉了些。
如果没有碍眼的人来打扰就更好了,可是秘境里最多的就是从天而降的意外。
沈之之原本蹲在地上挖土,她发现貌似秘境里的灵植生长地更好,几乎少见杂草,除了灵气浓郁的原因,恐怕和这非同寻常的黑褐色土壤有关。
地面脚踩的地方一般都是黄棕色土壤,但是越靠近树木下,土壤颜色越发深沉,树根处的土壤沙粒都是深黑色为主。
于是沈之之便取出一副蚕丝手套,小心翼翼地挖出些土块,专门用一个储物袋来收土壤,回去在门派自家的地上撒上一些,看看是否有变化,若是真的帮着灵草生长得更好,那还能节省一大笔开销,毕竟剑修门派虽然实力强,荷包瘪啊。
剑宗看起来气势磅礴,实际上没有药修赚的多,没有阵法师省钱。稍微有点钱都拿来铸剑了,剑如老婆,钱当然花在老婆身上。
岑邺虽然不知道小姑娘为什么蹲在地上玩土,不过也随着她去了,自己在一旁寻些可入口的菜。
“之之,想吃凉拌的菜心吗?这秘境内的灵植长势尚可,若是调个拌汁,取嫩叶配酸果,也算入口。”说话的说话,手掐着一株草,捏下来最鲜嫩的一片叶心,然后放过瑟瑟发抖的植物,换一株继续掐。
若不是这片草还未开灵智,怕是要记恨上他了,偏偏挑人家身上最嫩的一片捏,虽然不会伤了植物生长的根本,可是这也太挑剔了,难道他们其他叶子就老了吗?
若是被他们知道岑邺连最嫩的一片都是勉强凑合用的,怕是要气死一棵草了。
竹篓上不一会就多了厚厚一层绿叶,看着差不多够吃一顿,岑邺就没再继续挖菜,也放过被他挑剔过却也薅秃的人家头顶的叶子,反而是观察起挖土的沈之之。
小姑娘还带着些圆润婴儿肥的脸颊很是耐看,不施粉黛却精致明艳的不可方物。粉白细腻的皮肤因为日光照射竟能看到细小的绒毛,两颊泛着淡淡的粉色,嫣红的唇瓣一抿,美眸灵动似有清波流转。俯身时,指腕皓白如雪,露出一截腕间的皮肤几近透明。
交尾的锦鲤在碧水蓝波间跃起,手腕处还有些妖艳模样。越是仔细端详,岑邺对自己的作品越是满意。
沈之之正专心挖灵土,因为没有切手的工具,所以她只戴了平日里炼器的手套,隔绝手指的接触,不过数次下来,这手也有些酸。装满了半个储物袋之后,正要拍拍手起来,前面突发异状。
“有人来了。”
岑邺伸手扶着她站起,沈之之也没客气,轻搭一下便直起身,站在他身侧,看着前方传来声响的位置。
不出片刻,几个人飞奔而来,逃命似的运用周身灵力往这边跑,速度之快,眨眼间边从远处到了可见范围。
岑邺远远望去,几个喘息的距离就能看到猛兽之王的影子。本以为是同样秘境探宝的人,不料还带来一只处于盛怒的高阶赤眼碧纹虎,呼啸声回荡在秘境中。
沈之之看到靠近的人,感知到猛虎下山的气息,立刻拉起岑邺往另一方向跑。也不管什么肢体接触了,手拉手一起逃命。
开玩笑,这全盛期猛虎的全力一击差不多要仙人境界,留在这等才是傻呢。
她现下在秘境中,强迫压制实力,不能正面对上,若是真的打起来,结果无非是两败俱伤罢了,秘境一角毁了便不能再复原,暴殄天物。而且这其中无辜的修士也要收到牵连,或是丧命于此,或是被提前扔出秘境。
而且妖兽爆发力强悍,若是沈之之全力对上同境界妖兽,双方结果不得而知,亦或是让她肉疼地用法宝把这虎砸回去。
她拉起岑邺转身就跑,没想到身后那几个人也跟了上来,一前一后上演逃跑大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