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沈府昭昭
正值三伏晌午时分,南都的蝉一声比一声嘹亮恼人。凌秋院的东厢窗户紧闭,一个小丫鬟端着个空铜盆打起门帘轻手轻脚地退了出来。
“青枣,”从正房疾步走来一老妇叫住了她,“小姐这是又要了冰釜?屋里摆了几个了?”
屋里离门不远的位置安置了一张贵妃榻,胭脂色的薄纱衣半遮半掩,被主人随意地挽在臂弯里。
本应是一副娇艳欲滴的美人图,可躺在塌上的少女歪歪斜斜,支棱着右腿还撸着袖子,怀里抱着半个西瓜,右手拿勺左手举着本册子,头发向后披散如孔雀开屏,活脱脱一个不修边幅的……女鬼。
“回嬷嬷的话,摆了八个。”小丫鬟恭敬地回了话。
冯嬷嬷眼风扫向铜盆上凝出的水珠,眉头一皱提步朝屋里走去。
沈筠知早在冯嬷嬷把青枣叫住的时候就从塌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把西瓜往小几上一放,披好纱衣放下袖子,规规矩矩坐正了,神情专注地看向手中的书。低头间看见刚刚随手放在塌上的木勺,手腕一转扔向被挖出个大洞的西瓜里,可惜力气使大了点,“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沈筠知瞥了瞥地上的木勺,面上保持着得体的微笑。
一套动作风卷残云,冯嬷嬷推门进来的时候这屋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两个丫鬟低头做着手里的活,像是早就对这场面见怪不怪了。
“嬷嬷来啦。”沈筠知仿佛才听见动静一般含着笑抬起头,看向来人。
冯嬷嬷刚走两步就打了个哆嗦:“小姐,三伏天最忌寒气入体,您这屋里也太冷了。”她看了看摆满一圈的冰釜,走向衣柜拿了件春天穿的织锦对襟,“哎呦,快些加件衣服,不然生了病夫人会心疼的。”
沈筠知脸上带着些许娇憨:“外面日头正辣着呢,嬷嬷这会儿来做什么?”
“奴婢过来就是替夫人传句话,让您晚上去正房用膳。”
沈筠知保持着微笑,乖巧听话地接过衣服穿上了:“知道啦嬷嬷,您快回母亲那去吧,我这儿有人伺候着呢。”
冯嬷嬷一边帮她整理着系带,一边逡巡地环顾着四周,转眼便看到了地上的勺子。
“你们两个是怎么伺候小姐的?勺子掉地上了都不知道收拾干净,在屋里是让你们来躲懒的?”
两个小丫鬟挨了训也没出声辩解,麻利上前收拾完毕。冯嬷嬷转回身朝向沈筠知:“小姐,那奴婢先告退了。”
沈筠知依旧乖巧地点点头,目送着冯嬷嬷离开。她支着耳朵听到院里彻底没了动静,三下五除二地扒了身上的外套又瘫回了塌上。
女鬼应该是怕热的,这些古代人倒是真的不怕热。
透过竹篾纸柔化的阳光晕满了半个屋子,照得人昏昏然。册子许久没有被翻动一页,沈筠知的思绪已经飘远了。一个多月前她还不是什么沈氏筠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新时代女青年,被叫了二十多年的沈昭昭,一觉睡醒却成了卫国公府的三小姐。
作为资深古言爱好者,她迅速接受了自己可能是穿越、穿书甚至前世今生重演了的人生走向,既来之则安之嘛。等到大致摸清了周围环境、世界背景之后才发现,她这是穿进了一本重生逆袭文《还凤》。
但有连夜雨,《还凤》是她喜欢的大大开的新文,穿越前的那晚才刚刚放出了简介——
沈筠珏死的那年才十八岁,没想到再次睁眼自己竟回到了四年前。面对抛弃她的父亲她斩断亲情,上辈子将她送入死局的庶姐成了手下败将,斗了继母了了继妹,一路踽踽独行扭转乾坤,终于守得云开见月圆。路途多艰,幸而总有个人凑上来握住她的指尖,提了个竹灯与她低语:“嫣嫣,看路。”
这便是她知道的所有了。既不知剧情走向,也没有什么系统帮助,摸索了几天更没找见什么金手指。原身留给她的记忆也不外乎些宅院里每日重复的小事,也就够帮她捋清沈家这些人物关系。
唯有一点还算占个先机——小说女主角还没重生。
弄清状况当天,沈筠知就去“拜访”了《还凤》的女主沈筠珏,同样是国公府的嫡小姐,只是生母已故。她所见到的沈筠珏还十分胆小怯弱,看见沈筠知主动进了她的小院子,还以为这位继妹又在哪闹不高兴了,来找她撒气,害怕瑟缩明明白白写在脸上。
看得沈筠知太阳穴一阵疼,也不知道现在和女主搞好关系还来不来得及。
原主从小娇生惯养,是重生文里少不了的嚣张跋扈女炮灰,对于沈筠珏这个孤苦伶仃的嫡姐处处看不惯,非常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名“没头脑又不高兴”。
颓废了几日,她认命地振作起来,先下手才为强,在有主角光环的沈筠珏身边好好活着可不容易。
她从前就爱看那些宅斗复仇什么的,如今宅斗副本自己送到了她面前,那还等什么?搞事啊!
纸上谈兵容易,实操起来可差太远了。琴棋书画不说样样精通,学个皮毛应付应付些场面总是要的,好在原身虽然调皮但也打了个半吊子的底;还有这南都里的各家关系,朝堂上的局势也得略知一二才不会得罪人;还有些常见的药草——特别是些有毒的,这深宅后院的要是死个人都不一定有人管;甚至是什么如何管理店铺庄子等等等等。
这些宅斗必修课,哪个不需要学?那破简介里连男主是谁都没说好吗!
“吧嗒”一声脆响将沈筠知的思绪拉了回来,手里的册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抬手揉了揉眼睛让自己醒醒神,两只小脚一弯一伸一夹一翘,册子就变戏法似的回到了她手上。
能躺着就绝不起身,这是什么,这是她作为现代人仅存的尊严,哼。
刚刚看到哪了?
哦对,在这里——长公主嫁给已故纪大将军之子,十里红妆、盛世之景。万工轿从宫里抬到纪家,撒了一路的铜钱。
*
申时末,沈筠知踩着饭点踏进了正房,没想到她爹卫国公竟然也在。
这还是她来这儿之后,第一次在她娘这儿碰见这位名义上的父亲。事实上,除非是老夫人房里摆小家宴,她还没和她爹一道用过饭。
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什么父慈子孝的温馨画面,而她这一个月观察下来,卫国公沈怀勇似乎对所有孩子都是这样淡淡的。
沈筠知进了门乖巧地喊了父亲母亲,就被冯嬷嬷领着上了饭桌。夫人叶氏熟稔地为自己的丈夫布了菜,家主动了筷子拣菜入口之后,桌上的人才都动了起来。
叶氏平日里用膳不曾拘束过沈筠知,有时候她想吃的菜摆得远了,便站起来自己夹。今天桌上多了个“外人”,叫她只能盯着自己面前的一亩三分地。
对面的松鼠桂鱼……!
“老爷,昭昭近日可乖了,都知道要上进了。”叶氏先开了口,眼含爱意地看向沈大老爷。
对了,原身小名也叫昭昭,她们也就这点相像了。
“哦,是吗?”沈怀勇应了一声,听着语气既不惊喜,也不怎么相信那话的真实性。
正房里不会摆那么多冰釜给沈筠知降温,倒是要“感谢”眼下尴尬的气氛冻住了她的燥热。国公爷今天这是唱的哪一出啊,特地跑来吃顿饭,看她娘高兴得跟什么似的,两只眼睛就没离开过她爹。
沈筠知看得明明白白,她爹呢肯定是不喜欢叶氏的。倒是叶氏对他真有几分情谊,还是那种妙龄少女的纯纯爱慕之情。
那他来这到底有什么目的?
似乎是气氛太过僵硬,不利于正事的顺利进行,沈怀勇主动挑起了话题:“那峰儿呢,近日可有闯祸?”
这可不是什么好问题。叶氏讪笑着为他夹菜:“峰儿也乖,近日又长高了。”
沈筠知听着差点没被饭呛着,拿起勺子喝一口汤压了压。
沈筠峰作为卫国公府唯一的嫡子,极其疼爱他的叶氏除了一句“长高了”都编不出任何其他好话。二世祖该什么样他就什么样,现在还只是个六岁的孩子,能做的就是不好好读书、闹学堂欺负同窗,不知道再过几年能折腾出多少烂摊子。
沈怀勇“嗯”了一声,余光里可以瞧见他满意地点了点头:“我昨天见到长公主的儿子,仪表堂堂且颇有学识,峰儿若以此为榜样勉励上进,将来定有所成。”
沈筠知瞥见叶氏一脸“相公在关心儿子就是在关心我”的幸福样心里叹气,暗自琢磨着国公爷这没头没尾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一口饭在嘴里嚼了又嚼。
“老爷说的是,妾身会好好管教峰儿的。老爷刚刚说那位小公子是长……”叶氏顿了顿,终于从自以为的浓情蜜意里回过神来,表情都僵硬起来“那个纪家的儿子?”
沈筠知想起下午刚看完的册子,轻轻咬着嘴唇用牙齿磨着上面的死皮——这是她想事情的时候喜欢做的事情。沈怀勇这是什么意思?让自己的儿子跟……学习?
哪怕那位真是个好榜样,沈老爷会不知道自己不争气的儿子什么德行吗?这等小事不值得他“纡尊降贵”特地来凌秋院用晚膳。
“老爷怎么让峰儿向……”叶氏把筷子轻轻搁在碗上,“有长公主这样的……”
叶氏停住了话头,看了一眼在一旁一直没出声的沈筠知,知道这话不好说给女儿听,皱着眉没有接着往下说。
“长公主千金之躯岂是你我能私论的?”沈怀勇语气严厉了些,“再者……那孩子如何和父母又有什么关系,纪公子在同辈之中已是佼佼者。”
叶氏撇了撇嘴没有接话,气氛又冷了下去。
沈怀勇用完了膳,被伺候着净了手,缓和了声音道:“我昨日会去见那孩子也是有原因的。”
沈筠知低着头乖巧地接过青枣端上来的糖酥酪,用调羹舀了一小口,察觉到沈怀勇把视线转向了她。
“父亲曾与纪家有过约定,希望两家能结秦晋之好。”
调羹碰在碗壁上,发出叮当脆响。
哦,一个多月热身结束,剧情来了。
重生的还是穿越的,庄家开局,买定离手。
“母亲的意思是,想让昭昭嫁入纪家。”
沈筠知适时地放下了手中的碗,表情懵懂地抬起脸看向她的父亲。
果然。
突然间身体热了起来。和夏日闷热不同,这股热气逼着她,像是听见号角的将士,又像是抛出赌注的赌徒。
让她如此兴奋,如此跃跃欲试、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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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乐最大小郡主X杀伐果决外姓王】
祝拾柳一点儿都不想嫁给闫翊。
作为西南王府的小郡主,她所追求的向来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可从她接下圣旨到嫁进王府的三个月里,死了整整十五次。
十五次!那是真的、真的很痛诶。
外头都说这位年纪轻轻的外姓王是天煞孤星的命,虽然俊美无双,但杀人如麻、不好相与。
祝拾柳只能三省其身:婚后怎么保住小命?去哪藏她的叶子牌?什么时候才能偷酒喝?
闫翊初见西南王家的小郡主时,刚刚替年轻的帝王铲除了某位异己。
他心情尚佳,耐心听完了醉酒在桃花林的姑娘说自己是如何变成桃花精的。
彼时他只觉得,身为郡主,她有些蠢。
他深知权臣的婚事都是筹码,奉旨娶下某个人,不过是在府中多摆上一只花瓶。
他不介意,但也不会上心。
再以夫妻的身份见到祝拾柳时,她变得沉默少言,甚至常常躲着他。
这样也很好,少了他很多麻烦。
直到有一天他拎着刺客准备去后山处理干净,
与他那身娇体弱、一向低眉顺眼的小妻子四目相对。
她的手里抱着一个斗大的酒坛,已经见了底。
原来什么郁郁不乐、胆小怯懦,
全都是桃花精的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