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七章

虽然赶走了新厨子,但掌柜的还是很憋闷。

好在客来福不止有那个白眼狼。

小二和学徒都是有良心的,受掌柜的善意颇多,此刻看掌柜的气成这样,害怕掌柜的气坏了,忙小小声劝着掌柜的别伤了身体。

“他走了也好。”学徒睁着双湿润的大眼睛,眼睛看着掌柜颓然的神色,小小声道:“那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小二:“没错,为了他,气坏了自己身体不值得。”

掌柜的也许听进去了,也许没听进去。

他自己喘了几口气,想起来前堂还有客人等着。

“去把鸡肉拿来,我再做一遍。”

新鲜的鸡肉再次被放在砧板上。

掌柜的起身,把袖子挽起,俨然是打算再送一道菜上去。

小二躲在一边,低着脑袋。

不一会儿,鸡肉已经再次做好了。

这次的鸡肉飘香十里,上面的金黄色色泽镀了蜜,脆脆的外表覆盖上了一层油脂。

细细一戳,里面的香油便顺着缺口轻而易举流了下来。

小二端着这盘鸡肉过去的时候,心里是暗自高兴的。

掌柜的亲手做的鸡肉,没有人能说不好。

果然,放在失去食欲而百无聊赖的于桑之面前,也吸引了于桑之的注意力。

她低下头,纤长的睫毛落在她白皙又光滑的肌肤上,打下一小片阴影。

油脂分泌在空气中,蜂蜜甜香的气息也在风中飘散。

她思量片刻,居然没有吃,而是抬起头,那双冷清的眸子如寒潭:“听说你们要卖客栈?”

“啊?”正等着于桑之夸赞的小二愣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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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本该倒闭破产的客来福突然名声大燥,新奇之名传遍了小城。

歪歪扭扭的牛车旁边有两个人讨论客来福,没关注车上的大汉,声音也没压低,议论声传到大汉耳朵里。

大汉隐隐约约听了一耳朵,隐晦听到客来福三个大字。

等一中午听下来,只听到客来福现在人满为患,午间午后连排队都排不进去。

“怎么回事?”嘎吱嘎吱拖行的牛车上,戴草帽的黑壮大汉刚数完卖草帽的钱,视线从那一摞被整整齐齐叠在一起的草帽中收回来,反而关心起了八卦,问城里的熟人:“你不是说它破落了吗?”

熟人也在点着草帽,听到这句话,顿时把手头上的东西放下。

戴草帽的黑壮大汉不是城里人,和于家村一样,住在靠城的乡下。

但熟人则是地地道道的小城人,比起三天后才听到消息的黑壮大汉来说,他早就听闻过更深更隐秘的消息了。

“怎么说呢……”看在黑壮大汉常常把自家编制的草帽卖给自己的份上,熟人一点也不瞒他:“我也不知道,当初我脱口这话的时候,它的确将要破落了没错。”

“可是……”摸摸光溜溜的脑袋,熟人欲言又止,看了黑壮大汉一眼。

他神秘兮兮地凑近黑壮大汉:“可最近他新出了好些菜品,各个都好吃的不行,大家都赶着要去吃。我也有些馋,可是之前在那里踩过坑,没敢去,怎么?你要不去试试?”

黑壮大汉被熟人当做个试验品,却也没恼。

他挠了挠脖子,没说去不去,反而好奇问道:“怎么就出了这么多新菜?”

这句话可难不倒消息通透的熟人,他兴奋道:“听闻客来福换了个老板。”

落地之音盎然,黑壮大汉瞪圆了眼睛。

小城的另一个方位。

往日冷冷清清的客来福此刻几乎人满为患。

大多数人都是听身边人传人说客来福的新菜有多么好吃,又多么新奇。

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试了一次,这之后,就免不了忘不掉客来福新品的滋味。

辛辣喷香的滋味总是萦绕在舌尖,催着他们总是想往客来福跑。

午时一刻,两个结伴的兄弟兴致冲冲而来,一打眼却瞧见挤满了人的客来福,人挤人,头挤头,挤在人潮里像个窒息的鸭子。

鸭子在不断抖动,一个鸭子脑袋沉下去,另一只鸭子脑袋又浮上来。

门口的小二也被挤得像是浪潮里的小船,满身的汗,不断吆喝和接待着。

看见眼前的这幅光景,年轻些的弟弟耷拉下眼,轻轻一拳砸在哥哥身上,懊恼道:“可恶,今天又没能吃上。”

这么多人,等他们午后上工的时候,还不一定能轮到他们呢。

面色黝黑的哥哥摸了摸自己被弟弟砸了一拳的胳膊,也有些颓然。

他们今日特意早些下工,就是想再来客来福好好吃一顿。

却没想到,他们已经来得够早了,却还是有这么多人。

想起三天前来客来福吃的那一顿,哥哥的喉咙咽了咽口水,喉结动了下。

三天前客来福还没出名的时候,客栈里还没这么多人,只有冷冷清清几个被拉过来尝试的客人。

他和弟弟也是下了工打算随便找些东西吃,却被拉到客来福的客栈里。

想到客来福近日的口碑,又想到客来福的价格,当时他立马就想拉着弟弟跑掉。

想拉他们强买强卖?没门。

可惜最后没跑成功,他们走了两步,被一个看起来极具破碎感却又杂糅着漂亮精致的柔美女子拦下了。

那女子是他平生仅见的好看,一身简单朴素的白衣,却硬是给穿出了纤尘不染的美貌。

那女子清凌凌看他,柔美的眼睛里却和外表的美貌妩媚不同,如寒潭般清冷,漂亮得像是海滩冲刷无数遍的黑曜石。

女子让他们尝尝客栈的新品。

女子说不收他们的银子。

哥哥诚惶诚恐拉着弟弟坐下了,等饭菜的一段时间里,思绪飘过,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但当饭菜端上桌子的那一瞬间,哥哥什么都不想了。

饭菜太香了,等到两个人狼吞虎咽吞下了整整两盘饭菜,才将脑袋从盘子里抬起来。

饭菜极度美味。

美味得能让人把舌头给吞掉。

和寡淡的清水菜叶子不同,新菜充斥调味品的辛辣和鲜香,浓重的美味在味蕾炸开,像是在放一场颅内的烟花。

哥哥舔了舔唇,才从回忆中抽出神。

可是一看到眼前的人潮,那点激动又被现实给狠狠打压。

人太多了。

按照这样的速度,人只会越来越多,位置也只会越来越难抢。

哎。

他们要是早点来就好了。

两个人高马大的兄弟虚头巴脑地颓然站在道路中央,挡住了一小片地方。

可是哪怕这样,还是有无数的人往这边挤。

有闻声而来的老大爷揣着一点布兜里的银子,打算试试这最近名声大噪的新菜。

布庄的老板在福来居的老板耳提面命下,忍耐了两天,最后第三天,还是受不住那香气和传闻,自己偷偷跑过来,打算一个人偷偷试试,不告诉福来居的老板。

周边的邻居也在议论。

一直在这块地方卖菜卖虾的老婆子挤在客来福的门前,小声嘀咕:“我说最近这边怎么这么香,敢情都来这里吃饭了。”

而客来福的内部则忙乱一片。

学徒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阵仗,这么多人,这么多客人,是他之前想都不敢想的。

掌柜的要好一些,他陪着自己家的客栈客来福从盛到衰,又见证了它在别人的手上焕发光辉,心情不知道是复杂还是难言。但总归是见过那样的盛景,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不慌张。

他吩咐学徒来帮忙:“前面忙不过来了,你也开个灶,一起做吧。”

客来福当初极盛的时候,特意砌了七个灶,每个灶都不得空闲。

到了后面破败之时,三个灶甚至都用不上,顶多用两个灶就能满足一天的需求。

到了今日,七个灶终于不用继续放着堆灰,能用起来了。

掌柜的手上不得闲,只能吩咐能吩咐的人,尽量帮着做一做。

何况这三天来,客人指数性上涨,哪怕他的手脚再快再麻利,也顾不上这么多客人。

平日里让学徒帮着切菜和烧火还好,让他开灶可是头一回。

学徒听了这句话,顿时慌乱:“可是我还没出师呢。”

厨艺和其他不一样,这是要长年累月的经验积累,对每一丝火候的把控都会影响口感。

这也是之前客来福败落的原因——经验丰富的厨子都被福来居挖走了。

只剩下一知半解的学徒。

学徒自认自己学艺不精,犹犹豫豫道:“不然我还是帮着师傅洗菜洗碗吧。”

他对自己的技术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掌柜的听了,却让他放心做。

他指了指楼上那间最精致华美的房间,对学徒小声道:“于小姐厉害,头脑聪慧,想法灵活,不似我们这些老人守规守矩,她将这些调料配置成比例不一的秘方,把调料和菜一起做,我试过了,无论怎么样,都能变得极为美味辛香。”

这种秘方对火候的把控要求很松,几乎没有要求。

当初掌柜的被于桑之嘱咐的时候也不信,后来亲自试了一试,才不好意思腆着张老脸承认。

他叹口气:“如果当初能用这方法,客来福也不会陷入那样孤立无援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