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前夕
皇宫。
夹道上,正躬身行走着两人,一人在前,一人在后。
虽然二人皆穿着太监们秋日规定的蓝色袍子,但前者鲜亮如新,且头上带着的黑帽可是红顶的,与后者显出云泥之别来。
头戴黑帽、穿着泛白长袍的长青余光盱着前者,内心一片火热。
其实长青原本不叫长青,不过是入宫时老太监嫌弃其原名粗鄙,随手给改的名字。但改了名却改不了命,即便入了宫却仍如“狗剩”般,只能做那最下等的洒扫太监。
长青倒不是嫌弃做洒扫辛苦,虽然每日寅时就须得起床打扫,若是到了他最害怕的冬季,那几能割破脸颊的凌冽寒风、冻得骨头发疼的刺骨冰水,光是想想他都忍不住打颤,但和家里相比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况且还有虽不精细但能吃饱的餐食,一季一身儿的新衣裳,另每月还有800文钱,刚入宫时他夜里睡着也会笑醒,直道自己这是掉进了福窝!
然而几年过去了。
他见过一等太监吃穿是何等精致,也听过管事太监在外置办家业的煊赫。
常言道,不患寡而患不均。
他的心在他未察觉之时已经变了。
然而向往更好的生活又有什么错呢?长青想,是的,我并没有错!
只是空想只能是空想,他却没有任何改变的能力。一没有人脉,二没有银钱,这些年来浮浮沉沉,也不过是从年幼的洒扫太监变成了年长的洒扫太监罢。
就在他的热望一日日渐凉时,天可怜见,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机会终是来到了他的面前!
领路的红顶太监把他领进净房,转过头来嘱咐:“你先在此处将自己清洁干净,须得仔仔细细地,懂了吗?”
长青忙挂起惯常的笑容,躬着身子连连道:“懂了懂了,小公公且放心。”
红顶太监不过十四五岁,见此小小的翻了个白眼,要不是孝敬钱不如别人多,这种和下等人相关的活计哪里轮得到他?跑得疲累不堪还没得赏钱,赏钱不够又怎么孝敬上面?简直恶性循环!
于是见眼前太监一脸讨好之态越发来气,板着脸胡乱指了指桌面上的东西,“喏,新衣裳在这,到时候换这身。”
说完抬脚便出了门,只余下一声“完了来茶房寻我”,便没了身影。
长青自是看清了小太监的白眼,但这于他像是吃饭喝水般平常,早没了感觉,此时摩挲着簇新的衣裳和红顶帽,满心火热。
小太监出了门,便去复命。
他虽也是御前太监,但御前太监也区分了品级,能有幸面圣的不过几个管事罢了。
像此次的活计,是从总管太监处层层嘱咐而来,自然复命也是阶阶往上递去。小太监须禀告自己的上司,上司又去禀告上司的上司,最终汇至总管太监处。
然而此时总管太监尚无暇顾及此事。
他轻手轻脚地迈进寝殿。
彼时不过申时,太阳才将西斜,然寝殿里却是昏暗一片,原来四周窗户具被厚实的锦缎遮住。
总管太监无声跪在门口,低声禀道:“启禀圣上,方才方指挥使前来回话,已将金星观围控住了,只是...只是不见了璇真及座下两名嫡传弟子。”
“......”
没有回应。
一时间,偌大寝殿又恢复静谧,反将龙床上轻微的赫赫声显得格外清晰。
总管太监暗地吞了口唾沫,继续禀道:“一番搜寻,禁军在璇真房内寻到一间暗室,里面除了不少典籍、炼丹炉外,还有一才将身亡的道士。据方指挥使言,此道士骨瘦嶙峋、形容狼狈,双脚被锁链缚住,是被插入胸膛的匕首一击毙命,只是......”
他的声音不由低了下去。
龙床上终于响起一道虚弱的声音,似是不满总管太监着重回禀无关人士,“赫赫...只是..如何?”
总管太监垂头于地,冷硬的地砖似乎将凉意从双膝传导至身体,他忍不住打了个颤,低声回:“只是那被杀的道士也是白眉白须。”
“......”
须臾,呼赫声陡然加重。
璇真道人白发白须已是标志,此时他不见了踪影,却在密室出现一个同样白发白须,且显然被锁链缚住不少时日的道士,这其中关联让人思之胆寒!
再开口,杀意顿显:“传...方爱卿赫赫...全力抓捕,杀...赫赫无赦!赫...金星观...通,通通...下狱赫赫!”
“奴才遵旨。”
“下...下去吧。”
“是。”
总管太监规矩叩首,起身退步。
“今日...侍,侍寝赫赫...太监赫赫...何在?”
这一问,让总管太监背脊微微发凉,强作镇定回:“回圣上,已侯在外间。”
顿了顿,又道:“新调换的太监宫外已无亲族,宫内也少人脉交流。”
“......”
沉默。
让总管太监又如溺水般渐感呼吸困难。
终于,“赫赫...知道了。”
总管太监这才敢将那口浊气吐了出来。
又听圣上接道:“这就赫赫...叫进来罢。”
“遵命。”
又等了须臾,见圣上并无他言,总管太监这才静悄悄地躬身退出。
殿外,温暖的阳光洒在脸上,方让他感觉僵硬的脸渐渐有了知觉。
行至拱门外,守在此处的正是总管太监收的干孙子。
见到他,忙贴上来附耳道:“爷爷,方才慎刑司着人来回已处理完毕。”
总管太监点点头,这才问道:“新的......在何处?”
“正在茶房候着呢。”
“如此便带上来吧。”
“是。”
总管太监弹弹衣摆,举步朝前而去,前方禁军指挥使尚等着回话呢。
至于那新的侍寝太监,便从总管太监脑海中一闪而过,没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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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至呈的脸色却越见僵硬。
昨日才将决定闲暇去金星观查探一番,没成想今日刚上值就被传令随指挥使前去金星观当差。
于是,他第一时间知晓了璇真出逃、密室现尸之事。
还在道观背后发现了一个有焚烧痕迹的大坑,旁边立了个小屋子,小屋子极简陋配的却是价值不菲的黄铜大锁,如此矛盾简直明晃晃地告诉众禁军此处有问题。
果不其然,踹开木门进去扑面而来的腥臭味饶是见多识广的禁军也不由皱眉掩鼻。再一看,满目皆是脏污的布料、陈旧发黑的污痕,甚至还有锁链、铁笼等物......
越看越心惊。
余下的道士只道璇真道人与两位师兄外出游历去了,至于其他便是异口同声地不清楚、不知晓,更有甚则还叫嚣着待璇真道人回归将状告圣上云云。
方指挥使自不与其计较,禁军刀下,一念生一念死,什么表现没见过?什么狠话没听过?
只视若无物地命姜至呈看守圈禁的众道士,自己则带人回城禀告圣上。
众道士见此自然心有惴惴,其中一些忍不住自以为隐蔽地打着眉眼官司,实则通通被姜至呈看在眼中。
随即单独拎出来个小道童,亲自问讯。
小道童年幼尚不经事,不过稍微晾一晾便手脚局促,立在屋子中间如同鹌鹑般。
姜至呈坐在上首,待他脸上惊惶愈甚,突然惊喝一声:“大胆道士,竟敢杀人!”
小道童惊吓之下,居然噗通一声跪在当场。
待跪倒在地,才反应过来那瞪着眼、高壮的禁军头子说了什么,又被其内容二次惊吓,忍不住嘤嘤哭泣起来。
“呜呜......没有,没有杀人呜呜......”
姜至呈冷笑一声,喝道:“禁军方才在道观后面的小屋子搜到了尸体!尔等再行狡辩也无济于事!”
小道童闻言一时忘了哭泣,瞪大了泪眼,茫然道:“道观后?......可,可那里只打死过一些疯狗啊!大人明鉴,哪里会有人的尸体呢?!”
一些?!
姜至呈面上仍作凶恶状,继续诈道:“那屋中有一木床,床头还连着两道锁链,疯狗何需如此?分明是用以锁人!依我看,尔等便是那黑心道观,专骗无知信众锁于此处,先谋财后害命!”
“并非如此!”,小道童连连摆手,着急否认,“那床是给小钱儿用的!”
“小钱儿是何人?”
“是和我要好的道童”,小道童擦了擦泪珠,努力解释道:“小钱儿被疯狗抓伤,大师兄才将他安置在那处养病。”
“养病何需铁锁链?”
“大师兄说被疯狗抓伤很可能也会发狂,害怕小钱儿伤害自己所以才将他锁住,后来......后来小钱儿也确实发了狂,好不可怕!”
姜至呈心里咯噔一下。
顿了顿,方沉声问道:“那小钱儿的尸体如何处理的?”
未料,小道童却道:“小钱儿并未死亡,只是送下山去治病去了。”
姜至呈忙问:“送去了哪里?”
“呃...我不知道。”
“谁送的?”
“...不知道。”
“那既然送去治病,可有人去探望?”
“......不知道。”
三连发问,叫小道童越回越小声,只觉得脸热,口中说小钱儿和自己要好,结果却什么都不知道。
姜至呈心下却是发凉。
顿了顿,继续问:“那告诉你小钱儿送去治病的是何人?”
“是大师兄!”
“那疯狗又是打哪儿来的?”
“信众送来的。”
姜至呈敛目,“谁告诉你的?”
“大师兄”,小道童低声喃喃,“有一天我和小钱儿去后山躲懒无意发现了那处,当时里面已经很多条疯狗了。大师兄告诉我们这是信众送来的疯狗,又嘱咐我和小钱儿每日下午去打扫,不曾想小钱儿不小心被抓伤染了病。”
说着渐渐红了眼眶。
自此,姜至呈自认已大致窥到真相,只不清楚这狗又是如何染了病而已。
但是有一点却是明明白白。
疯狗抓伤确会致人染病!
沉思半饷,姜至呈将自己的亲兵招至一旁,附耳低声如此这般细细嘱咐。
“告知蒋总旗后便立即回来。”
“遵命”,亲兵抱拳告退。
姜至呈看着他远去的背景,眉心依然深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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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处,一衣衫褴褛之人正趴在灌木后窥视着。
待见来人离开,又等了片刻,仍没响动,这才鬼鬼祟祟地往前摸去。
未行至坑边,阵阵恶臭便袭来,此人却如同没闻到般,只垂目细细寻找。
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若是那胆小之人恐怕得厥过去不可,那坑底层层叠叠堆着尸体,分明是个尸坑!
乞丐终于寻到他要找的东西,颇矫捷地跳下坑去,往对面最上层那裹成圆柱的席子摸去。
这人人避之不及的地方,对乞丐来说却不亚于藏宝地,便三不五时地摸来,运气最好的时候曾捡漏到一根银脚链。
银脚链的主人估摸着不过十七八岁,应当是个苦命的烟花女子,生前或许也是绫罗绸缎的娇养过,最终不过一根草席便了结了此生。
想来扔人的打手已盘剥过一轮,乞丐看到的时候浑身上下只剩一身粗布里衣,但他已饿了两日,不死心又细细摸索了一轮,许是脚链不常见,最终得以让他捡了漏。
今日他早早便守在此处等待。只因前两日偶然撞到同一泼人来扔尸。
这尸体脸和颈部均被乱刀砍过,血肉模糊看不清面目,饶是乞丐大胆初见时也被吓了一跳,然而接下来他便被此人的里衣吸引了全部心神。
那白亮的绸缎上面还有暗色的花纹,虽不知名称,但光是那手感和光泽,乞丐料定必是上好的料子,立马熟练的剥了下来。
然而上衣被血液浸透,拿去河里洗刷也洗刷不干净只得作罢,不过光是下裳也够了本,换了100文哩!
乞丐掀开席子,不出所料,脸颈又是血肉模糊。
细细把全身搜遍,这次运气不好,啥也没有。
乞丐骂了句娘,手下利落地剥着下衣,心想幸好这也是绸缎的,不然就走了空了。
剥下来卷吧卷吧塞进怀里,乞丐转身准备爬上去。
身后却沙沙作响。
他猛地转头。
却原来是只野狗!
乞丐暗自松了口气,想来刚才太过投入没发现混入只野狗来。
野狗与他均是此地常客,不过一为钱财一为食物罢了。
乞丐转身准备接着攀爬。
身后,又传来窸窸窣窣地声音。
这野狗动静倒大,他边爬边想道。
却猛地,有东西捏住了他的脚踝!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接下来终于可以囤货啦!我爱囤货,囤货使我快乐哈哈!
这章三线并行,希望想要表达的伏笔和发展有写出来,大家觉得如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