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元笙笙揉着自己酸涩的肩膀,同林水一齐往水头村走,她怀里揣着的是刚得的一百文铜钱。

虽然这一百文不算多,却能买好几丝的绣线。

要说这这水头村和永合镇的距离并不远,两人来回全部都是都是靠着两条腿。

出城的时候,她看见城门口的不远处,有一老伯在卖蒲扇。

许是村里人平日里辛苦些,这里的人看起来都比他们的年纪要大上许多,但这同时也是元笙笙怀疑原身身世可疑的原因。

一来,原身生活在这样一个小乡村里,可这手上只有一层的薄茧子,完全不像是平常要干农活的人。

二来,是因着她照镜子的时候发现,原身的骨相外貌和这里的人一点儿都不一样。

她虽然瘦弱,面容憔悴,但这皮肤吹弹可破,却像是从小被富养起来的小姐。

甚至比不愁吃穿的林水都还要好上许多。

而这老伯就不一样了,鹤发鸡皮,脸上沟壑纵横,一看就是典型的庄稼人。

元笙笙抬头看了看天,眼见这天色都已经要完全黑下去了,可老伯面前的扇子却只卖出了零星的几个,还剩下满满的一大车。

元笙笙于是上前。

“老伯,你这蒲扇多少钱一把?”

“不值钱的东西,小姐若是要着,两把就给个五文就好。”

元笙笙点了点头,这老伯做生意很是实诚。

因为这种蒲扇在整个永合镇确实不值钱,镇子依山傍水,而山上最多的就是这产这种蒲扇叶子的芭蕉树了。

她之所以买扇子也是为了林水。毕竟自己已经在她家白吃白喝很多天了。

虽然之前如澜姐夫生日的时候,自己曾经做过一个用茜草汁染的缠花簪子给他。

但毕竟材料钱都是林水出的。

每每提起,她都感觉丢脸。

恰好她昨日注意到她们家生火用的扇子已经旧了,现在正好买上一个带回去。

林水见元笙笙爽快的掏钱,问道:“买这做什么?”

元笙笙:“你没注意到你们家做饭的扇子已经秃了吗?”

“去吃饭就吃饭,犯不着还为家里添置东西。”林水挠着头,有些不好意思。

这笙笙自从病了那一场之后确实变得有些不太一样了,不仅待人接物都变得极为客气,而且还经常注意到她不曾察觉到的一些细节。

就连一向看不上她的母亲见过几次之后都直夸。

“林姐,这东西本也就不值钱,姐夫一个人在家操持家务不容易,你也多疼惜着点。”笙笙借机提醒。

她知道这林水虽然是个热心肠的好人,可这大方过了头也是种毛病。

尤其是她经常带着蹭吃蹭喝的狐朋狗友回家吃饭,有的时候人多了,如澜姐夫一个人要操持十几口的饭。

她曾经也去过几次,可是每次吃完,那摞的比一个人都要高的碗洗起来很是费劲,更别提要准备这么一大桌子菜了。

“笙笙妹子,你且等我会儿,我买上点烧肉回去加餐。”

元笙笙摇了摇头,看来林水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听进去。

她付过钱之后,就拿着两把蒲扇在原地等着她买肉。

之后,两人,一个拿着蒲扇,一人提着油纸包的烧肉,一前一后走到了村口。

因着林水是村长家的二女儿,村长对她格外的疼惜,所以她们住的房子也是村里盖的最好最大的。

而在他们家的房子的旁边,那久无人居住的两间小草屋门前,元笙笙看到了一个男人的背影,不像是她认识的人,但这身影却莫名地有些熟悉。

虽然现在已经开春了,但是这一到了晚上,气温骤降,还是冷得紧。可这男人就只穿了一身打了补丁的灰色单衣,独自一个人在砍柴。

从背影上看,他右手好像有些不方便,所以搬动柴火的动作有些奇怪。

“他是你家新搬来的邻居?”

虽然笙笙来穿的时间不长,但是村子里大多数的人她都见过了。

大约是因为在这水头村能够经常见到妻主打夫郎的,捉奸在床的,鳏夫活不下去抱着孩子自尽的。

但甚少有生了大病之后忽的浪子回头,转了性子的。

对于自己好友的这个问题,林水呆愣了一瞬,反问道:“你认不出来他?”

元笙笙随即又仔细地瞧了瞧,眼前这个男人与村上的那些柔弱的男子很不一样。

他个头很高,甚至比她都要高,而且肩膀也很宽,隐约差不多与林水一般。

“我应该认得他?”

“他,不就是你那日在镇子上所救的那个男人吗。”

林水这么一说,元笙笙这才忽的想起来,自己确实是在镇子上救过一个男人。

其实说是她救的也不全对,因为看病钱是林水出的,之后是如澜姐夫照顾的。

她只是一开始在街边发现了他而已。

那时,自己到这里并没有多久,靠着一些好心的村民送来的东西撑了几天之后,就跟着林水满大街的想着赚钱的法子。

她还记得那日比现在要冷上许多,天色渐暗的时候,她猛然在路旁看见一个黑色的东西,

那时候,她初到这里,对一切都很新奇。

她大着胆子过去,以为那团黑色会是什么新奇玩意儿。

待走进了才看出来,原来是一个被黑色的披风包裹的男人。

男人蜷缩着身子,双眼紧闭,身上有浓重的血腥气。

她本不像多管闲事,这人伤成这样,怕是犯了什么大错,才会被主人家扔到这里自生自灭的吧。

在这个法制还不健全的年代,人命就犹如儿戏一般。

可男人满是血污的脸和微颤细弱的肩膀有让她于心不忍。

她用手推了推男人,但他却毫无反应。

他全身冰凉,骨瘦如柴的右臂上缠着夹板和布条,但都已被血渍浸染。她拿了一根手指试探着鼻息,

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如若此时不帮一把,他真的有可能会死。

笙笙站在原地愣了几秒后,终于还是不忍心,这是她第一次看见将死之人,像是一直被遗弃在角落里的自生自灭的小猫崽。

她脱下身上染着自己体温的外衫,仔细地盖在他身上。

然后一溜烟跑进了旁边的铺子里,开口就说:“林水姐,借我点钱。”

“怎么了?”林水毫不犹豫地掏出来钱袋,递给了元笙笙。

“回头再同你解释!”元笙笙感激地看了一眼林水,然后拿了钱袋就跑出门去。

医馆里

一脸冷淡的大夫甚至连眼神都没给她一个,开口语便气不善地问:“你是他妻主?”

笙笙摇摇头:“不是,我尚未有夫郎,我是在那边的街角遇到他的。”

许是这番回答,让这位许大夫出乎意料。

她用锐利的眼神将元笙笙上上下下,来来回回打量了好一番后,就默不作声的继续给男人治伤。

元笙笙背过身去,出了医馆的里间,站在街上,大老远就看见了赶过来的林水。

她一脸紧张兮兮,开口便问:“笙笙,你又害病了?”

“不,不,不是我,是我救了个人。”

两人话音刚落,那位高冷的许大夫就出来了。

她手上拿着一只方子,上面的字写的龙飞凤舞,让人分辨不清。她依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语气:“就照着这方子去前面药柜抓药吧,共合三百文。”

“怎的如此便宜?”

元笙笙惊讶道,她知晓这个医馆瞧病贵,这个许大夫又是出了名的冰块脸,但医术高超。

属实是一个面冷心善的好人。

上次她与村里崴脚的又晴婶子一道来的时候,只是正了骨就花了五百文,现下这人伤的这样重,却没想到只要三百文。

“这人身上的伤口基本都已经处理过了,只是开些伤药修养一段时间即可。最严重的当属右手,可是严重也没用,治不好。”

“治不好?”

“他的右骨头碎的太久,无人给接,就算是华佗在世,治好之后也是废的,以后他这只手都不能使劲了。”

***

“那他现在身上的伤好些了吗?”元笙笙问。

其实自从将他抬到林水家之后,自己曾经提过一小提篮的鸡蛋来看望过。

可是那时候他并没有醒,她又只想着赚钱的事情,所以便没有多待,只是将鸡蛋搁下后就走了。

之后更是因为天天跟着林水奔波于码头,将这人的事情全然忘记了。

“嗯,澜儿将他照顾的很好,伤好之后就我就去寻娘亲将为那边的那个小院拨给了他,离得近,也方便多帮衬些。”

“嗯,那就好。”

“那走吧,澜儿还在家等着呢。”林水催促道。

之后元笙笙跟着林水继续往里面走,进屋子之前,她鬼使神差地朝男人的方向望了一眼。

许是自己的错觉。

渐黑的天色下,她隐约看到男人的身体僵在了原地,握着斧头的手许久未动。

***

几日前,尹清醒来的时候,鼻间是一股微苦的药味。

因着眼睛看不见,他全然不知自己在什么地方,于是只能探出手去摸摸索。

但右臂间传来刺骨的疼痛瞬间席卷全身,痛的他忍不住蜷缩了一下身子。

“你醒了?”

耳边传来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声音很轻,带着些男子特有的温柔,与灵儿的天然的细软的嗓子略有不同。

“你且好好躺着,我来为你换药。”

他动了动嘴皮子,想道声多谢,但最后却什么都未说。

他不明白这男人为何会帮自己,有何图谋。

但......

他早就不是之前的尹清,现在的他,身无长物,连自己最值钱的佩剑都已经留在了楼里。

更何况.....

他自嘲,

现在的他,不仅手残,还眼瞎,已毫无利用价值,只有一副还算清白的身子。

这家人怕打的便是这个主意吧。

将他治好然后卖了好价钱。

可他们还不知晓,他的这副身子遍布疤痕,没有一个女人会喜欢这样的身体,也就卖不出个好价钱。

“这是我妻主家。是她朋友救了你,但她没有夫郎,不便照顾这尚未成亲的男子,所以便将你托给了我。”

他的话刚说完,门外便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很快,一个脚步声跑过去开门。

尹清发现自从瞎了之后,耳力变得比之前还要好上许多,以至于门外两个人的轻声细谈,自己能够听的一清二楚。

“估摸着应该还没醒吧。”一个声音说。

“嗯,那我就不进去了,这鸡蛋给他补补身子。”另一个声音响起,是清冽的女声,他认得这个声音。

“笙笙,这鸡蛋从哪里来的?不是银钱紧缺吗?”

“都是之前村民好心,送我的,没花钱。”

“这不是给你补身体的吗?你为何都没吃?”

“我没舍得,正好现在天气冷,鸡蛋还不容易坏,你看,这不是有人比我更需要了吗?”

“不说了,林水姐,我还赶着去镇上的市集呢。”

两人的声音渐渐消失。

如澜看了一眼床上的男人,他的表情厌厌。

随即他放下手中的伤药膏,将手腕上换下来的白布扔到了铜盆里,朝着外间喊道,

“妻主,刚才可是笙笙来了?”

“嗯,还给带了鸡蛋,我放厨房里了。”

“好,我这就过去。”

如澜说完,端起铜盆起身要走。

踏出门之前,他将男人细弱的手腕重新放进被子里,顿了顿,然后补了一句,

“对了,救你的那人名字就叫做元笙笙。”

尹清背靠着柔软的被褥,他捂着自己有些钝痛的胸口,心中思绪万千。

元笙笙。

原来她的名字叫做元笙笙。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未卜先知·元笙笙,叼玫瑰叉腰.jpg:“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夫郎自己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