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十三个盲盒
陈岁桉躺在树上的竹篮里,在等一个正午时分的绝佳太阳。
寒食节开不了火没关系,放在阳光下晒也是可以的。就是需要在旁边时时看着,给榴莲翻身,确保它一整个都被晒到。
这个办法有用是有用,就是一个不注意,榴莲就会炸纹。但在脑中摸索几日后依旧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她还是选择了这个。
陈岁桉不再需要背书之后,下人们见她喜欢躺在这里睡觉,谁也没有主动提起把竹篮放下来。楚霁川认为陈岁桉要不要背书不过他一句话的事,然而至今仍旧废寝忘食研究养孩子的书籍专著。
于是让陈岁桉继续背书这件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陈岁桉在树上的竹篮上,榴莲在树杈上。
被丫鬟小厮们发现,怪麻烦的,还是不要直接放在院子的地上。
树上正好,离她最近方便她给榴莲翻面,下面的人也不会往树上看,发现不了这个长满刺的怪水果。
她边晒太阳边揉鼻子,春季干燥,她前几日吃的那些果子不仅仅是让她牙疼那么简单,她还上火了。鼻子干干的,还有点紧巴巴。
陈岁桉没放在心上,准备晒熟榴莲后多喝点水。
她被阳光晒得昏昏欲睡,隐约听到小狗的声音。这声音细小如蝇,哼哼唧唧,还带着颤音。
小狗?楚霁川的府邸哪里来的小狗?
陈岁桉翻了个身,屈起一条胳膊勉强给自己撑起来,半眯着眼懒洋洋往院子里看。
院子里站着张榛,不知在和容月说些什么,手里拿着一根细绳,绳子的另一端栓着小狗的脖子。
其实要陈岁桉说,这团小东西,不栓都可以,它实在是太小了,双手能捧起来。
小狗脏兮兮的,这里灰一块,那里黑一块,没有白的地方。看模样像是一个长毛狮子狗,毛都打结了,几缕几缕黏在一块。
这根绳子反而不像是束缚它的,反而是用来支撑它的。它夹着尾巴,艳阳高照的天气,身子还是哆哆嗦嗦,不大点的小狗头托在绳子上,耸耸地抬不起来。
陈岁桉喜欢毛茸茸的心简直要整颗捧出来,她招呼树下的张榛问:“怎么带来一只小狗啊?”
张榛心里暗自高兴,小姐注意到了狗,主君交代了事情办成了。
待转过头看向陈岁桉的时候又换了一副面孔,满脸愁容;“主君路上捡了只小狗,说是要好生养着,属下没养过狗,听说容月姑娘养过,所以来问问。”
陈岁桉看向小狗的眼光同情更甚,生出了同病相怜的共情。黑莲花主动往家里带小狗,这是什么神奇的话本子故事啊,这该不会是楚二公主的狗吧?
看了看狗的体型,她最终还是拍飞了这个可笑的想法,小狗太小了,肯定不是她之前养的。
叹了口气,陈岁桉顺着树枝上的柳编梯下来,蹲在小狗狗的身边。
“是不是该先给小狗洗澡呀?”
小姐开口了,下人们就张罗开了。
只剩陈岁桉蹲在小狗身边。
小狗屁股坐在地上,歪在了陈岁桉的胳膊边。
整个府邸最小的陈岁桉和抖成一团的狮子狗比起来,整个人显得高大且可靠。
张榛完成了任务,回东厢房复命,结果在西厢房院门口的角落看到了楚霁川。
楚霁川可以看到内院的场景,在院子里却看不到他。
他一贯的笑容没有了,看着小狗和陈岁桉贴贴的场面,最终把目光移开了那只脏兮兮的狗,看向别处。
张榛深知楚霁川的性子,他在嫌弃这只狗脏。
“它洗好了,来同我说一声。”说完楚霁川又回到了书房。
那本不起眼的《吾儿记》被端正地摆在了书房书案最显眼的地方。他端坐在书桌前,郑重其事地打开了书。
“初至友人南园,并带席垫,择柳荫团坐,先烹茗。是日风和日丽,蜂蝶蹁跹,落英缤纷,我因此不饮自醉。莞莞不喜茶,一旁自玩,我并未在意。至杯盘狼藉,各自坐卧之时,莞莞满身泥巴扑进我怀,直言欢快。”
这里的欢快墨迹颜色比之前更深一些,大约是思量许久的。
本篇末,著书者补充:“莞莞吾儿,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楚霁川眉毛又皱起来了。
一身泥巴?还心中欢喜?
他设想了一下陈岁桉一身泥巴扑倒自己身上的画面,只想一巴掌把她扇飞。
欢喜?根本不存在的。
他把书合上,甩到一边。
又是疯言疯语。
楚霁川坐在椅子上,眼神又不不由自主往那被扔在一旁的书看去。
可是这书上之前说的,孩童爱糖是对的,陈岁桉的确爱吃糖。
他最终把书捡回来,重新翻到刚刚看过的页数。
“莞莞吾儿,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他仔细品鉴。
“莞莞吾儿。”
呵,陈岁桉可不是他的女儿,不知道是陈二公主和哪个男妖生的小妖,想陈岁桉没本事的模样,那男妖也厉害不到哪里去。
楚霁川继续解读。
“虽一身泥巴,然吾依旧欢喜。”
呵,一身泥巴,脏得要死,他本就厌恶她,本就要折磨她,哪里来的欢喜?
全盘否定了后,楚霁川又推翻了自己的否定。
可是上次书中说的小孩喜欢吃糖是对的。
楚霁川拿出纸笔,努力跟着著书者的思路进行理解。最终在纸上写着白话:“小孩虽脏,然不可嫌。”
洗完澡的狮子狗看起来就可爱多了,它胆子还是太小了,只敢缩在整个西院中个头最小的陈岁桉身边。
陈岁桉拿着干净的白布给小狗擦拭身上的毛发,边擦边问:“这小狗是在哪里捡到的?”
容月按照张榛之前讲的回道:“是后门大街,那地儿阴凉潮湿,多是穷苦些的百姓。因有几户屠夫住在那边,猫儿狗儿也愿意去那边。”
陈岁桉这才想起,小狗还是饿着的。
她摸了摸小狗扁塌塌的肚子,想起了自己一天只能吃一顿泡面的时候:“快把我中午喝剩下的骨头汤热热端过来。”
还叮嘱道:“热到温热就行,骨头不要,把碎肉撕下来放在汤里。”
丫鬟们看着陈岁桉小小一个,努力照顾比她更小的小狗的模样,皆笑了。
容月也笑眯眯的,亲自去厨房热骨头汤。
楚霁川站在外面看着,院子里的氛围让他极不适应。
幼时他站在雪地里背书的时候,抬眼就能看到书房里被暖色烛光笼罩起来的画面,父亲站在书桌旁看儿子做功课,儿子坐在本是父亲坐的位置,认真读书。郎朗书声传出来,是他早几个月就背下来的内容。
可是能得到夸奖的从不是他。
眼前的院子没有父亲,没有儿子,是一群他能随意掌控生死的丫鬟,以及毫无反抗之力的陈岁桉。
他是讨厌这种场景的。
戾气从心底横生,两个毫不相关的画面重合,不甘和厌恶点滴汇聚,逐渐盘踞在楚霁川的心头。
陈岁桉感觉凉飕飕的。
不对啊,外面阳光大好,也没有风。
抬眼一看,楚霁川站在院子门口。
陈岁桉看了他不好的脸色,麻溜站起来。
乖乖呦,这尊煞神。
她笑眯眯地跑过去:“你怎么过来了,你快看看你带回来的小狗儿,真俊呢。要不是你,这小狗还在流浪,你看它多开心。”
常年混迹职场的社畜自然掌握了各种溜须拍马的技巧。陈岁桉上来就给楚霁川带上了一定高帽,楚霁川要脸,肯定不会明面上掐死小狗。
小狗没了陈岁桉胳膊的支撑,往一旁歪去。它迷茫地看着往外面跑的陈岁桉,迈开四条小腿儿哒哒跟过去,一蹦一蹦,甚是可爱。
陈岁桉感觉到脚边靠了个什么,当即一把将小狗抱起来,举高展示给楚霁川看:“看,你救下的小狗!”
在楚霁川面前刷过脸,他只要没有不耐烦,就等于有了一个免死金牌。
陈岁桉把小狗举起来,笑得憨态可掬。小狗也很给面子,被陈岁桉抱起也不恼,四只爪子温顺地垂下,乖哒哒。
刷脸。
她看似随意,手抓得却紧,准备楚霁川一有变脸的苗头,她就把小狗收回抱在怀里。
楚霁川看着陈岁桉的笑脸,心里舒服了大半。
这笑容像是一泓清泉涓涓往下流,途径有锋利棱角的石头也不避开。时间久了,尖锐就会变成圆润。
他想起了自己找条流浪狗回来的目的。
“这狗你若喜欢,可以一直养着。”
黑莲花有这么好说话的时候了?
陈岁桉惊奇,接着是怀疑。不会又憋什么坏水吧,毕竟他是一个白皮黑馅儿的芝麻包子。
楚霁川看到了他眼神里的顾虑,补充道:“你若是不愿意养,我也是会一直养下去的。”
停顿片刻,继续补充:“不会丢掉。”
所以你也不必担心,我会把你丢掉。
什么?这狗让他来养?陈岁桉想了想他养狗的画面,只能看到一片血腥。
她疯狂把脑子里的画面打码,收回了眼睛里的质疑:“我来养就可以,我可以养好!”
她举起小狗的一只前爪,一人一狗,信誓旦旦。
楚霁川此刻只觉得,在之乎者也上相当没悟性的陈岁桉,在领悟人心方面有出奇的天赋。
他说地隐晦,她也懂了他的意思。
果然像张榛所说,她受了颇多苦,太敏感了。
两个人鸡同鸭讲,达成了表面上的一致与和谐。
张榛远远看着二人的互动,暗自握拳:“成了!自己给主君分析的是对的!”
楚霁川挥了挥手,把张榛叫过来:“拿过来吧。”
张榛心下明了,重重点头。
陈岁桉抱着小狗一脸问号,把什么拿过来?
小狗也不理解。
半盏茶的功夫,那堆从西院儿出来的锦盒,原封不动地回来了。整整齐齐摞在一起,一个人那么高。
陈岁桉仰视这群华丽的锦盒,干笑。
楚霁川自认解开了她的心结,亲自拿过其中一个,一手托住,一手打开,往前送到了陈岁桉的面前。
不自在又带着点点实践真理成功的自豪感,含蓄道:“吃。”
陈岁桉看了看楚霁川的脸色,这哪里是糖,是简直就是年会上大老板敬的酒,度数九十六都得一口闷,推辞不得。
她像一个壮士英勇就义,视死如归,拿起一块糖,整个塞进嘴里。
“嘎吱,嘎吱,嘎吱……”
我可怜的牙呦。
作者有话要说:我写得好快乐呦
宝儿们,《吾儿记》有模仿一点点沈复《浮生六记》的写法哈,模仿不到位就不在正文标注了,丢死人。你们知道就好啦~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