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十三章
他还只是阿穆。
虽然也受了不少罪,但是生母尚在,这一点血脉亲缘的温暖将他牢牢包裹着,让他眼中总有一点藏得极深的光,哪怕嘴上再怎么油滑刁钻,也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调侃就羞红耳尖,默不作声地背过身去给自己束发。
千年苦工这样看着,竟然多少觉得有点安慰。
——他如果能一直如此,倒也很好。
不会再成天摆着一张死人脸,如垂暮老者般死气沉沉,让他身边的人看一眼都要跟着抑郁,每天都得挖空心思地想着怎么逗他一笑,还要骗着他休息吃饭,生怕他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折腾死了……
尹清和:我难道是过去给他当免费保姆的吗?
就很气。
不过现在好了,活生生的杨小过就在她的铺子里,任由她百般调··戏也不能反抗——从元正的记忆来看,他起初被绑来当伙计的时候,闹得那叫一个鸡飞狗跳,摔过酒坛子,撕过账本子,要不是桑落碰巧发现了,他还准备往灶间的水缸里下点泻药,也算是无所不用其极了。但可悲就可悲在,杨小过单枪匹马,敌不过元正和桑落的手足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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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摔酒坛子,元正就能微微一笑把他摔倒在地;他撕账本子,桑落那嘴皮子能不带脏字地撕他一天一夜;他下泻药,这对“兄妹”知道后,直接拿泻药拌饭,两个人跟门神一般堵在他身前,看着他硬着头皮往嘴里塞。
当年初来乍到的阿穆:你们宋氏酒坊有病!一家子都有病!!
这般斗智斗勇了近一年,他智计百出,却还是屡战屡败,到最后实在没办法了,才算是真的认了命,每天按时到铺子里,做事也不再偷懒耍滑,交给他的活儿都能好好完成。
“那是因为月钱给得多。”
宋叔问他怎么突然老实了,他还非要顶个嘴,手里一锭银子被他抛上又抛下,口口声声说着自己愿意留下来,只是为了偿还娘亲的医药费。
“要不是她把我娘送进了仁心堂,哼。”
——口是心非这一点,倒是有点后来的杨大侠情感指数都满值了,还死撑着不肯说爱她的样子。
宋坊主看着这个少年郎的背影,虽然清楚不是同一个人,但四舍五入还是相当于调··戏了一把当年的任务对象,她立刻就觉得自己快乐了,连带着眉眼之间的倦色也消散不少。
于是,等阿穆重新束好发时,一转身,便看到宋坊主已经和宋叔告了别,笑意盈盈地要回后院去。
他有些愣住,不是,他都还没反击呢,这傻子就要撤了?
宋坊主头也不回,废话,老子要不是为了出来看你一眼,何必自己跑这一趟?看完了干嘛不走?
占了便宜就溜的千年苦工,自读档以来,好歹心情愉悦了一回。
——这就是满级大佬重回新手村的好处了,虽然难度归难度,想死归想死,但是四位数工龄的心理素质摆在那,总能让尹清和从一堆糟心事扒拉出点趣味,逗她自己开心。
而她一旦打起精神,做事便越发雷厉风行。
上午让宋叔出去买了马兑了现银,吃完午饭就去找了陆大侠,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启程。
陆小凤对此还颇为委屈:“姑奶奶,你这是要急着送瘟神啊?”
“差不多。”
宋坊主把他堵在客房门口,说话毫不客气:“再这么耗下去,别的都先放到一边,你以为你自己能撑到几时?”
陆小凤心底突然一凛,面上却做出一副莫名其妙的神色:“我撑什么?”
“……你非得让我说破吗?”
要不是顾忌着身后的客房里还有只貔貅,怕教坏了神兽幼崽,千年苦工简直想摁着陆小凤的头往死里捶一顿:“你受没受那孩子的影响,你自己不清楚?”
陆大侠不动声色地辩解道:“宋坊主,你是不是想得太多了?我好得很啊,什么事也没有。”
呵。
邪气·侵··体,等你自己承认有事就晚了。
“你和桑落认识了多久?斗过多少次嘴?闹翻天的时候,你又何时拿她的丫鬟身份说过事?”
被阿穆看成傻子的宋玉红,此时也用看傻子似的眼神去看陆小凤。
“你心绪不稳,渐渐失控,你当我昨天是没有发现吗?”
是,她昨天是刚刚读档,一落地就接连直面世界的恶意,让千年苦工时时刻刻想着要一死以撂挑子。但是读取元正的记忆后,她发现问题远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几大原定主线纵横交错,并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梳理完成的。
她用一夜的时间,一边对比偏差,一边让自己恢复冷静。
然后她一冷静吧,除了认出杨小过那小子,还发现陆小凤这孙子可能要翻车了= =
“你自己也知道,比起传信,你亲自出马才是上策。元正也说了,你不在的时候,他可以过来看着。”
宋坊主一身浅蓝罗裙,发髻之上还是昨日那只珍珠步摇,恰如涉水而来的湖中仙子,碧水为裙,珠光摇曳,温柔何止十分。
可她说出来的话却偏偏一针见血,丝毫不给人反驳的余地。
“但是你不愿意。”
“若非我生拉硬拽,你连用饭也不肯离开客房。今日我让你走,你也不想答应。陆小凤,你在顾虑什么?”
——“怕我们离那孩子近了,也被她影响吗?”
最后一句话落地时,陆小凤脸上若无其事的神情终于垮了下去。他被宋坊主好一番抢白,因句句切中要点,竟让人再不能反驳:“……姑奶奶,我再怎么说也是个男人,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
他沉默半天,能想到的竟只有这么一句,与其说是抱怨,倒不是说是自暴自弃了。
——相交多年,陆小凤本来也没指望真能瞒过她,只是想着能拖多久拖多久,或许能撑到他传信请人过来呢?
宋玉红斜睨着他:“面子?你在我面前有过这东西?”
陆小凤:“……”
虽然是实话,还是很扎心。
他与宋玉红相识时,这小姑娘刚满十三岁,个子只到他心口处,娇娇小小的一团,稚嫩的眉目正渐渐凝成无双容色,一日更比一日娇美,根本不像寻常商贾人家养出来的孩子。
但是人不可貌相。
陆小凤那年也不过十八,却自诩是酒中老鬼,听闻陕中有一酒坊,传承百年,手艺老道,近一年出的新酒更是让人回味无穷,便眼巴巴跑了过去,只为一解酒瘾。
他到的那日,巧得很,宋氏酒坊的老坊主强撑病体,正在指点爱女酿酒。为品评好坏,特意启封了她半年前酿造的一坛样品,名为“玉马”,据说是坊主独女偶见自家仆从在院中练剑,恍如少年侠客,得轻剑快马之潇洒,有感于此而拟定酒方。
一脚迈入铺子的陆小凤,还来不及与掌柜的说上一句话,便被从后院飘散而来的香气勾走了魂。
后来,陆小凤酩酊大醉时,曾私下对宋坊主笑说:旁人交友,最难得的也不过是一见如故。可他倒好,玉马乘风而来,他连人面儿都没见到,便自顾自地乘马而去,紧跟不放了。
从此一头栽了进去,再也没有爬起来。
陆大侠爱酒如命,与酒中霸主宋玉红实在是臭味相投。兴头最足时,两人连着斗酒斗了三天,宋坊主天生海量,陆小凤不用内力作弊,竟真的胜不过她。到第三日的黄昏,终于再也撑不住了,人往桌面一趴,就此一睡半月。
——别管面子还是里子,他在宋氏酒坊早就丢了个干净。
陆小凤想到这,反而露出了一点笑容:“宋坊主,看在我往后还要给你跑商运货的份儿上,面子什么的,你多少给点?”
正因为他而供养着无底洞的债主大人,见陆小凤想要岔开话题,便愈加不耐烦地蹬了他一眼。
“你有空在这里耍贫嘴,倒不如赶快收拾收拾,等午间热气散了就出发。”
陆小凤苦笑:“我走了,那孩子怎么办?”
并不是陆大侠自视过高,看不起元正的身手——宋坊主不知道,他与元正私下早已比试过,只是各自留手,所以未分胜负。陆小凤心里也明白,若那貔貅幼崽真要做什么,无论是他还是元正,武功再高,身为凡人或许还是派不上用场。
他自己便是证据。
从遇见这孩子算起,不过也就四天时间,陆小凤起先不觉得什么,只是常有心浮气躁之感,他又着急赶路,便没有多加在意。直到进了宋氏酒坊,见桑落屡屡亲近宋玉红,而宋坊主对她的心思一无所觉,被占了便宜也不以为意时,他心中竟陡生怒意,一句“丫鬟”,一句“主子”,这四个字一冲口而出,他就立刻意识到大事不妙。
诚如宋坊主所说,他“心绪不稳”,渐渐难以自控,说了不会说的话,再往后,可能还会做不能做的事,伤不能伤的人。
可越是这样,陆小凤越不能离开。
“我自己带来的麻烦,你让我就这么走了?”
在她眼里,他就是这般胆小推诿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弦哥不想过七夕。
真的。
跟谈恋爱有关的节日都不想过。
全世界都在问我到底要不要谈恋爱,啥时候结婚,不结就老了……
老就老吧。
我快快乐乐单着没啥不好啊。
就是想保持单身好难啊。
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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