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桃花山村,晌午艳阳高照,
村子里的人们收拾完庄稼,下午抗着锄头回来,刚吃过晚饭,外头就开始乌云密布,
接着就是“噼里啪啦”下着滂沱瓢泼的暴雨。
檐下的水流如注一样打下来,清声脆脆的,煞是好听。
下着大雨,乌云笼罩,外面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乡间小路土道泥泞,乌漆嘛黑的深不见底,一脚不小心踩到水坑里,看起来很是危险。
桑娘就没让小胖团子夜里再来了。
而且小胖子,白天是花猫脸捂着眼睛噘嘴哭着走的,到现在都还生着屋子里那个病怏怏的男人气呢。
还要哄一阵呢。
桑娘在小厨房里,执着一柄美人扇,索然无味地在看着灶火上熬煮的汤药,见火候差不多,随手就扔了两个“山根”进去,
右手松弛朝橱架那边伸过去,换了把粗糙的竹蒲扇子来,对着药锅煽着火。
晚雨疾风,一道紫闪雷电打过来,黑漆漆夜里将半个天边都照亮了。
桑娘一点都不怕,还觉着这美景挺好看,她偏过身,悠哉悦然得很。
她头颅面朝院子的方向,手抵着柔软腰侧,白嫩生生的脸庞微微仰起,
看着外面黑黢黢乌云密布下的云雨里,闪电如璀璨的宝石一样,划破夜色里的长空,忽明忽暗,
一闪一亮。
真好看,桑娘拿着粗糙蒲扇子,煽着灶炉上的陶瓷药锅,喟叹一声。
赏完天边美景,厨房里灶火上架着的药锅也煎熬好了,
桑娘搁下蒲扇,勾过抹布,在掌心里折翻两下,抵在陶锅短柄上,将药汁倒在瓷碗里,放下陶锅,灭了炉子里的碳火,
然后端着托盘进了屋。
*
屋子里的男人,盖着厚厚的棉被,安安静静闭着眼睡觉。
这床厚被子,是下午桑娘进屋看他病弱躯体情况,要走的时候
被男子冰冷的眸子紧紧盯看一会,然后伸出来削瘦掌心扯过她纤细手腕,虚弱张口唤了她一声,说要换一床厚被子,他很冷。
桑娘低头瞥他睫毛都快覆霜了,实实在在看着是很冷的样子,
就回去抱了一床自己去年冬日用过,但却依旧软软和和的厚棉被子,过来给他罩在现在盖着的薄被子上面,两床被褥,摞到一起,紧紧盖着,
一床厚被褥一床薄被褥,两床叠盖,
男人感受到温暖,双掌不自觉拢起被子严丝合缝地包裹住自己,
这一整天,被褥里温暖的厚度,给男人捂得冒出一身冷颤儿的汗水,连汗毛都是凉沁沁的,他睫羽覆着一层水珠,
跟掉进冬日里天寒地冻的寒冰里刚打捞出来的一样,浑身都湿透了。
桑娘其实挺不想干这种伺候儿人的活。
她十指不带阳春水,哪儿会伺候儿人呢。
但男人浑身都已经湿透,快能拧出水来了,
衣袍襟子都紧紧的贴在他胸膛上,这么被汗水一沾,都呈现出裸色肌肤的样子了,乌黑长发湿漉漉的荡落几根发丝下来,分散、杂乱地沾在他白皙隽俊的脸庞上。
屋子里昏暗光晕的烛火里,
从桑娘这个斜斜角度,朝炕上“病弱”的男子,窥看过去,简直让人揪着视线,心跳如鼓,跟小猫儿发春儿了似的,怦然心动得厉害。
自古以来,病美人,之所以被称为病美人,就是因为美人们连病着,咳嗽着,高烧着,都无法掩盖她们天生丽质的靓丽,
而当这些“美人们”病到极致,极致到快要死了的时候,
所展现出来那种脆弱、破碎感的美,简直是惊心的,很是让人移不开眼。
桑娘捂着“怦怦鼓跳”的心口,舔了舔唇瓣,心底爱极了男子这副“破碎到要死掉”的俊俏男郎君模样。
对于这样的“美色”当前,桑娘竟然涌起一股丧失人性光辉的荒唐想法,不太想救他了。
难怪古人说,商纣王只爱“狐狸”不爱上朝,周幽王为夺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夏王桀爱美人不爱江山。
连理智如她,都有点要被晕迷糊了。
但,桑娘知道,这事显然不太现实,对这男子,她还真做不到见死不救。
将人救活了,说不定以后还有机会,能窥到这样难得一遇的破碎感美人绝色。
要真让他就这么轻易死翘翘,不但一点窥见的机会都没有,连平日心情不好看到的下饭“美色”,都没有丁点机会能让她在寻到第二个这么绝色的男郎君到家里来了。
想到这儿,桑娘面色微微凝重,握着扇子忍不住弯下身,一手撩起了男子黏在脸庞,
湿漉漉冰冷的黑色长发痴缠在他颊面上,让他更显破碎脆弱,真是惹人怜爱。
男子闭着眸,双手交叠腹部,安静地平躺在炕,盖着厚厚的被褥,
微弱呼吸,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庞,在乌云月色遮眼下,愈加显得白的诡异,下颌凌厉深邃,活似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正在受伤虚弱不醒,只能等着歹人过来任人宰割,还无力推开反抗。
破碎到极致。
美的发光,
炕边铺展厚厚被褥下,男人发烫的耳朵、眼皮、鼻梁、脸颊不管五感的哪里,都白到像落入凡尘受劫受难,烟雾缥缈云端之上的天边人。
唯有唇红似血,像一颗鲜血淋漓、不断淌血的血珠子一样点在他唇瓣上,给他平静面庞,平添几抹邪性妖孽之感。
这男人给人感觉,有点点邪门。
桑娘提起裙摆,挨在炕沿坐下,伸手摸了摸男人被冷汗打湿的脸庞。
这张脸可真能唬人。
一张本应该出现在话本子里的俊脸,竟然照进现实里,还让她在生活里找到捡回家了,祖坟都要冒青烟。
要不怎么说,成婚成婚,必须要找一个能让你赏心又悦目的男人,才行呢。
婚后生活哪怕鸡飞狗跳,也能让你忍耐收敛几分脾气,花一样笑着包容对方的缺点,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呢。
这张脸,就算再怎么不懂事,桑娘觉着自己也能凑合凑合过下去,
男人不怕他不懂事,懂事的那种“老实人”男人才最可怕,最蔫儿坏,
若是有张丑脸,又蔫蔫儿坏,桑娘纤细柔美的肩头,禁不住都打了个冷颤儿,细思极恐地不敢朝下想了。
有点厌丑症。
所以还是要找个俊俏的……
要是俊俏郎君死犟死犟还是不懂事,就调教一番,熬鹰训狗一样,总能懂事的。
要还是蠢笨如猪,不知怎么伺候讨好娘子,直接弃了……其实也不可惜。
没什么大不了的。
桑娘俯身怜爱地摸了摸男子苍白的脸庞。
他太破碎了,太美了,就像……就像话本子里无数词藻堆砌描写出来的那种,在危险重重的深林里,
,
本是一匹单挑匹马、厮杀博弈出来一条,万人身躯堆积出来的头骨,白气森然的血路,
好不容易站在高巅之上,俯瞰众生爬虫,丑态尽显,高傲仰头呼啸震慑,是一匹真正“正统”白色毛发的“孤狼”,
可惜时运不济,
却不小心着了奸人之道,身心重伤,猛然一下从天上摔落到卑贱的泥土里,污泥染脏了一身油亮的白色毛发。
元气大伤之后,迫不得已化作了惊慌失措、极度不安,只能虚张声势将自己奄奄一息的病体,以“保护姿态”蜷缩着成一坨藏起来,警惕凝着每一个对他伸出善意之手的陌生人,呲着牙,一口一口防备独自舔舐着伤口的幼兽。
没有任何攻击力,哪怕伸出尖利爪子挠人,也是没什么力道,颤颤巍巍的、晃晃悠悠没两下,就四肢不稳地跌倒了,
真是招人心疼,她的心都要碎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