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港城的四季不甚分明,春天往往是漫长的回南天,这年也不例外,整个城市躲在水雾中,散发着透不过气的倦怠感。

天灰蒙蒙的一片,深水湾的沈家别墅看上去没晴天恢弘,可一推开门,屋里灯火璀璨,从门口边柜上花瓶里的新鲜芍药,到管家林妈眼尾藏不住的笑意,每个角落都散发着生气勃勃的味道。

孟朝颜直觉今天是个好日子,把包包递给林妈,一边问“姑姑在哪里”,一边已经迫不及待往楼上走。

“慢点,别摔了,太太在起居室。”

摔倒不会,她在沈家长大,对这里熟悉到连雕花栏杆上有几条划痕她都清清楚楚。

孟家曾经也是港城的望族,但那都是孟朝颜爷爷那辈的事了。孟家人丁不旺,孟朝颜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她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后来爷爷奶奶也走了,姑姑孟听书成了她唯一的亲人。

孟听书后来嫁到沈家,做了沈家长房的续弦太太。那年孟朝颜十四岁,沈家接纳了她,让她跟着进来借住。

她抬头,孟听书倚在楼上栏杆,一身古典旗袍,探出小半身段,手指间夹着一根女士烟,“哟,孟公主昨天说今天不回来了。”

孟朝颜不好意思地抿嘴笑了下,加快脚步上楼,挽上姑姑,“想你嘛,一天不见,如隔三秋。”

到了起居室,孟听书直接问,“昨天同房了没有?“

“嗯……没……”,孟朝颜含糊其词,不想让她太失望,勉强地补了句,“不过……嗯快了。“

自从孟朝颜的丈夫回港城后,姑姑每天都问,不过今天的口气没有往日那么期待,好像专门挤兑她一样。

孟听书平生有两大夙愿,一是保住孟家的家业,二是生下沈家和孟家的继承人。肚子多年没有动静,年龄渐渐大了,孟听书便把第二个夙愿的希望放到孟朝颜身上。

孟朝颜这个Plan B一开始还是很顺利的,一成年就嫁给沈易安——沈家悉心培养的继承人、孟听书的继子。虽然过程有些故事。

可眼下,又一次失望。孟听书白了孟朝颜一眼,“他都回来好几天了,一天都没回你们的小家。你到现在都没看过他。“

“想我?你这几天往家里跑得勤快,就是为了在这撞运气碰到他。”

孟朝颜动了动嘴,但没说什么,垂下眼帘,长睫一闪一闪。

是的,姑姑说得都对。

沈易安一周前就回港城了。这消息她还是从平日她恨透了的、无下限的港媒那知道的。她并不比其他人早知道,她老公要回来了。前几天她忍不住发消息问他,他说公司有很多交接事务,让她早点睡不要等。

语气温柔,理由妥当,孟朝颜想不出他有什么错。

孟朝颜小声问,“那他今天回来了吗?”

孟听书语气不爽,“在书房。“

孟朝颜心口一阵躁动,随即静寂了一瞬。确定耳朵没听错后,下一秒,心口彷佛涌入了整个春天一样,叽叽喳喳地彻底喧嚣起来。

这一周她都没睡好,生怕睡着了没看到他回来,又生怕他突然回来看到她没睡觉,每天的辗转反复,一次次失落。而在这一刻,春风拂过,一切的不舒服都烟消云散了。

她要见到真的沈易安了!

沈家六点按时开饭。孟朝颜早早下楼等。难得沈家父子会迟到,过了一刻钟,孟朝颜感觉过了一年一样,才听到门开的声音。

她回过头。

沈易安穿着深色系西服套装,身姿高挑挺拔,眉眼意气风发,在她灼灼的视线中,风度翩翩地走下来。

孟朝颜朝他跑过来,抱住他。

他低头微笑,眼底闪着光泽,“你还好吗?阿颜。“

孟朝颜耳膜在疯狂鼓噪,一路窜到心脏,吵得她晕乎乎的,什么都听不见了。

她忘了怎么从沈易安怀里出来,回过神来,发现佣人们都在看,沈宏昌和孟听书已经到饭厅落座了。她不由得红了脸。

她看到孟听书眼底严厉的责备。从小她就被训练做一个端庄温柔的大家闺秀,可她现在没有半点未来当家主母严厉得体的气场。

今晚的汤是金汤花胶鸡,林妈给正在给每个人上一小盅,打了句圆场,“少奶奶今天打扮得太漂亮了。“

孟朝颜低头看自己新做的淡绿色小裙子,轻盈都勾勒出她姣好的身姿,水波纹的面料更衬出她肤白细腻。

天知道她出门前试了多少套衣服,这会她春鹿家的家里,佣人正在收拾她满屋子的衣服。

她知道自己很美,嘴上却说,“今天同学会去早了,逛了逛街随便买的。“

很蹩脚的理由。

沈易安给她拉开椅子,有涵养地淡笑,“我能想象得到,阿颜肯定全场没美。“

谦谦有礼、不失分寸的语气,到了孟朝颜耳朵里,她自动加了分亲昵的味道,心情好得胃口大开。

饭桌是长桌,沈宏昌固定坐主座。孟听书挑话题,娴熟地主持饭桌上谈话,讲美联储加息、原油价格……一顿饭吃得疏离又平静。

不知道的还以为晚间新闻后的专家座谈会。

孟朝颜双耳放空,一点都没兴趣,直到沈易安说,“有件事我想说一下。“

她偏过头看他。

他和三年前变化不大,眉眼精致,气质优雅,还保留着她印象中神采奕奕的俊朗少年的影子,只是五官轮廓变锐了些,多了分成熟神秘的魅力。

他的黑发在璀璨水晶灯下闪着清透的白光,语气平静,“我准备去京市,接手那边的公司。“

孟家姑侄都愣住,反倒沈宏昌没什么反应,面色无澜地吃饭。

片刻的沉寂后,孟听书说,“为什么要去京市?港城的生意怎么办?“

“爸爸还健壮,港城有他坐镇。”

孟听书对这个继子,一开始是抱着敌意的,后来自己肚子不争气,这种敌意就减淡了,孟朝颜嫁进行后,她更是主动和继子微妙地统一战线。

沈家枝桠众多,离开港城,意味着主动离开沈家权力核心。孟听书还想说什么,沈宏昌不耐烦打断,“男儿志在四方,他想去让他去。当初爷爷就是不顾众叛亲离,执意从苏城南下,才打下现在这份家业。”

沈易安的太爷爷本来是苏商,民国初期来港城做海运生意,做到世界闻名,有着船王的美誉。后来爷爷缩减海上规模,开始返陆计划,赶上百废待兴的年代,地产生意蒸蒸日上,到了沈宏昌,他不再满足偏安一隅,大刀阔斧北上投资,沈家又一次稳住了港城首富的位置。

沈家每一代都有自己的挑战,前人都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沈家的男人似乎都对事业野心勃勃,沈易安也不例外,这几年他做了不少投资,但他和祖辈相比,还是一张白纸。

孟听书觉得沈家的根在港城,沈易安现在该定心接手家业,而不是去做沈氏集团的边沿人,让其他房的人对下一代话事人的位置虎视眈眈。可沈宏昌说一不二,父子俩明显已经在书房交换过意见了。她不可闻地叹了下气,“那阿颜怎么办?”

一直安静的孟朝颜柔柔出声,“我跟易安去京市。”

原定一个月后动身,却因为工作的缘故,沈易安提前去了京市,孟朝颜开始手忙脚乱收拾东西,准备早点过去。

她和沈易安的婚房在春鹿角,从深水湾的沈家别墅沿海南下两公里就到。家里几个佣人一起收拾,装了二十多个行李箱。尽管如此,她一屋子的书只装了三分之一。孟听书连忙叫停,让人把书拿出来,减到十多箱。

佣人怎么做她都不满,向来滴水不沾的沈太太最后亲自下场,张罗着装了干货食材和调料,亲自事无巨细清点,生怕漏了一两样孟朝颜每日吃的喝的。

孟朝颜无语,“我去京市,不是去无人区。“

“北方的饮食你吃不惯,实在住不惯就经常回来。”

孟听书是固执的老港城。

她打量起侄女,眼底泛起自豪的光。孟朝颜已经长开了,脸蛋遗传了孟家女人清丽的基因,举手投足透着精养出来的温婉娇柔的气质。

一想到北方粗狂的饮食,她眼底的光灭了,扬起音量指挥管家,“去药房开点润肺的备着,那边天气干。”

孟朝颜瞧了下行李,“我要回沈家收拾一下,房间里有些东西我想带走。“

她的闺房藏好些跟沈易安有关的小物件。在港城,她经常回去,倒不觉得一定要搬过来。

本在忙碌的孟听书怔住,眼眶红了红,泪珠子掉下来,“你是不打算回来了吗?”

孟朝颜哑然,看着平日端庄严厉的姑姑,半晌才反应过来。她的心早就随着沈易安飞到京市了,内疚地抱了抱孟听书,“那我不去了。“

孟听书笑了,“那谁给我生BB?”

孟朝颜在她怀里蹭了蹭,脸色微酡。

她对传宗接代并不热衷,但孟听书热衷,她倒也愿意为了孟听书,给沈易安生个一儿半女。

准备就绪,天公却不作美了。港城连续特大暴雨,航班大面积取消。孟朝颜坐在窗边,望着雾霭氤氲的海滩,烦闷地翻看一本书。

书是下午收到的,寄件人不明。里面夹了一封信,信笺上面的字迹清逸,笔墨微微透过纸背——

跟他离婚。

孟朝颜脑中那根专属女人直觉的弦猛然被蛮横地拨动,这像极了女人的笔迹,带了分傲慢的挑衅。

她茶饭不思。

两天后,暴雨没有停歇的痕迹。向来娇养的孟朝颜,带了几套换洗衣服和孟听书钦点的佣人们,坐上北上的慢速火车,靠一路想着沈易安的熠熠生辉的笑脸,拿出她毕生的韧劲,经过二十多个小时的忍耐,终于穿过缤纷的樱花林,来到欣欣向荣的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