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 七零知青(9)
自从姑奶奶搬到他们家后,程再言出去的就更放心了,家里的伙食也更好了,姑奶奶的厨艺真的是超赞。
同样的食材,经过姑奶奶的手,仿佛被附加了美味值,好吃的让人停不下来。
程再言每天都会上山,先练几遍剑法,然后在山上转一圈,打点野味,所以他虽然吃的很多,看起来却没多大变化,只有郝娇娇知道他的肌肉更扎实了。
而已经不在上工,每天最多去几趟娘家,在菜园子里摘摘菜,和姑奶奶学学做饭的郝娇娇,明显的胖了。
但这个年代的人,普遍有点营养不良,所以她虽然胖了,也只不过从抱着硌(四声)的慌,变成了硌(二声)的慌。
程再言现在每天上午,都会上山,中午前回来,回来时总会带回来一点野味。
大部分是野兔和野鸡,大型点的野兽,非特殊情况,不会在山的外围出现。
就连野兔和野鸡,也因为他最近经常的捕猎,外围已经很少见到了,所以他每天向山里的探查,在一点点向里推进。
程再言把被剑背拍晕的两条兔子捡起,扔进背篓里,转身下山。
程再言推门进来,郝娇娇抬起莹白红润的小脸,开心的说道:“再言,你回来了?”
进入了五月底,白天的天气已经非常的热了,只有晚上还有一点点凉爽,程再言见两人正在茂盛的枣树下面洗黄瓜,洗好的黄瓜摞了尖尖的一大框子,而没洗好的更多。
“娇娇,姑奶奶,洗这么多黄瓜是要做什么?”
郝娇娇递给程再言一根洗好的黄瓜,“菜地的黄瓜,这几天结的太多了,再不吃就老了,可咱们就三个人,哪吃的完,所以姑奶奶和我打算腌起来。”
程再言:“咱们吃不完,可以送些给爸妈,平平和安安爱吃,爸妈他们上工,也可以带几根。”
郝娇娇:“爸妈的菜园子比咱家的还大,他们的也吃不完,根本送不出去,哎,冬天没得吃,天热了,菜吃不完,真是愁人。”
程再言把两只晕过去的兔子从背篓里拎出来:“现在腌了,也放不到冬天吧,腌的多了,咱们三个也还是吃不完呀,不如我下午背到县城去卖了吧。”
郝娇娇:“再言,你又逮到兔子了,咱家已经攒了十几只兔子了,是不能再攒了。”
姑奶奶:“十几只兔子,是得去县城卖,公社离咱们太近,卖的太多了,容易招人眼。
不过十几只兔子就够重了,你还能捎带黄瓜?”
程再言:“能,兔子背着,黄瓜用包袱包紧实了,抱着,没问题的。”
因为郝娇娇不能吃兔子,他和姑奶奶也陪着她不吃,所以他在山上碰到兔子,都是用剑被拍晕,带回家养着,毕竟天热了,死兔子可没法攒着。
在每天拍晕兔子的练习之下,他对内力的运用,越发的灵活,尤其是把内力调动到脚上,因做的最多,所以做的最好。
吃完午饭,把十六只兔子都敲晕,绑上腿,放进家里最大的背篓里,然后抱上三十斤的黄瓜,就出发了。
好在他家在村头,想要出去,不需要穿过村庄,沿着他家后面山脚下的小路也可以。
县城和公社在相反的方形,去公社走半个小时左右,到县城要一个半小时,村里人有什么需要买的都是去公社,很少会去县城。
所以出了村子后,在无人的地方,他就把黄瓜收进了空间,兔子因为是活物,没法收进空间。
接着把内力附在双脚上,把速度提到最快,飞速的向县城而去。
到了县城附近,他才停了下来,把黄瓜从空间里拿出来,抱在身前。
一进入县城的街道,他的这一造型,就引起了路人的注视,大大的相当有分量的背篓,可惜有布盖着看不见里面是什么。
还有那抱着的东西,包裹的更加的严实,一点都没漏。
人生地不熟的县城,想找到黑市,对别人来说是个问题,对程再言来说,却很容易,他把内力封控的耳朵打开,瞬间几里内的声音都蜂拥而至。
每天进山,他都会把耳朵上的封控打开,去捕捉动物的声响,经过一个月的反复试验和训练,他已经能很好的掌控声音的筛查方法。
很快,一条街道上,不同的细小的交谈问询物品的声音,被筛查出来,离的并不太远,于是寻着声音,七拐八拐的来到了黑市旁边的一条无人的小路上。
从空间里拿出一件灰色的褂子,和一个大帽檐的帽子,给自己做了一番伪装后,才继续往黑市去。
小胡同口,立着一大捆玉米杆,把路口堵得只留下仅可过一人的地方,一个带着帽子的高大青年,正斜靠在墙上,刚好挡住过人的口,让人无法窥探到胡同里的景象。
青年看见有人来,站直了身子问道:“兄弟,这是去哪啊?”
程再言按照刚才听来的信息说道:“去看三舅姥爷家的小儿子家的表哥。”
青年:“原来是表哥啊,表哥都带啥了?”
程再言:“兔子和黄瓜。”
青年:“表哥快去吧,三舅姥爷最爱吃兔子。”
青年让开身子,露出过道,程再言冲青年点了点头后,就进去了。
进入胡同后,看到另一个出口,和这边是同样的玉米杆和一个青年的背影。
胡同里左侧有一户人家,门口站着两个青年,眼神警惕的望着胡同里的每个人。
胡同的右侧是来此交易的人,东西都在自己随身的背篓或者菜篮里,没人放在地上,要交易的,也是背过身子,面向墙,快速而隐蔽的进行交换。
程再言大概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他带的兔子有点多,所以并不打算在胡同里等散户,于是来到守门的两个青年前。
“兄弟,我来看三舅姥爷,带了些兔子,不知道三舅姥爷在家吗?”
“在,你自己进去吧。”
两人把门打开一条可过一人的缝,程再言进去后,门立刻就被关上了。
进门就看到这是一个一进的小院,院子虽然不大,却维护的很好,堂屋的大门敞开着,一个身材魁梧黝黑的壮汉正坐在八仙桌旁的圈椅上。
听到有人来,东屋里出来一个面相老实普通,眼神却很灵泛的精瘦青年,“兄弟来了,快屋里坐。”
进了堂屋,魁梧汉子出声问:“带啥来的?”
程再言打量了房间一眼,把背篓放在地上,黄瓜放在八仙桌上,不用人让,就坐在了八仙桌的另外一面。
“十六只兔子和三十斤黄瓜。”
活泛青年:“兄弟厉害啊!十六只,没有血腥味,是都做成熏兔了吗?”
程再言:“活的,打晕了。”
两人一惊,死的还能是陷进抓的,野兔活的可不好捉,一只两只还能说是运气,十六只,这兄弟是有真本事的啊!
魁梧汉子:“哈哈哈,我黑老虎,最喜欢结交你这样有本事的人,不知道兄弟方不方便透漏下,怎么称呼?”
程再言:“我姓郝。”
郝姓在靠山县是大姓,周边的公社里,姓郝的人没有一半,也有三分之一。
黑老虎也没怀疑,“郝兄弟,介意我们先验验货吗?”
程再言:“来就是交易的,验货随意。”
黑老虎:“瘦猴,打开看看。”
瘦猴把背篓里的兔子,一只只拿出来,试它们脖子上的脉搏,十六只全部检查完,看向程再言的眼神都充满了震惊和敬佩。
“大哥,身上没有一点伤,都活着呢。”
黑老虎:“郝兄弟是个高手啊,我黑老虎佩服,你这个兄弟,我黑老虎交定了,兄弟直说,是想要钱、票还是东西,凡是县城里有的,我黑老虎一准给兄弟弄来。”
程再言:“一个座钟”
黑老虎看了瘦猴一眼,瘦猴把兔子装进一个编织袋里,拿出钩秤,称了称说道:“活着的兔子价比死了的高,但也没有供销社的猪肉高,最多八毛一斤,这些是48斤,总共是三十八块四毛。
黄瓜30斤,这个季节黄瓜是不缺的,所以价便宜,五分钱一斤,总共是一块五毛。
加一块是三十九块九毛。”
黑老虎:“一个座钟,县城供销社要四十五块钱,还要钟表票,我们这出是五十块钱,兔子和黄瓜,给你算个整数四十,郝兄弟你看,这还差点有点多。”
程再言挑了挑眉,来之前忘了打听座钟的价钱了,“我那还有一头二百多斤的野猪,你们要吗?”
黑老虎大喜:“哈哈哈,当然要。”
程再言:“那好,我现在去取,你们稍等会儿。”
说完就起身出去了,瘦猴小声的在黑老虎耳边问道:“大哥,要不要让细狗跟上,探探他的底?”
黑老虎瞪了瘦猴一眼,“郝兄弟下盘稳固,走路却是又快又没声音,肯定是个不简单的练家子,这种有本事的人,只能交好,不能乱动心思,小心偷鸡不成蚀把米。”
瘦猴对大哥的话还是听从的:“是,大哥,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