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脱身
春日渐进,风也不寒凉,反而吹着暖和。开得正好的杏花树上时不时飞过两只雀鸟,叽叽喳喳地报喜。
沈家的院子里,李凤娟与沈二贵两人正叹着气大眼瞪小眼。院里的板车上则是侧躺着握着笔的沈大贵,飞快地在纸上划拉他的和离书。
他现下想和离的心达到了顶峰。方才屋子内昏暗,即便是自家媳妇儿嗓音难听得吓人,他依旧是见过那张标志的脸,所以对于李凤娟与沈二贵的在他屋内说的话并不愿意相信,请个郎中瞧瞧便是,哪用得着这样大惊小怪。
直到天色微亮,透气孔内洒下的光足够让他看清那一位端着木盆站在他面前的人。
长满疙瘩的,灰不溜秋的,疯狂颤抖的,吐着舌头的......
媳妇儿。
院子内,算命先生正拿着一碗米,口中念念有词,来回走动了多次,随后将米一抛洒,撒到了吴怀夕的面前。
李凤娟瞧着那碗撒在地上的米,心疼的龇牙咧嘴。
而那张符纸,依旧贴在吴怀夕的额上,只是她原本诡异的神情,随着算命先生逐渐响亮的咒语缓和起来。
“快快走吧......快快走吧!瘟神大人,请您快快走吧!”
算命先生喊得大声,又将沈大贵刚刚撰写的和离书在吴怀夕的额面前晃了晃,从李凤娟那儿取来的籍契也在她面前晃了晃。
吴怀夕用力掐了掐手心,才控制住自己想要狂笑的神情。
随后,将双眼一闭。
“好了,你家中的邪祟之气已全部除去,以后便可平安度日了。”
算命先生见着吴怀夕现下乖张的模样,也坐下来,终于喝到了李凤娟珍藏多年的普洱茶,他痛饮了一大口,长叹一声,“只等瘟神大人离开。”
李凤娟三人千恩万谢,还给算命先生分了半根萝卜,但眼神依旧在院子里张望,却是不愿意瞧一瞧吴怀夕,只得用余光去扫上一眼,“半仙,这都除去了吗?您再瞧瞧,还有哪些地方,您再给我们祛祛。”
算命先生大口咀嚼着手里的半根萝卜,连连点头,他将腮帮子嚼得极大,使劲扫视着院子,最后将视线落在了那辆溅满了泥点子的板车上。
“此物,从何而来?”
李凤娟大吃一惊,心想真遇上活神仙了,她动了动手指,离吴怀夕更远了,颤颤巍巍地用手指指着她,“是,是瘟神大人的。”
“那就与瘟神大人一块送走吧。”
算命先生嚼完了萝卜,继续将他的胡须捋出了火星子。
“是......是是!”
沈二贵将手放在算命先生准备的锅灰水中好一会儿,再三确认洗过了手,不会沾染到瘟神大人的晦气,才拉着板车,将吴怀夕带到离家三里地的乡道上,飞快地逃走了。
就这样,吴怀夕嫁到沈家时,是由板车拉来的,而离开沈家时,也是板车拉走的。
见乡道上再也瞧不见沈二贵的影子,吴怀夕慢悠悠从板车上跳下来,朝着身边的算命先生微微行礼,“先生果真乃神人也。”
算命先生听了她的夸奖,并不受用,瞧着她可怖的脸,反而有些担忧,“吴小娘子的脸没事吗?”
“无碍,我已从药铺掌柜那儿开了药方,辅之以徐长卿,煎水多服用上几日便会好转。”
吴怀夕脸上的红疙瘩可不是什么花汁子混出的颜料涂抹的,而是货真价实的过敏。
她原本是想去集市中买一些胭脂口脂冒充,可昨日在给算命先生买地瓜干时,那摊子上也摆着这几个月份的应季蔬果,她瞧着新鲜,便挑来瞧瞧。这一瞧,倒是瞧出些东西来,未曾想到这具身子竟对山药过敏。
许是从小吃得少,且又没有营养的缘故,福娘抵抗力极差。只是摸了几下,不多时,手上便浮起不少红点子。
只是摸了一摸就这样,吃上一口那还了得。
就算是她先服用了药铺掌柜的药,她的面部还是因为过敏变得肿胀,红点子也长到了脸上,连喉咙都开始水肿起来,呼吸不畅,压迫得她的嘴唇发紫。
过敏是很难受,但是终日呆在沈家,更加难受。
“那吴小娘子,每月都有地瓜干吗?”
算命先生打开布袋子,拿出吴怀夕昨日送给的地瓜干嚼得称心,啥都没有他的地瓜干好吃,萝卜也是。
“那自是有的。”
吴怀夕捧着一张笑脸,随着算命先生一起往镇上去,“我还会做别的瓜果干和一些新鲜的吃食,先生日后来尝尝?”
算命先生一听也乐了起来,她的声音在算命先生的耳中并不吓人,听着这些新鲜的吃食,以及别的瓜果干,那可是犹如天籁,立刻应道,“好说,好说。”
吴怀夕的脸上身上还有不少锅灰,浑身肿胀,要是这样去镇上,别说是沈家,就是瞧上一眼的路人,也要吓坏的。她将原先买的那块布包在了头上,遮掩了脸,才拉着板车到了一家成衣铺子前。
虽说天气渐渐转暖,但还是需买些保暖的衣物,避免倒春寒这样的日子。
其实一件夹了棉花的成衣袄子并不便宜,这浑身上下加上裤子与里衣,便花去了吴怀夕二百文。她一边付钱一边心疼,若是以后多赚钱银子,一定要去布庄买布匹裁衣做。那样式既能多样,还便宜,一匹布能做好几件衣裳。
她手上有疙瘩,镇上的澡堂并不让她进去,她想了又想,便重新回到山中的温泉洗漱。
平日里进山出山来来回回不知道走了多少里路,今日这样重获新生的日子,多走几步路,又算得了什么呢。
温泉水将她身上的锅灰慢慢洗去,吴怀夕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今日竟是她来了杏花村后,第一次洗澡!
她在温泉水里泡了好久,用买来的皂角和兰草,将自己浑身上下搓洗了一遍,洗掉所有的沈家的晦气,连手指都要泡囊了才作罢。
待她将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穿了新买的衣裳,重新回到镇上,已是黄昏时分。
李大叔与红姐儿早就在木行门口候着,见她变成的这副模样,都大吃一惊。红姐儿望着那些红疙瘩并不害怕,只是心疼得直掉眼泪。
“这怎么行。”
吴怀夕打开了她的推车门,瞧见了那张小床上已经铺上了碎花被褥。那碎花是杏花样式的,已经被春日里的日头晒得蓬松。
这简直就是连吃带拿的,她实在是受了李大叔一家太多的恩惠,心中一酸,眼眶红了。
“这定是行的。”李大叔拍了拍她的肩膀,“吴小娘子,你可别不给面子,这是红姐儿挑的。”
红姐儿在李大叔的身边拼命点头,蹦蹦跳跳,彰显着她选中的样式,“这被褥上的杏花开得极好,我想着吴姐姐定是喜欢的。”
“喜欢。”
吴怀夕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含笑道,“红姐儿今日想吃什么?”
“吃肉!”
红姐儿更乐了,她的心里是极喜欢吃面前这位吴姐姐做的吃食的。
“好。”
吴怀夕将一切都打点好,便去肉摊子上称了一块上好的猪五花。她正寻思着是酱香着吃还是白灼着吃,便瞧见一旁的小摊贩在卖他自己晒好的粉条干。
若说这样春寒料峭的傍晚吃些什么最好,那定是油香四溢的猪肉炖粉条子!
五花被洗净切成薄块,等锅子烧热后并不放油,反而将五花下进去煸炒。大火将五花的肥油都煸了出来,满屋喷香。
吴怀夕用锅铲将五花铲了出来,留下几块在锅里继续炒了一会儿,便盛在小碗里递给一旁坐着瞧她做菜的红姐儿。
这几块五花被她炸得焦脆,红姐尝了一块“咯吱”作响,酥得掉渣。纵是未放调料,也是脆爽肥香,不腻口,越嚼越有滋味。
锅里还剩着五花煸炒出来的油,蒜末辣椒炒出香味,煸好的五花与切好的白菜一同下入,而后加水没过。文火炖上两刻后,扔上一把泡软的粉条,焖上一会儿撒上盐巴,便出锅了。
五花肉炖得软烂,肉香浓郁,肥而不腻。
这个季节的白菜也毫不逊色,菜叶质地柔嫩,菜梗的纤维都被炖得清甜软糯。
而这道菜的精髓却在于那爽弹滑溜的粉条,每一根粉条都浸润了沾满肉香的汤汁,粉糯咸香,吸进嘴里,不用多嚼,吸溜一口便滑下喉咙。
夹一筷子放在热腾腾的米饭上,吸满汤汁的粉条搭配米饭,吃上一口,味美无穷。
猪肉炖粉条在砂锅中咕嘟咕嘟的,这菜烫着吃最佳,李大叔与红姐儿也顾不得烫,吃得满嘴流油,鼻头与额上都冒出了汗,不只是热的还是被辣气熏的。
这碗猪肉炖粉条子被一扫而空,就连最后一点儿汤,李大叔都蘸了馍馍,将砂锅擦得锃光瓦亮。
今夜是吴怀夕第一次躺着睡觉,吃完药铺掌柜的药方,她浑身也舒爽不少。
在暖和的碎花被中,她沉沉地睡去。
明日,便要置办锅碗瓢盆,张罗起她的小食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