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去处
赵希挤出狼外婆般的笑脸,揽过钱嘉晨,轻柔地抚摸着她的头顶说:“晨姐儿谁都可以叫,但是晨晨是娘和晨晨之间的昵称,好不好?”
“娘,什么叫昵称?”钱嘉晨眨巴着眼睛仰头问着。
“就是表示我们两个很亲近,好不好?”赵希用脸蹭着钱嘉晨的脑袋顶问道。
“好。”钱嘉晨低头思考了片刻,笑着点头应了。
赵希换了个姿势抱着钱嘉晨,继续说:“娘要向你道歉,娘不应该追随你爹的脚步而抛下你……”
“娘……”
钱嘉晨匆忙抬头,急促地喊了一声,大大的杏眼里满是泪水,小手抓紧了赵希的衣服。
“乖乖别怕,娘一直在呢,别怕别怕。”
赵希赶紧轻轻拍着钱嘉晨的背脊,舒缓着她的情绪。心里暗道,看来这次的事情真是吓到她了,之前一直没表现出来可能是因为一直在忍着吧。
“经过这一遭呢,娘想清楚了,去日不可追,来日犹可期,你爹既然已经去了,但是娘还有自己,娘还有你呀,咱们娘俩相依为命,也要好好过日子,你说是不是。”
钱嘉晨抱着赵希边哭边点头,小可怜哭得一抽一抽的。
赵希抬起钱嘉晨的脸,给她擦了把眼泪,问道:“那娘刚才问你的,你在奶奶家开不开心,乖乖还没回我呢。”
钱嘉晨眼睛看向别处,皱着小脸,很是为难。
赵希懂了。
“那晨晨还记得大舅么?”
实在是不怪赵希多此一问。
原主自从和钱良结婚以后嫁来洛宁县,就很少回去,一是因为钱良不喜欢她与娘家走太近。
二也是因为古代交通条件实在太过恶劣。
原主娘家所在的新安县距离洛宁县有大概两百多里,就是坐马车也要四五天。
更何况现在大周朝建国不久,周边仍有强邻环伺,虎视眈眈。只等着大周什么时候变弱一点就扑上来啃食瓜分。
所以现在的马绝大部分还是用于军事备战。
养马的速度又远远及不上战场上的消耗速度,国内的马匹数量稀少,马是绝对的奢侈品。因此朝廷对于马匹的管控还是很严格的。
因此,对于普通人来说远行的交通工具就是驴车和骡车。
而骡车跑两百多里少说也得快一个月了。
因此大周朝的老百姓出行成本确实是很高。
且时间、精力、身体状况、财产损失也就是现代人所说的误工费,这些都要考虑,还要考虑路上的风险问题。
因此也就是钱嘉晨出生时赵希爹娘带着一个哥哥来看望过她们娘俩一次。
再就是在钱嘉晨四岁的时候,赵希大哥岳母去世,赵冀一家特意来洛宁县送丧,事情结束之后,特意来王家岭看过她们。
因此钱嘉晨脑海里隐隐约约有一点印象。
只记得大舅好高,比爹还高,爱笑,但是对自己很好。
大舅母胖胖的,很喜欢抱自己,给了自己很多好吃的吃食。
钱嘉晨点点头,轻轻说:“记得。”
“那晨晨记得魏爷魏婆么?”
虽然钱嘉晨从未见过魏爷魏婆,但是魏爷魏婆每两年总会写一封信同时寄一些吃食或者县城的新鲜小玩意儿,所以钱嘉晨对魏爷魏婆的印象还要更深刻一些。
脆生生地说:“记得。”
“那咱们回去魏爷魏婆家好么?跟魏爷魏婆大舅大舅母二舅二舅母一起住,他们都可喜欢晨晨了。”
钱嘉晨突然抬头问:“娘不喜欢住奶奶家?”
赵希:“呃……”
赵希不知道怎么说,万一孩子很喜欢这里呢。
没想到钱嘉晨轻声却坚定地说。
“娘不喜欢,我们就不住奶奶家。娘喜欢魏爷魏婆家,我们就去住魏爷魏婆家。”
赵希满眼复杂,大部分的孩子是天生爱母亲的,虽然钱嘉晨还这么小,但是从她的眼睛从她的话语里不难看出,她对于母亲有着深深的依恋与爱。
赵希使劲抱住钱嘉晨:“晨晨真好,娘好喜欢你。”
钱嘉晨不好意思得低下头,窗外的彩霞此时也透过窗户,红彤彤的,映得钱嘉晨小脸清晰而又鲜艳。
赵希抱着钱嘉晨好一会儿。
说:“那,我们现在要给魏爷魏婆写信,让他们来接我们,不然我们自己走可难了。”
“你知道村里老秀才住在哪里么?”赵希问钱嘉晨。
钱嘉晨点点头,小声说:“知道,以前我偷偷去听过他讲书。”
说完,钱嘉晨似乎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紧张地用小手捂住嘴巴,两眼满是不安地看着赵希。
赵希看这孩子怎么这么容易就不安,心里对钱嘉晨又怜又爱。
“晨晨,娘与晨晨是天下最亲近的关系,你不要怕娘。”
“你在娘面前说什么都可以,不用压抑自己的想法,不用担心自己说错话。”
“好不好?”
钱嘉晨懵懂地看着赵希,小眉头轻轻皱了一下,思考了后,直视赵希的眼睛道:“好,我与娘最是亲近。”
赵希:……好好好,你这孩子,净捡自己爱听的听。
不过……
哎哟哟,有一个满眼都是自己的乖女儿真是太“烦恼”啦。
“那娘写一封信,你帮娘拿去给老秀才公,让他帮忙交去镇上递铺衙门。”
“好。”钱嘉晨应下。
赵希赶紧下床,找到原身官人留下的文房四宝,给原身爹娘写信。
原身在娘家时,原是认识一点字的。
与钱良结婚后,二人都是不事生产的主,你侬我侬,花前月下。
虽没创造多少生产力,倒是让赵希学了不少字,就连原身这一手书法也是与钱良红袖添香学下的。
钱良野心不大,考了举人都是走了狗屎运,考进士对他来说更是犹如走蜀道,他自己倒也有自知之明,试了两次考不中也就作罢。
钱良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是比较天真幼稚,没有女子不该学字的坏观念,再加上前两朝都有过女帝,再往前也曾有女后摄政,女将军等等,如今新朝初建,整个社会正是生机勃勃,女子虽还是受一些限制,但是倒不如赵希前世所处的历史中受到的限制大。
因此普通女子读书习字顶多是奇奇怪怪,并不至于大逆不道。
原身虽恋爱脑,但是很聪明,历来老师都喜欢聪明学生,钱良不外如是。
因此,钱良也乐得在文化一道与自己的娘子分享,而原身也知道钱良喜欢的是识字有情趣,且能与他聊风花雪月诗词的人,因此她在学习上着实下了不少苦工。
如今这一手字虽然比不上书法家,但是对比一般的士子,那还是拿得出手的。
写封信对她来说更是小事。
赵希拿了笔之后意识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