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叶肆

许久,就在泠轻雨觉得没戏时,听到叶泊莲一把将茶杯扣在桌上,清脆道:“成交。”

泠轻雨喜出望外,激动地抓住叶泊莲放在桌上的手,“合作愉快。”

叶泊莲手一僵,抬眸看向泠轻雨。

只见面前少女笑容灿烂甜美,一双大而有神的杏眼含着秋水似的,亮晶晶。

房间里很安静,泠轻雨后知后觉这尴尬的气氛,眼下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还浑身湿漉漉的,连忙松开了爪子,讪然笑笑。

“要不你再开一间房。”

叶泊莲起身走到窗边,外边的雨已经停了,回头问泠轻雨,“上次的赤色人参,还有吗?”

“胡......”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泠轻雨赶紧矫正,应声道:“有的有的,明天给你带。”

闻言,叶泊莲身影一闪,翻窗走了。

第二天早上,泠轻雨一起来就下楼找店小二,却见客栈前台换了另一位小哥。小哥正抱怨着原来的店小二眼睛突然不舒服,临时拉夜间值班的他过来顶替。

“你们店里的厨房有没有胡萝卜?”泠轻雨等小哥唠叨完,问道。

小哥绿豆般的眼睛瞪得老大,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置信的事情。

“姑娘您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有进过厨房做过菜,胡萝卜早在十几年前就绝迹了。”

这会轮到泠轻雨震惊了,“胡萝卜还会灭绝?”

“姑娘有所不知,大概在十四五年前,胡萝卜忽然一夜之间全部消失,土地像被诅咒了一样,这片大陆上再也种不出胡萝卜。”

泠轻雨大吃一惊,竟然还有这种怪事。

小哥压低声音继续神秘兮兮地讲道:“当时可邪门了,自古以来从未发生过如此诡异之事,除了小时候,这么多年我再也没有见到过胡萝卜。”

“知道原因吗?”泠轻雨十分好奇。

小哥重重地摇头,叹气道:“胡萝卜又不是什么名贵之物,只是厨房做菜可有可无的一种食材。这件事虽然很离奇,但那些自视甚高的修仙者眼里只有降妖除魔,可瞧不上这般小事,惊讶过后就也随它去了,反正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管。”

从客栈里出来,泠轻雨又到店铺和市集问了一圈,还是一样的结果,说法都和客栈小哥差不多。

胡萝卜莫名灭种了,这在21世纪绝对算得上是世界第八大未解之谜。

虽说他们人类少吃一种蔬菜没什么所谓,但可怜的是小兔子们,再也吃不到最喜欢的食物了。

难怪那晚叶泊莲见到胡萝卜时会如此错愕,原来稀罕的不是她胡诌的人参,而是平平无奇的胡萝卜本身。

可原主的乾坤袋里为何会有胡萝卜,不是整片大陆都种不出来了吗?

泠轻雨百思不得其解。

待去完摩石塔,看来还得跑一趟原主被泠昊风逮去联姻前住的地方,一探究竟。

酉时,泠轻雨来到约定地点,这座小城的石雕牌坊前,不一会儿,就看见叶泊莲披着漫天霞光,款款而来。

还是那身黑衣高马尾造型。

一身纯色黑衣干净利落,长发用素简的银发冠高高扎起,蓬松的马尾微微倾斜。

身上只有两种颜色,却不会显得单调乏味,反而和肤色相互映衬,像一幅对比度极高的水墨画,气质独特,韵味浓重。

叶泊莲扫了一眼泠轻雨,黑眸浮起微不可觉的亮光,“赤色人参呢?”

“不好意思现在没有。”泠轻雨抱歉地挠挠头,坦诚道:“我之前住的地方那里有,等办完事我就去取给你。”

“......好。”叶泊莲的眸色暗了暗。

二人准备动身去摩石塔,叶泊莲询问泠轻雨:“走陆路还是水路?这儿离混沌森林有两千里,过去估摸要三四天。”

“我知道一条捷径,如果顺利的话,不用一天就能到混沌森林。”泠轻雨脸颊带笑,干劲十足。

“噢?”叶泊莲长眉微动,“什么捷径?”

泠轻雨说了一个地名,以叶泊莲的轻功速度,不用半个时辰两人就来到了目的地。

面前是一堵宏伟高耸的古城墙。

泠轻雨拍了拍结实的墙壁,尝试用这具身体为数不多的灵力去感应阵法,却毫无效果,只好向叶泊莲求助,“你能启动这里的传送阵吗?”

她记得这里有一处连接混沌森林的秘密通道,是魔族奸细为了方便进出魔界而设的传送门。

叶泊莲单手覆在墙上,黑眸一凝,墙上霎时出现一个红色的光圈。泠轻雨见状,拉过叶泊莲走进光圈,一霎那天旋地转,再出来时,他们已然到达了混沌森林。

混沌森林取名混沌,却是一片很漂亮的森林。

林中花木五彩缤纷,妖冶绚丽,在常年不变的夜色中发着斑驳陆离的光,空中还悬浮着众多柳絮似的种子,萤光点点恍若满天星辰。

而混沌森林的尽头,就是摩石塔。

原文中的泠轻雨有一次被魔族绑架到摩石塔,在逃跑途中意外得到了上古魔族禁术的修炼秘籍,这才有了后面毁天灭地的资本。

她之所以要去摩石塔,就是为了取那本秘籍。

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实力至上,她必须变强才能保护自己,但她一定会把控好尺度,绝不会像原主那样滥用力量去作妖灭世。

刚踏进森林,精怪们就如饥似渴地朝他们亮出爪牙,就像鱼塘里猝然被丢下饲料,饿了很久的食人鱼们纷纷扑上来捕食。

这些精怪孕育诞生于混沌森林的污秽浊气,没有魂魄,尚未开智,是妖魔之中最低级的存在,只有被原始欲望支配、对食物的疯狂。

面对精怪们的围攻,泠轻雨一点也不怕,因为叶泊莲基本一招就送走一个。

她甚至看不清叶泊莲是如何出手的,观摩了半天,等那道锋利的黑影停下,才发现他用的武器竟是一把匕首。

这么小的匕首都能轻轻松松斩杀两三米高的精怪,泠轻雨不禁暗叹,高手!牛逼!

等拿到秘籍,她也要炼成这样的身手,做一个又酷又帅的强者,再也不用受别人欺负。

察觉到泠轻雨的目光,叶泊莲回眸一瞥,“怎么?”

“没事,不用管我,你继续。”泠轻雨摆摆手,哈哈干笑道,继续盯着叶泊莲的身影,把他潇洒的英姿脑补成是自己。

精怪络绎不绝,比想象中的多,而且貌似都是奔自己来的。泠轻雨有些纳闷,指指自己,“我是不是特别招惹妖魔?”

叶泊莲直言:“你是天生特殊的至阳体质,是阴冷魔物最喜欢吃的。”

泠轻雨打了个冷颤,她才不要当别人的食物,皱眉苦笑道:“辛苦你了,有没有办法能够隐藏我的气息?”

“只要你还有呼吸和心跳,就会继续散发阳气。”

叶泊莲幽深的目光一一扫过泠轻雨的脖子和心口,默了片刻,才接着说:“所以碧华宗才需要你嫁给叶肆,他天生阳气不足......”

泠轻雨猛地打断他的话,双目瞪大,语气极为震惊,“你说什么!嫁给谁?!”

“莫非你连自己未婚夫的名字都不知道。”叶泊莲脸色骤冷,不悦地蹙起了眉。

泠轻雨抿了抿因呆愣而微微张开的唇,声音轻颤,“叶肆是哪两个字?”

“叶落归秋的叶,肆无忌惮的肆。”

泠轻雨:“......艹!”

对于叶肆这个名字,她简直太印象深刻了,是到现在都留有难以磨灭阴影的存在。

《追仙》还有一本姐妹篇,叫《斩魔》,是同一个作者的仙侠系列大热文,而叶肆是《斩魔》里的大反派。

《追仙》讲的是泠轻雨从小可怜黑化成灭世反派,对高岭之花男主爱而不得,杀夫弑兄,毁灭了大半个修真界,最后被反杀的剧情。

而《斩魔》则是叶肆从小透明黑化成魔君反派,对白月光师姐爱而不得,杀妻弑父,颠覆了大半个修真界,最终被斩杀的剧情。

同一个套路换了不同性别的反派,而且两本小说共用同一个世界观,连设定的各大门派名字都不换一下,剧情走向也极为相似。

可就是这样相同的套路,读者们偏偏喜欢得贼上头,甚至还给两位反派大佬拉起了郎配,两人的同人文层出不穷。

其中最热门的一条评论是让泠轻雨和叶肆搭档搞事业——

“你俩各毁半个修真界,联手就能毁灭世界了。”

好家伙,这两本文居然融合了!

她成了叶肆的炮灰原配。

叶肆成了她的炮灰原配。

这扭曲的组合,是想让她和叶肆互相炮灰,还是合伙毁灭世界?

一提到叶肆,泠轻雨就生理性反感。

因为在《斩魔》里叶肆是个白切黑......行为举止怪异......极端又疯癫的病娇!

还动不动就喜欢掏心。自己的,别人的,身上总是带着浓烈的血腥气和诡谲的病态感。

虽说同为反派,但原主泠轻雨黑化后是小白花长出锋利的刺,蜕变成嚣张狠辣的食人花,坏得让人可恨。

而叶肆是小白莲在阴沟里腐烂,堕落成暗黑颓丧的曼陀罗,坏得令人可怖。

在白月光师姐意外陨落后,他把师姐的心挖了出来,强塞进自己身体,和自己的心一起缝起来,对求而不得的师姐爱到疯魔。

还把联姻的原配夫人凌迟,将自己的老爹五马分尸,整个碧华宗都会他砍得七零八碎。

想到这些血腥恐怖的场面,泠轻雨顿时五脏六腑都在翻江倒海,忙一手捂住心口,一手捂住嘴巴,冷汗涔涔直流,瘆出了一身鸡皮疙瘩。

叶泊莲把泠轻雨的反应尽收眼底,那双总是明亮澄澈的黑眸瞬间好似结了冰,目光愈发森冷犀利。

“你明明就是厌恶他才逃婚。”

泠轻雨摇头:“不,不是的......”

她才知道自己要嫁的人是叶肆啊!

穿过来的时间还尚早,也许这时候的叶肆和原主一样,还没有黑化走上歪路。

泠轻雨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你知道叶肆是个怎样的人吗?”

却听到叶泊莲不假思索地回答:“废物,天下人皆如此评价他。”

泠轻雨:“......”

废物指的是能力吧。

她又颤颤问:“他性格品行如何?”

叶泊莲稍加思索,抬起深邃得看不出任何感情的黑眸,答得言简意赅:“怪物。”

泠轻雨:“......”

她后怕地深吸一口气,心里庆幸,这个婚逃得好,逃得妙。

珍爱生命,远离病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