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时月酒店血族分店今日全店戒严,拒绝接待一切客人,临近午时,全店严正以待,午时一刻,发丝血红的人漫步而来,站在酒店门口两侧的服务员异口同声喊道:“恭迎兰斯大人!”
酒店经理赶紧迎了上去,恭敬道:“得知大人要来,我们立刻将酒店清理出来,期盼大人能在时月酒店吃得舒心。”
兰斯并未说话,姿态闲适优雅的走到餐厅,在一张极长的桌子边坐下,经理适时递上了菜单,介绍道:“兰斯大人,这是我们酒店推出的新菜,采用的是前所未有的烹饪方式,在各界都受到了强烈的欢迎——”
“不用了,”兰斯漫不经心的合上菜单,“血族并不喜欢这些怪异的东西,给我上一杯血冻就好。”
经理:“是。”
下午一点,时月酒店血族分店恭敬的送走了血族亲王兰斯,全店松了口气,经理拿出通通机向老板汇报:“……是,跟往常一样,兰斯亲王点的血冻………新菜在血族这边并不受欢迎,还是血冻更合他们的胃口……是,我会加大血冻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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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月酒店出来,兰斯坐飞舟到了空间裂缝前,虽然他是血族的亲王,在血族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如今的世界并不只有血族,尤其还有龙族、神族这种比血族还要强横种族。
血族在三千世界中充其量只是一个武力值居中偏上的种族,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血族亲王的他也不得不去往别的世界为血族争取利益。
这次他要去的地方是兽人世界,血族与兽人世界签订的血液供应合同即将到期,他此去是为了续约一事。
合同商讨签订完毕之后,兽人世界的天已经黑了,兰斯的助理问道:“亲王大人,是否去时月酒店食用一杯血冻?”
兰斯摆了摆手:“先回去吧。”
助理应了声,准备好的飞舟早已在一旁等候。
小小的飞舟在漆黑的空间裂缝中穿行,兰斯右手支额沉思,谈了一下午的事情,他自然是饿了,但在这三千世界里血族能吃的只有血液而已,在时月酒店出现之前,血族从来都是直接吸食血液。
后来时月酒店推出了血冻,这血液凝结而成的东西瞬间风靡了整个血族,原因无他,血族吃的东西实在是太单一了,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新奇的食物,而且并不算难吃,风靡实在是意料之中,就连他这个亲王也吃了好多次。
可是现在时间一长,血冻的新鲜感已经去了,兰斯感觉到腻了,血冻说到底就是固态的血液,口味比之血液还稍稍逊色,他已经提不起任何兴趣了。
兰斯叹了口气,血族的吃食的确太单一了,在通通网上他不止一次看到血族子民对其他世界各种蒸、煮吃食表现出来的羡慕,这就很让人头疼了,作为亲王他不能无视子民的需求,但对此他的确也无能为力。
漆黑的空间裂缝中一点亮光忽然出现,兰斯问道:“那是哪里?”
助理恭敬回答:“大人,那是三千食舍,是空间裂缝中为贫民提供时空之力的地方。”
兰斯挑眉:“哦,为贫民提供时空之力,这么说来这个老板心倒是不错,不知道他那里可为血族提供服务?”
助理一五一十:“是有的,三千食舍为血族提供的是番茄汁。”
“番茄汁?”兰斯皱眉,“血族只吸食血液,番茄汁如何能让血族满意?”
“呃,”助理顿了顿,委婉道:“三千食舍只是为了提供时空之力。”
言下之意三千食舍的目的从来不是为了让谁满意。
兰斯自然听出来了,他脸色未变,淡淡道:“既然如此,我们也去见识见识三千食舍的番茄汁。”
对于空间裂缝中发生的事情白宪之一无所知,此时是晚上八点左右,三千食舍的客人不算多,但也不算太少,他还在忙碌。
“叮铃铃——”
“欢迎光临~”
门口的招财猫挥动爪子机械道。
兰斯皱眉看着这只做工粗糙的假猫,狭窄、坐满了人的店内环境让他想转身离开,这时白宪之做完了最后一道菜,注意到新来的客人,上前问道:“这位客人吃什么?这里还有位置,先坐下吧。”
助理掏出消毒液和手绢把凳子和桌子擦了三遍,兰斯这才皱着眉坐下,白宪之脸上挂着职业笑:“这是本店的菜单,这位客人要吃什么呢?”
兰斯将菜单一眼扫尽,没发现番茄汁,问道:“可有番茄汁?”
白宪之的手顿了顿:“这位客人不好意思,本店今日不提供番茄汁,你可以看看其他的菜式。”
兰斯皱眉:“没有番茄汁,你为血族提供什么东西?”
血族?吸血鬼?
白宪之面色不变,脑子一转,提议道:“本店明日打算推出的新菜倒是以猪血为主料制作而成,不知道这位先生是否感兴趣?”
“猪血?”兰斯皱眉,这等低等生物的血从来不在他的食单之上,只是想想便能让他感到生理上的不适,但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填饱肚子,而是体验低等血族的生活,所以纵使心里反感,他还是点了点头。
白宪之给兰斯倒了杯水,转身去了厨房,从小房间里把昨天买回来的猪血拿了出来,同时拿出通通机查询,输入血族之后,果然发现这个所谓的血族跟A国传说中的吸血鬼一般只吸食血液。
昨天做出推出新菜的决定后,他就去了梧桐菜市场,逛了一圈,发现猪肉铺的王叔今早才杀了猪,一大盆猪血摆在那里无人问津,于是他买下了猪血,顺便还买了些豆芽,打算做个毛血旺来试试。
毛血旺在小房间里放置了差不多一天,时间差不多,正好外间的那位客人是食血的血族,毛血旺应该是目前三千食舍最适合他的食物。
毛血旺是一道著名的传统菜式,麻辣味浓郁,在华国西南地区极受欢迎,其中以鸭血为主要原料,而这个鸭血很多时候可以用猪血替代,其中还加入毛肚、黄喉、鳝鱼等,麻辣鲜香,极其下饭。
不过现在不是在华国西南地区,白宪之猜也知道外间的那位客人定然没有尝试过辣椒,所以这份毛血旺不能做得太辣,更重要的是外间的客人是血族,网上说血族除了血液之外从不尝试其他任何食物,所以在这道毛血旺中,猪血是绝对的主料。
猪血切成块状,蒜、姜、切成末,小米辣、泡椒、干辣椒切成段,拿出他自己制作的红油火锅底料切碎放入碗中。
开大火,将锅烧热,倒入清水,加入少许盐后倒入猪血焯水三十秒后捞出,锅中再次加入油烧热,倒入花椒、辅料翻炒,中途加入豆瓣酱炒香,最后加入清水开大火烧开………呛人的辣味在三千食舍弥漫,外间的大部分顾客都是熟客了,对于辣味早就习以为常,再加上今天是可以点辣子鸡丁的日子,所以大家都很淡定,有一两个还没练出来的掏出空气过滤器带上,而后又神态自若的吃起面前的辣子鸡丁来。
所以整个三千食舍没有闻过辣味的只有兰斯和他的助理而已。
霸道的呛人味道传来的瞬间,兰斯立刻在自己身边升起了一层灵气罩,将呛人的味道隔绝在自己周围二十公分以外,就算如此,他还是被呛得打了个喷嚏。
而他身边的助理更是喷嚏一个接一个,毕竟亲王大人有能力升起灵气罩,而他没有啊!最后还是兰斯看不下去了,一挥手给助理也搞了个灵气罩,助理这才缓了过来。
经此一呛,兰斯对所谓的毛血旺更加没有好感了,血族吸血讲究色香味俱全,色要鲜红,不得带有腥味,味得甘甜,最受血族欢迎的血液是龙族的血液,力量充沛、色.艳味香。但龙族并没有兜售血液这一生意,除了好运找的伴侣是龙族的血族之外,少有血族此生能尝一尝龙族血液的味道。
作为亲王,兰斯倒是有幸尝过,也因此他对入口血液的要求格外的高,像这次用猪血做成的毛血旺,在兰斯眼中完全就是对血液的侮辱。
什么毛血旺,待会儿他绝对不会入口!
红彤彤的毛血旺倒入大碗中,表面撒上蒜泥、少许辣椒面,油烧至七成热泼在毛血旺表面,“滋——”的一声,浓浓的香气瞬间扑面而来。
“两位的毛血旺好了,请慢用。”
面前一大碗红彤彤的东西,能看见里面一块块深红色的东西,这是猪血?
兰斯觉得有些反胃,丑陋的颜色、低劣的原料,还有呛人的味道,这怎么能入口?
“大人?”
兰斯闭上了眼睛:“你吃吧,吃了说说感想。”
助理:QAQ
他吃?可是他不想吃啊!这东西看起来就不好吃!
但这是亲王的命令,助理不得不学着周围的人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猪血放在碗里,深色的猪血散发着寥寥热气,一股刺激却又莫名吸引人的香味闯进鼻中,他夹下一小块猪血放进嘴里,轻轻一咬,猪血在嘴里瞬间散开。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口感,不像血冻脆嫩,反而带着些许的绵软,分明是最低等的猪血,但一咬之下却几乎感受不到那股血液的腥臭味,相反一股从未尝过的香味在口中弥漫开来,带着莫名的刺激。
口舌在这刺激下产生了些微的痛意,并不让人讨厌,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吸引力,让人忍不住再吃一块。
于是助理又夹了一块猪血到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