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逃

无论多久都会记得这一天。2012年7月1日,晴天,诸事不宜。

在我当时已经过了的十八年的人生中,大多都是昏暗阴沉而且无趣的记忆,而这一天,是冗长生命之中,绝对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一天,是毕业盛典,而中午12点35分43秒,我失去了最爱的祖母。而我的眼泪还挂在脸上,祖母的尸体还在太平间里未凉,我就出现在了毕业狂欢的聚会上。

「然而」酒吧,离我们高中最近步行街上。

我站在包厢门前,包厢里是一群人的鬼哭狼嚎,吼着不成调子的歌曲。

其实这一天本该是个节日的,我身上穿的红外套还是出门的时候保姆芳姨特意熨烫过的,鞋子也是新的,说是今日起便又是新的开始,从头到脚都要新到底。可是此刻我脸上却写着满满的丧气和颓然。

透过门缝,我看见一堆喝着啤酒欢笑的人,他们大多和我不熟,是隔壁几个班成绩不好平日只顾着玩的那群人,我眼睛死死盯着的,是坐在沙发角落里,一手支着靠背,下颌分明,眼神像没有月亮的夜晚悬在天上的启明星般的那个人。

他是我爱的人,我捧在心上整整高中三年的人——秦浪。

若是在昨天我还能很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的男朋友,可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了。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推开门,就听见里头一个痞声痞气的人开口:“哟,秦浪,今儿怎么这么不high啊?难不成,是在想那个‘小少爷’不成!”

然后又有一人掐着嗓子:“不是吧,就那个天天不要脸缠着咱浪哥的,都毕业了还不让消停呢?”

“没办法,”一个男生故意捏着兰花指往前娘气兮兮地一点,“毕竟人家是这样子的货色嘛,你们说是不是哦?”

“就是!”很快有人起哄,大笑不止,冲着秦浪道,“不是哥们说你,你也算是水逆三年了,哎呦喂,就那家伙的黏腻劲儿,二班的班花都不服我就服他。趁毕业,你也算是解放了…我就想不明白了,他好好一个大老爷们,怎么非就是那么不要脸呢,真这么缺男人不会自己个去gay吧里买啊?也就你能演得下去,换了我,我就吐了。”

酒杯一碰,随即一声怪叫:“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大老爷们啊!”

哄堂大笑。

这笑声刺耳得难受,里面的那群人不会知道,他们肆无忌惮的谈论对象就站在门外。

我看见他们用沾满污秽的手,在我对秦浪的一片清潭里随意地搅动、弄浑。

可我除了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以外,居然什么也不敢做。

终于,秦浪开口了。

他先把杯子放下,揉了揉眉间——我知道这是他不悦的信号,然后我听见,那个曾经帮过我、照顾过我,是我的光、我的水、我的午夜梦回的秦浪,冷冷地在我心上插了一刀。

他说:“别提他来恶心我。”

仿佛置身坟地,突然见到鬼火,我满身满心一个寒颤,那种感觉,和几个小时前,站在手术室门口,亲眼看着祖母被盖着白布,医生歉意地说他尽力了的感觉,一模一样。

其实在这种时候,聪明的人应该赶紧转身离去,这样还能给自己留点尊严和颜面。可惜我就是那个不聪明的人,我呆在原地,双脚都不知道怎么抬动,直到包厢的门被倏地打开。

一时间尴尬的冷静。

开门的正是秦浪,我慌乱和凄楚的眼神,撞上他冷漠而微怔的眸子。

包厢里的人先是安静,然后故意拉长调子或是吹口哨,就是看好戏的心态。我立刻就把头低了下去,像只乌龟,我很没有骨气,眼泪就掉了下来,好像更加落了他们的话柄。为了掩饰自己的泪水,我只能把头埋得很低很低,低得下巴几乎搁在了锁骨上。

“秦浪…”我还是忍不住开口,越说声音越轻,“…你是这样想的吗?”

秦浪看了我好几秒,我觉得头顶像火烧,然后他一言不发,从我身边擦过去,走了。这无疑就是判了我的死刑,他讨厌我,到连句话也不肯说的地步了。

大约是秦浪的离席让包厢里的人觉得很无趣,他们把扫兴的由头都算在我的头上,或许也有一点给秦浪出气的意思。

于是拉拉扯扯地,在我的惊呼之中,把我推进了厕所的隔间里,反锁起来。

我大慌:“你们,你们干什么?开门!开门!”

“干什么?让你看看什么叫爷们!”

年轻人不知道什么叫做过分,他们很习惯把“开玩笑”这三个字挂在嘴上,然后理所当然地去做伤害别人的事而全然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乐在其中。

若是还在学校里,他们断然不敢对我做这种事,现在仗着要毕业了,从此也不会再见面了,法不责众,所以开始猖狂起来。

我用力拍着门呼救,拍得手心疼,可是只听到那群人的嘲笑和言语上的羞辱,然后从隔间上骤然淋下一桶水,把我从头到脚浇了个透心凉。

真心凉啊。

随后是一整鼓掌声,那群人吼叫着便跑走了。

叫了半个小时,我觉得累得慌,然后盘腿坐下,把脸埋在膝盖上。

说来有意思,这个时候,我反而难过得哭不出来了。失去亲人又失去了爱人,天底下还能有比我更倒霉的家伙么?

虽然是夏天,可酒吧里冷气很足,厕所阴冷潮湿,我一贯怕冷,便开始瑟瑟发抖。

在我的记忆里,上一次这么狼狈的时候,好像也是因为秦浪。

那个时候,已经是放寒假,他突然说要带我去一个有拦街福的地方玩,在我们还是情侣的时候,他一向冷淡,所以我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拦街福在郊区很远的地方,我们甚至还打了一辆车,开了足足半个小时才到。

在拥挤的人群里,我关心的不是有多少糕点,有多少热闹,而是人群将我一次次往他身上撞。尽管他从始至终没有牵过我的手,我还是觉得很欢喜。

我买了狗不理包子,买了糖人,还买了羊肉串,像献宝一样给秦浪。以前我若是这么做,他是接都不会接的,最后都是我吃掉两人份的,可是那一刻,他居然收下了,而且很自然的地吃下去了。

惊喜来的太快,往往意味着不祥。

大约一个小时后,天有些黑了,他说去趟卫生间,让我原地等他,我乖顺地点点头,就看着他消失在人海尽头。我一直追着他的身影,往哪里拐记得牢牢的,生怕找不到他,或是他找不到我。

人潮熙熙攘攘,而后变得渐渐稀少,最后连小贩们也都准备收摊回家了。

我手里还拿着凉掉的肉串,乖得不得了在等,可是心里已经明白,他不会来找我了。

可我却仍旧站在那里,一直等到最后一盏灯被熄灭。

等夜风顺着我松散的围巾,恶意地舔着我的脖子,让我脸颊凉得发疼,我才终于叹了一口气往回走。郊区是没有公交和车的,惨的是我的手机在秦浪那里,身边还没有一分钱,只能一步一步走回去。

泥泞的路,坑坑洼洼,走一步绊一跤,跑起来更是处处陷阱。好在我穿得多,摔疼了也没破皮,只是我走了不少冤枉路,最后差点累晕过去,好在遇到了好心人,捎了我一段顺风车,让我在城里下车。

城里的路我很熟,终于在天亮的时候,我回到家里。

芳姨开门看见我的时候,被我的惨状吓得说不出话来。

而我做的第一件事,是赶紧打电话给秦浪报平安。我听见电话那头,秦浪的声音像是刚从睡梦中苏醒,还带着浓重的鼻音,道:“你真烦,丢也丢不掉。”

他不会知道我在电话这头是怎么伤心的。

平心而论,我虽然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可脾气也并不是包子,我只是在秦浪面前不要脸了。

有一个问题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一对情侣,会像我们这样,处成了仇敌一般?我爱秦浪,从前也一直都笃信他心里有我的,可是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都让我原先的坚持变得崩溃和瓦解。

虽然是我主动追求的他,虽然我明里暗里做了一些或许让人讨厌的事情与手脚,虽然我多多少少威逼利诱了一下,这是我鼓起勇气做的最勇敢的事情,但是他终究还是接受我了。

班主任曾给父亲打过小报告,说我同差生厮混在一起,怕是带坏了我。我不知道班主任和父亲在办公室里约见秦浪的时候说了些什么,只是后来秦浪见到我的时候用一种很鄙夷的态度说:“小少爷,别再跟着我犯贱了行么?”

这三年里,我一直都把秦浪的种种不好归咎到自己身上,归咎到身份的差距,归咎到父亲的过分,归咎到班主任的多事,然后再把他的种种好处像话梅一样在嘴里反复嚼反复嚼。

直到今日才知道,从来都是我在妄想,他始终都是这样,是我自欺欺人。

好在,我还知道醒过来。

卫生间一直都没人进来,我也一直都没法出去。等到我冷得开始绝望的时候,我想,等到酒吧打烊,清洁工打扫的时候,总会发现我的。

有趣的是,我比我设想中被救出去得早。

“着火了!!!”

起先是一声惊呼,然后是大喊大叫男男女女的哭喊,最后是浓烟滚滚冒进来,再蠢的人也知道这是着火了。即便生活再怎么绝望,我此刻还没想那么快去见祖母,祖母也只怕没想那么快看到我,于是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我又开始呼救和拍打门扉。

“咳咳……咳咳…救命……”

人在面临危险的时候,往往会暴露最真实的反应,可笑我在这个时候,还期盼着秦浪会像电影里那样,破开大门,逆着火光和烟雾,英雄般出现在我面前,救我于水火之中。

我甚至还想好了,当他出现的时候我要怎么跟他撒娇,怎么跟他哭诉自己的委屈以及怎么紧紧抱着他……越是这么想,就越是要失望。

最后在我被呛得泪眼迷离的时候,救我出去的不是任何别的人,而是真正舍己为人而不求回报的好人——消防员。

那个消防员大抵是个新兵,他见我一被救出,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还以为我是吓傻了,拽了一条毯子给我披上,用湿纸巾擦我脸上黑灰的污渍,安慰道:“没事了,想哭便哭出来吧。”

我裹紧毯子,只是咬了咬唇。

消防员又说:“一会儿麻烦你留下做个笔录,听说是有人纵火,我先进去看看还有没有别的人困在里面。”一转头,他又冲进了火里。

周围一片哭喊或是哀嚎的声音,车马、人群、窃窃私语、警笛、尖叫、争吵、水声。

此刻我哪里还有心情去做什么笔录,我只想离这场闹剧远远的,于是站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才突然感觉腰上一疼,好像是刚才跑出来的时候,被烧伤了一小块。

这疼痛,直达大脑,是一整天的遭遇下来后,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天旋地转,不省人事。

再次睁开眼睛,是躺在医院的高级病房里,芳姨在床头照顾我,一看见我醒来,连忙问道:“啊呀,少爷醒了,渴不渴?有没有不舒服的啊?老爷太太有些忙,等空了就会来医院看你的。”说完站起来给父亲和母亲打电话报平安。

医院淡淡的消毒水味充斥着我的鼻子,滴答滴答的药水顺着胶管流进身体里,一切都在告示着生命的脆弱和坚强,矛盾而存在。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竟然只有一个保姆在我身边,以前奶奶还会心疼我,现在好了,连奶奶都不在了。

我听见芳姨谦卑地对着电话那头回话,动了动左手,一把扯掉了针头,掀开被子走下去。

芳姨惊呼一声:“啊呀,现在可不能下床的呀!”

赤脚走到芳姨身后,就着她拿手机的手一掰,夺下电话,放在自己的耳边。

沉默了三四秒,我才嘶哑着嗓子开口:“父亲,我想求你一件事……”

逃,我要做一个逃兵。

三十六计还知道走为上计,做一个逃兵没有什么可耻的,我的人已经已经死在火里了。

我知道父亲一定会答应我,只是他也对我的决定颇有些意外,他说,“那等你出院……”

“我希望越快越好。”

因为呛了烟和着凉,在床上躺了三四日我才终于能出发。

腰上那个烫伤留了一个月牙形的疤痕,医生说替我安排祛疤手术,我想了想就拒绝了。一来这会耽误我的时间,二来……留着也好,人都说好了伤疤忘了疼,若是连疤痕都没了,那少不得还会重蹈覆辙。

从医院出发,连家门都没踏进,我是直接去的机场。

在机场登机的时候,我掏出了手机,在键盘上摩挲了一下,还是依着心里记得牢牢的那个号码,十二个字,打了又删,删了又打,反反复复折腾到广播里发出催促我的讯息,我才终于发了一条短信。

「现在我消失了,你终于自在了。」

叮咚一声,短信发送成功。不过三秒之后,手机就剧烈震动起来,看着屏幕上那两个字,我抖了一下,险些扔出去。

习惯性一滑,接通了,然后是一声压抑着风雨般的咆哮:“林羡,你究竟又要玩什么把戏?!你人在——”

嘟的一下,我把电话挂断了。这是我头一次挂断他的电话,没想到,原来我还是做得到的,尽管心脏拼命跳动。

手机又是一震,来电显示还是他,我咬咬牙,把卡拆出来,用力一折,咯嘣断成两半,掉在地上,不动了。

想了一想,又在膝盖上一顶,把手机也折断了。这手机里有太多过去的痕迹,一个一个删除,就像一刀一刀割肉,所以还是一劳永逸的好。

手一松,把东西往机场的垃圾箱上一放,磕碰的清脆声响,好像一颗玻璃心碎裂的声音。

我忽然松懈下来,麻木地拿起行礼往检票口走去。飞机停落在外面,它是一双翅膀,安插在每个折翼的少年身上。

再痛也要忍着,我告诉自己。因为忍不下去也无用,没有人心疼的难过,低廉地不如乞讨者的硬币。

当飞翔来临的时候,少年意识到自己在将自己从扎根的土壤上连根拔起,那种疼痛深入骨。

然后,连哭泣的力气都没有了。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