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心上人

一盏茶后,魏禹和李玺脸对脸地坐在了祥福酒馆一个临窗的四方桌上。

魏禹自己都说不清,怎么没禁住他的软磨硬泡,答应他的邀请,还带他来了这里。

李玺像只小好奇虫,脑袋卜楞来卜楞去,嘴一刻没停。

“我还是头一回进这么小的酒楼!”

“原来长安城还有这样的酒楼呀!”

“这个桌子好小!”

“窗户也好矮!”

“诶诶,魏少卿,那个是什么?怎么奇奇怪怪的?”

满酒馆的人都看着他,暗笑哪里来的小番邦人。

魏禹扶着额,脸扭向窗外,假装不认识他,更不想被熟人认出来。

结果,还是被认出来了。

酒馆东家系着围裙,热情招呼:“魏少卿今日休沐?怎不见萧寺丞?”

“并非休沐,来西市查案,顺道来小五哥这里吃碗酒。”魏禹淡声道。

李玺向来有着小动物般的直觉,能敏锐地觉察到周围人的情绪变化。

比如现在,虽然魏禹没笑,也没过分热络,他却能明显感受到,魏禹跟这位店主很熟,而且很喜欢他!

李玺眨巴着澄净的琥珀色眸子,直往店家身上瞅。

林小五一笑,嘴角挤出明显的笑纹,“这位……是番邦来使?”

李玺啧了声,有点不高兴,“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番邦人了?”

不、不就是眼睛嘛……

林小五讪讪一笑,偷眼看向魏禹。

魏禹道:“这位是福王。”

此话一出,小小的酒馆陡然一静。

吃酒的,聊天的,吹牛骂街差点打起来的,全都停下动作,齐刷刷看向李玺。

福王?

传说中“生于祥瑞、金光闪闪”的小福王?

“哎哟,可算见着活的了!”林小五目光灼灼地盯着李玺,生怕少瞅一眼就化了。

食客们也议论纷纷,表情比李玺方才还夸张。

不怪大伙这么激动,要知道,如李玺这般的王公显贵,平日里不是去曲江泛舟,就是去乐游原跑马,亦或到芙蓉园赏景,再不济还有平康坊让他们消磨富贵日子,怎么也不会来西市一间偏僻狭小的酒馆。

往日李玺骑着马在街上一闪而过,留给大伙的都是一个挟着香风的背影,寻常百姓极少看到他的正脸。今日见了还不得使劲瞧上两眼,回家好吹牛啊!

李玺还在不高兴,“你盯着我做什么?我眼睛很奇怪吗?还是觉得我头发不直?”

“不不不,”林小五衷心赞美,“王爷鲜少露面,小的们从未有幸一睹真颜,没承想竟是这般精致贵气……失礼、失礼了。”

算你有眼光!

李玺嘴角翘啊翘,方才的那么一丢丢不开心立马散了。

“上酒,你家店里最好的!”

“好嘞!您稍等,马上来。”林小五揪着围裙,颠颠地去了。

李玺一手支着桌面,凑到魏禹耳边,用说大秘密的语气道:“他家酒一定好喝。”

魏禹挑眉,“就因为他夸了你?”

“当然,有眼光的人手艺总不会太差。”

魏禹轻笑。

这只小金虫啊!

酒上来了,还有一碟香脆的芝麻胡饼。

“王爷头一回来,没啥好送的,新出炉的饼子请王爷尝尝……知道王爷不差钱,这算是小可的一点心意。”

李玺觉得挺新鲜。

那些不如他的人,都是变着法的从他这里要东西,比他强的,比如圣人或太后,向来是什么贵重给他什么,这还是第一次碰上一个小酒馆的店家送他面饼子。

李玺新奇地拿了一只,一口咬下去,唔,有点糊,荤油味很冲,硬硬的,和他从前吃过的不大一样。

不过,还是礼貌地夸奖:“你家馅饼味道不错。”

林小五讪讪一笑:“这就是普通的芝麻饼,没放馅料。”

“怎么不放馅,不是放了馅更好吃吗?”

林小五解释:“原本也是有馅的,只是近来长安猪肉涨了价,寻常人家吃不起,饼里便不夹馅了。”

李玺面露异色。

他每天考虑的都是羊肉吃烦了吃鹿肉,或者来点新鲜的兔子肉、鸽子肉,价贱又腥臊的猪肉连府里的仆役都不爱吃——

寻常人家……吃不起?

魏禹双手拢在袖中,抚着虎口处的陈年伤疤,沉声解释:“正月倒春寒,城中猪崽冻死不少,去年秋日下生的半大猪尚未出栏,肉价自然就上来了。”

林小五叹气:“不光猪仔,接连半月下冻雨,人也冻死不少。”

李玺喉头一梗,突然觉得那些鹿肉鸽肉啥的都不香了。

虽然浊酒味涩,虽然没馅的胡饼不够香也不够软,李玺还是学着魏禹的样子,把饼子掰碎了浸到热腾腾的胡辣汤里,一口一口全部吃掉。

期间魏禹几次看他,难掩讶异。

这位金尊玉贵的小福王或许有些“何不食肉糜”的天真,却并非像坊间传闻的那般纨绔骄奢。他只是从未见识,或者说没人让他见识过民生疾苦罢了。

李玺说话算话,吃完饭抢着结了酒钱。

两个大男人,连吃带喝,总共才花了二十枚“升平通宝”。小福王长这么大,就没一次性花过这么少的钱!

出了店门,李玺使劲看了眼“祥福酒馆”的酒幡,“酒菜卖这么便宜,真不会赔钱吗?”

魏禹不由失笑。

原想着赶紧喝完酒赶紧摆脱这位小福王,此时却改了主意,想带这位小金虫虫在这人马喧嚣的闹市中转一转。

李玺脚上的靴子是软底的,铺着蚕丝棉,缀着兔绒球,往常时候不是踩着金马蹬,就是踏着汉白玉石,这还是第一次走在黄土夯成的小路上。

李玺没嫌脏,也没抱怨,只是好奇地左看右看。

前面来了一辆牛车,赶车的老牛被他身上的香囊熏得狠狠打了个喷嚏,满车秽物猛地一晃,眼瞅着就要溅到李玺身上。

幸好,魏禹捞住他的腰往旁边一带,那坨臭烘烘的秽物啪哒一下溅到地上,离李玺精致的小软靴不足一尺。

车上下来一个枯瘦的老汉,佝偻着身子,脸上的褶子多得像槐树皮,万分惶恐地朝着两人作揖:“小老儿一时走神,没看住这畜生,贵人恕罪、贵人恕罪!”

李玺没见过这情形,下意识后退一步,几乎贴到魏禹身上,但还是撑着笑意道:“无妨,老人家自便罢。”

丝毫没有追究的意思。

魏禹再次诧异,再次感叹,坊间的传言多数做不得真。

直到老汉爬上牛车,吱吱扭扭地走远了,俩人才意识到,彼此间贴得有多近。

魏禹收回扣在他腰上的手,“抱歉。”

“没事儿……”李玺不自在地扯了扯腰带,冷不丁想起上次,他打了魏禹的手。

咕哝了片刻,还是拉下面子说:“上次对不住了,是我反应太过。”

魏禹勾起一抹浅笑,“无妨,王爷身份尊贵,对人防备些也是常理。”

“倒也不是……男男有别嘛。”李玺小声嘟囔一句。

“什么?”魏禹没听清。

“没什么。”李玺狡黠一笑,“你说方才那头老牛明明走得好好的,偏偏撞见咱们就激动起来,是不是被小爷的美色惊呆了?”

魏禹笑意加深,瞥了眼他腰间的香囊,言不由衷道:“想来是吧。”

“就说嘛,长安第一美男明明应该是我,大姐夫和你都不行,那个什么月弯弯的就更得靠边站了!”李玺扶了扶发冠,又理了理衣襟,昂首挺胸,一脸骄傲。

魏禹没忍住,轻笑出声。

李玺歪头看他。

传言这位大理寺少卿少年老成,不苟言笑。今日瞧着,这不挺爱笑的嘛!

笑起来还挺好看!

魏禹轻咳一声,转移话题:“王爷腰上这个……这些,是同心子母银香囊吧?”

“你认识?”李玺从七八个银球香囊里挑了个最大的,拎到魏禹跟前,“是不是很香很精巧?”

魏禹颔首,“确实精巧。”

这种银香囊是用上下两个缕空的银球做成的,内芯是两层双轴相连的同心圆机环,可以随着银球的摆动调整位置,保证上面的香团不会破碎或散落。

鹌鹑蛋大小的一个,可值百余贯。

李玺一口气带了七八个,每个里面装的都是不同的香料,那味道……怪不得老牛闻了都要打喷嚏。

李玺还觉得挺美,叮叮当当地拨动着,朝魏禹显摆,“这颗是祖母赏我的,这颗是我自己画了样子叫银楼打的,这几颗都是三姐姐输给我的,她是常赌常输,输完不服气还要赌。”

魏禹难得起了好奇心,问:“为何戴这么多?”

“因为呀,这是我心仪之人喜欢的物件,我希望他有一天可以看到,向我讨要。”

许是此时的气氛正合适,许是魏禹离自己的生活圈子很远,不怕他泄密,李玺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说了出来。

魏禹怔了一瞬,垂眸瞧着小福王脸上略显失落,又带着隐隐期盼的神色,不由动容。

原来,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金虫,也有求而不得的人,也有这般让他珍视的存在。

李玺左右瞅瞅,确定这里没人认识他,放心地打开了话匣子:“我和他很早就认识了,他帮过我。那年我只有六岁吧,摔坏了母亲心爱的三彩陶俑,独自跑去东市想买一个,结果身上的钱被偷了,还迷了路,坊门关了也没走出去……”

那个混乱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李玺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唯一清晰的就是抱在他腰间的那只手,虽然带着少年人的清瘦稚嫩,却温暖有力。

“他把我带回他住的地方,是一家书院,屋里好多草纸,写满了字,满屋子墨臭味,床也很小……”

他却睡得很踏实。

还把“救命恩人”的晚饭吃掉了,让他没有晚饭可吃——其实只是两个蒸饼一碟咸菜。

那是李玺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魏禹侧耳听着,莫名觉得李玺的描述似曾相识……不会这么巧吧?

他问:“你说的这个人,后来可曾见过?”

“当然见过。”李玺看傻子似的白了他一眼,“不然我怎会心仪于他?”

魏禹其实想再问一句,那人是谁,又觉得不合适。既然能得福王心仪,必然是位女子。

长安城这么大,夜半迷路的孩童多的是,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是他想多了。

提到心上人,骄傲的小福王仿佛卸掉身上的金壳壳,整个人变得软乎乎。

向来冷心冷性的魏少卿,鬼使神差地安慰道:“你的香囊……会送出去的。”

李玺灿然一笑,“看在你这么祝福我的份上,就先送你一个好了,也是谢你今日帮我阿姐解围。”

说着,大方地把那个最大的揪下来,举到他面前,“不许说不要,你若不要,就说明方才的话是在敷衍我。”

拒绝的话就这么梗在了喉间。

魏禹无奈一笑,只得接过。

李玺却把手收了回去,亲手帮他系上,一边系还一边叽叽咕咕地叮嘱:“这颗银球个头大,孔隙多,适合放松柏檀香之类,可别放那些花花草草的,反倒俗了,和你的气度也不搭。”

魏禹低头,看到他毛乎乎的脑瓜顶,几缕发丝从头冠中冒出来,调皮地打着小卷儿。

他轻轻地应了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