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柑橘配虾
已知信息一:妖怪们肚子饿。
已知信息二:可以吃下三个人,粗略算,能有300斤的肉。
和玫瑰色黄昏争艳的,是林稚水幽深的眼睛里,那抹腾窜的火舌。
不是喜欢吃肉吗?他今天,就让他们吃个够!
明火蔓延,将眼底席卷成赤色火海。
*
入了小树林,乌贼妖轻“咦”一声,“好重的虾味!”
——乌贼尤爱吃虾。
为了清理口腔里的人肉味儿,乌贼妖也着实好几顿没吃东西了,腹中饥饿,如今一闻到海鲜腥味,登时嗅着风里传来的味道,追了过去。
没走多远,就看到树林里或卧或躺,惬意着几个人。他们面前生着火堆,竹签子串虾在火里烤,虾子挺大,一只得有半斤。
虾壳子吐得满地都是。
身后是好几大个木桶子,缝里渗着凉凉寒意。
乌贼妖的视线在那几个人里一扫,用掂肉的目光打量。
细小干瘦,像只耗子,柴了。
白白净净,人族书生?肉松。
黑肉赤发,比妖还妖,丑了。
有俩留落腮胡子的,一个膀大腰圆,一个白肉脚,也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最后那三个光膀子,袒胸口,都是一身怪肉,看着就跟生铁似的,难嚼。
故意挑剔了个遍,乌贼妖才按耐下吃掉他们的冲动,“不能吃,不能吃,会被那狗鼻子闻到人肉味。”
乌贼妖看到他们,他们自然也看到了乌贼妖,惊叫着:“妖怪!”有的连滚带爬地跑,有的抱头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乌贼妖从鼻子里“嗤”了一声,张出八条腕,将那几个人拖到跟前。
人族果然是软脚虾,一身腱子肉白练了,没一个敢冲过来和他打。
再伸出两条腕,垒了木桶带走。
小妖们见到老大带着人回来,欢呼鼓舞:“是给我们加餐吗!”
“白肉脚”头一歪,似乎吓晕了过去。
乌贼妖将他们连着木桶全扔到地上,“说了没到溟海城,不许吃人!”又将木桶掀开,前三桶是冰镇着的虾,后三桶是酒水,闻着一鼻子果香。
乌贼妖卷了一尾虾,扔到“白面书生”脸上,“吃!”
“白面书生”两股战战,“妖、妖老爷,这是生的。”
乌贼妖双目圆睁:“吃!不然我就吃了你!”
“白面书生”慌忙拾起弹到地上,脊背佝偻着,点头哈腰:“老爷息怒,小的这就吃!”将带壳的生虾塞嘴里狼吞虎咽,生嚼了一会儿,扭头将虾壳吐出来。
乌贼妖:“把嘴张开。”仔细看过,确定嘴里没藏着虾肉后,问他:“那是什么酒?”
“果酒,柑橘酿的。”
“你也吃一瓢。”
“白面书生”赶着吃下一瓢酒水,吃得太急,还呛了喉咙,咳嗽声接连不断,十几息才停。
剩下的几桶也是一样,都让“白面书生”尝第一口。乌贼妖谨慎地等了一炷香,发现对方没有半点不适反应,这才放心,自搂了两桶虾,两桶酒,“剩下的你们分。”吃虾饮酒,好不快活。
那八个人不敢留又不敢走,抱团蹲在一旁,惴惴不安。
乌贼妖也没搭理他们,却也没放他们走,毕竟快到溟海城了,到时候转手一卖,钱财到手,岂不快活。
两桶虾全入了乌贼妖的肚子里,果酒他也喝完了,仰卧在树林里,眺望火烧云,满足地打了个嗝:“吃得痛快。”
“白面书生”战战兢兢问:“妖老爷,我们可以走了吗?”
果酒不醉人,也不醉妖,那些个小妖们依然神色清明,听到这话,哄堂大笑。
“想走?他们居然想走?嘻嘻嘻,我们不吃了他们,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居然想走?”
“走什么啊,留下来,看在你们带来虾和酒的份上,把你们当‘海仪’卖,比送去铺子里做肉酱!”
“那红头发的,倒是有咱们妖族的样子,驯得好了,当个看门狗~”
乌贼妖的瞳孔里被光辉煊染成暗红色,他把眼睛眯成缝:“他们说得对,你们呢,也别想走了,跟本洞主一道去溟海城吧。”
枝桠间,林稚水也眯起了眼睛。一只半眯着,一只闭着。他手里握着一把弹弓,拽满的弓弦倏地一放,钢丸子爆射而出,那力道仿佛将凛风破开,冲入妖目里,红的,白的,都溅了出来。
被打中的小妖捂着眼睛惨叫。
乌贼妖惊起:“谁!”
“泼贼!是你阮老爷!”骂话的人胸前刺着的青郁郁一个豹子,一个筋斗翻过来,拾起挑酒的长担儿就是当头打去。
正是方才光膀子三个人中,正中间那个。姓阮名小五,有个外号,“短命二郎”,不是自己短命,是让别人短命。
其余人也飞速扑向其他妖怪。
乌贼妖运起妖力,十条长臂伸出,正要把这不知死活的人族抽飞,突然腹中剧痛,口角涌出血沫,运转的妖力也被迫终止。
白面书生含笑:“倒也!倒也!”
乌贼妖踉跄一下,四肢痉挛,跌倒在地。阮小五抓紧机会,长担子连敲几十下,生生把那额头敲凹,乌贼妖死前,几乎将眼珠子瞪出眼眶,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那么谨慎到底是怎么中招的。
大妖倒了,剩下那几个小妖实力还未成形,八人很轻易地就合作着把他们弄去见阎王了。
“幸好那大妖先被弄倒了,否则我们必有苦战。”白面书生感慨,“只是,我自认为通读百家书籍,不曾想,原来虾和柑橘不可同吃,吃则砒霜中毒。”
阮小五:“军师说到我心里了,往后我吃虾,都不敢吃柑橘了。”
“你可以随便吃。”林稚水从树上跳下,发梢随风而动。他笑着指了指那边的几个大桶,“假使一尾虾半斤,你要吃下三百斤,也就是六百尾的虾,同样三百斤的柑橘,才会中毒。”
如果不是乌贼妖贪吃,也不至于中招——那些分吃酒食的小妖,就没有事。
林稚水挨个拱手:“见过晁天王,加亮先生,一清先生……”
白面书生惊奇:“你知我道号?”他有些怀念,“自我上了梁山后,少有人如此称呼我了。”
他正是吴用,人号智多星,又有道号“加亮先生”,“加亮”,意为超越诸葛亮,作为一名军师能有这样的道号,还被众人所承认,是他平生极为自得的一点。可惜,他当了梁山泊的军师后,“智多星”的绰号反而更加响亮些。
林稚水:“我读过《水浒》。”
——这些从书里出来的角色,早知晓自己是书里人,不需要林稚水遮遮掩掩。
吴用笑道:“你这可不止是‘读过’啊。”
吴用心知肚明,他的道号,整本《水浒》出现次数可不超过五次,大多数读者哪怕看到了,也通常不会去记得——他们更多记的是“智多星吴用”。
阮家最小的兄弟,阮小七接了话,“军师你早说啊,早说,我天天叫你‘加亮先生’。”又看向林稚水,“好男子,弹弓玩得漂亮!有张清哥哥的风采!日后你有机会请他出来,他肯定很喜欢你。”
林稚水抛了抛弹弓,略有些得意:“我家屋头那块,从我开始摸弹弓起,就没有乌鸦敢靠近了。等我以后有了绰号……”
阮小七嘴快:“鸟见愁?”
林稚水:“不,稻草人。”
其他人哈哈大笑,阮小七拿拳头锤了锤林稚水胸口,直把少年锤得一趔趄,“不错,爽快,没有扭扭捏捏娘们儿似的谦虚——这小身板儿忒不经拍,该多吃几碗饭!”
林稚水揉了揉胸口,“您那不是拍,您那叫锤。”
林稚水走到囚车前,将一直盖着的黑布扯下,突如其来的光亮照进,惊了一车的女孩。
她们各个蓬头垢面,瑟缩在车子角落里,眉额口鼻皆有青紫,受了大罪。
都是和他一样的人。
都是和他妹妹外形一样的年纪。
林稚水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看到陆县令的女儿还好好的在车里,才冲她扯出来勉强的嘴角弧度,“嗨,还记得我吗?”
小姑娘捏着手指,软软地点头,“记得,爹爹经常在家里说到的小哥哥。”
“啊?”林稚水没想到自己能听到这样的话,愣了愣,“总之,我是来救你们的,你们先睡一觉,醒来就能到家了。”
林稚水又把黑布盖回去,他不是专业人士,实在不知道解救了受害者后该怎么安抚处理。
算了,带回去交给陆县令负责吧。林稚水自暴自弃地想。
想起来那个被踢走的头颅,林稚水跑去把她拾了回来。
阮小七好奇:“你捡这玩意儿作甚?”
林稚水叹气,“叶落归根。”抬手,轻轻合上小姑娘死不瞑目的双眼。
手臂抚落,垂到身侧时,猛然握紧。
林稚水承认,自己是不甘心的,那些该死的妖族,还有该被一把火烧了的溟海城就在前面,不过几百里地的距离,但是他必须打道回府。
——除了该护送那些孩子回家外,也是他实力不济。
阮小七瞅了林稚水一眼,突然问:“溟海城,是在海边?”
林稚水点头。
阮小二——阮小七的亲哥哥,笑了:“巧了,我们兄弟仨自小在水上讨生,这水里的活计熟得很。”
林稚水:“什么?”
阮小七的手搭上他的肩膀,侧头往溟海城所在方向挑了挑眉,“大闹一场,敢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