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血族大佬轻点咬32
裴诺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事情意料之中的解决得无比顺利,他忍不住勾了勾唇角,心情尚且不错。
裴诺径自踏入客厅,沾着寒气的外套还没来得及脱下,就瞧见昏暗的客厅里亮着一盏小桔灯,阮棠靠在沙发上,抱着个猫猫头抱枕迷迷瞪瞪的打着瞌睡。
明明困极了,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但还是努力保持着清醒,瞧着呆呆的。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
裴诺拧着眉头,想生气,瞧见阮棠这个模样,心又是软得一塌糊涂,最终他还是走到了阮棠的面上,尚且没有伸出手把自家的小猎物抱住,阮棠就醒了。
阮棠伸出手抹了抹自己的嘴巴,圆乎乎的眼睛还有些刚醒的茫然,他一下子就瞧见了面前的裴诺,目光顿时亮了亮,声音都欢快了几分,“你终于回来了!”
他拽着裴诺的衣角,仔仔细细的把裴诺上下看了一遍,瞧见没怎么受伤,才是舒了一口气,“没受伤就好。”
虽然系统和他说了好几遍没什么问题,但他就是有些不放心,索性守在了客厅,等到裴诺一回来他就可以看见。
没想到迷迷糊糊竟然睡着了。
“棠棠,怎么还不睡?”
裴诺虽然猜到了原因,但还是想听阮棠再说一遍。
他苍白修长的手指摩挲着阮棠的耳垂,那略微冰凉一点的温度落到耳垂上,混杂着裴诺身上独特的沉郁气息,让阮棠忍不住哆嗦了一下,心跳又是有些急促。
阮棠一双眼睛水润极了,像是一只毛绒绒的小兔子,他揪着裴诺的一块衣角,温顺而又乖巧的回答着裴诺,“等你回来。”
“要是你回来了,看见屋子里黑漆漆的,一个人也没有,肯定是会害怕的,”阮棠理所当然的说着,面颊鼓了鼓,眉眼弯弯,带着一点甜甜的笑,“我在这里,你就不怕了。”
他还是一只小兔子的时候,最怕的就是晚上,四周黑漆漆的,头顶的天空也没几颗星子,四周指不定还有什么猛兽窥伺着,带着凶光的绿眼睛都会让他做好几场噩梦。
等到他长大了,这情况倒是好了点,不过还是怕的。
阮棠的脸颊贴着裴诺冰冷的衣服,他乖乖的蹭了两下,努力用自己身上温暖的毛绒绒暖着裴诺的身体,他认真的暖了许久,又是认真的去看裴诺,问道,“暖和了吗?”
裴诺亲了亲阮棠的酒窝,把自己的小甜糕抱到了怀里,低低的应了一声,他一只手搂着阮棠柔软白皙的腰身,托着他让阮棠坐到了自己的手臂上,抱着他往楼上走去。
明明他变成吸血鬼已经许多年了,久到他已经习惯了黑暗,自然是不怕黑的,但是偏生瞧见了阮棠靠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等着自己的模样,他又是觉得心软得一塌糊涂。
有个人守着自己回家,似乎很不错。
裴诺像是吃了一口蜜,舌尖泛起的甜意让他把阮棠抱得更紧,他暗红色的眼眸里惯常的疏离以及冰冷悉数消融,唇角带了点浅浅的笑意,心情像是更好了。
他捏了捏阮棠的鼻尖,声音低沉而又磁性,只听了一声,阮棠的耳朵尖就红了。
“好乖。”
阮棠把发烫的脸埋在了裴诺的心口,脸颊贴着冰凉的衣料,姑且算是降温了。
他怎么这么不争气,说两句话脸就红了。
裴诺摸到自己身上的寒气,却是皱了皱眉头,他把阮棠抱到了床上,自己脱了外套,想了想,又是脱了里头的那件内衬。
阮棠瞧见了,一下子便是往被窝里缩了缩,把自己团了起来。
要是可以变成原型的话,怕是早就变成了个圆滚滚的小雪团,抱着自己的小爪子,揪着短尾巴不敢见人了。
裴诺转头一瞧被子里鼓起了个小包,忍不住就笑了,眉眼间雾霭般朦胧的沉郁也就散了,他掀了被子躺了进去,一只手环着阮棠,另外一只手挑了挑阮棠的下颔,故意问道,“怎么了?”
阮棠没应声。
裴诺想了想,用手指碰了碰阮棠的肩膀,“好冷。”
他说了这句话,阮棠就有些不大忍心了,他慢腾腾的往裴诺的怀里缩了缩,小暖炉似的窝在了裴诺的怀里,乖乖的说道,“那我给你暖暖。”
“不够。”
裴诺亲了亲阮棠的唇角,有些食髓知味。
阮棠还没弄懂裴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就被压住了。
他这才是明白,裴诺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坏蛋。
就知道欺负他,总会把他欺负哭。
裴诺亲着他眼角的眼泪珠子,他既见不得阮棠眼泪汪汪的模样,怕自己心疼,又觉得阮棠红着眼角软糯糯的哭着的模样可爱极了,让人更想欺负了。
斯卡特的事情过去了以后,裴诺整顿了血族,同时也将自己治好了以后强大了不少的力量放上了台面上,以此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人。
至少等他陷入永眠之前,倒不会有多少人敢明面上动手了。
阮棠平日里和裴诺养养花,看看书,日子过得舒服,但多多少少有些无趣。
送温暖这个任务阮棠完成的十分完美,裴诺现在已经没了什么威胁,每天心情都很好,大抵可以活到寿命终止,若是离开的话,自然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评分与积分会低一点。
就着这个问题,阮棠曾经试探性的问了问裴诺,若是自己不见了,或者消失了怎么办,裴诺温和的笑一声,摸着阮棠的头说了一句“乖。”
然后阮棠三天没下床。
就此,阮棠便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舍不得离开裴诺,倒不如陪着裴诺一起过完这一辈子。
裴诺并没有转化阮棠,大抵是不愿意叫阮棠变成他那样的暗夜生物,见不了阳光,只能以鲜血为食。
这样的生活,阮棠怕是受不了的,他也舍不得阮棠吃苦。
虽说作为人类的阮棠只有短短几十年的寿命,但是对于裴诺来说,已经是足够了,他浑浑噩噩了过了上百至千年,倒不如这几十年来的快乐。
等到阮棠老了,走不动了,快要离开他了的时候,他会抱着阮棠穿过那昏暗的长廊,走进别墅最底下的地下室,一起躺进他为他们俩准备的那幅棺材里。
他可以和他的爱人一起陷入沉眠,便是再好不过了。
阮棠和他,至死也不会分开。
番外一:吸血鬼先生,我也喜欢你呀㈠
裴诺的别墅远在郊外,周围的环境很是清幽,阮棠的日子过得舒服极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立刻都会被送到手边,裴诺几乎要将他宠得没了边,唯一的缺点就是生活舒服过了头,日子就变得无聊了起来。
屋子里也就裴诺可以说说话,别看裴诺已经活了这么多年了,但他竟然像个老干部一样,整个不是看书种花就是喝茶,阮棠坐久了就容易打瞌睡。
有的时候,阮棠也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在经过系统的建议以后,阮棠在某女性向文学网站上注册了作者,名字叫做兔兔那么可爱。
他左思右想,想不出什么好的梗,便是把自己和裴诺的故事写了进去,就当做是记录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
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由于阮棠的文笔还不错,外加上故事甜得让人心软,里头的受和攻的互动十分有爱,大批的读者在地下嗷嗷的守着吃糖,阮棠的文出乎意料的火了一把,不过这也让他顺利的签了约。
等签约了以后更新就不能向以前那么随意了,每天都有必须更新的字数,阮棠愁得头上的毛毛一把把的掉,每天晚上守在键盘前头用自己的小爪爪打字。
所以,吸血鬼先生就被这么忽略掉了。
裴诺沉着脸,站在窗边修剪着花瓶里的玫瑰花枝,他皱着眉头,身上散发着冷气,认真而又专注的思考着一个问题。
自己家的小甜糕为什么这几天都不黏自己了?
难不成是他失去了魅力了,还是小甜糕喜欢上其他人了,人类之间有什么七年之痒,但是他和阮棠在一起还没有半年呢!
裴诺咬牙切齿,一剪刀“咔嚓”一下剪断了一朵玫瑰花。
他将剪刀重重的放下,决定开始寻找一下阮棠这么些天不对劲的原因。
裴诺走到房间,先是找到了电脑。
他记得这几天晚上棠棠就是抱着电脑不撒手,每当他他想要凑过去看看阮棠到底在写什么的时候,阮棠却又是不好意思的挡住了屏幕,低着头带着鼻音细细软软的对着裴诺撒着娇,不让他瞧。
于是没有定力的吸血鬼先生就这么被转移了注意力,而且一连几天都是。
裴诺反省了一下自己,然而并没有反省出什么东西来,毕竟对于他来说,当然是小甜糕最重要。
他查了一些浏览记录,发现阮棠这几天一直在登录一个网站,以兔兔那么可爱这个笔名发文。
裴诺挑了挑眉,记下了文名以后手脚利落的关掉了页面,然后删除了浏览记录,最后给电脑关了机。
他装作了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坐到沙发上,然后摸出了手机,偷偷摸摸搜了那篇文的名字。
【……吸血鬼先生爱好很少,平时喜欢坐在沙发上看书,也不太会说什么情话,但是每当他深红色的,像是宝石般的眼睛专注的看着我的时候,我却总觉得,那是吸血鬼先生在说,我喜欢你。】
【吸血鬼先生,我也喜欢你啊。】
番外一:笨兔子㈡
裴诺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略略屈起抵在唇边,忍不住露出一抹浅浅的笑容,像是再也维持不了表面上的冷漠,内心的喜悦自然而然的就流露了出来。
他沉沉的笑出了声。
在感情上,他更多的是克制而又内敛的,只有在他吃醋或者生气的时候,那些深埋在心底的情绪才会露出浅层,让他窥到一两分。
他很少说喜欢,但是阮棠已经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那份深藏的喜欢。
笨兔子。
明明裴诺觉得自己已经将自己那仅剩的唯一的爱意悉数给了阮棠,但是在这个时候,他才是惊讶的发现,他还可以更喜欢阮棠。
喜欢到想要藏起来,谁也看不到。
但是这是不对的。
裴诺想了想,决定还是多多少少要给阮棠一点自由,毕竟这里的确是太过于无聊了。
阮棠睡了一觉起来以后,发现裴诺已经坐到了自己的床头,支着手撑头看着他,也不知道看了多久,裴诺的目光幽深而又带了几分热意,他的声音微哑,问了一句,“醒了?”
裴诺低头去寻阮棠的嘴唇,微热的呼吸落到阮棠的脸上,阮棠的腰一下子软了,他抓着裴诺的衣角,结结巴巴的问,“怎,怎么了?”
“吸血鬼先生想亲一亲他的小兔子,不可以吗?”
裴诺挑了挑眉,理所当然的说道。
阮棠迷迷糊糊的看着他,后知后觉的才意识到了什么,他瞪大了圆乎乎的眼睛,凶巴巴的问着,“你,你怎么偷偷看我的文?”
可惜他的耳朵尖红着,脸颊也是红的,看似凶巴巴,说出的话却是软绵绵的,听着像是在撒娇。
裴诺哼笑一声,唇瓣在阮棠的唇角辗转,他勾着尾音又低又沉的应了一声,“要是不看的话我怎么知道我的小兔子也喜欢我呢?”
“多说两句吧,我喜欢听你说。”
裴诺难得的露出了一点软化的意味,目光灼灼,几乎是要把阮棠烫伤。
他哄着阮棠,说了好几句自己爱听的话。
等到阮棠红了耳朵尖,攥紧了细白的手指,忍受不住一口咬到了裴诺的食指,像是怕弄疼了裴诺,他放松了力道,牙齿轻轻磨了磨。
力道很轻,更像是在闹着小脾气。
裴诺凑过去亲了亲阮棠的鼻尖,哄着阮棠,“好了,不生气了,是我过分了。”
“明天我带你出去玩,好不好?”
阮棠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他睁着自己猫儿似的眼睛,很乖的问着,“真的吗?”
看得出来,他很是兴奋。
这么一看,裴诺倒是有些愧疚,他点了点头,勾了勾阮棠的下颔,轻笑一声,“我会骗你吗?”
阮棠连忙摇头,整个人窝到了裴诺的怀里,胡乱蹭着,像只黏人的兔子,“你最好了!”
因为出去玩这件事情,阮棠期待了一晚上,最终还是裴诺把他哄睡着了的。
“有这么期待吗?”
裴诺看着兴致勃勃的挑着衣服的阮棠,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他即使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裤子,浑身的气质却依旧是优雅而又疏离的,走在人群之中,回头率绝对高。
用系统的话来说,裴诺即使穿上一块破布,估计也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
阮棠转过身,亲了一下裴诺的下颔,圆乎乎的眼眸里带着一片温软的依赖,“我在网上看见有和喜欢的人一定要做的一百件事情。”
他晃了晃裴诺的手指,“想和你一起去做。”
因为真的,很喜欢你呀。
番外一:愿望㈢
裴诺捏了捏阮棠软乎乎的脸颊,神色显而易见的柔和了几分,“就知道朝着我撒娇。”
阮棠软软的笑了笑,酒窝隐隐若现,“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不去了。”
“最重要的不是我要去做这些事情,而且想要和你一起去做这些事情,”他勾着裴诺的手指,目光认真而又专注,“缺你不可。”
裴诺眸色渐深,像是涌动着什么复杂而又深厚的情绪,他明明心已经被小甜糕给甜化了,但他还是故作矜持的点了点头,像是冷静得不得了。
等到阮棠等了半天,没等到裴诺的反应,有些失落的时候,他却是迅速的低下头,亲了亲阮棠的嘴角。
“我的小甜糕,嘴巴真甜。”
阮棠捂着嘴巴,耳朵尖红红的看着裴诺,眼睛里像是多了些薄薄的水光,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转过头,脚尖在地上磨了磨。
他想了半天,最终还是伸出了手,牵住了裴诺微凉的手,试探性的问道,“我们,走吧?”
裴诺捏了捏阮棠软乎乎的手,轻笑一声,“走吧。”
他们上了车,让管家把他们送到了市里。
外头的太阳有点大,裴诺不耐烦的伸出手挡了挡阳光,即使他的等级够高,已经可以抵挡阳光,但是身为种族天性里最厌恶的存在,他还是多多少少有些不大舒服。
裴诺正想牵着阮棠去阴凉的地方,毕竟阮棠的皮肤又白又软,水豆。腐似的,这么大的太阳很容易晒伤皮肤。
他还没付诸行动,身边就撑起了一把伞,遮住了裴诺的头顶,阮棠踮着脚尖举着伞,对着裴诺露出了一个笑容,语气里还有点小小的得意,“不晒了吧。”
毕竟,那些大事他帮不上忙,但是这些小事他还是可以照顾一下裴诺的。
裴诺心一下子软了,他忍住了想要亲亲阮棠的念头,拿过了阮棠手里的伞,“我帮你拿着。”
两个人在大街上走着,两个人颜值都不低,自然引来了不少人的注目礼,裴诺眉心皱了皱,有些不耐烦的侧了侧身体,挡住了那些看向阮棠的视线。
谁知道他这么个举动,却是引得周围一些女生暗暗尖叫,那些女生目光发亮,彼此小声说着什么,似乎是在讨论阮棠和他。
中途的时候还有女生大着胆子过来问裴诺要手机号和联系方式的,不过裴诺通通都拒绝了。
阮棠看着看着,腮帮子就鼓了鼓,瞧着凶巴巴的,像是生了气。
裴诺勾唇笑了笑,牵住了阮棠的手,给阮棠买了个草莓味的冰淇淋。
不过是这么个简单的动作,就哄好了阮棠。
阮棠小口小口的吃着冰淇淋,时不时的的举起来给裴诺吃上一口,两个人在大街上旁若无人,一时之间倒是没有人再敢来搭讪了。
毕竟,狗粮都吃撑了,她们要是还不知道这两个人是一对的话,估计眼睛就瞎了。
一天的时候,可以玩的地方也不多,阮棠和裴诺去了江滩,也去了游乐园,还去了古寺。
阮棠往许愿池里丢了一枚硬币,许了一个愿望。
下辈子,一定还要遇到裴诺。
不过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他才不会告诉裴诺呢。
番外二:林霭x斯卡特㈠
斯卡特被裴诺废掉了力量,剥夺了公爵的爵位,力量,权势,他全部都没有了。
他被放逐了。
昔日跟在他身边的情人避他如瘟疫,交好的人闭门不敢见他,毕竟他什么都没有了,而且谁也不想得罪裴诺这位权力至高无上的亲王。
最开始的斯卡特是愤怒而又怨恨的,他怨恨裴诺,夺走了他的一切,让他变得如此狼狈,他愤怒于那些曾经甜言蜜语的情人,如此的薄情。
但是,他更怨恨……林霭。
如果不是林霭传错了消息,他又怎么会沦落到现在这个下场呢,他曾想着,等到林霭回来了,他一定要亲手将他杀死。
是他,让自己失去了一切。
他在四周流浪着,凭着一点钱住了一件破破烂烂的房子,等着林霭回到他的身边,等着林霭把他带出这个泥淖般的困境,等着杀了林霭。
他笃定了林霭会回到他的身边,毕竟这几年的时间里,林霭陪在身边,像是一条狗,忠心耿耿,他从来都不会背叛自己,从身到心,都属于自己。
然而,正是这么一条狗,让他变成了现在这幅穷困潦倒的凄惨模样,斯卡特愤怒的同时,内心还有一种被被背叛了的荒谬以及暴怒。
斯卡特的日子过得很不好,他奢华的日子过惯了,破破烂烂的床以及脏兮兮的被子都让他无法适应,更何况在一些时候他还要忍受饿肚子。
他当初年少轻狂,得罪了不少人,如今他没了力量,又失了势,总有人想要上来踩他一脚,瞧着他变得狼狈不堪才笑着离开。
他被打过许多次,但是他的身体早就被淬炼得无比强大了,所以一直死不了。
原本识相一点的,斯卡特就应该离开,但是他守在这里,不肯走。
像是坚持着某种莫名其妙的倔强。
他还没有杀死林霭,怎么可以走呢。
斯卡特忽略了自己心底的那一点异样,守在那个破旧的小屋里,等着林霭。
然而,他一直都没有等到。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了,他变得更加狼狈了,也变得更加凄惨了,但是他还是没有等到林霭。
或许,林霭真的背叛了他,不要他了。
每当斯卡特这样想着的时候,心底总会涌起一点愤怒以及不甘,甚至还有些恼火。
等到时间久了,他经历得多了,更加适应这残酷的现状的时候,他终于是看清了自己的心意。
他在等林霭回来,他怕林霭找不到自己了。
或许,在曾经那些年漫不经心的相处之中,他多多少少在意着林霭,甚至有着那么一点喜欢。
他把林霭放到了更高的位置,固执的认为,林霭不会背叛他,也不会抛弃他。
随着时间匆匆忙忙走过,这点喜欢在日复一日的期盼以及等待之中,变得更加的浓郁。
但是,他还是没有等来林霭。
或许林霭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疼爱自己的丈夫,不必被他呼来喝去,也不用忍受他的欺辱,他会过得甜蜜而又幸福,这样很好。
但是每每斯卡特这么一想,他却又是心如刀割。
第二年的春天,他的处境更加艰难的,他决定离开这里,不再等待林霭。
或许,林霭已经忘记他了。
番外二:林霭x斯卡特㈡
斯卡特几乎不用收拾什么行李,因为他过得贫困而又潦倒,手里没什么钱,家里连件像样的东西都没有。
正当他打算穿过昏暗狭窄的小巷的时候,那头走来了一只流浪狗,那只狗嘴里叼着一块骨头,远远看过去似乎是人的指骨,那指骨上戴着一枚破旧泛黑的戒指,看起来就不太值钱。
斯卡特匆匆扫了一眼,不怎么在意,正打算离开,却是心口突然刺痛了一阵。
他顿了顿,莫名的觉得那戒指眼熟得厉害。
在他等待着林霭的这段时间里,出于一种微妙而又愤恨,却又是怀念的情绪,他把自己和林霭的相处的日子仔仔细细的回忆了一遍,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那枚戒指在他的眼里渐渐地放大,他甚至可以清楚的知道,那上头哪一处刻了个什么花纹,在那枚戒指的里头,刻了林霭名字的缩写。
他当初给林霭的时候,林霭很高兴。
林霭平日里的情绪都是淡淡的,面上没有什么波澜,也就是这么一次,他罕见的露出了一点笑容,“谢谢少爷。”
是了,那是他给林霭的。
只是一个小玩意儿而已,没什么特别的意义,更别说是什么承诺,他随手丢给了林霭。
林霭却是如获珍宝一般把戒指戴在了手上,怎么都不肯摘下,那个时候他的眼睛亮亮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些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现如今斯卡特回想起每一个细节,他清晰的明白着林霭眼底的期待以及雀跃,他大概是想说,少爷,您可以帮我戴上吗?
小心翼翼的,正如他捧着的那份真心,仿佛一碰就会碎掉。
斯卡特像是疯了一般朝着那条狗扑了过去,他咬着牙,不顾那只狗的啃咬,用力的将那枚戒指握在了手心里。
他甚至像是胆怯了一般,不敢去看这枚戒指到底是不是林霭的那一枚,那白莹莹的指骨似乎已经验证了这枚戒指的主人的结局。
他不敢相信,却也不愿意去相信。
斯卡特的手隐隐有些颤抖,他深吸一口气,强忍着害怕低下头看过去,只见戒指已经破旧得厉害,内里有些磨损,然而,里头那个刻字,却是无比的清晰。
L&A。
林霭。
斯卡特睁大了眼睛,他只觉得自己的心像是漏了一个洞,一股寒气穿过,顺着他的四肢百骸游走,让他全身发冷,脑袋都木木,似乎是回不过神。
他勉强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握紧了那枚戒指,像是在说服自己,他反反复复的对自己说道,不会的,林霭不会死的。
或许他只是丢了这么戒指,碰巧被别人捡去了而已。
这指骨不是林霭的。
斯卡特的神经隐隐跳动着,脑袋疼得厉害,他半跪在地上,浑身冰冷,他用力的握紧了那枚戒指,手上的伤都有些不顾了。
旁边那只流浪狗凶恶的望着斯卡特,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咕噜”声,斯卡特置若罔闻,然而下一秒那只狗却是猛的扑了上来,叼起了地上那枚指骨,猛的转身跑了。
它大抵是把那块指骨当成了食物。
斯卡特脑袋里的那根弦“铮”的一下断了,他握紧了戒指,紧紧的跟在了那只流浪狗的身后,要将那块指骨追回来。
若是放在以前自然不在话下,但是自从他被废了力量,仇家不停地寻上门,再好的体质也受不了那些毒打,而且这些日子以来时不时饥一餐,饱一餐的,他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
他竟然是连条狗都追不上。
斯卡特闷着头跟在那只狗的身后,好不容易追上了,那只狗却是听到了一声远远的呼声,丢下了那块指骨逃走了。
周围的环境有些熟悉,斯卡特抬头看过去,竟然是看见了自己从前的别墅的尖角,看起来很远,但又似乎很近。
指骨被那只狗丢到了一棵树旁边,那树底下似乎被刨开了些许,那块指骨大概就是那只狗从那里挖到的。
斯卡特心头狠狠地颤了颤,他走过去,将指骨放到了贴身的口袋里,微微抖着手,就着那被狗刨开的地方挖了起来。
沾满泥土的白骨露了出来,那尸骨上裹了件破旧的衣服,放在土里太久了,已经有些腐烂了,但是这件衣服的款式,却是无比的熟悉。
他记得的,他很清楚的记得的,林霭出门前穿的那件衣服,就是这个。
斯卡特只觉得自己的心口像是被撕裂了,露出了鲜血淋漓的血肉,他疼得嘴唇发白,一时之间还不敢相信。
他的林霭,怎么会如此狼狈的躺在这里呢?
“不会的,不会的,”他抿着嘴唇,手指扒拉掉白骨上沾着的泥土,浑身发着抖,他的心底,似乎有什么顷刻之间破灭了,那一直以来坚守着的理由,也全都不做数了,“怎么会呢?”
“喂!你在干什么!”
一个女声从斯卡特的身后传来,听着挺凶的实际上外强中干,隐隐透着一点害怕,但她还是大着胆子骂道,“扒人家坟是要遭雷劈的!”
斯卡特木木的转过头,瞧见一个面容姣好的少女站在他的身后,看起来很是年轻。
他用力的抱紧了那具白骨,用着有些沙哑的声音说道,“我是他的…朋友。”
那个少女依旧是不信,凶巴巴的看着他,斯卡特又是抿了抿苍白的嘴唇,“他叫林霭。”
“我叫…斯卡特,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和你提过我。”
那个少女听到林霭这个名字脸色和缓了几分,不过她依旧是站在几步以外的地方,声音有些伤感,“你不用带着林霭的尸骨去别的地方了,这是他要求让我把他葬在这里的。”
“他说,这里的位置最近,可以守着他的少爷。”
斯卡特的手抖了抖,他低着头,让人瞧不清脸上的神色,“他…怎么死的?”
“好像是中毒,毒已经深入肺腑了,我捡到他的时候他只剩下了半口气,还是拼命要朝着伯爵那栋别墅里爬过去,他说,想见他的少爷。”
“不过当时伯爵别墅周围戒严,我没办法带他去,他也快死了,最后说让我把他葬在这里。”
斯卡特握紧了手指,他狠狠闭了闭眼睛,耳边似乎响起了林霭清淡的声音。
少爷,我不会离开你的。
我会永远,永远守着少爷。
林霭没有丢下他,林霭从爱上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守住了那份承诺。
斯卡特抱紧了怀里的那具尸骨,泪流满面。
为什么林霭没有来,因为他已经来不了了。
因为他太累了,所以睡着了。
对的,林霭不是死了,他只是太累了,想睡一会儿而已。
斯卡特混混沌沌的想着,像是个疯子又哭又笑,然而这个说辞压根无法掩饰他心底的愧疚以及绝望。
是他让林霭去下毒,也是他让林霭永远的沉睡在了这里。
全部都是他的错。
斯卡特半弯着腰,浑身上下都疼,特别是一颗心,让他疼得发抖。
林霭把一颗真心捧上来给他看的时候,他不屑一顾,等到林霭死了,活不了的时候,他却是再也无法弥补了。
那个少女看着这个古怪而又狼狈的男人抱紧了尸骨,像是抱紧了他的全世界,他像是疼得厉害了,手都在发抖,但他还是坚持把尸骨收到了一起,放在布包里抱在了怀里。
她瞧着那个男人要走了,急了,“你干什么,我不是说了吗,林霭要留在这里!”
斯卡特微微笑了笑,脸上的戾气消失了不少,剩下的是平静的温和,他甚至还带了一点笑,“我是他的少爷。”
“我要带林霭回家。”
他说着,一步步的走出了这里,他看不见身后女孩惊愕的表情,也看不见其他的,他只看得见林霭。
他抱着那具尸骨,朝着更远更偏僻的深山的方向走了进去。
斯卡特向来是个狠得下心的人,当他用银器扎入自己的心口,濒临死亡之时,感觉到的不是灼热的疼痛,反倒是解脱。
他抱着那具白骨,手里紧紧的握着破旧的戒指,躺在树底下,眼前一阵恍惚。
在这临死的关头,他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他这一生,做了很多错事,也付出了很多代价。
但是,他亏欠了林霭的,却是怎么也还不清。
斯卡特忍着心口的疼痛,认真的对着怀里的林霭说了一句,“对不起。”
他太坏了,他害了林霭。
他很想说,如果可以,下辈子一定会弥补林霭,会尽他所能的补偿林霭,但是他动了动嘴唇,还是放弃了。
“下辈子,千万不要再遇到我了。”
你只要可以幸福,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