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傻三年
第二天闹铃声一响,阮宵就从上铺爬下来。
他跟妈妈住一个房间,房间里被隔成了两个单间,中间是公共区域。他的房间不大,放的是上床下桌,不过足够干净整洁。
他洗漱好后,穿上校服,从后厨房经过时,带上阮曼玲给他准备的早餐,就匆匆忙忙去赶公交,再到集合点坐校车。
周牧野家的地价太精贵,富人区中的富人区,没有同学住附近,所以学校在规划校车路线时,并没有把这片区划进范围内,阮宵只能捣一趟公交才能坐上校车。
阮宵经过前院时,恰好周牧野不紧不慢地出门。
阮宵口中咬着面包,一边继续朝前走,一边笑着对周牧野挥手,声音含糊不清:“阿野,早!”
周牧野闻声看去。
阮宵可能刚洗好脸,眉梢还挂着水渍,眼睛弯出好看的月牙状。清晨的阳光似乎独独眷顾他,将那张雪白小脸照得明艳动人,好似一颗新鲜草莓。
周牧野叫住他:“去哪儿?”
阮宵停下脚步,扯下面包片,理所当然:“赶校车啊。”
“赶什么校车?”周牧野说话时懒懒的,听着有些冰冷。
他抄兜走过来,冲院子里的黑色汽车一扬下巴:“八代幻影它不香?”
阮宵看向那辆劳斯莱斯,咽了下口水,又看向周牧野:“阿野,你真的失忆了。”
周牧野:“……”
“但还是谢谢你,愿意带我上学!”阮宵唯恐他反悔,先他一步朝汽车跑去。
周牧野看着阮宵欢快的背影。
又蠢又好欺负,还特别容易满足。
他垂下眼,迈步朝那个方向走去。
-
失忆后的周牧野不清楚,但阮宵知道。原书中,渣攻对原主嫌弃至死,就算两人同班,也不会捎原主上下学。
能蹭到车,阮宵省了不少力气,自然高兴,可坐上车后才发现,他这人没有豪车命。
豪车密闭性强,隔音好,坐起来比一般车更容易晕。昨晚一路顺畅地开回家,阮宵不觉得什么,可今天赶上早高峰,纵然老金技术再好,也不免时不时刹一脚踏板。
到学校的时候,阮宵已经头晕脑胀,胃里翻江倒海,最后还忍不住干呕了一下。
阮宵脸色苍白,捂着嘴,余光瞥见身旁人在看他。
一扭头,撞上周牧野的目光。一向冰冷的视线此刻稍显复杂,隐约透露出紧张。
阮宵还捂着半张脸,清亮的眼眸弯了弯,歪头,无声表示“没事,不会吐你家车上的”。
下车后。
周牧野关上车门,一转身,直接问阮宵:“什么时候跟我去孕检?”
“……”阮宵正在喝鲜榨橙汁,猝不及防差点喷出来。
他咳了半天,面红耳赤,说不出话,只能眼尾湿润地望着周牧野,不停摆手。
不是不是!想哪儿去了!刚才只是晕车,不是孕吐!
难怪刚才周牧野看他眼神怪怪的。
谁料周牧野突然捉住阮宵摆动的那只手,拎起来,淡淡瞄了眼他张开五指的白净手掌,道:“这周五是吧?”
“……”
阮宵咬唇,露出要哭的表情,在周牧野的注视下,将纤细五指收拢,握成拳。
***
阮宵进到班里,看到了原主在校期间唯一的好朋友,是一位女生,名叫秦双琪。
秦双琪不但不嫌弃原主是个傻子,在校期间一直陪伴他左右,更是在多年后原主带球跑时,给他提供帮助。
因此阮宵一见到秦双琪,就对这个身高一米七六、长得比他还高、一脸姬圈金瓜长相的女生充满好感。
可再看其他同学,对他连友善都称不上。
阮宵去组长那儿交作业,组长不仅不收,还翻他个白眼:“交了。”
然后又跑去数学课代表那里加塞作业本,课代表却一手按在高高的几摞练习册上:“别弄乱顺序,好不容易理好的。”
阮宵:“但我作业……”
课代表打断他:“交得晚能怪谁?怪我咯?”
阮宵拿着作业本,无力塌下肩,这才切实感受到,自己在学校里是个边缘人。
在书里,原主一心围着渣攻转,已经到了令人窒息的地步,早就被大家贴上了怪胎、恶心、不知羞耻的标签。
虽然知道,脸面是要自己挣的,但阮宵现在跟原主感同身受,出于私心,还是忍不住想,同学们大可不必这样对他。如果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更美好。
平时不交作业,没人管,但今天运气尤其不好。
上午最后一节课,数学老师讲试卷的时候,讲到一道几何证明题时,突然怒从心中起,拍着黑板,恨铁不长钢:“说了多少遍,证相似,比线段,遇事不决添平行线,都高三这个时候了,还做不出来!还做不出来!”
数学老师将花名册纸张扔得哗啦响:“这题我不讲了,找个人上来做。”
又临时决定:“就找今天没交作业的人,谁?站起来吧。”
班里安静了好半天。
直到数学老师等得暴躁,捶了下讲台:“谁!?”
第三排靠窗位置,才慢吞吞站起来一个人。
数学老师看到是阮宵时,立即就后悔了。
但话都放出去了,只能让阮宵上讲台。
阮宵在全班同学的窃笑声中,硬着头皮走到黑板前,接过老师手中的粉笔,再抬头一看黑板上的多面体,整个就垮了。
什么呀这是。
阮宵从小到大成绩就不行,好不容易考进个中等水平的高中,成绩常年吊车尾,到了高三早已无力回天。
再看眼前的这道证明题,他除了晕,还是晕,连线段关系都绕不清。
数学老师腰侧抵着讲台,斜扭着身体看阮宵。
下面时不时传来“噗嗤”一声憋笑,又被老师眼神凶狠地瞪了回去。
阮宵犹犹豫豫磨叽了半天,最后粉笔软塌塌地在黑板上蹭出一个“证:”,然后,就怎么都写不下去。
数学老师知道阮宵智力低于正常学生,不存在为难他的心思,给了个台阶下:“那你叫个同学上来,帮你一下。”
阮宵捏着粉笔的手指紧了一下。
这要求对他来说,可能比把这题做出来还难上一层。
他光用一上午就见识到了,他在班里的人缘差得离谱。
阮宵回头,看向的第一个人是秦双琪。
秦双琪立即伏下身,双手合十,对他拜托拜托,藏在书本后面装死。
这位姐也是位不可多得的学渣。
阮宵将粉笔攥进掌心,抿了抿唇,又将目光移向班级角落,将全部希望都寄托于坐在那儿的少年。
众人随着阮宵的目光,齐刷刷看向角落。
周牧野微微侧着身,一手撑额,一手放在桌子下,低敛眼睑,一看就知道在上课玩手机。
窗台边光线较为明亮。他穿着那件白色兼淡紫条纹的运动校服,背景是大片金黄色的悬铃木,整个人松懈地靠坐在那儿,身材高大,曲着一条长腿踩在桌下横杆上,膝盖超过了课桌肚边缘。
垂着长睫时,神色寡淡,浑身透着股猫柳春眠的慵懒劲儿。
周牧野很快察觉到了什么,懒懒地撩起眼皮,看到讲台上的阮宵,视线未作停留,再次淡淡垂下,继续玩手机。
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同学们再次看向阮宵,眼底耻笑的意思很明显,笑他的不自量力。
周牧野讨厌他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上讲台帮他做题?
这时,就见阮宵黑白分明的眼底有什么颤动一下,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显出可怜又可爱的表情,开口时,声音软软的,又有点像风中韧草,有些颤:“阿野……”
周牧野眼睛轻眨一下,再次抬起,对上阮宵无助的目光。
几乎是同时,全班寂静。
无论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他们眼睛发直地看着阮宵,只觉心口猛地中了一箭。
他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阮宵。
阮宵是个傻子,平时呈现出来的状态明显跟周围人不一样,眼神大多时候呆滞,毫无灵性,除了情绪激动的时候会像个正常人,其他时候就是个木头美人,白瞎了一副绝色皮相。
可现在的阮宵,不过是皱了皱眉,漂亮的眼里带上点情绪,就仿佛木头美人被吹了口气活了过来一般,带给人极强的震撼,难以移开目光。
一时间,大家都看痴了,几乎忘了这人就是他们平日里最轻贱的傻子。
阮宵没关注其他人的反应,他仅是被周牧野薄凉的眼神扫过,脸就莫名发烫。
捏了捏粉笔,小声请求:“你帮帮我。”
周牧野这才放下手机,纡尊降贵般地起身,不疾不徐来到黑板前,一手抄兜,自己从笔盒里拎了根崭新白色粉笔,开始在黑板上流畅地书写。
他连背影都散发出“这种小题也要本少爷动手”的傲慢和不屑,但是却没有不耐,一步一步写得很工整。
写到一半,嫌一旁的阮宵挡道,还用身侧轻轻抵了他一下。
阮宵连连后退两步,脸微微红着站在一旁。
周牧野写完后,扔了粉笔,抬着手捻了捻指尖粉末,问阮宵:“看懂了吗?”
班里早就闹哄哄地议论开了,连数学老师拍桌子都控制不住。
同学们实在是太惊讶了,从入学到现在,快三年了,他们都没见周牧野给过阮宵好脸色,更别说周牧野现在心平气和地问阮宵看懂了吗,很容易让人误会他是特意为阮宵一个人解的题。
可惜阮宵不争气,看了眼黑板,又一脸茫然地看向周牧野,诚实地摇头。
“这么笨?”
周牧野低睫,朝指甲吹了口气,上面落了粉笔灰。
在喧闹环境中,他的声音不高,只有两人能听到。
“你是本来就这样?”
“还是一孕傻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