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02
影视城内皆是仿古建筑,青石板路两旁有固定摊位在贩卖各种小玩意。
春日温柔,阳光不燥。
游客三三两两漫步在街上,有的拍风景,有的看纪念品;摊主们也不急着叫卖,有的聊天,有的玩手机,街上莫名洋溢着专属淡季的闲适氛围。
凌修朝内望去的时候,一束阳光恰好照到其中一个摊位上,挂在架子上的耳环手镯们竟泛起绚烂光芒。
明明只是假的金银首饰和成色一般的淡水珍贝,却在这瞬被阳光衬得光彩流转,美不胜收。
凌修完全挪不开眼。
这是刻在骨血里,完全出自本能的对金银珠宝炙热之爱。
他满心满眼全是金光闪烁,银光飞舞的画面,只剩两百块钱的事实被抛诸脑后。
凌修果断转身,往售票处走去。
……
“小伙子,看看咱家首饰,品种多样,价廉物美。”
摆摊的老板见有生意上门,急忙退出短视频app,把手机塞进口袋,起身招呼客人。
“好。”凌修站在摊子前,仔细欣赏起来。
没有了阳光的修饰,刚才迷人的首饰失去绚丽光彩,廉价感扑面而来。
凌修顿时怀念起自己洞府里满满当当的金银珠宝,灵珍异品来。
那都是他得意的珍藏,每一件都是聚天地灵气的宝物,光是看看就令他心情大好。
可惜宝贝们全被族长爷爷封在了洞府里。
不仅如此,他的神力也被暂时没收,不然还能变出普通的金银珠宝哄自己开心开心。
其实他不大明白为什么族长爷爷非要他来人间历练。他是貔貅,又不是人,呆在神域不好么?
想到此处,凌修悠悠叹了口气。
老板是个见多识广的,见眼前的客人一副惆怅的样子,暖心劝慰,“小伙子,是不是跟女朋友吵架了?没事,咱们男子汉大丈夫,放下身段,该哄就哄。叔这里这么多首饰,你选几样,叔给你打个折。”
凌修一时愣住。
随后他认真摇头,“不是这样的,我……”
“叔知道了!”老板一拍脑袋,“跟女朋友分手了是不?没关系,你这么帅一小伙,以后还能找到合适的女朋友!”
凌修:……
怎么误会还更深了。
正欲跟热心摊主解释解释,他神色倏然一敛,眼神瞟向隔壁的巷子。
很快,杂乱的脚步声和有些沙哑呼喊声同时传来。
“你别跑!你给我站住!”
话音刚落,一个身型瘦高,穿着黑色夹克的男人率先从巷子里跑了出来。
他朝后面看了眼,轻蔑一笑,一个加速朝前跑去。
“抓小偷!抓小偷啊!他偷了我的钱包和手机!”
嘶哑的男声再度响起,喘得快要断气一般。
随着声音出现的是个个子中等,身材微胖,戴着眼镜穿着灰色卫衣的年轻男人。
他一边喊一边奋力追赶,却因为体力不佳被黑衣夹克男越甩越远。
周围的游客和摊主的目光朝这两人汇聚,但一时谁也没有动。
凌修却忍不了。
盗人珍贵的钱财,实属可恶。
他放下正在细瞧的假玉扳指,随手捡起路边一块碎石子,状似无意地扔了出去。
只听得“嗖”一声轻响,小碎石在空中飞出完美抛物线,不偏不倚击中小偷的后膝盖窝。
围观群众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黑衣夹克男已经惨叫一声,摔倒在地。
戴眼镜的年轻男人吭哧吭哧追了上去,抓起小偷的衣领,愤怒大吼。
“你这个强盗!把东西还我,快还给我!”
众人以为接下来会是小偷识趣归还财物,并哀求失主不要报警的常见剧情。
谁曾想这小偷却轻易挣脱束缚,用力将眼镜男掀翻在地,还恶狠狠道:“想从老子这里拿东西回去,没门!”
随即他目露凶光,竟然从兜里掏出一把匕|首,抬手就刺。
明晃晃的刀尖眼看就要碰到年轻男人的身体,却见黑影一闪,一道疾风奔来。
下一秒,响彻云霄的惨叫声响起,匕首掉落在地,砸出哐当声响。
众人这才看见,小偷握刀的手腕不知何时已被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捏住。
他衣着普通,背着个大背包,白色棒球帽上的logo都褪了色。但这人气质却跟一般人完全不同,浑身散发着莫名的强大气场。
围观群众傻了眼,逃过一劫的眼镜男也目瞪口呆。
凌修手指白皙修长,捏住小偷手腕的时候看上去松松垮垮。
可黑衣夹克男却疼到五官变形,不住倒吸凉气。
“把东西还给他。”
凌修语气平常。
“你、你知道老子是谁吗?”小偷咬牙切齿放着狠话,“劝你不要多管闲事,否则没你好果子吃。”
“你是谁跟我有什么关系。”凌修眉头蹙起,手指微动,“再问你一遍,还不还?”
黑衣夹克男又是一声惨叫,整个人缩成大虾米。
“还,我还。”他的脸彻底变形,生理泪糊一脸,不住求饶,“大哥我错了,真的错了,我马上就还。”
凌修卸下几分力道,小偷不敢嚣张,赶忙从夹克内里的兜里掏出手机钱包。
坐在地上的眼镜男终于回魂,噌一下从地上蹦起来。
他拿过东西,激动不已,不住向凌修鞠躬。
“谢、谢谢。真的太感谢你了,我还以为自己找不回来了。”
“不客气。”
凌修礼貌回应,随后拎起小偷的衣服领子,看向失主,“看他模样,一定不是初犯。要不要送进……”
他把“官府”两个字吞进喉咙,想到下山前的学习,换了个说法。
“要不要送他去派出所?”
年轻男人的情绪稍微平复下来,他擦了把汗,目光坚定,“要!”
……
凌修报了案,录完口供走出派出所,已是正午。
“哥,今天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的东西一定找不回来!丢了手机钱包我会死的。”
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说完又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见你身份证上比我大一岁,擅作主张叫你哥,你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凌修笑了笑,“萍水相逢也是缘。”
他的身份证写着今年二十二岁,老家在某山村。
而这位微胖讨喜的小伙子叫常小松,今年大四。
“太好了!”常小松激动完又摸了摸肚子,“被那小偷整得?都到这个点儿了。哥,你饿不饿?我听说这里有家牛肉面馆味道很好,咱们去尝尝好不好?”
看着对方晶亮热忱的眼神,凌修不好意思拒绝,“好。”
……
滨山镇原本只是个偏僻小镇,最近这十多年背靠影视基地发展飞速,繁荣程度不输一些小城市。
常小松带着凌修来到一处老店。
店子宽敞,装修看上去有些年头,里头座无虚席。
两人在店外等了十多分钟,这才等到空位。
刚踏进门,一股浓郁的牛肉香气便萦绕鼻间。
不但常小松馋得直吞口水,就连凌修都有些诧异。
没想到人类的食物闻上去还真不赖。
两人入座,点了招牌牛肉面和几碟小菜。
等面的间歇,常小松一边给恩人倒茶,一边絮絮叨叨道谢。
“哥,今天多亏你了。你要是不出现的话,我不但丢钱,还有可能送命!哥啊,你的身手怎么这么牛皮?是不是练过功夫?我说,你是神仙吧。”
凌修怔住。
难道身份这么快就被识破?
不可能。
这一定是现代人类夸张的说话方式。
于是他含糊答道:“小时候跟村子里的师傅学过一些拳脚功夫。”
“原来如此。”常小松恍然大悟,把茶杯双手奉上,吹起彩虹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勇者,赞!哥,再次真诚感谢你。你,真的超级无敌帅!”
“你太客气了。”凌修接过茶杯,顺势换了个话题,“对了,那小偷怎么这么有恃无恐,就连去了派出所也毫不慌张。”
常小松耸耸肩,“那王八蛋多半是个经常进局子的老油条。不管怎么样,这次多少会被关一阵。哥,等下吃完饭,你去哪儿?”
这下把凌修给问住了。
“我也不知道。”半晌后,他实话实说。
常小松被逗乐,“哥,你怎么比我还没计划啊。好歹我还有点目标。”
凌修好奇心骤起。
“小松,你的目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