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两人在一张书桌前并排坐下,桑思逸在桌上铺了一张柔软的天鹅绒,小心地把袋子里的宝石倒出来。

台灯的光照下来,宝石闪烁出五彩的光芒,璀璨夺目。

“七色蓝宝石?!”林酝幸福得快要晕过去。

“对,同一个矿区里挖出来的,运气很好,凑齐了七色。”

看了看林酝,他又加上一句:“是我一个朋友的,找我代卖,会分给我百分之五。”

林酝抿抿嘴,眼中掺杂了一丝同情:“你朋友给的太少了,同一矿洞的七色蓝宝石虽然难得,但也只能作为宣传的噱头,那是做成首饰以后的附加项,跟原料关系不大。这几颗,个头也不大,百分之五值不了多少钱。这里的铺面租金贵,你一个月得做好几笔这种生意才能保住铺子。”

桑思逸皱皱眉头:“这么难啊!”

他又转向林酝:“要是我卖得不好,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些客户?”

“嗯,”林酝大方点头,“没问题!这一套七颗,回头我跟方礼说,看能不能用在他家那套新出的星光发夹上。

小兔子神秘地眨眨眼:“偷偷告诉你,是一个女明星为了参加男朋友的演唱会专门定制的。但她到时候的身份只是同公司的师姐。来来来,我们先来看宝石!”

说完,喜滋滋地拿起偏光镜,一颗一颗地看过去。

下午阳光正好,把窗子的形状投射在地上。

身边的青年发丝柔软,随着他的动作上下颤动。

手臂挨得很近,能清晰地感觉对方的体温。偶尔,肩头还会轻轻碰一下,青年便会扬起脸来,冲着他粲然一笑,一切都如同夜里最深沉的梦,美好而绚烂。

犹不满足,于是轻轻建议:“这颗要偏一点来看,你把镊子往右挪挪。”

林酝闻言立刻把右手拿远了些,却又有点看不清,于是收回手臂,整个人扭转过去,仰头。

他不知道,若是从门口看过来,两人的姿态,便是一人靠在另一人怀里,两人一同看向那颗发着光的石头。

同样的闪亮眼眸,同样的痴迷神采。

只不过,一个是对石头,另一个,是对怀中的佳人。

方礼收回目光,低头看向手机里的照片,小心地把林酝的影像裁掉、模糊,把桑思逸的照片发给了具凯之。

【方礼:凯子帮个忙,查一下这个人,就是那天小酝拒绝吴艾时,上台救场的那个。】

【具老板:早查过了,是桑家的大公子,情况有点复杂,详情回头找个机会细谈,到时候带上小酝。】

【方礼:好。】

银楼来了电话,方礼匆匆收拾东西过去,临走时,对面的两人已经就蓝宝石各产地的出产品质展开了讨论,方礼叹了口气,关上了自家铺子的大门。

等几颗宝石欣赏、讨论完毕,林酝一抬头,已经是下午五点。

“啊,这么晚了……”他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还说回家洗个澡换身衣服的。”

“没关系,你穿什么都好看。”桑思逸把宝石收好,放进保险柜,低头看他,“辛苦你了,还要陪我去安抚老人。”

男人的姿态很低,眼里有着恳求和歉意。

“这,这有什么!”林酝一阵热血冲头,“老人嘛,都希望孩子好,他肯定一直盼着你结婚呢。我外婆也是,每次去看她,她都会和我唠叨好久。”

见桑思逸脸上似乎还有犹豫,他拍拍对方的手:“放心,我应付老人可有经验了,不就是扮演你男……嗯,男朋友吗?保证不会露馅!”

“嗯。”桑思逸低声应了,伸手轻轻揽住他的腰,“等会儿这样,你不讨厌吧?”

男人的手掌很大,一下子便包裹住了腰侧,手心灼热,温度从接触的地方直钻进来,像是燃着了一把火,直烧到林酝脸上。

之前和吴艾虽然是恋人关系,但一开始两人年纪还小,相处时不过玩玩闹闹;待各自都大了些,真的了解了情爱之事,林酝也曾想过让男友给予抚慰,但吴艾对他,一直没有多少亲密的动作,牵手的次数都不算多。

那时,他还以自己年龄小,对方不过是尊重自己为由自我安慰,现在想起来,恐怕吴艾并不是没有欲望,而是将所有的热情,都耗在了白彦身上。

林酝眸中黯然,桑思逸却很快放开了手:“你要是觉得不习惯,我还是揽着你的肩膀好了。”

说完,男人搂过他的肩膀,让他在自己身上靠了靠:“别生气,这样行吗?”

“我……”我没生气。

林酝微微叹了口气,却没再多解释。

正下班高峰的时间,街上堵得像是停车场,汽车如蜗牛趴了窝,半天才挪动一点。

车里开着空调,冷风吹在面上,音乐悠扬。

桑思逸握着方向盘,跟上前方缓慢挪动的车流,偏头看向林酝。

青年一手撑着俊秀的侧脸,双眼放空,不知在想些什么。

“小酝。”

“嗯?”林酝惊醒,“什么事思逸哥?”

“没什么,等会儿这么称呼可以么?”

“啊,可以,没问题……”

“好。”桑思逸扭头看着前方,“你身前手套箱里有个小盒子,帮我拿出来一下。”

“哦。”林酝打开手套箱,却愣在当场。

手套箱里很干净,没什么零碎物件,一个深蓝色丝绒小盒子摆在正中央。

心跳突然快了起来,林酝小心地拿起那个小盒子。

桑思逸踩了脚油门,跟上前面的车流,轻松道:“打开看看!”

掀开盒盖,里面是一对蓝宝石戒指。

深沉的皇家蓝无烧蓝宝石,经典的雷迪恩切割,难得的是,两颗蓝宝石都通透无暇,切割角度完全一致。若是空心,稍大的那枚恰好可以将小的纳入其中,完美契合。

林酝屏住了呼吸,拿起那枚略小的,放在阳光下细看。

夕阳的光透过车窗照射进来,射入清澈透亮的蓝宝石,经过无数刻面的反复反射与折射,发出璀璨的光芒。

桑思逸的声音如同塞壬的引诱,在耳边响起:“戴上试试。”

林酝满眼都是宝石的光,等他反应过来,戒指已经戴上了左手的无名指。

戒圈契合,大小刚好。

“啊,不好意思。”反应过来的林酝红了耳根,打算把戒指褪下来。

桑思逸伸手在他手上拦了一下:“别取,戴着。”

“那怎么行!”林酝继续使力。

前方车流停滞,桑思逸挂了停车挡,隔着林酝卫衣的袖子,托起他的手腕。

修长润白的手指和蓝宝石戒指,在灿烂晚霞中,光彩夺目。

“你戴着很好看。”他抬眼看向林酝,“既然我们已经订婚了,订婚戒指当然要戴着,要不外公会问的。”

“哦……”林酝低头,“那,等回去的时候我再还给你?”

桑思逸没有回答。车流又开始挪动,他发动车子,“另一只戒指,帮我戴上好吗?”

其实是个很怪异的姿势,桑思逸右手握着方向盘,把左手横过身体,伸到两人之间。

林酝有些为难地看着他。

桑思逸也不催,只是这样的姿态下,车开得很慢,后面的司机不耐烦了,开始按起了喇叭。

林酝被喇叭声吓了一跳,赶忙拿起那枚大的戒指,推上男人的左手无名指。

戒圈滑过骨节,指尖传来热度。

戒指戴好,林酝立刻松了手,忙忙地关上戒指盒,放进手套箱里,把脸转向窗外。

空调的冷风都吹不散脸上的热度。

桑思逸嘴角含着笑,轻轻动了动手指,踩下油门。

到达普里海滩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老管家钱程等在前门,见两人来了,终于松了一口气。

“听广播说城里大堵车,还以为你们今天来不了。”

“那怎么会?”桑思逸从后备箱拿出几个提袋,“小酝早就盼着过来,礼物都买好了。”

“林少爷客气了。”钱程恭敬地接过提袋,“其实只要你们能来,老爷子就很开心了。”

无功受禄的林酝:……

进了大门,钱程先进屋跟桑老汇报,两人在玄关停了下来。

桑思逸正准备脱鞋,手臂突然一紧,他愣了一瞬间,偏头,就看见林小少爷红着脸,挽上了他的手臂。

桑思逸:?

林酝扬起小脸,目光有点发飘:“等会儿,这样可以么?”

原来是在践行那个“扮恩爱”的承诺。

玄关的灯光昏暗,前方客厅里传出钱程和桑巍澜的说话声,林酝紧紧挽着桑思逸的手臂,小脸红透,晶亮的眸子倒映着头顶的灯光,也倒映出男人高大的身影。

桑思逸忍了又忍,才没有把人按在一边的墙上,只能掩饰地蹲下身,拿起拖鞋说:“换上。”

声音嘶哑,几不可闻。

林酝被他下蹲的动作扯了一下,忙撒开手,又不好意思让桑思逸给他穿鞋。

两人在门口一阵忙乱,好不容易都换好了鞋,桑思逸整理好情绪,向林酝伸出手臂。

“刚才那样,就挺好。”

“哦。”林酝吸了口气,再次挽住他。

进入明亮的客厅,桑老爷子已经等候多时。见着林酝,立刻笑眯眯地招了招手:“好孩子,过来给外公瞧瞧。”

林酝仰头看了桑思逸一眼,在他眼神的鼓励下,放开了他的手,走到老人身边。

乖乖的,是老人家最喜欢的姿态。

桑巍澜面上满含喜悦,这孩子,真是看哪里都觉得满意。

他拉着林酝在沙发上坐下,寒暄几句后,目光落到他的手指上。

手指修长,皮肤润白,称得蓝宝石更加光彩夺目。

桑老爷子抬头看了眼外孙,眼里意味深长:“终于肯拿出来了?”

桑思逸没说话,只轻轻点头。

林酝看看左边,又看看右边,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哑谜。

看着他疑惑的眼神,老爷子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这应该是若燕,哦,就是思逸的妈妈,大概十四岁的时候找到的蓝宝石。那是她第一次探矿,高兴坏了,一直珍而重之地收藏着。”

老人的眼眶有些湿润:“宝石在她那里放了很多年都没有打磨,后来有了孩子,她就作为礼物给了思逸。对了,当时是为什么给你?”

桑思逸走过来,坐在林酝身旁的沙发扶手上:“是我第一次探矿,找到了矿脉,宝石的成色却不太好。妈妈说,眼光和经验在手,迟早能找到好的宝石,这块蓝宝石是她的好运气,所以,把运气给我。”

老人笑了起来:“对,对,她一直都说自己运气好,总惦记着要把好运气分给家里所有人。”

林酝坐在两人之间,听他们谈论桑思逸的母亲,眼前渐渐浮起一个爽利又温柔的母亲形象。

老人感慨了一会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当年你做戒指的时候,为什么只做了两只这么小的?”

作者有话说:

妈妈给的,要传给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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