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平康坊北街,秦楼楚馆一家连着一家,家家红灯高悬,彩绸漫天,就连夜风都裹挟着丝丝缕缕的香软气息。
在这灯红酒绿中,唯有一处显得格格不入。
那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小院,白墙灰瓦,绿树葱葱。树下支着一方红泥小炉,炉上放着个圆肚石锅,锅盖叮叮当当鼓动着,散出浓浓药香。
一个眉清目朗的少年蹲在炉边,额头沁着汗,手里拿着大蒲扇,铆足了劲儿地扇着炉火。
“三碗水煎成一碗……应该有一碗了吧?”
少年伸手去抓锅盖,不出意外挨了烫,一下子蹦得老高,吓得桑树上的雀儿扑啦啦飞起来,惊魂未定地落到屋檐上。
少年却浑不在意似的,捏着耳朵咧嘴一笑,浑身上下透出勃勃生机。
他小心翼翼地把药汤倒进陶碗,又“叮”的一声丢了个瓷勺进去,双手捧着往楼上跑。
二楼是一间宽敞的暖阁,两片屋檐如燕雀的羽翅高高挑起,四面没有墙壁,只扣着长长的格扇窗,此刻窗扇紧闭,锁起一室药香。
少年绕过屏风,直奔内室,撩开层层纱帘,看到的是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
“阿翁,喝药了。”尽管对方陷入昏迷,少年还是恭敬地唤了一声。
床上之人是他名义上的祖父,姓楚,人称“老楚头”,三天前突然病了,对外宣称患了伤寒,其实是受了刀伤。
老楚头昏迷前叮嘱少年,不许解开他的衣服,也不能请大夫,只要照着药方抓药就好。
少年虽然觉得奇怪,却也乖乖照做了。
他并不清楚祖父受伤的原因,因为他是三天前才来到这个世界的。
他叫“楚溪客”,来自现代,是个孤儿,从记事起身边就只有一只猫。
那是一只成年银渐层,头顶有一片桑叶形状的灰色绒毛,楚溪客给它取名叫“桑桑”。桑桑智商极高,会为楚溪客寻找食物,每天接他放学,还会监督他上网课!
楚溪客就这样在好心人的资助以及猫猫的陪伴下长到了十七岁。
半年前,一个平凡的傍晚,桑桑突然开口说话了。它告诉楚溪客自己的任务完成了,要去另一个世界了,并叮嘱他不要再迷路,他们一家人会在新的世界重逢。
说完这话桑桑就消失了,过程非常神奇,就像科幻电影一样全身化成光点,一根毛都没留下。
从那之后,楚溪客就反反复复梦到一本名叫《血色皇权》的狗血虐恋耽美文。
说狗血真是一点没冤枉它——原书是倒叙,开篇第一章 主角攻就死了,凶手就是主角受!
攻受原本有一个美好到足以绘制成一幅画卷的初遇——三月三,曲江池畔,主角受一袭红衣,赤着脚在水中嬉闹,主角攻坐在高高的楼台上,锦袍玉带,眉眼含笑。
就在他们两情相悦、约定终身的时候,彼此的身份突然曝光——主角受是前朝遗孤,生来就担负着复国的使命;主角攻是当朝太子,他的父皇曾是前朝旧臣,为了谋权篡位屠尽主角受全族!
这样的人物关系,注定了几十万字的虐恋情深……
每次发生误会,主角受从来不会相信主角攻,偏偏主角攻没长嘴,一句解释也不肯说,任由误会加深。
临近结局,主角受终于决定放弃仇恨和攻远走高飞,然而就在离开的前一晚,主角攻没有出现,主角受的藏身地却被禁军围攻。
主角受一怒之下攻入皇城,踩着尸山血海走到主角攻面前,红着眼圈刺出一剑。主角攻原本可以躲开,可他没躲,他就是要用这种方式让受记住他,记一辈子。
结局就是主副cp全员be,所有读者喜欢的角色都死了,只有主角受一个人孤零零坐在皇位上,享受着威威皇权与无边孤寂……
楚溪客真情实感骂骂咧咧。
然后,他就穿书了……
直到现在,楚溪客都不确定自己穿成了书里的哪个角色,《血色皇权》中的主角、配角乃至龙套都没人叫“楚溪客”。
不过,对他来说穿成谁都无所谓,只要不是主角攻就好,更不要是主角受!
唯一惦记的就是桑桑猫了,楚溪客一直记得它消失前说的话。桑桑说,他们会在另一个世界重逢,会是这里吗?
……
床上的老人呼吸微弱,求生的本能让他吞咽着药汤。
楚溪客松了口气。
原身也叫楚溪客,从小患有“痴傻症”,祖父常年带着他四处求医,非常辛苦地把他养大。原身虽然心智不全,却异常懂事,祖父对他的好他都努力记在心里。
如今,这份浓重的情感传给了现在的楚溪客。
楚溪客喂药的动作有些笨拙,却十分认真。终于,最后一勺药汤入口,他抓起巾帕在老楚头嘴角擦了擦,一不小心力气大了,擦下一小撮胡须。
楚溪客动作一顿。
再去看老楚头的脸,他终于发现了不对劲,老楚头的胡子好像是贴上去的……
他捏着剩余的胡须往下拽,没拽动,换成巾帕擦,依旧没擦掉,直到不小心撞翻药碗,碗底的药汤滴到胡子上,才终于揪下来一小撮。
这下,不仅胡子掉了,就连那一小片皮肤都透出白皙的光泽。
楚溪客冷不丁想到老楚头昏迷前特意叮嘱他不许解开衣服、还不能请大夫的话,隐隐意识到不对劲。
他的视线转向老楚头层层包裹的胸口,似乎冥冥中有个声音告诉他,倘若这层衣服扒开,袒露在他面前的将会是一个大秘密……
楚溪客的手下意识探过去,最终,还是停在了半空。
***
楚溪客出门抓药,顺便平复一下心情。
门外仿佛另一个世界。
灯红酒绿,车马喧嚣,郎君娘子打马经过,留下阵阵香风,穿着华丽的波斯商人牵着骆驼,阵阵驼铃清脆悦耳。
此时正值日暮时分,铿锵的鼓点从顺天门蔓延到大街小巷,预示着坊门即将关闭。不过不用慌,街鼓要足足敲上六百下,足够人们赶回家中。
街边商贩正在收摊,冷不丁瞧见楚溪客,道道目光齐刷刷汇聚而来。
搬来长安大半年,原身从未主动迈出过家门,偶尔被老楚头带出去看病,也如小娘子一般戴上长长的冪篱,从头遮到脚。渐渐地便有一些难听的话传出来,有的猜测他面貌丑陋,有的诋毁他身有恶疾。
此刻,面对左邻右舍的探究的目光,楚溪客没有上赶着套近乎,只是拢着衣袖,低调地走在街巷中。
一不留神,撞上一堵冷硬的人墙。
那是一个正在执勤的金吾卫,冷不丁被楚溪客撞到,当即横眉怒目,眼瞅着就要开口呵斥。
楚溪客抢先行了个叉手礼:“军爷对不住,小子着急抓药,没刹住脚。”
说完还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这一笑,看在旁人眼中恰如潺潺春水,再坚硬的冰雪都会就此消融。
这就是楚溪客的魅力了。
他的五官并非一眼惊艳的那种,然而与通身鲜活的气质搭在一起,就像会发光的毛绒球,既亮眼又柔软,往灰扑扑的人堆里一丢,能糯糯叽叽地跳到人心里去。
任是威严傲气的金吾卫都不由软了声调:“坊门关闭在即,小郎君速去速回。”
“多谢军爷。”楚溪客当即快走几步,俨然一副“我是良民,我很听话”的姿态。
年轻的金吾卫到底没绷住,勾起唇角。
一时间,更多目光汇聚到楚溪客身上,十有七八在敬佩他的胆识,剩下两三个在欣赏美色!
楚溪客丝毫没有被围观的尴尬,反倒挺胸抬头,坦坦荡荡地对上旁人的目光。
不远处,一辆颇有异域风情的牛车迎面而来,牛角上挂着一对精巧的银铃铛,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车辕上卧着一只小奶猫,白中泛银的皮毛,翠绿色的眼睛,呆呆萌萌的圆脑袋,简直就是他家桑桑的缩小版!
楚溪客脚步一顿。
突然,车轮被石头绊了一下,小猫咪一个趔趄滚下车辕,险些被牛脚踩到。
楚溪客大步冲了上去,一把将惊魂未定的小团子捞进怀里。看到小家伙头顶那片桑叶形状的灰色绒毛,他瞬间泪目。
“桑桑不怕,哥哥来了。”
与此同时,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推开雕花木门,门后露出一张清隽的脸,带着三分文弱,五分清贵,剩下的是看不透的神秘底蕴。
四目相对,双双愣住。
车内之人率先回过神,露出一抹清雅的笑:“就算小郎君生的俊俏,也不能拐带别人家的小猫咪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