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钟离东曦和老楚头的第一次隔楼相会生动地上演了什么叫高手过招,谈笑间刀光剑影,彼此还能客气地道一声再会。

离他远点——老楚头如此教育楚溪客。

当然啦,作为一个开明的家长,老楚头不会如此直白地说出来,而是采用了迂回话术。

“崽崽,你交朋友的话会选择隐姓埋名、别有用心、徒有其表、一肚子坏水的斯文败类吗?尤其,他家长辈还是个靠着攀附高门贵女发迹,实际偷偷养外室,背信弃义、不忠不孝的狗奴。”

说这段话的时候,老楚头一点咬牙切齿的样子都没有,而是笑眯眯的呢!

楚溪客却莫名感到一股寒意,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不想,一点儿都不想。”

“那就是遇到这种人有多远跑多远喽?”

“嗯嗯嗯,一个眼神都不给他!”

“乖崽,”老楚头满意地摸摸他的头,“那下次碰见隔壁那小子,要记得,一个眼神都不给他哦!”

楚溪客:“……”

所以,自家阿翁刚刚铺垫那么多,说的是美人邻居?

“阿翁啊,您认识美人、不是,钟离公子啊?”楚溪客小心翼翼地试探。

“钟离?他也配用这个名号!”老楚头咔嚓一刀,把胖嘟嘟的何首乌剁成两半。

楚溪客吓得一哆嗦,立马缩着脖子不敢多问了。

好在,桑桑小天使及时出现了!

其实在翠竹大宅的时候桑桑就有点不高兴,好像是因为楚溪客只给阿晚准备了猫牌,没有他的。

桑桑生气的时候不会炸毛,也不会抓抓挠挠,而是把自己团在一个角落里,默默自闭。你叫它,它就蔫蔫地喵一声,给他好吃的小鱼干,它也会舔一舔,那可怜又可爱的小样子,反而比明目张胆地发脾气更让人愧疚。

“桑桑终于肯原谅我了?我把我的宝贝都拿出来给你挑,好不好?”

楚溪客狗腿地奉上自己的“百宝箱”。

那是一个黑黢黢的小木匣,没有漂亮的雕花,造型看上去也不甚精美,却被保养得很仔细,每一个角落都干干净净,掉漆的地方也被认真修补过了,可见主人是十分爱惜的。

这是原身三岁那年离开家时唯一带出来的东西,当时里面是空的,现在放满了他从小到大收到的小物件,十五年来,即使翻山越岭、遭遇劫匪,祖孙两个都没有把这个匣子丢掉。

“桑桑挑吧,想要哪个都可以。”楚溪客大方地掀开盖子,摆到桑桑面前。

桑桑仿佛知道楚溪客要送它礼物似的,当真用毛绒绒的小爪子刨了起来。

有圆溜溜的雨花石,有散发着香味的木雕,有草叶编的小蚂蚱,还有红线绕成的平安扣……

突然,一个细微的“叮铃”声传出来,楚溪客和桑桑都听到了。桑桑停顿了一下,歪了歪脑袋,然后压下小爪爪,再次碰了碰刚才的位置。

“叮铃铃——”这次响声更清晰了。

桑桑似乎确认了什么似的,小猫爪飞快地刨啊刨,眨眼的功夫就从一堆各式各样的物件中找出一个金灿灿的小铃铛。

想来因为闲置太久,铃铛表面有些乌黑暗淡了,好在做工非常精美,足以掩盖岁月的侵蚀。

“叮铃铃——”

桑桑好奇地拨弄了一下,听到愈加清脆的响声,顿时开心地玩了起来。显然,它选中这个铃铛了。

楚溪客却有些犹豫,因为这个铃铛不是他的,而是老楚头的。

似乎从原身记事起,这个铃铛就被老楚头戴在手腕上,即使穷得吃不上饭,他都没想过卖掉。

只有一次,老楚头出去一整夜,第二天脖子上带着伤回来,然后就把金铃铛丢掉了,还带着他一口气跑出长安,足足十几年都没再回来。

话说,既然被老楚头丢掉了,为什么会出现在小木匣里?当然是原身偷偷捡回来啦!

“给它吧,难得喜欢。”

就在楚溪客纠结的时候,老楚头突然抱起桑桑,把那枚精致的小铃铛系到了小家伙脖子上。

桑桑抬起爪子挠了挠,叮铃铃一阵响,开心地眼睛都眯起来了。

楚溪客还是有些不好意思:“这是阿翁的心爱之物,还是留着吧,明日我去铁匠铺给桑桑打一个新的……”

“什么心爱之物?”老楚头垂着眼,神色冷冷的,“从狗脖子上拽下来的而已,桑桑不嫌弃就是给他脸了。”

楚溪客:“……”

他已经开始好奇,那只“狗”到底是何方哮天犬了。

***

今天的翠竹大宅,同样不甚平静。

书案上,摆放着新鲜出炉的调查结果,确实有“老楚头”这个人,长相也和今日在阁楼上看到的那张脸差不多,对方也是万年县籍贯,带着一个小孙子,所有的过所、文书都是真的。

唯一露出的马脚是,真正的“老楚头”和那个小孙子早在十五年前就死了!死于那场令大昭改朝换代的宫变!

那祖孙二人临死之前正带着身份文书和通关过所以及全部家当准备出城避难,却被叛军的流矢击中,当场毙命。

后来,衙门收敛尸体时,没在老楚头身上看到任何能证明身份的文书,就把他和小孙子一起抬去了义庄。

那一夜死了太多人,因此没人注意这对普普通通的祖孙。若非他刚好是一名仵作,收敛尸体的义庄管事认识他,这件事真就了无痕迹了。

一句话概括:宫变那一夜,真正的“老楚头”和他的小孙子已经死了,现在的老楚头和楚溪客借用他们的身份文书,生活了十五年。

……

钟离东曦垂眸看着这份调查结果,面无表情。

云浮吓得缩着脑袋,脸都白了。

云霄连忙说:“此事是我的责任,底下的人只核实了老楚头的身份过所,没发现他易容,我想着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殇医……”

“普通殇医?”钟离东曦言语间不见丝毫怒意,反而慢悠悠的,却偏偏让人不寒而栗,“普通殇医走遍半个大昭,还能不声不响回到长安,没留下一丝痕迹?”

“是属下失察,请殿下责罚!”云霄躬身认错。

“不不不,是我的错,这个差事是我从云霄手里抢过去的,我、我当时就是瞧着邻家小郎君长得好看,想着和他们做邻居也还不错……”云浮越说越心虚。

“现在看来,确实挺不错的,自从有了邻家小郎君,殿下都不怎么做噩梦了。”云崖壮着胆子替云霄和云浮说好话。

“我暂时还不想杀他们。”冰山大美人云烟冷冷地开口。“他们”指的是云霄和云浮。

这情求的也是够别致。

钟离东曦一眼就看透了他们的小伎俩。

每次看到他生气,只有云浮这个性子单纯的是真的害怕,其他人配合得可好,总能把事情搅成一锅粥,让他有气也变成没气。

钟离东曦无语地捏了捏眉心,道:“我在意的是,他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假借旁人的身份?会不会和十五年前那场宫变有关?”

云霄脸色一变,郑重道:“我这就去查!”

钟离东曦微微颔首,低垂的眉眼遮住眼底宛如风暴到来前的压抑与暗沉。

当天夜里,昏昏沉沉中,钟离东曦冷不丁“梦”见一桩旧事。

七岁那年,他第一次随父亲进宫,在先帝面前展示骑射技巧。

那时候,他的那位“好父皇”还没有谋朝篡位,而他也不是身份尴尬的“废太子”,只是一个四品武官家的孩子,在一帮世代簪缨的高门子弟中实在不起眼。

偏偏他急于证明自己,接连射出九箭,箭箭直中靶心。楚家老二一气之下砸了他的弓。

他却惹不起,他的父亲也不敢惹。

就连寻常百姓都知道长安城中最负盛名的是姜、楚、鹿、贺兰、钟离五大世家。民间流传着一则歌谣:“姜、楚代代出名臣,贺兰辈辈有良将,钟、鹿女儿德行美,妆成嫁入帝王家。”

这个楚家老二,就是老永安侯的嫡次孙——如今是现任永安侯的嫡次子了。

当然,明着不去惹,不代表他不会背后报个小仇。只是,他还没付诸行动,就瞧见一个糯米团似的小娃娃跌跌撞撞地跑过来,小娃娃身后还跟着两个少年郎。

这三个人一出场,刚刚还不可一世的少年们纷纷噤了声,目光或崇拜,或敬畏。

小娃娃用力推开楚老二,还骂他坏。

然后,那个矮一些的俊俏少年抢过高个少年的牛筋弯角弓,扔给了他。

“赔你的,别跟楚家那个小毛头计较!”俊俏少年嗓音清亮,眉眼飞扬。

“我说,姜忘书,你做好人,干嘛抢我的弓?”高个少年语气懒洋洋的。

“怎么,有意见?”

“有……我也不敢说啊!”

俊俏少年朗声笑着,抱着小娃娃大步走开。高个少年颠颠地追上去,大大咧咧地勾住他的肩。俊俏少年抬手去推高个少年,两个人手腕相贴,腕上的一对金铃撞出脆响,声声入耳。

时隔多年,钟离东曦早已记不清他们的长相,只觉得他们身上仿佛笼罩着耀眼的光芒。

……

黑暗中,钟离东曦睁开眼,望着灰扑扑的帐顶,怔怔出神儿。

冷不丁的,怎么突然想起这么久远的事?尤其那阵铃铛声,莫名清晰,仿佛犹在耳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