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表哥
信笺里的语句并不长,前半截云裳简要地说了一下自己在兰若寺游览的心情和见闻,尔后话风一转,说在兰若寺里见到了许多有情人结伴同行,求取姻缘,只可惜霍宁珩不在身侧,而这几日她忙于内务,没能见他,也实在是挂念,今日行至此处,恰逢住持赠以诗笺,便想鸿雁传诗一句,聊表相思。
读到这里,冯闻顿了顿,抬眼看了一下殿下,发现殿下正唇边含笑,专注地朝他所在的方向投来目光,冯闻清了清嗓子,读出了后面的诗词:“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是前朝女词人所作之词,因与丈夫久未相见,传递相思之意而作。
冯闻又朝殿下看去,看见此时殿下的眼眸中,落满了无数细碎的星子,动人而又温柔地耀耀闪光,甚至连他的周身,也散发着一种柔和的光芒。
殿下的眼睛也在笑。
冯闻心中动容,也不由得越发佩服起云小姐的手段来,在她这般的接连的举动之下,又有几个人能抵抗到底,而不沦陷呢?云小姐太懂殿下了,也太懂人性了。只希望她能一直爱殿下如初,殿下也能一直幸福。
霍宁珩理了理衣袍,发话道:“备车,去兰若寺——她现在是在兰若寺吧?”
话头落到了冯闻这里,他愣了一下,犹豫着开口:“是,但……但云小姐并不是一个人,与之同行的还有云小姐的表兄。”
先前他没和殿下说,是不想多此一举反而破坏了殿下的好心情,但现下殿下要去寻云小姐,迟早都会撞见,他便只好硬着头皮说了出来。
霍宁珩怔了怔,面上的笑意淡了些,他似恍惚了一瞬,但很快就调整过来:“无事,孤也一直想见见,这位传闻中的才子。”
他没有再问冯闻为何崔以庭会和云裳在一处,他们一同去兰若寺又是为了什么,只是平静地敛着长长的广袖,踏上了备好的马车。
一个合格的未婚夫,不该管太多闲事,为了不遭到云裳的厌恶,他时刻提醒自己谨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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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裳今日同崔以庭一同出门,是云霆安排的——殿试在即,虽说以崔以庭的实力,基本算是十拿九稳,但为了讨个吉利,云霆还是做主让云裳陪着崔以庭到兰若寺上香祈福,顺便找住持求个状元签。
云家多年在兰若寺为云裳已故的母亲做法事,供牌位诵经,捐了许多香火钱,因此两人一来就得到了住持的亲自接见,求签这种小事亦很快安排妥当。
崔以庭手上拿着方求到的签,心中有些淡淡的无奈,他不信鬼神之道,但为了不拂云霆的好意,他一直都很是配合。
此时时间还尚早,听说云裳母亲的排位被供奉在兰若寺,崔以庭便提议道:“云表妹可否引我去拜祭一下姨母?这也是家慈在时最常挂念之事——天远地广,兼之身体病弱,姐妹多年未能相见。今慈闱已殁,我想替她了却这桩遗愿。”
崔以庭都这样说了,云裳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于是她点了点头:“表哥请随我这边来。”
云裳这具身体自幼习武,脚步很快,一下子就走到了前面,拉开了崔以庭很大一段距离。兰若寺来往人多,又不乏转角回廊,曲径小路,她怕崔以庭跟丢,就在登上一处台阶后转身回首,示意的时候微微等待了一下。
霍宁珩来的时候,便看到了这样一幕:少女一身粉裙,半侧着身子,面上带着春蕊般的笑意,她身前的白衣男子拾阶而上,衣袂飘飘,气质朗逸出尘,提步上阶时,似乎因为过长的衣摆,男子脚步微顿,少女便十分自然地伸出手,虚扶了一把。
两人置身于同一场景之下,说不出的和谐登对,霍宁珩不自觉地停在原地,望了他们好久。
直到云裳侧目,偶然发现了一旁立着的霍宁珩:“殿下?”她微微挑眉,看上去有些惊讶,“您怎么来了?”她十分自然地收回了手,一如她先前自然而然地伸手去扶崔以庭一样。
霍宁珩本想说,是因为你给我写信传诗,而我不舍得只以笔墨回之,便亲自过来见你,但望见此时云裳脸上意外的神色,和她身边长身玉立的男子,这些话哽在了他的喉口。
他好像又比从前看清了许多,在此刻,他甚至看见了她面上的表情——虽然他宁愿他没有看见。
她的只言片语足以在他的心中引起万千激荡,然后化为不该有的妄念,牵引着他,变得逐渐不像自己。
他总是奢求太多,贪念太多,这是不该加之于她身的请求,他却一遍遍在心中暗暗地想。
霍宁珩在脸上扯出一个微笑:“甚久没有出来活动,今日出来走走,又听闻你在兰若寺,便顺路过来了。”他没有承认他是为她而来——万一她如今要陪着崔以庭,嫌他过来扰她,他也好提前为自己留一条退路。
说话的时候,他用微微的余光去打量了一眼崔以庭,的确是如想象中一般的如玉公子,虽说少年即以才华闻名,但丝毫不见自傲之态,只余一身淡泊松柏之气。
崔以庭相貌也生得极好,此时一身白衣若雪,衬在云裳身侧,正如粉梅映雪,气质相融,分外养眼。
要只是这些也就罢了——要命的是,霍宁珩今日穿的也是白衣。
如果放在从前,他未遇横祸之际,霍宁珩不会认为自己的周身气质,有哪点逊于崔以庭。
若崔以庭是一块无暇的白玉,那从前的霍宁珩便是一把泛着泠泠寒光的清透玉匕,藏锋于内,出鞘凌然,是千万年间孕育的玉髓,被冰泉雕琢削斩,冲刷杂质沉污,最终形成的模样。
但如今玉匕已折,裂缝遍布,在那羊脂白玉之旁,便成了可笑的模样。
霍宁珩广袖中的手慢慢捏紧,心绪下沉,以至于连崔以庭的问安都没有听见。
还是云裳提醒了他:“殿下,你怎么了?你的脸色看起来有些不太好,需要到一旁去休息吗?不若你就在附近的凉亭里坐着等我,我和表哥一起拜祭完娘亲后再来找你。”
“我没事。”霍宁珩慢慢道,“既然是拜祭泰水,我自然应当同行。”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注意到崔以庭的表情出现了一丝微妙的变动,不知怎的,见到此景,霍宁珩波荡的心情略微被抚平了一些。
云裳显然没有预料到他会这般说,有些讶异地多看了他一眼,但亦没有拒绝,点了点头道:“那劳驾殿下了。”
在过去的路上,霍宁珩的心绪有些复杂,一方面,他有些懊悔自己举止太过冒然,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自己的选择很正确——作为准姑爷,却不同去祭拜,而是让一个表哥和云裳一起去,岳母在天有灵,或以为他不敬,他的身份,无论如何也比崔以庭更适合些。这般想后,他的心里舒服了不少。
三人来到兰若寺西侧的小佛堂,这里供奉着云裳先妣叶夫人的灵位,云裳先行上前,上了一炷香,尔后又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她起身后,崔以庭正欲接着上前,跪在她先前跪过的蒲团上,却不期然被一个人影挡住了去路。
“殿下?”崔以庭有些不解地抬头,不知道霍宁珩为何会突然出现,挡在他的前面,霍宁珩却并没有回答他,而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砰地一声跪在了地面的蒲团上面。
崔以庭:……
崔以庭:?
崔以庭无话可说,他敢说,他长这么大,自问也是见多识广,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啊呸,融入得如此快的“准姑爷”。
云裳这时反应过来,正要去拉霍宁珩,他却已经开始磕起了头——整整三个,十分认真,云裳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直到霍宁珩缓缓从蒲垫上站起来,云裳才哭笑不得地说道:“殿下,您身份贵重,不必如此。”这要是被外人看到,还不得被吓得神魂欲裂,理论上来说,就算是对霍宁珩的生母淑妃,他也不必行如此大礼,只因他是大夏一人之下的储君。
霍宁珩却轻轻摇头:“礼数总要做得周全,何况,这也算作是姑婿初见之礼。”说到此处,他想起民间女婿见岳母,头次总要备上礼物若干,霍宁珩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袖口,却发现没有带上银钱。
他身为太子,养尊处优多年,吃穿用度都有内务府的人安排,个人方面,平时几乎没有用到银钱的地方,这次出门,就算出门,也有仆从付账,自然不会想着随身携带,于是霍宁珩转身唤来门外侍从,让他们拿出所有的银钱,不管多少,先一齐去当做香火钱捐给寺庙。
霍宁珩有些歉意地说:“这次出门实在匆忙了些,只能给岳母先添上三年的香火费,浅表我意。”
不知是不是自卑心理作祟,他急于表现自己,尤其是看着云裳一旁的崔以庭。
他总是禁不住地假想,若是云裳母亲在世,看见这般情态的他,再看看一旁才貌双全的亲外甥崔以庭,她会更愿意谁做她的女婿,答案显而易见。
霍宁珩突然有些后悔来到此处,若真的上天有灵,他这般丑陋的脸,被叶夫人尽览眼底,她该如何作想,多半会怪他拐走了她貌美如花的女儿,他就是个罪人,永远被嫌弃的对象。
霍宁珩面上的神色越发暗沉,他的喉结微动,略微低首,看向地面,眸中是不断卷起又被拍打而下的黑暗浪潮。
“殿下,你今天这身衣服穿得很好看。”耳边传来她动听的声音,霍宁珩抬眼,发现云裳正满目温柔倾慕地望着自己,“这个颜色很适合你。”
他心尖不可抑制地一颤,一瞬间无数喜意涌入胸腔,直到满腔喜悦无处安放,他的拳头捏了又捏,松了又松,正欲开口,眼角却扫到了一道白色的身影。
顷刻之间,原先的喜悦消失了一大半,霍宁珩犹如被冷水浇醒,他重新想起,崔以庭今日穿的亦是白衣。
但凡是个长了眼睛的人,都不会认为,他如今的风姿远胜崔以庭,云裳夸他穿白衣好看,应也多半是安慰他,哄骗他——特别是在与身侧之人如此强烈的对比下。
他感激云裳善意的谎言,接收到她的用心,但却并不会因此便沾沾自喜,信以为真。
霍宁珩的指甲不知不觉就掐进了肉中,他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平心静气,但却悲哀地发现,在她的面前,他根本无法做到冷静。
她总是这样好,所以她身边优秀的人也总是这样多,他不得不时时与之比较,又狼狈落败——不停地回去舔舐自己的伤口,直到生起无坚不摧的坚硬铠甲,或者撑不到那日,便全线败退。
但每次在这种绝望的心境之下,她偏偏又施舍他一些微末的希望,让他不舍那一分甘甜,重新有了活下去的意志,譬如她今天写给他的那句诗词,便又足以让他撑过许多日子。
于是霍宁珩努力露出微笑:“嗯……你喜欢,那我日后就多穿。”他尽力忽略旁侧另一个人的影子,让自己的视野中只有她的身影,这样他就可以从比较的痛苦深渊中暂时得到解脱,并且生出一种错觉——她的眼中也只有他一人。
云裳似乎对他的回答极为满意,甚至主动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霍宁珩的胳膊一瞬间僵硬了,顺着臂膀石化了大半年身体,仿佛她挽着的,根本不是他身躯的一部分。
“殿下,我真的好开心,竟然能在这里遇见你。”云裳欢快地说着,霍宁珩也在一旁轻轻地“嗯”,心脏也随同着她的语调一起飞扬起来。
如果他的到来,能让她多高兴一分,那他甘于承受一路上所有的外界目光,痛苦挣扎,谁叫她是他全部喜悦的源泉,所以,这是公平的。
“你知道吗,我给你写的信笺,信纸的样式是表哥帮忙参谋选的,他说你是如切如磋的玉质君子,幽静清雅的兰花,最衬您的气质。”她贴在他的身侧说道,“表哥真的懂得好多,他从未来过京城,却知道兰若寺花笺的典故渊源,怪不得能成为大儒们交口称赞的才子。”
她的语气里,是遮掩不住的崇拜之色。
霍宁珩身上流淌的血液慢慢地变凉,但他没有作声,依旧默默地听着她说。
“从前我没见过表哥,这两日见了,才知道他相貌竟也是如此清俊,也不知道将来殿试出榜,会乱了多少姑娘的心。”云裳咯咯笑了起来,便说便促狭地朝崔以庭的方向看,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哎,殿下,如果你能看清楚,就知道我所言不虚了。”
霍宁珩没有告诉云裳,他如今的视力,已经恢复了大半,足以在近距离的时候,让他看清崔以庭的容貌,确实是如月般的俊逸公子,可他现在却说不出任何的夸溢之词。
他看见崔以庭也朝他投来目光——崔以庭大概以为他看不见,于是那道目光中有没有掩饰的打量,微微的质疑探究,以及一丝掩在深处的不满。
他在不满什么?霍宁珩用脚趾头都能猜到,谁看见自己如花似玉被当作掌中珠宠爱的表妹,要嫁给一个他这样的半废之人,大概都会不满的吧,也就是碍于他的身份,崔以庭才没有直接表现出来,何况,若是他对云裳还有一分兄妹之情以外的心思呢?
霍宁珩几乎是难以控制地想着,云裳在与崔以庭游玩的过程中,只是偶尔的瞬间想起了深宫之中的他,然后,或许是在崔以庭的建议之下,她才决定给他写那一封信——就连信纸的样式,都是他选定的。
他应该早日认清事实,他或许不过是云裳充实日常生活中的调味品而已。
但与此同时,心中的另一个声音又在疯狂否定这个想法——云裳一定是对他存着真情的,否则,她怎会毅然决然地将他从绝境中救出,又不断给他活下去的力量呢,她是那么的温柔,对他如此包容,如此有耐心,他不该妄想太多,只会徒增烦恼……她都已经是他的未婚妻了,他还想得到什么……
他还想得到什么?霍宁珩仿佛如大梦初醒般,浑身一激,此时的他才突然发觉,卑微如他竟不知何时也生起了一个不可理喻的想法——他想得到她的全部,从任何意义上的得到,任何意义上的全部,他是如此渴望,她的每一寸目光,都只洒在他的身上,一丝一毫,都不分给别人。
霍宁珩不知道何时,自己竟然变了,这种变化是如此的顺其自然,以至于他现在才发觉。
他想起崔以庭,脑中忽然生起一道阴暗的,卑鄙的想法,等殿试放榜,必要会有不少世家榜下捉婿,待到那时,他顺势推波助澜,甚至有必要时,推动嘉宁帝为崔以庭赐婚,那样,崔以庭就再不能这样放肆地将目光落在云裳身上,崔以庭会有他自己的妻子,而云裳,则是他的妻子。
霍宁珩微敛双眸,静静沉思,谁也没有发现他此刻暗涌的心思,直到云裳的声音打破他的思绪:“爹爹,你也来了?今日真是好巧,一个两个都被我碰见了。”
随着云裳的话语,刚刚抵达的云霆的目光顺着移到了霍宁珩的身上,从上到下地将他打量了一遍,目光晦暗不明。
早在听到云霆出现的时候,霍宁珩浑身的肌肉就紧绷了起来,上次见面,两人不欢而散的情景让历历在目,此次云裳在旁,云霆并没有说什么,但他还是感觉到了云霆对他的不喜。
云裳捏了捏他僵硬的胳膊,贴在他的耳侧,小声说:“别紧张,我在一旁呢,爹爹不会说什么的。”
他为了不让她担心,于是尽力吸气吐气,放松下来,轻轻地应了一声。
抬首有礼道:“太尉大人。”他觉着,此刻如果唤云霆岳父大人,只会让气氛变得剑拔弩张,便十分理智地舍弃了这个称呼。
云霆睨了他一眼,不咸不淡地回到:“殿下也在。”
空气中再次陷入了沉寂,崔以庭似乎觉得这种气氛瘆得慌,轻咳一声:“姨父,殿下是来寻表妹的,您也也是来找表妹的吗?”
他是为了活跃气氛打破僵局没话找话,但语罢他感觉自己说的都是废话。
云霆哼了一声,看向云裳:“自然是来接我那一心外向的女儿,裳儿,玩够了吗?”
云裳将霍宁珩的胳膊拉得更紧了,笑着道:“爹爹,我哪是来玩的,我一是替表哥求吉利,许愿他夺得魁首,二是给娘亲上柱香,顺便让她认识认识殿下。”
听到云裳提起自己,霍宁珩浑身的肌肉不可控制地收缩了一下,似是不想在云霆面前露怯,他的腰杆更加下意识地挺直了些。
云霆此时却不看他,反而因云裳的话语,似乎想起了什么,目光在她和崔以庭之间游移了几次,忽然一笑:“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了一桩陈年旧事。”
他仿佛捉到了霍宁珩的把柄一样,心情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裳儿,从前应该没与你说过,你母亲尚在世之时,和你姨母曾定下过一桩娃娃亲,正是你和你的崔表兄,唔……好像当年还有两人一起写下的婚书呢,我想想,放在了哪里。”
其实云裳母亲和姨母当年虽然定下了所谓婚约,却并没有宣之于众,就是因为她们依然打算以儿女的意愿为先,若是两人有缘,就顺理成章拿出来婚书,若是无缘,自然婚约也就一消两散,并没有非此不可的意思。
但云霆此刻却并不打算将这个关键点说出来,因为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别的,而是为了让霍宁珩不舒服。
“阿庭,若不是陛下突然赐婚,这次你进京赶考,就可以趁势和裳儿把婚事办了。”云霆突转方向,对崔以庭道。
许多订有婚约又讲信义的家庭,确实有在殿试出榜之前加紧举办婚礼的先例,为了就是防止新郎官高中,被京中的重臣看上了,抢去做自家女婿,到时候,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
但此刻显然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因为云裳真正的未婚夫——太子殿下,就在眼前站着,云霆却丝毫面子都不留,崔以庭尴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已经不敢抬头去看霍宁珩的脸色了。
作者有话要说:推一下我的同类型预收《云鬓酥》
沈晚菀有个一起长大的小竹马,他送她最矫健的骏马,扬鞭带她看大漠落日,还会怀揣着好吃的零嘴送给她,他总是会用发亮的琥珀眸温柔地望着她。
但是沈晚菀不喜欢元彻,因为……她是汉人,而他在她的眼里却是个胡人。虽然他身姿矫健,骑射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行伍打仗大魏无人能及,但这在她眼里却总是成为粗鲁的象征。
胡人,不通礼仪,只会打打杀杀,这是祖父教她的道理。他……他只是会对她好,根本不懂她。
皇帝为两人赐下婚约的那夜,元彻高兴得睡不着觉,连夜进军焕州,攻城略地,斩敌将于阵前,大捷军报一路进京,所求不过是为将焕州首府更名为菀,以作她新婚之礼。
沈晚菀这夜亦是无眠,她倚靠在母亲的怀中哭到半夜,又一人跑到后山上诉命运不公,千逃万逃,还是逃不了和他绑在一起。
第二天却还得藏着哭红的眼睛,带着虚假的笑容,应对周边贺喜之人。
她不喜欢他,但现在还惹不起,他还有用,她还不能撕破脸皮。
……
或许是沈晚菀的祈求得到了回应,大婚那日,朝堂巨变,皇帝一道圣旨将她贬入佛寺,身份尊贵的皇子妃一夕之间成了阶下之囚。
古刹空寂日子里,偶尔,也会想起那个俊朗若炽阳的竹马,从少得可怜的信源那,听说他又立了军功,听说陛下赏赐万千,十分器重,听说朝堂之上,无不对他俯首帖耳。
但这些都与她无关了。
直到——有一天听说他弑君上位,荣登大宝,血洗了整个京城。
古刹重门在她面前一一打开,过分刺眼的阳光尽数撒入,无数宫人侍卫在两侧跪地,诚惶诚恐:“恭迎皇后娘娘回宫。”
沈晚菀眨着漂亮的眼睛,对着透亮阳光剔着指尖丹蔻,她傲慢地扫视伏跪于地,瑟瑟不敢动的众人一眼,挑剔地心想,他来的太晚了,但看在今天这么多人求她的份上,她勉强可以原谅。
(开篇即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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