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
许贝朵美滋滋地憧憬着自己搬进新买的房子,挖着西瓜吹着空调,看看小说,明天就正式搬家了。
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己没有身处搬空的出租屋。
而是一个陌生房间。
脑袋瓜里哗啦啦翻页,她变成了昨天熬夜刷完的那本狗血小说的凄惨女配。
女配的名字,自然也变成了许贝朵。
看看老旧房间里挂着的老黄历,好了,是1990年。
穿书了,许贝朵想哭。
我那么大的西瓜,那么舒服的空调,还有背负巨额房贷的新房啊!
原书的女配可以说是过得惨上加惨。
许贝朵回顾了一下书中剧情,女配是个被男主吃干抹尽的大冤种。
九十年代初,原主从师范中专毕业,父母不甘务农,一直在外面倒腾服装生意,勉强赚了些钱,在老家村里算是殷实人家。
本来,生在这样的独生女家庭,原主又马上能分配工作,端上铁饭碗,已经是九十年代很好的条件了。
但是父母在老家出了事,被一辆三轮车撞了后逃走,双双亡命,留下一个孤女。
凶手也没抓着。
原主在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候,亲戚家的一个邻村的侄子自告奋勇来帮助原主,陪伴她。
最终这个穷小子就成功和原主结了婚。
书中男主读完高中后就没再读书,回家务农。
为了让男主有稳定工作,原主用自家父母留下的一套五层小楼做了学校的职工宿舍。
并且以自己的铁饭碗工作相抵换,将这份工作给了男主。
后来,又砸锅卖铁,耗尽父母留下的所有钱,供男主考学,上了大学。
男主去省会城市上大学后,学识突飞猛进,与在家里务农的原配再也没有共同语言。
后来,男主碰见了同样优秀的大学同学女主,一起创业,成了高级人才……
书中,原配变成了一个蛮不讲理的怨妇,她闹上省城,只想伏低做小留在男主身边。
可书中男主身边每一个人,都可怜男主摊上这样的原配,劝他们离婚。
说他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爱情……
再后来,原主被所有人看作是一个疯女人。
这个疯女人承受不了压力,最终还是签字离婚。
后来,书中男女主过上了幸福生活,琴瑟和鸣。
原主回到农村老家,很快就一病不起,没有儿女,凄惨死去。
当时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许贝朵已经生气了。
有哪个女人是天生是疯女人,原主条件那么好,都是因为被书中男主吃绝户,才被迫变成疯女人。
没有爱情,没有爱情的时候男主你为啥要追人家,非要死缠烂打和人结婚呢!
许贝朵咬牙切齿,想想自己大学毕业后租房好几年,辛苦攒钱,后来终于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还没入住就穿成原主……
这么好的条件,怎么能不拿来,买房!
这可是九十年代!房产还处于价值洼地!
还没来得及清点现在所有的财产,已经有人敲起了门。
“朵朵啊,开开门来,我是你二婶子啊。”
许贝朵开门,一个精明的农妇冲了进来,开门见山:
“朵朵,现在你爹妈都不在了,家里这五层楼的房子就这么空置着,多可惜啊。”
“再一个,婶子家的侄子就在隔壁村,也上过学,人好着哩。”
“你一个姑娘家住这么大的房子不安全,婶子想着让这老实男娃过来,在你家这里住上一间房,还能帮你看看门子。”
对对对,许贝朵想起来,原主的爹妈做生意有了点小钱,在自己老家村里,盖了一栋五层的自建房。
原主家里亲戚很多,她爹本着光宗耀祖的心里,每层划了八个房间,足足四十个房间准备给老家住土房的亲戚们改善生活呢。
许贝朵斜着身子靠在门上,打量着二婶子。
不出意外,男主就是这么被硬塞在原主身边的。
可原主被吃干抹净,凄惨病死的时候,这些所谓为她好的亲戚,又在哪里呢?
许贝朵坚决拒绝:“二婶子,我一个女孩子,和一个男的住在一起,传出去让人家怎么说呢?我看还是算了吧。”
二婶不依不饶:“瞧你说的,我侄子的人品婶子还不清楚吗?再说了,你一个人住这么大房子,不害怕啊?”
那怎么会怕呢?
这么大的房子,她甚至可以在里面撒泼,打滚,爬行,嚎叫!
许贝朵还在想着怎么打发这个精明的婶子,门外就探头探脑出现一个男的。
婶子大喜:“光耀啊!来来来,介绍一下,这是老许家可怜的女娃朵朵,年纪轻轻的爹妈就没了留下这么大的房子一个人住害怕呀……”
“谢谢婶子,我不怕。”
外面人头攒动,还有好些人。
许贝朵简直要晕了。
许光耀,正是原书男主。
看来他们早已打定主意,要来算计,真是急不可耐。
作者有话要说:啊呜写点轻松爽文做做白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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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香江大佬捡走后(九零)》
穿书一个多月,顾今朝才知道自己的身份。
她穿进一本传记,讲述港城风云大佬的一生。
好消息:传记第一页就写过她的名字。
坏消息:第一页,她已经嘎了。
这里是1990年的香江九龙城寨,距离顾今朝被嘎还有两年。
书里,顾今朝死于1992年底的一场凶杀案,传记主人公曾卷入该案件,抓了几个人,但一直没有破案,是一桩悬案。
1990年的春节,顾今朝穿着单薄破衣服和人字拖,一无所有地出现在了九龙城寨的龙津道,这里鱼龙混杂,罪恶滋生。
同一天,周嘉和为了五十蚊参与了一场火并,被打得头破血流,狼狈地在阴暗潮湿的叉烧档遇见了被人围住的顾今朝。
“妹妹仔,大年初一,你在这等我啊?”周嘉和将烟头捻在地上,捏紧了拳头。
周嘉和在大年初一捡回一个瘦弱女仔,包吃包住。
他以为他捡回一只小白兔,岂知他才是大灰狼盯上的狗崽子。
香江的黑暗处,脏乱、罪恶、暴力、贫穷、阴谋……
什么都无法打倒她。
因为她来自三百年后的末世,那时她的名字是谷仓幸存者66号
比起末世求生,现在算得了什么?
凶案,她要绳之以法。
大佬,她要取而代之。
波澜壮阔的人生,她将从这里启航。
不过在此之前,被某人捡走……
天天有饭吃的日子,好像也还不错。
周嘉和从六岁起就没爹妈,一个人在九龙城寨摸爬滚打长大。
阴冷潮湿,狭窄逼仄,他总是鼻青脸肿、头破血流。
他是烂仔一个,有天消失得无影无踪,就是他的宿命。
直到二十岁那年,他遇见一个女仔。
那天周嘉和的手颤得厉害,连烟都几近点不着。
他声音发颤:
“喂,妹妹仔。”
“你可知,要跟一个陌生男人回家,是很危险的。”
末世食物短缺,情感匮乏。
顾今朝不懂男女情感,只喜欢埋头干饭。
周嘉和时常被创到,欲言又止。
他总是怀疑狗生,神色复杂。
有一天,顾今朝后知后觉。
她看着穿着围裙的周嘉和,神色复杂:
书里的大佬,该不会就是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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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香江大佬捡走后(九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