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六天(1)
决定了,再花两天时间做好水净化器,3天后她就出发,沿着小溪往下游走,走15天,如果还是没有遇到人,就走回来。普通人类步行每小时时速5公里左右,现在白天是14个小时,一天可以走9、10个小时,理论上她一天能走40到50公里,就算40公里好了,15天能走600公里,这是相当长的距离了,从上海到杭州直线距离是170公里,15天可以走3趟。
实际上她15天肯定走不到600公里,她要负重,又不是专业运动员或经过锻炼的身体,一天能走30公里就算很能走了,那么15天也就是450公里,相当于上海到合肥的直线距离。
要是这么远的距离还看不到人,或者还没走出森林,那她就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了——可能真的只能在森林里当泰山了。
傍晚,动物们又过来喝水。
涂莉莉待在巨石下面,用登山绳尝试着打活扣绳结。这是以前野外攀岩活动的时候,别人教她的,她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所以要多编几次回忆回忆,最后还是成功的打出了结实又好用的绳结。
趁着黄昏前的一小段时间,她跑到森林边,沿着那些鹿的行走路线,做好机关,放下套索,将另一头拴在一旁大树的树杈上。这个机关是有东西踩下套索下面的树枝,套索就会收紧,绳结会套住动物的腿或者身体。
套索比挖陷阱来的快,要是有足够的绳子,她可以到处下套索,这样成功的概率会高很多。到小溪边来喝水的有很多兔子,大概都是同一个品种,有着灰色的毛发,还长得很肥硕,兔肉也不错。
回到巨石下面,她又尝试用针线盒里的缝纫线编成细而结实的绳子。大致算一下一个逮兔子的套索需要多长,然后用6根线编3股绳,编了5根,随手捡了一根细树枝,剥去干掉的树皮,将细绳子栓在树枝上。
做好了绳子,撕下右手的医用胶布,洗了手。水泡又有一些渗出液,用纸巾擦去渗出液,重新用一小团脱脂棉贴在水泡上,再剪了一截干净的医用胶布贴上。
还不想睡觉,居然干劲满满,那就继续跟木桶较劲。
手机白天又充了一次电,充电宝还有两格电,手机现在电量100%。
想着还是狠狠心,打开□□音乐,听了1个多小时歌。
——听歌现在也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真是无语问苍天啊!
晚上睡觉的时候,便将医药包里的保温毯拿出来用。保温毯很轻,防水不透气,可以随便裹在身上,半夜滚来滚去也不会掉。她直懊恼,为什么不早一点查看医药包里到底有什么。
于是这晚睡的就更舒坦了。
半夜里醒了一次,给火堆加了几根树枝,接着又很快睡着。
人生大事无非这几样,吃喝拉撒睡,别的都可以靠边。
巨石下面的缺口跟山洞没什么两样,上午摘回来的花椒晒了一个下午,晚上临睡觉前,用石块将花椒碾碎,洒在缺口附近,花椒的气味极其浓烈,这样一些小爬虫可能就不会爬过来了;隔了一尺,再洒一圈。
嗨!虽然说以前她不喜欢花椒,觉得味道太呛了,可是现在莫名其妙的就爱上这种浓烈的味道了!甚至觉得还挺好闻的!
【第六天】
早上,涂莉莉被一阵阵的动物鸣叫的声音吵醒了。
刚醒,还有些迷迷瞪瞪。
动物的鸣叫声跟以往来小溪边喝水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有点不一样。
她想了想,跳起来:莫非是昨晚下的套索成功了?
赶紧穿上帆布鞋,随手抄起一根木刺,跑向昨晚下套索的地方。
远远就看见一头鹿被吊了起来,不住哀鸣,使劲挣扎,在树下晃来晃去。
动物们可没有什么围观的爱好,其他的动物早就四下跑得没影儿了。树下原本还有两头鹿在那儿不住徘徊,见有不认识的两足动物跑来,一溜烟的跑了。
距离巨石大概也就是100多米,不算远,涂莉莉跑到树下,发现除了那头被套索套住的怀孕母鹿,旁边基本就没有什么动物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想着母鹿肚子里还有一头小鹿,这要是杀了,可就是一下子杀了两头鹿,罪过罪过啊。
绳结打的很技巧,套中了就不会被挣脱,她在一旁等了十几分钟,一直等到母鹿挣扎的没力气了,才爬上树,解开绳子,将母鹿拖回巨石堆。
母鹿个头不大,但也有将近100斤,一路拖着走,发出了悲哀的鸣叫声。
她有点于心不忍,但还是将母鹿拖了回来。
怎么弄死母鹿是一个大问题,她以前可是连鸡都没杀过的人。母鹿一旦恢复了一点力气,就开始挣扎,差点被它带着登山绳跑掉。
涂莉莉不得已,搬起一块石头猛地砸了过去。
整个过程十分的凌乱、血腥,一塌糊涂。
她瞪着躺在石块上奄奄一息、脑袋被砸得血呼啦啦的母鹿,鼻子里闻到的是鹿血的浓郁的血腥味,忍不住跑到一旁呕吐了半天。
T恤衫和牛仔裤、帆布鞋上都溅到了鹿血。她顾不上清洗衣服,又走回母鹿身边。
它隆起的腹部不住动弹,想来是肚子里的小鹿宝宝知道妈妈快死了。
她拿出瑞士军刀,一只膝盖压住母鹿的上肢,左手按住它肩膀和脖子之间的地方,右手用小刀在母鹿脖子上乱戳,戳了5、6下才算戳到血管,一股股的鹿血冒了出来。
她犹豫了一下,放下瑞士军刀,用手接了一些鹿血,闭着眼睛喝下肚。
动物身上的骚味和血腥味,顿时让她胃部再次翻滚起来,她来不及跑到旁边去,又呕吐了几口。
她沮丧的放弃了。
动物和人类的血液中都有盐分,实在找不到盐的话,是可以饮血的,动物的血可以止渴、补充盐分,但也不是谁都能喝生血的。作为中国人,对动物血并不陌生,但那种可以吃的血是经过处理的固态血,比如鸭血,鸭血粉丝在本地和邻近的几个省都是随处可见的街头小吃,家里杀鸡的时候也留过鸡血,放一点干净的水就行,凝固后呈暗红色。妈妈会给她炒鸡血,说吃血补血,女孩子多吃点对身体好。
好吧这个应该是不科学的,但动物血确实是可以吃的,固态的好接受一点,这液态血……那可不是一般人说喝就能喝下去的。
涂莉莉很是遗憾的放弃了鹿血。
听说鹿血大补呢。
鹿血在石头堆上流淌得到处都是。
她忽然发现这样可能很不好,要是有什么食肉动物,说不定会奔着血腥味过来,要是有野狼就糟了!野猪她也招架不住啊!
她应该把母鹿拖到小溪边,这样方便取水,清洗鹿肉的时候也不至于拿来拿去,滴得到处都是鹿血。
鹿血几乎流光了,母鹿的腹部也渐渐不太有什么动作了。
她用瑞士军刀先划开母鹿的肚皮,扒出来一头有一身湿哒哒的毛发的小鹿。小鹿大概是还没有发育完全,见到空气后也没能回过劲来,十几分钟后就不再动弹了。
她又费劲巴拉的将母鹿的皮从肌肉上分离开,从脖子那儿将鹿皮取下来,摊在旁边的大石块上晒干;又在森林的一棵树下面挖了一个浅坑,将鹿的内脏扔进浅坑,掩埋上。为了掩盖内脏的血腥味,在土上面撒了一小把花椒——她心里隐隐觉得是不能这么处理动物内脏的,但一时之间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就先这么着吧。
又将鹿脖子的筋腱和肌肉、脊椎分开,切下了鹿头,放到小溪边。再将整只鹿搬到溪水边。没有了内脏、小鹿、鹿头,现在这只鹿大概有50斤的样子。她实在是不太能搬得动的。为了不再弄脏衣服,干脆脱掉牛仔裤和T恤,只穿着内衣——反正这儿也没有其他人。
站在溪水里,将鹿肉与骨头分离开来,不知道怎么抽出鹿筋,鹿肉切的也是乱七八糟,尽量切成条状,切下来一大堆,洗干净血,将鹿肉放在垃圾袋上面,铺在石块上晾晒。
切了一会儿鹿肉,又开始走来走去,用半成品的木桶和矿泉水瓶子打水,尽量冲掉石块堆上的鹿血。鹿血要趁着还没有干冲淡,不然很可能招来野狼什么的,似乎还有很多鸟也是吃肉的,比如食腐的秃鹫。鹿肉刮完了,鹿骨还得扔掉——等等,她似乎有一个金属容器的,针线盒是马口铁的,虽然就是一个浅浅的盒子,但似乎可以用来煮一点水?
可以用瑞士军刀上小钻头将马口铁盒子钻3个眼,然后用别针穿过去,这样就可以吊在火堆上,煮骨头是不可能的,但可以煮骨头里面的骨髓,骨髓可是高蛋白质呢!
她现在应该尽可能的吃的多一点,能吃的都不要浪费,但实在吃不完,也没办法,就比如这么多鹿肉她其实吃不完的,50斤的鹿肉算它20斤的骨头好了,30斤鹿肉她几天可吃不完,就是全都做成烤肉,也不一定能保证可以多保存几天。
就这么一会儿切切鹿肉,一会儿冲洗一下鹿血,时间一晃就到了中午。
中午自然就是烤鹿肉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