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京酱肉丝
“毛毛,大早上的吃这个真的好吗?”
“我就想吃这个啊。你自己说让我随便想吃什么都行的。”
“可是,会不会……有些太油腻了。”
乔薇无奈地望着一脸坚持的毛毛,半晌只好妥协道:“那好吧,既然你坚持要把京酱肉丝当成朝食的话,我也没什么意见。”
真的搞不懂现在的小孩,但是乔薇既然答应了毛毛要给他做不一样的朝食,还是要说话算话的好。
不过好在京酱肉丝做起来也不算太麻烦,只是如果里面只有肉丝的话,乔薇怕会腻,于是也顺便采购了黄瓜、大葱和芫荽等清爽的小菜,到时候可以和甜味的肉丝配在一起吃。
新鲜的里脊肉洗净后切成细丝,先加入白酒、盐、鸡蛋清抓拌均匀放在一边,趁这会功夫再把葱白、黄瓜也切成丝备用。
锅里油温上来后,倒入腌制好的肉丝快速翻炒,等到肉的颜色全都变色之后倒入秋油、甜面酱、一些些酒和盐继续翻炒一会,估摸着差不多熟了,便用锅铲盛出来摆盘。
乔薇透过厨房的窗牖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今日终于不再下雨了,只是还有些阴阴的。前面屋子里传来一些细细簌簌的响动和几句说话声,应该是华大娘正在催毛毛赶紧起床。
差不多也到了该上学的时间,为了方便毛毛能够把这盘他钦点的朝食能够带到书院去吃,乔薇已经想好就用春卷皮把肉丝、葱白丝、黄瓜丝和芫荽包成一个个长条,形状看起来有些像前些日子卖的乌米饭团。这样就很方便拿在手上,也方便吃。
在华大娘七催八催下,毛毛终于收拾完毕,睡眼惺忪地背着他的小书包,站在小厨房门口等着乔薇把他的朝食递给他。
乔薇一边把一个装的满满的巨大油纸包递在他手里,一边看了眼他这眼睛都睁不开的小可怜样,忍不住嘱咐道:“下回晚上可得早点睡啊。”
华大娘没耐心地一把拉过毛毛的手就快步往门外走,“我的那份留着我送他回来再吃啊。”话没说完两人的身影便很快消失在院门外。
庆阳书院坐落在水安镇以西,背靠着小安山,附近景色宜人,又远离喧嚣的市井,确实是个适合安心读书的好地方。但这些外在条件倒都是次要的,能够让庆阳书院小有名气的还得是在此教书的宋先生。
宋先生到庆阳书院教书不过才五六年的时光,但经他手中的学子每年都能有十之二三高中贡士。而在宋先生来之前,水安镇得多少年才能出一个贡士。
因而这几年庆阳书院的名气越来越大,就连附近几个毗邻的城镇都有人专门拜到宋先生的门下。
不过庆阳书院的名声虽然逐渐起来了,可是招的学生却并没有增加多少,因此如今想要再来庆阳书院读书的话也不是什么容易事,毛毛的这个入学名额也是因为黄志忠在其中花了钱运作了好些才得到的。
庆阳书院里又按照年岁分为了三个院,即为启智院、明理院和崇德院。启智院都是一些刚开蒙的孩童,大约十岁上下,学的自然也是些简单的诗词歌赋之类的。
明理院则是十三四岁的学子,此时要学的也变成了经义、策论等以及其他一些儒家经典著作。至于崇德院的则是即将要参加乡试的学子们,他们也就是由宋先生亲自教学讲课,平日里所学的自然也都是乡试里所要考的内容。
此时晨光熹微,原先有些阴沉沉的天气终于也出了太阳,天边的几朵云被映照得金灿灿的。多日的雨终于放晴了,是难得的一个好天气。
而眼下庆阳书院的大门前却已经停满了大大小小、形式不一的马车、驴车,大多都是各家各户送自家的儿郎们来读书。
眼瞧着前面那条路已经塞满了马车、驴车,是肯定走不进去了,华大娘跳下驴车,又将毛毛接下来,两人决定这点路程没准靠脚走更快。
毛毛手里还紧紧拿着乔薇临走时给他的那张春卷皮包肉丝,实在是有些太大了,阿薇姐包的竟然快有小儿手臂那么粗,吃了一路还没有吃完,眼下手里还剩半根,但毛毛已经撑的不知道打了几个嗝。
华大娘在毛毛的接连几个嗝声下终于忍无可忍,“让你大早上起床就吃这么多,把那半个给我。”
毛毛却满脸不愿地把那半个往怀里又放了放,“不要,我待会还能吃。”
“都撑成这样了还吃。”华大娘简直无语住了,正想还在念叨几句,毛毛却看见书院大门就在眼前,抽出手一溜烟地跑了进去。
既是休假回来又是早上的课,虽然上课的学屋此时已经一排排坐满了和毛毛差不多年龄的学子们,但是大多数人心还不知道在哪游荡呢。
毛毛努力睁大眼睛,却也渐渐地只能注意到前面教诗赋的先生嘴巴一张一合,至于先生说的什么,就仿佛天外来音一般弄不清楚了。
和毛毛同一排坐着的赵乐是水安镇本地的学子,是镇上最大当铺——永安当铺的独生子。他老爹财大气粗,赵乐自然也是穿戴豪奢、至于他所用的笔墨纸砚什么的一看也就是上品,不是随随便便便能买得到的。有这样的身份,赵乐在庆阳书院也是拥有一堆追随者,走哪都前呼后拥,呼啦啦一大堆。被捧着的赵乐也就好比庆阳书院启智院的一霸。
毛毛作为新搬来水安镇的又是半道进来的学子,在这众星云集、人才济济的庆阳书院就像水滴融入了河流那样不起眼。这几日虽然他已经差不多适应了每日早起上学、先生们严厉枯燥的教书方式,但是启智院里的这三十来个人,大部分都是水安镇的本地人,没来书院前也大多认识,所以毛毛也就有些难以融入。
不过好在毛毛觉得这也没什么,反正来书院就是读书而已,至于交交朋友什么的就随缘好了。
赵乐自然也不操心交朋友的事,朋友还需要交吗?不是他们自己就成堆地接近自己的吗?
他表面上装出一副认真聆听先生教诲的样子,手中的毛笔却一刻不停地在上好的宣纸上画小人图。只是今日真的不能怪他不认真听讲,实在是早晨起来的太匆忙,那一堆小厮偏偏竟然忘了买朝食,就任由赵乐一路在马车上睡着到了书院。
思及此,赵乐不由地有些恨恨地捏紧了手中的毛笔,本公子贪睡那小厮也睡得哈喇子直流,敢教本公子饿肚子,回头得一个个狠狠收拾才好!
正当赵乐捂着肚子,期待这叫唤声能够小点别让人听见,又赶紧祈祷快到午间吧,真的饿的受不住了。
赵乐就坐在学屋的窗边,此时窗外绿竹连片成荫,清脆竹叶上面还挂着点点雨滴,终于放晴之后的一个美丽的春日,徐徐一阵风来,想必风中一定带着待放花朵的气息。然而赵乐深吸了一口,正想让自己陶醉其中,却竟然闻到了一股肉香。
等等,肉香?
赵乐又耸了耸鼻子,猛吸了一口,似乎真的是肉香。不会是自己饿过头了,脑子有些不正常,才能在窗外吹来的春风里闻到肉香吧?
不对,不对,多闻了一阵的赵乐很快便肯定到,一定就是肉香!有人带了朝食进学屋了。
一想到这,赵乐就更坐不住了,四处张望看看正好是谁这么赶巧让他撞上了。而这一眼很快就瞧见了左边隔壁坐着的张进,他那鼓鼓的胸口里藏着的一定就是那肉香的来源!
正当毛毛一如往日那般有时听一耳朵先生的讲课,有时又忍不住放飞思绪神游天外时。就听见隔壁从来不搭理他的赵乐似乎在一直低声叫他,毛毛狐疑地转头朝他望过去,被这小子盯上能有什么好事?
双方对上眼神,却只见赵乐一个劲的不停向自己的胸口处示意,比比划划的,毛毛不明所以地用手默了默胸口,咦?鼓鼓的,低头一看原来是那会放在胸口处的半个春卷皮包肉丝。
毛毛将这半根拿了出来,一直放在胸口竟然都忘了拿出来,此时摸上去竟然还有些温温的。
等看清楚真的就是吃的之后,赵乐有些圆润的肉脸立即就笑开了花,他这副样子虽然什么都没说但胜似说了许多。
反正自己早上是真的吃饱了,因此毛毛很爽快地就把这半个趁着先生背身时偷偷递给了赵乐。
自打毛毛转入启智院后,赵乐还没和他真正搭过话,这其中的原因嘛,自然就是何必去跟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多接触呢。这是之前赵乐的想法。但现在,他手里接过了还带着毛毛体温的半个……这半个看起来还不知道是什么的朝食,心里只有庆幸、感谢,本公子终于不用饿着肚子等到午间了。
赵乐把脑袋垂得低低的,尽量不让先生注意到这边,而后张嘴咬了一口,又薄又软的春卷皮里面裹着满是酱汁的肉丝,甜味的酱汁原来和肉搭配在一起也这么好吃,而这其中还夹杂着有些辛辣的葱白,清脆爽口的黄瓜丝,完全中和了肉丝带来的那一点油腻。
美中不足的是有些凉了,赵乐泪眼汪汪地想道,这一口要是热乎乎的该多么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