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6章

苏蔓之前试镜的那个电视剧,是由一本名为《乱世芳华》的小说改编而成。

小说算得上是畅销书,在网上也有一些粉丝,虽然不多,可也自带了一些热度。

林莞发图的时候,带上了小说的名字,很快就被眼尖的粉丝给刷到了。

那是一张明暗色调交织的图。

身着黑衣的女子,警觉的贴在墙后,正观察着远处的黑色车辆。

她带着一顶帽子,遮住眉目,只露出一个冰洁的侧脸,在料峭黑夜里,有种点雪一般的美丽。

在她的视角盲区里,一截枪口露出窗户,对着的正是她的方向。

这一切都是偏暗的色调,夜幕将整条街包围,浓重的压抑着整张画,让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也不止都是暗的,百乐门的璀璨灯光从窗户的缝隙里露出来,打在墙上巨大的海报上,让本就光鲜的海报越发熠熠生辉。

海报上,穿着旗袍的女子,头戴纱面,红唇微扬,抬眸间便掠走了整个外滩的风情。

其实这幅画,画面构思很普遍,取材也是无数人用过的。

但是人物线条、光影的变化却是独一无二的,让人看到它的瞬间,就会被它牢牢的抓住视线。

【好牛的光影,这又是哪位大大的小号??快让我亲亲,画的真好。】

【好像是乱世芳华里的柳璇吧,画的真好,好美好美,咦,怎么还打着苏蔓的tag,苏蔓是谁?】

【是个演员,大大画的角色的脸,好像是跟苏蔓挺像的哎,听说电视剧要拍了,是苏蔓演的这个角色吗?】

因为画的确实惊艳,一开始,这张图只是在乱世芳华的书粉圈内流传,后来逐渐传到圈外,一夜的时间,就有了上万的转发。

苏蔓的名字,也出现在了书粉的视线里。

有好奇的书粉搜了一下苏蔓的名字,意外的发现,苏蔓的气质和容貌好像真的能够驾驭住柳璇这个角色。

于是,便有书粉去电视剧的官方微博下提议,让剧组考虑用苏蔓这个演员去演柳璇。

可演员阵容已经定下,粉丝现在建议也不能扭转全局,剧组官方并没有搭理大家的提议。

粉丝只能作罢,转头期待林莞能够画出更多漂亮的图。

于是,林莞早上起床,便看到自己的社交账号涨了5万粉丝。

她美滋滋的发了一条感谢的视频,然后便起床上班。

住得近就是有住得近的好处,林莞悠哉悠哉的起床,吃完早餐后,步行十分钟左右就到了杂志社。

这个杂志社,是某个业界前列的出版集团的分部,人不多,也就三十多个人。

大概是因为背靠大公司,杂志社虽小,还是占据着金融大厦内整整一层。

杂志社的人早就听人事说过,今天要来一个大美女,于是,还没到上班时间,大家就三三两两的聚集在大门口,等着新人到来。

所以,林莞一进门,就赢得了惊呼一片。

她属于是很有灵气的那一类长相,精致的五官,大大的眼睛,仿佛春风拂过碧蓝的湖水。

她又喜欢笑,眉眼弯弯,看着就让人心生好感。

在这个全新的工作地点,林莞不是傅霖的挂件,不是众人议论的关系户。

她是清大毕业的高材生,是画技精湛的画手,还是长得漂亮性格又好的那一类,同事们对她都满怀善意。

仅仅一天的时间,林莞就跟同事们熟悉起来。

她前世就是从事的这个行业,现在又回到这个行业,虽然是第一天上班,对于各项工作却都得心应手。

总体而言,林莞对新工作非常满意。

完成了一天的工作,林莞回到家,刚好管家也把小团子送了过来。

昨天晚上的画还没填完,小团子吃完饭,便乖乖的靠在林莞身边填图。

林莞给苏蔓画的画已经完成,今晚她本来没想画画,可看着小团子乖乖巧巧坐在那里憨态可掬的样子,林莞就来了灵感。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画着画,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很快到了八点半,林莞有点口渴,起身准备倒杯水,然而扫过手机,却发现,一个小时前,傅斯礼给她发了条微信。

“我今晚有应酬,没法接我弟弟,我会让管家去,劳烦林小姐帮忙安慰一下傅瑜。”

劳烦不了一点啊,傅斯礼要是不来,她不就要凉凉了吗?

林莞转过头看向小团子,“宝贝,可以帮姐姐一个小忙吗?”

“好的。”小团子一口答应。

于是,一分钟后,小团子拨通了傅斯礼助理的电话,“秦叔叔,你知道哥哥今晚在哪里吃饭吗?”

秦觅当然不会随意透露老板的行踪,“小少爷,怎么突然问起这个啦?”

“秦叔叔,你告诉我嘛,我就是想要关心一下哥哥。”

小团子年纪小,就算告诉他了,他也不可能一个人跑来找傅斯礼。

于是,秦觅犹豫了下,还是跟小团子说了一个商务会所的名字。

“林姐姐,秦叔叔说哥哥在听雨轩。”

挂了电话,小团子第一时间就把打听来的消息告诉了林莞。

“好的宝贝。”

林莞在地图上搜了一下,从她这里到听雨轩大概十分钟车程。

每次管家都会提前半个小时过来,在楼下等着接小团子。

所以林莞跟小团子商量了一下,让他提前回去,自己则去听雨轩找傅斯礼。

小团子对此没有异议,他眼眸弯弯,“林姐姐,你是不是要去找我哥哥呀?”

林莞点点头,“是的。”

小团子看起来似乎更开心了,他脸上酒窝浮现,“你要是能跟我们住在一起,就可以每天都看到哥哥了呀。”

“以后再说吧。”

现在时间紧迫,林莞随意回了一句,便抱着小团子下了楼。

可小团子靠在林莞肩头,心里想的却是,林莞没有拒绝他的提议,那就说明,林莞也是愿意的。

他也愿意,林姐姐也愿意,只有哥哥不愿意了。

小团子眨眨眼睛,怎么才能让哥哥也愿意呢?

还没等他想到办法,林莞就已经把他塞进了车里,然后匆匆离去。

林莞花了十分钟时间到了听雨轩,这是一个建在闹市区却十分幽静雅致的小院。

初夏天热,为了将院中的荷塘月色都纳入在客人的观赏角度里,包厢的木窗都是开着的。

因而,林莞一进院门,远远的就看到了傅斯礼。

其实只是一个背影,但傅斯礼即使是背影,也比别人优越太多,不由自主的吸引着别人的视线。

她看了一眼时间,离九点只剩下十分钟了,对于该不该联系傅斯礼,林莞却陷入了犹豫。

她算是个边界感比较强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要活命,她不可能冒然跑到这里来找傅斯礼。

更不用说,还要在傅斯礼谈工作的时候去打扰她。

林莞想了会儿,最终还是决定,先在走廊里等着,要是傅斯礼一直不出来,万不得已的时候她再给傅斯礼发消息让他出来。

听雨轩作为高端的商务会所,对于进入的人员都有严格的限制。

刚才在外面,林莞是说明自己是傅斯礼的朋友,再加上她那张脸,工作人员才让她进来的。

可林莞进来之后,却没有进包厢,而是站在走廊里等着,很快就引来工作人员的怀疑。

在听雨轩吃饭的客人,都是非富即贵,之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有人故意靠近,想要钓个金龟婿的事情。

虽然林莞给人的感觉不像,工作人员还是存了几分警惕。

于是,经理借着给包厢上菜的功夫,偷偷询问了一下傅斯礼,“傅总,这个包厢的客人已经都来齐了吗?”

傅斯礼微微抬眸,灯光交织在他优越的鼻梁骨上,眉目之间带着些许疲惫,“怎么?”

“刚才有个女孩子自称是您的朋友,想必是故意捣乱的,不过您放心,我们没有放她进来,您慢用。”

经理说着,满怀笑容的冲傅斯礼弯了弯腰,然后便端着餐盘离开了包厢。

傅斯礼也没把经理的话放在心上,他抬起手,微微捏了捏鼻骨的位置。

包厢内酒味弥漫,夹杂着众人的劝酒喧闹,闷热的温度一点点蒸腾着酒意,发酵出越发心闷的味道。

今天这酒有些烈,来的路上,他又有些晕车,此时酒劲上来,竟莫名有些头晕。

想到晕车,傅斯礼突然想到了昨晚林莞送他的那包草药。

平心而论,那包草药是有用的,因为昨晚回家的时候,即使他在看文件,也没有晕车的不适感。

可今天,傅斯礼没有带上那包草药。

原因,自然是........她即将是他的侄媳妇。

不知道为什么,傅斯礼心里突然有些躁意,酒意似乎更深了些。

傅斯礼站起身,“各位,我出去一下,你们慢用。”

说完,傅斯礼起身往外走,准备到院子里透透气。

可他刚踏出包厢的门,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拐角处,林莞正靠墙站着,她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头发在脑后扎起,清清爽爽,让人眼前一亮,仿佛能洗去昏沉的酒意。

此时,林莞也发现了傅斯礼,她眼睛一亮,小跑着朝傅斯礼而来。

晚风从外侧吹来,带来缕缕清香,不知道是院中草木,还是林莞身上的香气。

傅斯礼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