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女房客死在天字二号房,玉体横陈,衣衫凌乱,身中多刀,眼球凸起,死状恐怖。尸体已呈现尸斑,因身上皆是激烈欢愉留下的痕迹,围观者议论纷纷,眼神鄙夷。
荀馥雅瞧见女房客的长相,总觉得与自己有几分相像,那不堪入目的死状让她想到上一世自己濒临死亡的画面。
“少爷,奴婢记得住在这的是位男房客,这女房客并不住这,这是——”
“呕!”
荀馥雅觉得恶心,一把推开凑近的玄素,捂着嘴跑了出去,及至走廊窗边,呕吐不止,泪流满面。
上一世她被不堪□□而死,死后是否亦遭受世人的指指点点?谢昀瞧见她那副模样,是否亦觉得恶心肮脏?
时近午时,太阳高升,晒得沙漠直冒烟,看疼了人眼。
她转头瞧见女房客的尸体被官差毫无遮掩地抬出房门,心口仿佛被人不轻不重地揪了一下,酸且涩,不禁撤下帘布为其盖上。
此举引来了官差的怀疑:“你认识死者?可知与死者有牵扯的男人去向?”
面对官差的围堵,荀馥雅惊疑片刻,冷眼反问:“她衣不蔽体,替她遮羞,需要认识她方可做吗?”
想到上一世,那些人或许亦如这些官差,视她如草芥,任由她衣不蔽体,她满眼辛酸,忍不住激愤质问:“大人,她死得如此屈辱,你这般不顾她的体面,难道不怕她化作厉鬼,午夜来寻你吗?”
“你——”为首的官差被喷得一脸灰,恼羞成怒,“把她抓起来!”
荀馥雅昂首挺胸,冷傲灵动的眸里透着倔强劲儿。
玄素见官差欲对荀馥雅动手,手持鱼叉护在她身前,大喝一声:“谁抓我家少爷,我叉死他!”
玄素天生凶相,力大无穷,如今手持鱼叉,怒目圆瞪,宛如恶鬼夜叉,气势甚是吓人,一时之间将人给唬住了。
伙计们见荀馥雅要被抓走,顾及营生,纷纷上前替她解说清楚。
几位官差眼神交流片刻,确定荀馥雅与死者素不相识,不欲声张此事,悻悻而去。
人群中,一位表情肃杀的玄衣青年悄然跟上那几位官差,临走前,他若有所思地看了荀馥雅一眼。
玄素暗自松了口气,见荀馥雅心事重重地回房,赶紧提起鱼叉跟上。
“小姐你怎么啦?是怕那群不知好歹的官差回来抓你吗?别怕,他们来一个奴婢叉一个,来一群奴婢叉一群。奴婢在村里叉鱼可厉害了,一叉一个准——”
“他们不是官差。”
荀馥雅捧着茶盅,垂眸浅啜,淡淡地说了句。
那些人的眼神空洞冷漠,身上沾染着血腥,不是公门中人该有的,而他们勃颈处若隐若现的火焰图纹,她前世见过,是她爹荀况培养的杀手所拥有的。
“啊?”正欲滔滔不绝的玄素愣了片刻,不明所以,“那他们是什么?”
荀馥雅掩着唇咳嗽几声,压低声线回应:“杀手。”
玄素惊得目瞪口呆,差点拿不住鱼叉了:“那、那女房客是他们杀的?”
“他们要杀的是天字二号房的男房客,女房客……”话到此处,荀馥雅眼眸暗了暗,“恐怕是被男房客推出去挡刀的。”
玄素不可置信地瞪大眸子,气得一脚踩凳,脱口大骂:“靠他娘的人渣!呸!”
言毕,她鄙夷地往地上唾沫。
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做得十分娴熟。
荀馥雅皱了皱眉:“注意言行!”
玄素为自己粗俗的言行心虚,赶紧收脚低头:“对不起,小姐,是奴婢失德了!”
荀馥雅揉了揉额间,暗自轻叹。
并非她嫌弃玄素粗俗,她只是不想如此率真可爱的女子因没教养被世人嘲笑鄙视,招来横祸。上一世,玄素便是因为言语粗俗遭怀淑公主记恨,一个不慎遭受其害。
西南客栈西北边的长平郡是个穷山恶水,人烟稀少的偏僻小村。这天夜里,村落与沙漠的交界处,人影浮动,火光在黑夜中游移不定,似乎在为亡灵阴魂。
这里漫天黄沙,气候干燥,罕见人迹,可此刻黄沙之中,却站立着上百号人马。他们宛如风中的白杨树,直立不动,目光却投向南面,似乎在等待某位大人物的到来。
“世子爷向来不屑与权贵相交,究竟是何等人物,让世子爷在这里等?”
“能入爷世子的眼,还能有谁?”
“莫非是……那位曾经将西南王宫搅得天翻地覆的谢小阎王?”
“正是。”
“也对,这次王爷交代世子爷办的事颇为棘手,也只能找这位相助了。”
西南士兵在低头交谈时,脑海里立马勾出那人的形象。
鲜衣怒马少年郎,骁勇善战,手腕阴狠,做事雷厉风行,从不心慈手软。
曾经以游侠的身份挑战西南十大高手,在西南遭到胡人骑兵的围攻时,少年骑着烈驹,一身铠甲,眉眼间充满了自信和傲然。
“区区一万胡人骑兵,何须惊慌失措。”
少年仿佛是天生的战神,与世子带领五千精兵奔赴战场,浴血奋战。
须臾之间,落日似乎被鲜血染红,天边的火烧云像是印证着此时战场上的血腥,缓慢像是被烧焦一般,硝烟四起,浑浊不堪。
陌生而惨烈的战场,倒在地上的尸体尽是胡人骑兵。眼手下总是毫无征兆地倒下,胡人将军惊惧了,望风而逃,然而,血海中,满身鲜血的少年踏过一具具的尸体,一步步朝着那他走去,冷酷地斩下他的头颅。
少年拎着血淋淋的头颅,眼底猩红,犹如地狱中爬出的恶鬼一般,一字一句厉声道:“胡人骑兵,何足为惧!”
少年张扬自傲,不可一世,却又心系人民,有血有肉!
“来了来了!”
人群中,不知何人发出了惊叫,西南士兵回过神来。
远处,一阵排山倒海的马蹄声传来,风沙蒙住了他们的视线。
待到尘土散去,只见人群中,一个鹤立鸡群的身影,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
少年握着缰绳,高昂坐于马上,垂下双眼,蓦然看向他们,冷漠又高深莫测,身上的肃杀之气浓重,仿佛下一刻便会化身为浴血修罗,大开杀戒。
时至三日后,风轻云淡。
杀手自那日后,不曾现身。
窗外无边的戈壁荒漠,被烈阳蒸腾得热浪滚滚。一条条干沟毫无生气地横卧其上,除了些麻黄、沙拐枣等耐旱植物点缀其间,鲜少有动植物,大有“穷荒绝漠鸟不飞,万碛千山梦犹懒”的意境。
据闻客栈的房顶上可景观大漠日出的绚丽,目睹夕阳染沙的景色,荀馥雅每每总想爬到客栈楼顶上看一回,可上一世的阴影带给了她这一世的恐高,她缺了点胆量。
客栈生意算不得蒸蒸日上,亦不算门可罗雀,勉强维持生计。经营了一月有余,是时候给伙计们发工钱。
她刚下楼,伙计便跑过来抱怨:“东家,天子三号房的房客投诉我们这儿的酒是兑了水的,喝着没味,肉像干瘪的老女人,啃都啃不动,我明明给他提供店里最好的酒菜了,这都不满意,太难伺候了!”
玄素闻言,鱼叉往地上一锤,怒目圆瞪:“这是难伺候吗,分明是找茬?老娘、不,老子去揍他丫的,看他老实不。”
伙计见她提叉上楼,赶紧将人拉下来:“哎呀别去,难得遇到有钱的贵客,揍跑了钱就没了。”
玄素一屁股坐到台阶上,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见其双腿大张,举止不雅,荀馥雅不动声色地将人拉到柜台,安抚众人:“莫要生事,我待会给你们发工钱。”
“东家万福!”
伙计们喜上眉梢,将抹布甩到肩上便去干活儿。
工钱是打工人的命根子,荀馥雅不想在此种事上犯错,正儿八经地端坐在柜台上,仔细清算工钱。
玄素目不识丁,不懂算数,自然帮不上忙,便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一会捣鼓这,一会捣鼓那,手基本没闲过。
忽然,她察觉有目光侵、犯到自己,便凶狠地瞪回去,可那人丝毫不惧。
这回,她认真打量那人。
头戴巾帽,不见真容,但那一身锦衣玉带昭示着非富即贵。他左肩背着明黄色的包裹,剑在右手,此刻四平八稳地坐在有些残破的长条凳上。虽则桌上摆满丰盛佳肴,人却岿然不动,只面向她,直勾勾地盯着。
玄素明里暗里倾心男子十八回,每回无疾而终,头一回遇见倾慕自己的,心情难免激动。只见她一个箭步跑到荀馥雅跟前,自我陶醉:“少爷,奴婢挺烦恼的,那个姑娘一直往奴婢这边看,似乎是看上奴婢了。哎呀,奴婢假扮男子都能迷住姑娘,这该死的魅力!”
荀馥雅怔然,以玄素这副尊容,无论男女,对其一见倾心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瞎了,二是,别有用心。
她随意瞟了那位戴帷帽的紫衣男子一眼,显然不是瞎子:“你怎知晓对方是个姑娘,而非男子?”
玄素将鱼叉推往左边抱着,右身侧向荀馥雅,神情笃定地分析:“男子汉大丈夫会青天白日戴着帷帽遮脸吗?只有女子才这般,虽然她的身材魁梧了点,但从她盯着奴婢看这点来看,她绝对是个钟情于奴婢的女子。”
“……”
荀馥雅再次看向戴帷帽的紫衣男子,窥见喉结处,轻蹙眉宇。
此人……似曾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