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 1 章
初晨的翠江县,薄雾尚未散去,小蚕娘沈蜜儿背着两筐蚕茧,赶早儿来到了镇上的绸庄。
“小沈姑娘,你可算来了,赵李两家的主顾,都点名要你家的蚕茧缫丝呢!”
绸庄的管事钱阿嬷远远瞧见了沈蜜儿的身影,上前帮着卸下沈蜜儿身后的背篓。
“多谢钱阿嬷照顾我家生意。”沈蜜儿说的是翠江县的本地乡音,口音并不十分浓郁,但搭上她软软的语调,听着便叫人觉得可亲的很。
沈蜜儿的脸颊和发丝犹带了点大清早赶路带的水汽,使得她本就清丽的外貌瞧着更加青翠欲滴。
沈蜜儿却只是不甚在意地胡乱抹了把脸,朝钱阿嬷笑道:“阿嬷放心,这两筐春茧我挑拣过,品质也是上好的。”
钱阿嬷听了面上也笑,却不急着回答,低头不着痕迹地翻看蚕茧的品相。
沈蜜儿送来的这两筐蚕茧,且不说它们色泽洁白有光泽,光是看茧型的大小和齐整度,便知其茧层厚重,缫丝起来容易,蚕丝长度还不俗,恰如沈蜜儿本人所说的那般,品质的确上佳。
钱阿嬷满意了,眉眼间也带上了真心实意的笑:“小沈姑娘养蚕用心,我是一向信得过的,”
她想起沈蜜儿独自养家不易,言语间也带了些许松动:“小沈姑娘,你开个价吧!”
沈蜜儿心中欣喜,面上却绷得紧紧,她张口道:“这两筐一共五百文,不能再少了。”
五百文,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这两筐春蚕茧是她的心血,说不定也是这个春日里,家中唯一占大头的进项了。
钱阿嬷沉吟了片刻,沈蜜儿养出的蚕茧品质上好,赵李两府的女眷们对于他们庄上丝织品极为热衷,他们绸庄在中间少说也能赚个好价钱,她两边都要笼络住。
“那便这么定了。”钱阿嬷点了头,自有伙计将这两大筐子蚕茧搬进去,另外取了半吊钱拿给沈蜜儿。
沈蜜儿一手接了钱,一手又接过钱阿嬷掏出的十条丝绸帕子。
这丝绸帕子是光面的,沈蜜儿照常拿回去刺绣加工,一条只赚十五文钱。
待刺上了绣样,拿回给绸庄卖出时候便是翻了数倍,六十文、七十文一条绣帕的都有。
银钱虽然不多,但钱阿嬷愿意给她这个赚钱的门路,沈蜜儿很感激。
镇上小贩的叫卖声逐渐密集起来,绸庄也陆续进了客人,沈蜜儿不欲打扰钱阿嬷她们招呼客人,便道:“钱阿嬷,那我先回了,改日再来。”
钱阿嬷却将她喊住,从兜里掏出一把松子糖,真心实意地塞给了眼前的小姑娘,长辈似的叮嘱道:“回去路上吃。”
这松子糖是钱阿嬷拿来哄小孙儿的,沈蜜儿不爱吃糖,但她也知道钱阿嬷是一片好心,是将她当小辈关照,便也不推拒,爽利地接过,谢了钱阿嬷。
钱阿嬷是绸庄的老员工了,彼时绸庄的东家还是沈蜜儿的母亲。她还见过沈蜜儿小时的样子,像个雪团子似的招人疼。
可惜造化弄人,沈蜜儿母亲生了重病,没撑多久便去世了,沈蜜儿家中能卖的都卖了,这家绸庄自然也易主了。
远远望着沈蜜儿远去的纤瘦背影,想到她小小年纪便要撑起她和弟弟的家,钱阿嬷不由暗自摇了摇头。
沈蜜儿离开了绸庄,却不知道背后有人在替她心疼惋惜,她手里有了钱,脚步也轻快许多。
那绸庄早前确实是母亲的产业不假,可那毕竟已是过去式了,再惋惜也没有用,还不如想办法赶紧攒钱,以后再将母亲的绸庄给盘回来。
沈蜜儿本不是那怨天尤人的性子,生活的琐碎也容不得她沉溺在过去的懊丧里,平日里的吃穿用度、阿弟读书的束脩、种桑买蚕种的开销,样样都要钱呢。
更何况,家中如今还多添了个伤患。
沈蜜儿这般思索着,不由在猪肉摊子前停下了脚步。
猪肉摊的老板认得她,热情地招呼道:“小沈姑娘,要点什么?”
沈蜜儿咬咬牙,开口道:“郑叔,给我切四两五花。”
“好嘞。”郑叔手脚麻利,将切好的五花肉用油纸包了,还细心地捆上丝线,不会弄脏手。
五花肉肥瘦相间,瘦肉部分可以做成炒肉丝,不过这对她家来说是比较奢侈的做法。
沈蜜儿一般都将五花的瘦肉单独切下,剁成肉沫,可以做汤饼吃,也可以做成肉沫炖蛋,口感那叫一个扎实。肥肉就用来熬猪油,摊烙饼吃可香了,就算只是用它炒个菜叶子也能闻出肉香,也算是改善伙食了。
这年头物价攀升不少,光是这四两猪肉便花去她二十几枚铜板,沈蜜儿苦着脸,心疼不已,如今家中多了个人,还是得想办法弄些其他的进项。
沈蜜儿到镇上本是来卖春茧的,现下却还添了新的支出使她头疼,于是任凭街上小摊上售卖的物什儿多么吸引她,什么胭脂钗环糖饼儿的,她一律低头不看,只是埋头赶路,在正午之前便走回到小溪村中家里。
“吱呀”一声推开家中老旧的木门,沈蜜儿一打眼便见到家中主屋榻上卧了个少年,那男子听见门的响动,支起身子,漆黑明亮的眸子也朝她看过来。
见来人是她,少年似乎松了口气,微微勾了勾唇,温声道:“回来了。”
虽然是同她打招呼,但沈蜜儿一想到她主屋的卧榻被他给霸占了,就忍不住牙痒痒,只是没好气地“嗯”了声,算作回应。
见少年似乎打算起身,沈蜜儿到底没忍住,朝那少年说道:“药在炉上煨着,我去给你端来,你别动弹了。”
沈蜜儿说完便转身朝厨房走去,不去看身后之人的反应。
她的心中莫名有些烦乱,只因这少年不是别人,正是她小时长辈之间定下的娃娃亲对象,是当时说走就走,与她阔别十载有余的未婚夫叶澄。
不容她多想,炉上的漆黑药汁咕嘟沸腾起来,沈蜜儿心里记着大夫的叮嘱,将火势减小,用文火熬了一盏茶的功夫才熄灭炉灶,将药汁从陶罐中舀出。
“喏,喝吧。”沈蜜儿将一只豁了口的陶碗递到叶澄眼前,端来时温度刚好。
叶澄姿态颇为优雅地接过,仰脖一饮而尽。
看他整的这架势,到不像是在寻常喝药,反倒像是风流名士,沈蜜儿很不计较形象地撇了撇嘴。
这药是用来治伤的,苦的很,叶澄再怎么姿态雅致,到底还是被苦到了,眉头紧紧地皱了一下。
沈蜜儿心中一动:“张嘴。”
沈蜜儿将剥了外壳的松子糖递到他嘴边,少年有些愣怔,下意识地将糖含入口中。
这糖提纯不足,入口是发涩的甜,这味道不太令他喜欢,但经年来的教养不允许他将吃进口中的食物吐出去,他囫囵将糖咬碎咽下,舌根此时才泛上来一阵粗糙的甜味,冲淡了方才极苦的药味。
“多谢。”
“不谢,要钱的。”
沈蜜儿瞧了一眼叶澄俊美的脸,转过眼去,强迫自己硬下心肠。
叶家过去在他们村子里就靠经商有点小富,看叶澄细致修长的手指,便知他平日里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子哥,这可好,如今为了银钱,沦落到去纪府当贵人们消遣时看的角斗打奴,没被人打死算他命大。
当时他血呼啦擦地滚进她的院子,她还以为是家里遭贼了,但当她看到他身上纪府打奴窄袍中掉出的莲纹玉佩,和他手腕上的那道伤疤,就明白过来,这人是叶澄,她曾经的娃娃亲对象。
早些年,是叶家主动向沈蜜儿母亲提的亲事,可谁知母亲去世后,沈蜜儿家道中落,叶家却要举家搬迁去别的城镇做生意。
沈蜜儿还记得,当年在村口,年仅五岁的她眼泪汪汪地送走叶澄,当时七岁的叶澄可是拍着胸口信誓旦旦地跟她说,等他们在城中安顿下来便会时常回来看她。
可谁知一晃十年过去,叶家了无音讯,沈蜜儿只当这门亲事不作数了,谁知,几日前叶澄却回来了,还带着一身的伤,合着是上她这儿养伤来了。
光是替他请大夫看病,便花去了她二两银子之多,要知道沈蜜儿这些年省吃俭用抠下来的家底,也不过才七两多银子!
这医药费,她是一定要向叶澄收回来的。至于他们之间的婚约,且看吧,她沈蜜儿本也不是恨嫁的人,要是叶澄再不像话,婚事就一笔勾销好了,反正她占理!
瞧着沈蜜儿板着一张小脸,义正辞严地跟他谈钱的样子,谢忱一时有些词穷。
他学的是君子齐家治国之道,他身边之人也是一样,即便是谈论钱财,也要弯弯绕绕好一会才能切入正题,鲜少见过有人这么光明正大地谈钱,他顿了一下,朝沈蜜儿颔首道:“这是自然。”
沈蜜儿瞧他态度还算端正,便也觉出自己方才话说重了些。
她也并非一点情面都不讲的人,便软和下语气,问道:“从前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那日请村口孙大夫来看时,孙大夫边摇头边替叶澄处理了伤口,末了挺惋惜地对她说,叶澄的脑后有淤伤,头部受过撞击的病人,从昏迷中醒来后,会忘记一些事情也很常见,让她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他们小溪村村里人是看着沈蜜儿长大的,沈蜜儿家里是什么情况他们都清楚,平日里能帮得上的地方都会帮衬上一些。
他们都挺可怜沈蜜儿孤苦,如今沈蜜儿好容易将从前的未婚夫等来,人却是受了重伤的,还可能记不清事,甚至将沈蜜儿给忘了也说不准。
沈蜜儿原本还将信将疑,但当她瞧见叶澄醒来睁开眼之后露出的略微迷茫的神情,她便信了大半,对叶澄也多了几分怜悯,失去了从前的记忆,那不成傻子了吗?
少年听了沈蜜儿的问话,低头沉吟了一会。
自他从昏迷中苏醒后,谢忱逐渐明白过来,多半是因为他换上的窄袍中夹藏着的信物,农家女沈蜜儿将他错认成了弃她多年的未婚夫。
不过这却也正中谢忱下怀,如今他身份敏感,在这村中养伤需要一个合理的身份,才不会太快被歹人寻到踪迹。
只是,这对沈蜜儿实在有些不公,但他自认是知恩图报的人,沈蜜儿是他的救命恩人,待他回朝,他定会重谢恩人。
谢忱对现下的身份适应状态倒是良好,凭借他的头脑,再根据这几日从沈蜜儿和孙大夫那得知的信息,他略整合了下便信口道:“我记得七岁那年,叶家举家搬迁到容城,不过后来家中出了变故……”
少年口中所说,几乎与沈蜜儿所知的相差无几,沈蜜儿也因此对他的身份没有丝毫怀疑。
说罢,少年适时低头,纤长的睫毛敛去眼中神色,抿唇看向自己身上纪府打奴制式的衣袍。
后面的事,沈蜜儿也知道了,无非是小少爷因生活所迫流落到纪府去当打奴,却险些被打个半死的事。
沈蜜儿也不是心肠多硬的人,看向少年的眼神也多了些同情。
她心里明白,小时候的事也不能全怪叶澄,毕竟他那时也只是个七岁的小孩子,如何能左右的了大人们的决定?只是他长大能自己做主以后,却也不来寻她,叫她苦等,实在可恨!
谢忱斟酌着对沈蜜儿的称呼,开口道:“不如,蜜儿妹妹再同我讲些过去的事,兴许我过几天就能想起来了。”
沈蜜儿倒是丝毫不觉得叶澄叫她“蜜儿妹妹”有什么奇怪,毕竟他从小时候就是这么叫过来的,也没觉出少年是在套自己的话,只觉得他语气还挺真诚。
沈蜜儿一向吃软不吃硬,于是她便也耐下性子,在脑海中搜寻起幼时的记忆,沈蜜儿眼角瞥到少年右手手腕处的那道狭长伤疤,情不自禁地弯了弯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