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穿书
“哗啦---”
一声脆响惊醒了牢房里,趴在杂乱无序稻草席上的人。
她眼睛还未睁开,就听到耳边传来两道声音。
其中一个恭敬礼貌:“沈秀才,您有一炷香的时间。”
“有劳,狱头大人。”
后一道声音清冽,如清风拂过耳畔,不卑不亢,却也让人听不清喜怒。
李姝色就是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眼前一片模糊,重重眨了一下后,才看清眼前的景象。
一袭白色长袍,白底布靴,映入眼帘的是看着有些粗糙,却干干净净的鞋面。
就在她细细观看的时候,那双鞋在她跟前站定,随后鞋子的主人缓缓蹲下,李姝色眼皮上抬,看见一张陌生的惊艳绝伦的脸。
只不过这人的额头,被一块白布重重缠着,布条中央一抹红,呈暗红色,凝固的血块衬着白皙的面庞,格外刺眼。
对上她朦胧迷茫的一双眼,男子的眼眸却幽黑如一潭深水,深不可测,仅对视一眼,就让她无所适从。
他无疑长着一张俊美的脸,精致的桃花眼,凌厉的下颚,薄唇红中浮现一抹白,瞧着虽有些憔悴,眼中的压迫感却未减分毫。
在她怔愣打量自己的目光中,他不再像之前对外人那般的彬彬有礼,开口就是极度刻薄的话:“居然没死成?”
李姝色的脑子一下子炸开,许多不属于她的记忆涌现,她喉咙一紧,手指无意识地握着身下的草席。
所以,她这是穿...书了?
她还未消化完,就听到旁边的牢房传来男子的怒吼声:“沈峭!你别吓唬她!有什么事冲我来!”
李姝色嘴角抽搐了下,试问有比自己的“奸夫”质问自己“亲夫”更抓马的事吗?!
还有啊,隔壁的,你喊什么喊?
眼前这位以后可是未来大魏权倾天下的冢宰,还是书里跟男主拼死拼活到最后的反派,你惹他?
你是嫌命长还是怎么的?你嫌命长也别拉上她啊!
沈峭对男子的无能怒吼恍若未闻,伸出干净的手,一把掐住李姝色的下巴,迫使她素白的小脸仰起。
他语气依旧冰冷:“我全家待你不薄,你也是村里有些风光的秀才娘子,未何贪心不足,与旁人苟且,还要我的性命?”
他的眼中只有厌恶没有恨,有爱才会有恨,他只是单纯的厌恶眼前这个人,看她如蝼蚁一般握在他手中,他恨不得就此掐死才好。
李姝色迅速理了一番剧情,沈峭说的没错,“她”的确欲与旁人,也就是隔壁地主家的傻儿子私奔,因为她受够了农村生活,知道那傻儿子有钱,所以就撺掇他私奔。
却不想,被沈峭抓了个正着,她怒极怕极之下,趁他不备,拿起石头就往他头上狠狠砸了下去!
那一下,差点要了他的命!
看原主办的事,就知道她不是什么正派人,没错,她就是书中没几笔着墨,寥寥代去的反派权臣沈峭的恶毒前妻。
这个炮灰角色的存在,就是眼前这位看着风光霁月,芝兰玉树一般男子的磨刀石,也是促使他野心迅速膨胀的源头。
李姝色咬紧了后槽牙,所以她上辈子是干了什么坏事,才会出车祸来到这具书中人物的身体里?
下巴的刺痛将她思绪拉回,李姝色低垂着眼珠,小声道:“你弄疼我了。”
听她这么一说,隔壁的傻儿子直接炸了:“你放开她!阿色砸得还是太轻了!她怎么没把你砸死!!!”
李姝色:“......”
求求这个猪队友,赶紧闭嘴吧!
果然,听完隔壁的声音,男人眼中眸色更深,厌恶更甚,像是碰到了什么脏东西一般,迅速撒开,用袖子一点点地将自己手指擦拭干净。
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男儿有泪不轻弹...但她是女儿家,所以流些泪也没什么。
她背部抖动,眼泪跟预演好了似的,倏地就流了下来,白嫩的手指,突然上前一步抓住男人的衣袍,却也不敢抓住很多,只抓住一角,就哭了起来:
“夫君,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沈峭:“......”
隔壁傻儿子睁大了眼睛:“......”
穿书第一条,保命最要紧,她可不想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手指愈发抓得紧,直至指尖泛白:“夫君,我并没有要和张孝良私奔,是我玩心大起,想要他带我出去玩玩,怕你不同意,所以才半夜和他相见...我也不是故意要砸你的,你那个时候很生气,我很害怕,不知怎么的我手里就多了块石头,我就...”
随后,哭得更加真情实感:“夫君!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与人私奔,并且谋杀亲夫啊!”
虽然不知道经此一遭,原主是怎么逃脱死劫的,但是书中对“她”的描写是,瘸着一条腿,姿势怪异地走动着。
所以,她如果不肯服软的话,她可就废了啊!
在古代,与人私奔就要被浸猪笼,再来一条谋杀亲夫的罪名,她就是被凌迟也不为过。
她哭得真心实意,但是男人的眉头却皱起,不动声色地撇开她的手,向后退一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叫我什么?”
这句话到把她问住了,感情她刚刚被自己“狡辩”了那么多字,他就只听进去“夫君”二字?
李姝色气结,止住了哭声,抽泣地软软地喊了一声:“夫...夫君。”
古代是这么喊的吧?影视剧里也这么拍的啊,原著女主也这么喊男主的,男主心里可高兴了呢。
但沈峭不是男主,他听了只是沉声怒斥:“休要唤我夫君!”
“可是...”李姝色撑着自己的身子,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我们不是夫妻吗?”
沈峭:“.....”
也不是怒极,还是恼极,耳尖居然有一抹红,脸上却是怒容满面,一甩袖,他冷声道:“你听着,这是我最后一次护你。”
说完,也不等李姝色开口,就转身疾步离开。
李姝色看着他的背影,陷入沉思。
他刚刚那话是什么意思?所以书里原身只是断了一条腿,而没有丧命,其实是他的功劳?
可是...她虽然想活命,但也不想断腿啊!
她沉思的时候,面无表情,眼中流转着令人心惊的眸色,张孝良看了,心中一跳,握着木栏杆,低低喊了一声:“阿色。”
李姝色这才正眼瞧了他一眼,张孝良因着投身在地主家,所以被养的胖乎乎的,又因着有些呆头呆脑,做起事来也根本不考虑后果,心中更是半点城府都无。
所以,他才会被原主利用。原主原来还想着,趁他睡着,偷走他的银子,踹开他独自奔向她心心念念的京城。
但人傻归傻,对原主的情谊却是真,这对于看惯了人情凉薄的李姝色来说,却有些可贵。
所以,她也有心想要拉他一把。
她走几步上前,站在他跟前,语气郑重地问:“张孝良,你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吗?”
傻乎乎的张孝良点点头:“是我不好,害得我们被抓进来,不过你别担心,我爹一定会把我们给救出去的!”
傻子就是傻子,他爹是他爹,又不是她爹,怎么会救她?只怕恨不得她死,他好能够给他儿子挽回点名声吧。
不过,这两个人也的确是蠢,私奔不跑小路,偏跑官道,没跑多远,就被官差们逮住,全部关了进来。
李姝色知道跟傻子讲道理也讲不清,她只能换种思路说:“张孝良,接下来你要听我的,如果你想要让我活命的话。”
震惊!钟毓村那鼎鼎有名的沈秀才,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居然跟同村张地主家的傻儿子私奔了!
那毒妇居然还打伤了沈秀才,如今那一双狗男女就被关在县衙的牢狱里,今天青天大老爷就要开审了!
要说这沈秀才,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他五岁习书,虽然开蒙晚,但是在县试中就展现了极高的天赋,独得童首。
原本他家境贫寒,根本上不起学,可是县令慈爱,不忍人才埋没,独独资助他继续上学。
后来,他也不辜负县令的指望,通过府试,成了钟毓村唯一的秀才。
据说,今年还要参加八月秋闱,如今却出了这档子的事,也实在是老天无眼哪。
外面的流言纷纷扰扰,在牢里的李姝色却能享受独居一隅的安静。
她昨天晚上一晚上都没有睡着,旁边的张孝良却是睡得很香,打了一晚上呼噜。
后来,她忍无可忍之下,朝他身上砸了块石头。
他被惊醒后,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翻了个身又继续睡去。
李姝色就这样靠墙坐了一夜。
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不想再忍受再死一次的痛苦,虽然她不解为何会穿书,但是老天既然又给了她一次性命,她就应该珍惜。
原著对她的寥寥几笔话中,她只看到了沈峭搂着新婚公主娇妻,两人调笑着看她这个昔日前妻,被五马分尸的字眼。
她搂着自己的胳膊抱紧,看来不止眼前这一劫,后面还有大劫在等着她。
当初升的太阳透进窗户,洒下第一缕阳光的时候,牢门的门锁再次被人打开。
她听见狱卒喊:“张孝良,李姝色,出来吧!”
作者有话要说:下本现言开《替她》,球球个预收,文案如下:
【真·追妻火葬场】
盛娓,新晋流量花,冰肌玉骨,容貌美艳,被誉为娱乐圈神颜。
突然有天,她隐婚了。
隐婚对象,极度神秘,只被拍到过一只戴着腕表,骨节分明的手。
小道消息,豪门联姻,塑料夫妻。
*
毕业后多年,盛娓第一次见到霍斯,是在一个下雨天。
她穿着高定礼服,等着助理开车接她赶通告。
而霍斯手执黑伞,从她身边路过。
目不斜视,轮廓分明的侧脸,冷峻的眉眼染着几分让人心动的柔色。
低沉的嗓音如情人般呢喃:
“嗯,在路上,等我。”
是对电话那头的人说的。
*
第二次见面是在两人婚礼上。
他穿着高定西服,矜贵自持,高不可攀。
*
婚后生活,波澜不惊。
直到有天,她打开床头柜,看到一张被反扣的照片。
照片左半部分,正是被网友们说神秘值拉满的手,而右半部分,他另一只手揽着女人的细腰。
女人慵懒靠在他身上,露出的半张侧颜,与她三分相似。
结婚以来所有的温柔以待,答案呼之欲出。
原来,她只是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