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暖她身子
隔壁张二叔家。
张二婶子看着躺在床上,气息微弱的黑衣人,忍不住又埋怨了丈夫一句:“孩子他爹,你好端端地将这个累赘带回来做什么?还嫌我们家人口不够多?”
他们共孕育三男一女,也算是儿女齐全,张二婶更是村子里有名的好生养的妇人,当年一连生下两个男孩的她,走出去谁不夸张二叔好福气?
张二叔将张二婶拉至一旁,低声道:“你这妇人懂什么?你看看他身上穿的料子,我们救了他,准有好处,没有坏处。”
张二婶心定了一半,但是又升起隐隐的担忧:“要是他活不了了呢?”
“那是他的命,”张二叔神神秘秘地说,“看到他手上那把剑没有?他握得紧,我没法扒开他的手指,他要是死了,咱们就把他的手砍断,要是能活,给我们的报酬肯定不止一把刀!”
张二婶这才注意到,男子身侧的手指紧紧握着的剑,一时歹心起:“为什么现在不把他的手砍断?看着也活不成的样子。”
“若是只有我一个人遇见他,就按你说的办了,可是刚刚你也看到了沈家老弟,那就是个呆子,要是被他发现,他准去报官,说我们谋财害命!”张二叔不屑地撇撇嘴。
“他敢!”张二婶闻言,怒了,“当年要不是看中沈峭那小子,想让他当个上门女婿,我们家能这么帮他家吗?如今沈峭成了秀才,他们家就忘了我们家当初对他的恩德,转头去娶了那个小贱人,这件事我可一直记在心里,当家的你也不能忘记。”
“我自然是不能忘记的,”张二叔的眸光也暗了下去,“若不是看沈峭那小子还有些出息,我连他家的门都懒得去。”
两个人正你一言我一语地骂着沈家忘恩负义,却不想这时床上的人,突然闷哼了声。
李姝色亲眼看着沈峭将小盒子放进了柜子里,知道他心中定有考量,便也不再继续问下去。
毕竟,大佬做事,不需要人教。
沈父还有些不放心那重伤的人,还说明天要去张二叔家看看,并且还说要承担一半的医药费,毕竟人是两个人救的,总不好让张二叔把医药费全出了。
沈峭表示,明天和他一起去。
睡在冰冷的床上,李姝色如昨日一般,有些难以入睡。
春寒料峭,说的就是这个滋味吧,白天里太阳高照的时候,气温尚好,但是到了晚上,就也还是会感到冷,况且这一床被褥于她而言,聊胜于无罢了。
李姝色睁开眼睛,漆黑的夜,伸手不见五指,她偏头过,依稀可以辨得沈峭那张在黑夜中依旧浮现轮廓的脸。
她试探性地喊了一声:“夫君?”
沈峭:“何事?”
回答得这么快?难不成他也被冻得睡不着?
李姝色腆着个脸问:“夫君的被子单薄,夜里可感觉到冷?”
你一说冷,姐姐就立马敞开怀抱,迎你入怀。
李姝色觉得自己可真的是深明大义极了。
却不想,沈峭只淡淡地回了两个字:“不曾。”
李姝色:“......”
但她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接话道:“娘亲体恤我,给我盖了床厚被子,今日我看夫君的被子比我的单薄,不如与我的换了,省得夫君夜里着了凉?”
她怀疑,沈峭的被子虽然看着轻,但是比她的保暖。
沈峭依旧是淡淡的三个字:“不必了。”
李姝色:“......”
油盐不进,听不出好赖话这人!
李姝色气呼呼把头别过去,算了吧,还是自己燃烧热量温暖自己吧。
这个世界,谁也靠不住,唯有自己最可靠。
可是,真的...好冷啊。
地暖在哪里,空调在哪里,人行热水袋又在哪里?
温暖是别人的,她什么都没有...
就在她苦兮兮地心里演悲情剧的时候,这时身旁的人有了动作,他掀起自己的被子一角,随后轻轻地盖在她的被子上面。
随后,她冰冷的被窝,涌入一股热流,冰山遇到滚动的岩浆,瞬间所有的矜持都化为湮灭,她恨不得一头溺毙在滚烫的热潮里。
一开始,她还有些不好意思,有些身为女性本能的害羞。
但没过几分钟,她就抵挡不住,直接埋首在男人的肩膀里,随后冰冷的手脚贴上了男人的肌肤。
呜,送上门来的弟弟,不碰白不碰。
男人滚烫的气息飘过她的额头,她可以清晰地听见他心脏跳动的声音,原本缓慢有节奏,可不知为何,逐渐变得紊乱而快速。
抱着这具炙热的人形热水袋,李姝色后知后觉地开始回忆他们之间的几次肌肤之亲。
然而,她想破了头,居然发现---
他们似乎还没有圆房?!
怪不得啊,怪不得心跳这么快,血气方刚的弟弟头一次抱着个女人睡觉,怎么可能会无动于衷呢?
李姝色的指尖似乎要被他肌肤的热度给灼烧到,她低喃一声:“好快。”
“什么?”他声音沙哑地问。
李姝色:“你的心跳。”
沈峭:“......”
他就不应该为了弥补今天晚上对她的口出恶言,而主动来暖她的身子!
想到她昨天晚上抱着他胳膊才还将就安睡一晚,于是今日便主动钻进她的被窝,看她像个八爪鱼般扒在他的身上,原以为她会感激,却不想...
她居然调侃起他的心跳?
沈峭深吸一口冷气,努力平复躁动的心跳,暖香温玉在怀,他自认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这边李姝色有些幸灾乐祸的同时,听着他规律的心跳,安稳地进入了梦乡。
梦里,她梦到自己站在一座火山上,四周升腾起的热气,几乎要把她灼伤,她想要逃,却怎么也逃不开,像是被囚笼牢牢锁住,整个四肢都舒展不开。
然后,然后她就醒了。
天刚蒙蒙亮,一睁眼就看到沈峭这张在她眼前无限放大的脸,眉眼舒展,睡颜安静,活像是书里用无数美好辞藻形容的睡美男。
李姝色欣赏美颜的同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子和他的身子,不知怎么的,牢牢地抱在一起。
她娇小的身躯几乎要嵌进他的身体里。
李姝色:“?”
怪不得做了那么一个可怕的梦,她一个人睡惯了,如今抱着个男人睡,还真的是有些不太习惯。
李姝色趁着沈峭还没睡醒,悄摸摸地收回自己手脚,随后又往床那边移了移,转了个身,继续睡回笼觉。
再次醒来,沈峭和沈父都去了张二叔家,还未回来。
李姝色则打算饭后再去滴水湖那里,她昨天在那边看见了做火锅用的菌菇,今日想要采些回来,顺便试试调下火锅底料,就是这里没有辣椒,感觉火锅的灵魂都少了一半。
而且沈家的调味料还是太少,她还要去看看别的人家有没有让她惊喜的调料。
印象中,原著有写后来火锅确实就在京城流行了起来。
她或许趁着现在没人做火锅,可以卖个方子啥的,还能小赚一笔。
这么一想,李姝色浑身都充满了干劲,看着倒在地上被劈了一半的柴火,她也学着沈父的样子,“咔嚓”一声,将它给劈成两半。
沈母看到这一幕,宠溺地说:“阿色,放在那里,等你爹回来劈。女孩子劈柴伤手,要是起老茧手可就粗糙不好看了。”
李姝色“哎”了一声,笑道:“娘最疼爱我了。”
“你呀,从小就是我看着长大的,早就把你当做自己的亲生女儿,你就算不是嫁给峭儿,嫁给别人,这里也还是你的娘家。”沈母笑眯眯地看着她。
李姝色娇嗔:“我才不要嫁到别家去,就要在娘家呆一辈子,一辈子做娘最疼爱的女儿。”
这既是娘家,又是夫家的感觉,简直不要太棒。
她就跟着沈母一辈子,以后赚大钱孝顺沈母!
母女俩说说笑笑,李姝色就背上昨天的背筐,打算出门了。
沈母叮嘱她早点回来,她应了声。
她现在可不敢晚归家,是要被沈峭猜忌的。
虽然沈峭昨天给她暖被窝,也算是道歉。
但是,李姝色却还是在心中画了条底线,不能触碰这条底线,否则他是会生气的。
刚走没几步,突然看到前方有个肉球直直地向她奔来。
李姝色眯了眯眼睛,这才看清了来人,不是张地主家那傻儿子还能是谁?
傻儿子面色红润,想必回家后又吃胖了两斤,跑起路来,带动脚下的尘土飞扬。
别人是“他会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到了傻儿子这,怎么就变成了“他会踩着灰暗尘土来见我”?
李姝色连忙捂住口鼻,后退两步。
张孝良在距她两步远的距离停下脚步,脸上抑制不住的兴奋,“阿色,我...我好不容易从家里跑出来,终于、终于见到你了!”
李姝色眼神淡淡,挥去眼前尘埃,语气冷漠道:“你为什么要来见我?我与你是什么关系?”
张孝良的脸上满是错愕,还以为自己见错了人,重重眨了两下眼,傻乎乎地说:“阿色,你今日怎么了?我是你最爱的小良啊!”
李姝色:“.......”
正好回家,碰到这两人,站在不远处,还未来得及上前的沈峭,“......”
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