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良久,缕缕阳光在草叶尖尖上跳跃,露水打湿了她身上的粗布衣衫。南息意识渐渐恢复,吃痛地睁开眼,有些烦躁地摸了摸额头,嘶~,估计是肿了,看了看手指没有血,南息嗤笑一声,真狼狈。
好了,这下铁定是穿书了,还穿到侮辱皇子的地痞身上。
接受了原主记忆,南息知道这个身体也叫南息,是李家村李家夫妇买来的养女。
那时战乱初定,人口管理混乱,有人私下里买卖儿童,李家村本来是宁可过继也不买孩子养,然而李家夫妇恰巧看到生病要被人贩子当作累赘扔掉的小南息,心生可怜,便低价从人贩子手中买了下来。
四五岁已是记事的年纪,谁知大病痊愈之后这孩子只记得自己的名字——南息,甚至就连病死都护着的玉佩也不知从何而来。至于哪个南哪个息,小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李家夫妇便取了个息息相关的息,将她当成自己的女儿养,也没说改名的事,外人问起来便说叫作李南息。
李家夫妇也不指望南息有多大本事,至少能让自家儿子嫁人后有个帮衬,结果原主却成了李家人的拖累,硬生生把李家儿子拖成了大龄剩男。
原主小时还算好的,谁知越长越歪,到后面更是好吃懒惰、不学无术,成了村里臭名昭著的地痞流氓,就连昨夜也是起色心,尾随玉离瑾到山洞……
“她”怎么就那么能啊?!原身的下场真的是咎由自取,可坏就坏在,她成了“她”……
越想越糟心,南息蹑手蹑脚地从草丛爬起来,心脏本来就疼,再加上撞到的额头,忍着一身不适一瘸一拐地下山。
合着她穿过来替原主受罪的吧?
南息不知道自己昏迷时躲过了一拨人的搜寻,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山洞中遗失了原主脖子上常年带着的玉佩,大概连原主也没想到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如此轻易地被弄丢了。
至于那山洞自然是人去楼空,什么都没留下。
***
此山名为玲珑山,山上有一香火鼎盛的万福寺,玉离瑾本是出宫为其外祖父厉老太君的七十岁大寿祈福,谁知恰巧给了贼人可乘之机。
啧,南息记得她看小说的时候最可怜的就是这个反派了。婧元帝女儿众多,可偏偏儿子只有玉离瑾一个。玉离瑾乃凤后嫡子,外祖母是战功赫赫的镇国大将军,他是婧元帝捧在手心的儿子,时常出席重大宴会,是皇室三千宠爱集一身的活招牌。外加长相精致无害,活脱脱的病弱少年,惹人怜惜不已,使得追随者甚众。这么多光环加一身可以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南息表示理解,反派现在有多威风,下场就有多凄惨。反派不这么牛,怎么能突出女主能牛得能上天……
南息摇摇头,当务之急是躲藏起来,不然就是送人头,最可怜的人就是她自己了。
山下一集镇名为百花镇,人声鼎沸,叫卖声不绝入耳,穿过集镇南门搭牛车行个一两时辰便可到达李家村,这片地方上上下下几十个大小村子。南息不信这样子还会被找得出来,何况昨晚黑灯瞎火,她敢保证自己没漏陷,对方一定认不出她来。
南息刚进镇子,走了一会儿便被人拉住了手,顿时一惊,下意识地使劲挣扎,草木皆兵地问道,“你谁呀?!”
“我谁?臭南息你睁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我是谁?!一夜未归,我看你是睡糊涂了!你跟我要钱的时候有本事问我是谁?!……”
对方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燃,噼里啪啦一堆话,不过南息放心了,是收养原身的李家儿子——李云歌,原身名义上的哥哥。
南息吐出一口浊气,吓死她了,所谓立flag是会被打脸的,还以为刚在心底立誓反派就找着她了。表面上信誓旦旦,其实内心里慌得一批。
“你昨晚去哪里鬼混了?看你穿的什么样子?!鞋子呢?阿爹担心你一整晚,叫你不学好……”
说着,李云歌一个上手就要拧她胳膊,南息“诶”了一声,急忙躲开了。笑话,她浑身不舒服,要被他拧了一下岂不是要跳起来,到时候可不什么都露馅了。
李云歌是典型的农家男子,干活的好手,力气劲可大。他身材高挑,皮肤是小麦色,上挑的丹凤眼极具气势,这是一个相貌姣好的泼辣男子。
原身记忆里两兄妹吵吵闹闹,跟仇人似的,互相看不上眼。原身不服管教,李云歌就直接上手,他力气大,原身瘦弱不堪,常常被拧的要死要活,认错认得一个顺溜,可惜死不悔改。
南息心一急,“哥哥哥,别动手,有话好说……”
李云歌不耐烦道,“咯咯咯你要下蛋啊,你快说你去哪了?”
南息撩开额前散落的刘海,露出红肿的额头,故作吃痛道,“我昨晚出去转转,哪成想绊到石头晕倒了,在朋友家休息一晚上……算了,不说了,咱们赶紧回家,别让阿爹等久了……”
李云歌嗤了一声,“我信你个鬼!”不过看到她额上的伤到底没说什么,一把拽过她的手臂,“快点回家,阿爹要见你。
提到阿爹,李云歌眉目间染上了几缕忧色,也没有追究南息话里的漏洞,原身哪里有什么朋友,靠那些个狐朋狗友估计只能睡大街了。
李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然而自从李母几年前上山打猎不小心摔下山崖,李家的日子一日不如一日,李父郁结在心,卧床不起。原身不学无术,挑不起家庭的担子,就全压在李云歌一人头上,硬生生把他拖成大龄剩男,二十岁的年纪还嫁不出去。李父的病离不得药,今天是月末,李云歌特地去医馆拿了药。
为了维持生计,李云歌在镇上摆了个摊子,专卖一些饰品,包括头花、簪子、绣帕、抹额等玩意儿。时下妆容并不夸张,不论男女,发间、腰间的装扮都与自身相得益彰。
百花镇并不是一个贫穷的地方,相反,它很繁荣,镇上的花与酒都很出名,吸引了不少游山玩水的富贵闲人,更何况皇家认可的第一寺庙万福寺就在这边的山上。
因此,李云歌的摊子勉强能维持家里的一大笔开销。
看着街边琳琅满目的东西,南息悲哀地意识到,穷的不是这个地方,而是她家。
李云歌带着南息到街口搭驴车回村。
此时大清早没啥人,赶车的大娘熟捻地同李云歌招呼道,“李小子,又给你爹拿药呢?赶紧上车,大娘捎你回去。”
这大娘是同村的婶子,南息有了原主记忆并不觉得多陌生,正欲开口打个招呼,大娘嫌恶地转开眼去。
南息:“……”
李云歌也不管南息,爽朗地笑道,“大娘今儿个又要麻烦您了。”
“哈哈,不麻烦……”
两人闲话家常,硬生生把南息给忽视了。南息原本还纠结会不会遭受白眼啥的,这下好了,人家连一个眼光都没给你。
若是原身,此刻心底怕是恼火极了。怎么说也是个大活人,就这样被无视了,她还要不要面子啊?原身是李家养女,除了李母一家子对她上心,村里的堂叔堂婶们对她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态度,时常开玩笑说她是捡来的,以后要回报大家。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再加上原主心思敏感狭隘,别人对她无视一分,她便在心底记上一分。
此刻,若是原身还在,大概又在心底暗暗给赶车大娘记上一笔,改日带着她的狐朋狗友给报复回来。
南息心底叹息,原主从小在异样目光下长大,一是因为李家村没有□□的风俗,若不是人贩子经过此地时李父心底怜悯,执意留下她,原身早就不知去处。二是因为原身姓南。她虽一开始叫李南息,可她从不承认她姓李,固执地认为自己姓南,久而久之李家夫妇便随她去了。姓南原本没什么不妥,可坏就坏在邻国以南为国姓。如今天下三分,分别为玉水国、慕南国、巫国,南息所在的便是玉水国,几十年前才堪堪战乱初平,村民饱受战乱之苦,更是处处排挤原身,在这种环境下,不长残也难。
原身一边觉得自己弱小无力,一边心底止不住的怨恨,李家村是一大家子,而她性格孤僻不讨喜,就像一个外人,年幼的她一边排斥姓李,以为不姓李就能毫无瓜葛,一边死死将玉佩当成救赎,等她亲生父母找到她……
等等,玉佩?南息面色一变,急忙扯开领口,四处摸索,没有!没有!眼看南息要下车原路寻找,李云歌急忙抓住她胳膊狠狠拧了一把,恶狠狠道,“你又发什么疯!”
南息一声吃疼,总算回过神来,捂着发疼的胳膊,面色苍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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