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星期一的早晨,贝尔赛金一家醒的格外早,因为他们要在工人们上班前去街上摆好摊子。米尔顿的街边小摊除了周末,一般都是一天出三次摊,因为在工作日里只有早饭、中饭、
晚饭三个时间段能在街上看到人,其余时候大家都在上班,街上都是空荡荡的,自然做不了生意。
而这三个时间段里,午饭时间生意最不好,早饭和晚饭期间生意最好。
午饭时间生意不好是因为这里的工厂都是包午饭的,所以大部分人中午不需要自掏腰包吃饭,只有那些实在不想吃工厂厨房大锅饭的,或者是光吃工厂分配的午餐吃不饱的人才会到小摊子上买一些。早上和晚上生意好则是因为总有一些人早上会来不及做饭,到了晚上又懒得做饭。
这类人大部分都是年轻的单身汉,他们年富力强,工钱赚得多,又没有人管束,所以花钱免不了会大手大脚一些。不过对单身汉们来说,买现成的很多时候确实要比自己做来吃划算。除非单身汉们是凑在一起开火,不然自己单做不一定能省钱不说,还特别浪费时间。有那功夫他们在工厂里多加一点班,赚点加班费出来,还不是想买什么吃都可以。
劳拉他们的目标客户也是这些单身汉,所以她才要特别注意遮掩自己的外表。
这世上的单身汉都是一个德行,看到女人就像馋猫遇到了小黄鱼,这些男人们,平时只要遇到个长的过去的女人就会多看上几眼,要是被他们发现劳拉长得好看,那劳拉可别想过安生日子了。
想到这里,劳拉就觉得后背发凉,然后越发决定要好好赚钱了,只有赚到钱,她才能离开这个地方。
外头天还是黑漆漆的,整条街道上只能看到零星几点灯火,在朦胧的晨雾中隐隐约约的闪烁着光芒。街道上也没什么人,冷冷清清的看起来就像恐怖片里的场景。
劳拉此时就走在这副场景里,她的脑袋上裹着一块大大的围巾,身上穿着一件厚实宽大的呢大衣,衣摆长的拖到了她的脚踝处,使她远远的看起来就像一个移动的大沙包。
劳拉知道自己现在模样肯定不好看,但她并不是很介意,她向来都是只要温度不要风度的。而且她如果不把自己包裹的这样严实,托马斯是肯定不会放她出来的。
劳拉是在昨晚和托马斯科普自己了解的一点做生意的小经验时,才知道托马斯原来是准备自己和安东尼出去摆摊,没想过让她这么早出门的。这孩子把她当成了玻璃人,认为她还需要在家里继续修养上十天半个月,才能承受得住外头寒冷的天气,弄得劳拉一脸哭笑不得。
她当然知道托马斯是为她好,可她已经在这小小的屋子里带了半个多月了,就算她向来是个深居简出的宅女,在这个屋子里关了这么久也是要受不了的。所以她当即向托马斯表达自己一定要出门的强烈意愿,然后又利用了一点长姐的威压,才终于得到了他的允许。
而当劳拉走出那幢老房子后,她也确实有一种浑身一松的感觉,好像有一个在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就禁锢在身上的枷锁突然松开了一样,让她心情都好了几分,以至于连因第一次摆摊而产生的忐忑感都消失了。
摆摊的主干道距离贝尔赛金家并不是很远,劳拉跟在托马斯和安东尼身后,走过两条小巷子,又拐了一个弯,就看到了那条大马路。
为了方便运货车队通行,这条主干道修建的十分宽阔,足有十来米宽,街道两边有大半都是店铺,此时有一些已经开了张,透过玻璃橱窗,可以看到里面忙碌的小学徒。
摆摊的地方在街道末尾,那里靠近工厂,而且还有一大块平地,摊子摆在那里不会妨碍交通,也方便工人们购物。
劳拉他们过去的时候,那里只摆了三个摊,但食物的香味已经飘散了出来,在清晨的冷风中闻着异常诱人。
劳拉闻得出那是煎肉饼的味道,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但并不是很馋。因为她知道这肉饼也不过是闻着香罢了,吃起来还不如她的煎饼味道好呢。
说起煎饼,劳拉这次总共做了五十一个,现在都被整整齐齐的码在托马斯抱着的那只大木盆里。因为家里没有别的东西可以装它们,劳拉只能把它们叠在一起,然后每层之间都隔上一层干净的白棉布,这样就不会让饼皮黏在一起。
安东尼是负责替油灯带路的,他第一个跑到了那块平地那,然后找到一个靠墙避风的地方,放下手里的提篮挥着手让劳拉和托马斯过去。
“快来这里,这里好。”小男孩看起来很兴奋,大抵是因为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种情况下能成为一个商人。
在英国别的地方,大家或许都不怎么瞧得起商人,但在米尔顿这个由商人构建的城市中,商人却是一个值得尊敬的职业,所以在这里哪怕只是个小摊小贩,也比旁人更值得别人多看几眼。
来得早确实有好处,姐弟三个很快就在那个避风的墙角安置妥当了。不过比起别的推着小推车的摊贩,他们的东西确实要少许多,除了炉子、锅子、一盆饼、几只碗碟,就只有两个小板凳、一小罐猪油和一个锅铲了。
哦,还有一堆裁成小方块的旧报纸。这是安东尼昨天专门用一个煎饼从某个小伙伴家里换来的。那个小伙伴的父亲在印刷厂工作,所以总能弄到一些废弃的纸张、报纸回家,听托马斯说他们家平时用炉子都不怎么烧煤渣,光烧纸就够了。
劳拉是无法想象那个小伙伴家里倒底积攒了多少废纸的,不过她能猜到这里的报社生意一定很好,不然印刷厂也不会舍得那么浪费纸张了。
而报社生意好,就代表着劳拉如果能够写出受欢迎的小说,她的读者人数也不会少,而读者人数多也就意味着稿费会多。这样一想就让人很有干劲了,于是劳拉立刻甩了甩胳膊活动了下筋骨,然后点上炉子开始热油锅。
不过还没等她的油锅热起来,就有两个高壮的男人从一条小巷中走了出来,他们先是用眼神在各个摊位上巡视了一番,然后转悠到劳拉他们这边,用审视的眼光看着三姐弟问道:“你们是新来的小贩?卖的什么?”
起先劳拉以为他们是上早班或者是去码头搬货的工人,就想回答他们,但她还没张口,托马斯走走上前挡在她面前恭敬的对两人说道:“两位老爷,我们是卖小吃食的,家里没关系进工厂,想做点小生意赚点糊口钱。”
劳拉便知道这两人是这里的“城管”了,就埋下头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这两个男人也没在意劳拉,他们只睨着眼睛看着托马斯说道:“你们既然过来摆摊,这里的规矩总是知道的吧。”
“自然是知道的。”托马斯说道,然后果断从兜里掏出了两个便士递给了站在自己面前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将两便士托在手掌上看了看,然后塞到自己系在腰间的一个小布袋里,接着他昂着脑袋用鼻孔对着托马斯嘱咐道:“你们既然知道规矩,就好好做买卖,千万别惹事,记住了吗。”
托马斯忙点了点头说道:“记住了,那我就不打扰两位老爷了,两位老爷先忙吧。”
两人一起“哼”了一声,然后慢悠悠踱着步子走到了另一个小摊子前,那趾高气昂的模样,让人看着十分厌恶。
果然古今中外的城管都是一个样,最喜欢把自己当个人物。劳拉心里腹诽了一句,然后在锅里放了三个煎饼进去。
在劳拉煎第二锅煎饼的时候,身边逐渐开始热闹了起来,小小的一块平地很快就被十来个小摊子给占据了。这些摊子都是卖各种吃食的,也有卖饮料的,都是热饮,有咖啡、有姜茶,还有热啤酒,在这样寒冷的早晨,热气腾腾的看着让人特别向往。
劳拉平时并不怎么爱喝咖啡,她总是不太能欣赏咖啡的那股苦味,每每喝起来都要放上五六块方糖,可这时闻到咖啡浓郁的香味,她却忍不住想要来上一杯,好用那热乎乎的饮料暖一暖身体,振奋一下精神。
不过她也知道这种小摊子上卖的咖啡肯定是最差的那种,又不可能往里面放糖,喝起来味道绝对不会好。想了想便掏出一个便士塞给对一旁的安东尼说道:“安东尼,你去买点姜茶来。”
“唉。”安东尼接过钱,应了一声就要去那个卖饮料的摊子那。
劳拉顺着他的动作看了一眼那个摊子,然后赶紧叫住他:“安东尼,等一等!”
“劳拉,还要买什么吗?”安东尼刹住脚步扭头问道。
劳拉摇摇头,从放碗碟的篮子里拿了一个汤碗出来递给安东尼说道:“拿这个装,别用那里的被子。”
卖饮料的摊子都是配好杯子的,就是那种酒吧里常见的带把手的大杯子,只不过不是玻璃做的,而是木头做的。这些杯子都被挂在摊位上的一根杆子上,只要有人去买,摊主就会拿勺子在饮料桶里舀上一勺客人指定的饮料,然后倒进杯子里递给客人。客人接了后就站在摊位前喝完,然后摊主重新把杯子挂到那根杆子上,等着下一个客人来继续使用。而这期间,这些杯子从来都是不清洗的。
显然这非常的不讲卫生,劳拉没看到也就罢了,既然看到了,她是绝对不会碰这些杯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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