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市中心的解百商场是上半年刚开业的,算是本市现在最大的百货商场了。
今天虽然不是周末,但是商场的人还是挺多的,现在外地人来这里玩,都要来这个商场逛逛,有一些进口商品都可以在这买到。
方笙笙在一楼服饰专卖店逛着,有皮尔卡丹、梦特娇等现在比较知名的品牌,不过她没有享受到以前VIP的待遇,店员见她一个穿着普通的女学生进来,都是冷眼看着,瞪到她自动出门为止。
她去二楼卖录音带的店面时,碰到了一个熟人,程贝倍正在一排放满录音带的柜架前翻看着。
两人相视一眼,都没有打招呼。
这时旁边有两个女孩子在聊天:“凡人乐队晚上在商业学院那边有演出,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要不要买票啊?”
“不用,不是商业演出,他们就在学院外面搭了个台子免费表演。”
“乐队的人长得怎么样?”
“唉呀,我们是去听音乐的,又不是去看俊男的,不过之前他们在其他地方表演的时候,我去听过一次,其中有一个乐手确实很好看,气质也很好。很多女孩子都是冲着他去的。”
“那我们晚上也去看看。”
方笙笙听了,也感兴趣,现在娱乐节目太少了,去听一下乐队表演也不错。
她从公交车上下来,走了五百米左右,就看到程贝倍骑着自行车也往这边来了。难道她也是要来看表演的?
离商业学院大门五十米处,有两三个人正在搬运和调试音响设备,方笙笙走近时,听他们在说,“小解昨天就没见到了,今天会不会来?”
“不知道,也联系不上他,说好要来一起参加演出的。”
“你们好,这表演几点开始啊?”方笙笙走过去问道。
一个长发年轻人见到她,笑着道:“小妹妹,你也是要来看我们演出的吗?现在还早,我们要晚上七点才开始。”
现在五点不到,方笙笙决定还是先回家吃饭吧,晚点要不要过来再定,毕竟现在交通不方便,来一趟还有点远。
程贝倍也听到他们的对话了,推着自行车折返离开。
经过学院旁边的一家小卖部,方笙笙见到一个瘦削的O型腿青年提着一大袋东西出来,他把袋子放在自地车后座,用绳子绑定后,骑上车从方笙笙旁边过去。
方笙笙眼睛掠过,突然定住,心里惊疑不定。待要再追,发现他已经骑远,这时程贝倍推着车过来,她赶紧过去问:“自行车能借我一下吗?”
“干吗?”程贝倍挑着眉问。
“追前面那个人。”方笙笙声音急促道。
“追他干嘛?”程贝倍又问,一副我们很熟吗,我干嘛帮你的模样。
“我怀疑他偷了我的自行车,现在骑的那辆车就是我的。”方笙笙快速道,“你到底借不借?”她看着前面一个红绿灯,青年停了下来,但很快就会骑跑了。
“那你坐上来吧。”程贝倍直接掉转车头,跨身上车,指着后座对方笙笙道。
“啊?”轮到方笙笙惊讶,这么爽快的吗?“你借我车就行,不用一起去。”
“赶紧的,快绿灯了。”程贝倍催促。
方笙笙也不犹豫,直接跨腿坐上后座。程贝倍用力踩动踏板骑了出去。
“幸好你不重。”
“谢谢。”还是这姑娘实在,那天那个胖子竟然说七十斤的自己重来着,什么人呐!
前面那个青年骑的不快,程贝倍虽然带了人,竟然也能跟上。
“你确定那辆自行车是你的?”程贝倍问。这种女式小飞鸽这两年很流行,因为骑起来比较轻巧,买的人挺多的,颜色只有一种蓝色,如果不是后面挂车牌,有时候真认不出来。
“确定,我在丢车的地方见过这个男的,那辆自行车前杠有个Z字划痕,是梁英不小心划上去的,车链盘那里小燕子贴过一张花仙子的小粘纸,虽然被撕了,但我看到还有小半点还在上面没撕下来。”这个O型腿的青年,她进租书店前,正好看见他出来。
“你这眼神不错啊。”程贝倍称赞道,随即想想又说,“最好你没看错,不然浪费了我这么多功夫,你赔得起嘛!”
方笙笙的观察力一向不错,读书方面的记忆力虽然不行,但是记人上面她还是很有自信的。
“你为什么帮我?”方笙笙也好奇,这姑娘一看就不是那种热心人。
“我两个月前刚丢了一辆自行车!”程贝倍咬牙切齿地道,“这些该死的偷车贼,抓到真该被打死!”
怪不得,这姑娘大概是想报仇来着。
那青年越骑越远,程贝倍用尽吃奶力气也没追上,中途换了方笙笙带她,骑出大概三公里,进入了一片比较偏僻的老区,青年的身影就找不到了。
“这里以前是钢厂家属区,上半年钢厂把地卖给了开发商,要在这里盖商品房,这里住户大部份都搬走了。”程贝倍道。
“你知道的挺多呀。”方笙笙见四周都是老旧破败的平房,墙上画着大大的“拆”字。几个路口还拦着横条,写着XX建筑公司。搬迁的时候,估计能拆的都拆走了,有些房子连墙面砖头都拆走大半,这一片也几乎没什么人了。
“我爸以前是钢厂工会的。”程贝倍道,接着转头四处打量,“是看见那小子骑过来的呀,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人影了。这里都没什么人住了,不知道他过来这里要干什么坏事?我们找找,看能不能发现他。”
“你不害怕啊。”方笙笙看着天边只余些微霞光,四周人烟萧条,再看看横纵的几条暗沉的巷道,心里有些发毛。
还是冲动了,她们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学生,追到这里抓偷车贼,这不是送菜来了吗。
被方笙笙一说,程贝倍也有些紧张起来:“你怕了?不找你的自行车了?”
“有点怕!”方笙笙老实道。
程贝倍没想到她竟然大方承认了,撇嘴强撑道:“我不怕,我们再找找,找不到就算了。”
“先等一下。”方笙笙道,说完她去一道拆过的墙壁处,捡起一块砖头,掂了掂,拿在手里走了回来。
程贝倍看到,想想,放下自行车支架停好,也跑过去捡起一块砖头,想想又扔下,改捡起一条钢筋走出来。
两个相视一眼,“去里面找找。”
“找到后怎么办?”方笙笙问,她本来打算,是跟他到热闹的住宅区,确认是自己的车子后,再呼叫周围群众一起抓小偷,扭送派出所,或让热心群众去把警察叔叔叫来铐人。
现在这个偏僻的地方,除了身边这个虎妞,就找不到帮手了。
“给他一棍,抽死他!”程贝倍瞪着眼睛道,“我们两个人呢,怕什么,我抽他的时候,你上前给他一个板砖。”
说得还真简单,我们不是围攻老母鸡呀。
“你确定他只有一个人?他来这么偏僻的地方,说不定这里就聚集了一帮团伙呢……哎呀,我们还是走吧。”方笙笙越说,越觉得自己考虑的有道理。
“你怎么这样,我这么老远陪你来这。”程贝倍不甘心道,“先找一下,我们隐蔽点,静观其变嘛,你怎么动不动就想跑路。我以为你现在变了,不像以前那么胆小没用,没想到你还是老样子。”
如果还是以前那个埋头学习,整天低着头像个鹌鹑一样的方笙笙,她才懒得和她多说一句话,更不会骑车带她跑这地方。
她是知道方笙笙敢挑衅母老虎,最近还揪过欺负小燕子的一个皮孩子耳朵,把骂梁英是傻子的那群孩子一起抓过来,吓唬要灌他们肥皂水洗嘴巴,这才对她改观一点点。
方笙笙同意先侦察,两人把自行车藏到一间老房子门后,一个手持钢筋,一个拿着板砖,往暗巷走去。后来觉得武器太明显,方笙笙干脆把砖头塞到书包里,程贝倍也把钢筋放身后。
走了两条巷子,终于在一间半掩的木门后,看见蓝色小飞鸽停在那里。
两个顿时一喜,随后相互举着手指放嘴前,轻嘘一声,猫着腰朝门边走去。
程贝倍伸手要推门,方笙笙阻止不及,门吱呀一声响起,她心脏都漏了一拍,幸好里面的人没发现。程贝倍轻身溜了进去,方笙笙见状只能懊恼的赶紧跟上。
前院除了小飞鸽,其他到处是垃圾和杂物。
“毛子把吃的买回来了,给那小子拿一包干脆面啃啃吧,一天都没吃东西了,别把他饿死了。”一个男人深沉的声音响起。
听到屋里有说话声,两人赶紧躲到一堆杂物后面。
“别吧,还给他吃干脆面这好东西,饿一两天的死不了,饿得他没力气最好,省得他还想着逃跑。”另一道年轻的男声较为尖利。
“东哥,我们给这小子家塞了信,这两天一点动静也没有,我刚才出去的时候,又去他家门口附近转了转,都没人进出,你说那个女人有没有收到我们的信?如果她不给钱怎么办?我们不能一直把他关在这里啊,听说过几天施工单位就要进场了……”又有一个年轻的男声响起,估计就是那个O型腿的毛子。
“不给钱?不给钱我们就撕票!”深沉的男声变得阴狠起来。
“啊……”另两人惊呼。
“东哥,不用这样吧。我们以往就偷点钱包,撬个自行车,这次是听说这小子的妈买了钢厂这片地,是个富婆,我们才想着趁机捞一笔,杀人,那,那被抓住可是要枪毙的。”尖利声音的男子有些慌张起来。
“是啊东哥,你不是打听了吗,那个女人就这么一个儿子,肯定会给钱的。可能是保姆还没把信给她。”毛子也紧张道,“真弄不到钱,我们就把他打一顿放了就是,反正他也没见过我们的脸。”
“MD,你们能不能有点出息。”传来啪的一声,似是男人踢了同伴一脚,“现在市里闹的沸沸扬扬的绑架案,听说已经接连绑了两三个孩子,弄到上百万了,看看人家,再瞧瞧你们,这世道有胆子的就能赚到钱,想继续做孬种,就再去偷你们的自行车去。”
蹲在那里的方笙笙早就暗道不妙,苦不堪言啊。她逞什么能啊,自行车丢就丢了,她追什么呢。听说九十年代因为治安问题比较严重,还进行了一次严打,她现在深有体会了,要不然怎么追个偷车贼就能遇上绑架案了呢。
还要怪那个偷车贼,偷了车不卖个好价钱出去,竟然还敢留下自己骑,被自己这个失主发现,双方都有麻烦了!
她以前多谨慎小心,没有粉丝关注的压力和经纪人时时提点,她在这个时代真的是太过肆意,放飞自己了。竟然敢闯匪穴,真是不知死字怎么写。
她赶紧扯了扯程贝倍的衣角,冲她做个“溜”的口型,程贝倍这时也知道怕了,连忙点了点头。
两人探头看看,见他们没出来,猫着腰朝门边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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