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打个秋风
白天佑的行动还是比较迅速果决的。
自从强行把锅甩到他头上叫他找人,才过一天,他就寻到了蛛丝马迹。
当然闵岚觉得——更大的原因是他知道这事儿玩大了对谁都不好——他虽然没问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闵岚又为什么要揣在身上,但他明显直接就认定了,既然她开口,就说明叫那未知的玩意儿流传在魔都是件极其危险的事,不知道会祸害到多少人,早一天找到收起来早一天放心,所以不遗余力地搜寻它的下落。
闵岚给的信息虽然不过只字片语,但一个或许与盗门有关的小扒手本身就不同寻常,还是西站与西街酒吧这么个显眼的位置,他这种与三教九流都有交情的地头蛇,要寻起人来着实方便,只不过当他发现事况或许已经有些糟糕,而且并不是他能解决的前提下,他立马召唤魔魂,急着把这个消息转告给闵岚。
由于彼此之间存在契约,小黑随时能感应到闵岚的位置。
老实说它虽然极想看她的笑话,但是不得不承认她如果被因果业力严重反噬、它也会跟着吃挂落,这就是双方必须捆绑在一起的恶性后果了,否则这些消息它光是拖一拖再传达,就足够将那渣滓往深渊多拖一拖。
闵岚正跑到魔都北面区域,找一条老街。
她身上已经没什么法器,本来就缺,在西部一路走只能靠自制,粗制滥造的勉强能用,就这样剩下来也不多,小打小闹的事儿她凭着自己的身体就能扛,但要真遇到成了气候的麻烦,没有法器她估计也得直接交代掉。
得找个趁手些的武器,顺便再取些派得上用场的道具,可她不但是个穷逼,也付不出相应代价,所以想来想去只能找一家可以允许她赊账甚至会直接给她免单的店铺,总归她是不会有亏欠别人或者不好意思这种情绪的,活都活不下去还端着架子不肯下水这种情况永远与她无关,要知道她连沿街放饭盒半乞讨这种事都干得利索,就相信她绝对没有拉不下脸这回事。
万幸那条街还好端端地杵在那,她溜溜达达走了一圈,找到了符合记忆描述的典当铺。
当下就斜背着她那条跟她现下画风严重不符的破挎包走了进去。
与外观瞧着没什么两样的装饰,比较老旧,很有几分历史的样子,不过柜台后面坐着个穿黑T恤的小年轻,客人进来都没抬头,他身上鲜活的色彩与周围格格不入,叫人看得也就没有那种仿佛叫人走错了时代的感觉了。
闵岚粗略环顾了一圈四周,立定之后慢吞吞敲柜台:“找老板。”
满脸青春痘的年轻人恋恋不舍地把视线从手机屏幕上挪开,瞅见她的模样时愣了愣,飞快把手机倒扣在一边站起来:“贵姓?”
闵岚想不到怎么介绍自己,只是道:“故人。”
小年轻也没多问,眼前这个女人长及脚踝的头发与很是别致的衣服,甚至那股子与众不同的气质,都充分显示出她跟自家那位神神叨叨的老板是一路货色,弯腰把人请进内间的太师椅:“您且稍坐。”
他先跑去隔壁茶水间泡了茶亲自端上来,然后才奔去后院找老板——礼数倒是周全。
魔都这样璀璨繁华的大都市,高楼大厦、光怪陆离的,到底也留存着一些老式风味的街区,主要是难以整改,再说城市的地区不断外扩,便宜优质的土地多的是,相较而言,整改老街这种地方的代价实在高了些,于是多年来说要整改的口号也就那么说说,一年又一年的不给搬迁,也就这么不温不火过下去了,这条老街也就是这么留下来的。
闵岚过来的时候看见,沿街的店铺已经关了不少,看来难免萧瑟,一路走来也不见有什么客人,开着的大多是一些主人家自住的房门。
这家名为“如意斋”的铺子还是有人告诉她的,与她说有需要尽管去,早很多年的事了,她找过来的时候甚至不确定它是否还在原来的位置,更不确定它主人的承诺现在是否可以兑现,但管它呢,去碰碰运气总不吃亏。
说来,如意斋也算是连锁店铺了,在东部地区分布有好几家,有人专门将地图拿过来指给她看,她也就顺势记住了,每家店铺的位置她都没忘,当年闵岚意气风发,顺手帮了忙哪想到要什么回报,再说她都不认为自己帮上了忙,哪想到头来还是不得不吃狗大户。
这些典当铺只收旧物,老板都是奸商,毕竟不开张则已开张能吃十年都是老惯例了。
干这行跟古玩没什么区别,运道眼界底蕴缺一不可,闵岚的眼光是有,不过没兴趣,赵氏少说传了三千年,什么古物她都见过,万年的剑她都有一把,就在心口戳着呢,所谓的古物对她来说有如浮云。
“哎呀,贵客来访,蓬荜生辉——”人未到声先至,门帘掀开,里头出来个瘦津津跟麻杆似的中年人,看到她时愣了愣,马上就是笑容满面躬身作揖,本来是句客套话,但现在是真心实意地又重复了一遍,“真是蓬荜生辉啊!”
挺有意思,虽说她打着故人的旗号,但还真不认为谁都认识自己:“你见过我?”
“那是自然,赵师当年……”他缓了缓,咬下了后面的字眼,似乎觉得说不来不太好,但是拉长的声音却感情充沛,“这世道能有今日,还要多赖您——这样的人物,有谁人能不记得呢?”
掌柜扶了扶眼镜,真挚道:“当然,不瞒赵师,我们东家每年都过问您,这次正巧叫我遇上了,过后倒是能在东家面前讨一回赏呢!”
既然是一眼就能认出她的人,倒也不能太过失礼,闵岚从椅子上站起来,施施然半点没有要打秋风的不好意思:“贵东家客气了。”
她这句说完,还没继续往下说,就见掌柜对她道了一句“哪里哪里,应该的,您稍等”,就扭头喊伙计取东西。
不一会儿,定匀山的符纸,百湘居的血墨,都在桌上摆放好了,峥嵘坊出产的铁铸法器排列好,另一边甚至一溜的剑匣,掌柜的脸上挂着如沐春风的笑,小心翼翼捧着她,为了避免叫她不好意思,语气是客气到没边:“我这儿压箱底的好货,请赵师给掌掌眼。”
太上道了,太客气了,上道客气到叫闵岚这种不知客气为何物的人都觉得有些小心虚。
最后闵岚拿了人家价值千金的东西、还在人家千道恩万言谢的恭维声中出门,对方表现得好像她要得越多就越是种荣幸,打从心底里感觉到光荣——就连闵岚这种敏锐犀利的眼神都没办法窥出他有一句违心之言,人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确实全是真心诚意。
虽说莫名觉得有点怪怪的,但债多了不愁,早晚有机会能还。
闵岚就此鸟枪换炮,不但揣了人家一柄镶翠玉的桃心木剑,拿了人家一颗鸡血石雕刻的凤羽印章,而且连着符纸朱砂与特殊的笔墨都装了一挎包。
她慢吞吞地往外走,魔魂化成一道光落在她的肩头。
它还没开口呢,忽然一愣,似乎觉得她身上这味道不对,怀疑地往后面瞅了瞅,再看向她的小眼睛全是鄙视:“你个穷鬼居然揣那么多好东西——偷的抢的?”
“人家送的。”
魔魂立刻明白过来:“你个死穷鬼居然去打秋风?居然有人肯给你打秋风!”
它极度不可思议:“那是谁家的店?”
“关你什么事?”闵岚没有停下前进的步伐,翻了个白眼,懒洋洋道,“我到底还是能找到些愿意帮我的人。”
魔魂狐疑地望着她片刻,嗤笑一声:“确实跟我没关系,管谁脑残。姓白的联系我了,嘿嘿,你那玩意儿果然出事儿了。”
闵岚眯了眯眼睛:“所以呢?”
“偷你东西的小孩儿死了,死得挺惨,跟人抢东西被人活生生撕碎的,就跟撕一块肉一样,刺啦一下就碎了。”魔魂嘻嘻笑道,半点不觉得自己说得有多恶心,甚至它就奔着这种效果说话,“那东西丢了,姓白的一路追查,又撞上一连串恶性-事件……撕了小孩儿的人转头逃窜在路上被车撞死,司机下来看了眼,发现人死透了就想逃,鬼使神差带走了那玩意儿,结果回到家正巧碰到妻子跟奸夫鬼混,怒从中来就去厨房那刀想砍死这俩不要脸的,结果打斗间反过来被奸夫给捅死了,奸夫杀红了眼,一不做二不休把淫-妇也给杀了,他竟然没逃,冷静下来之后就开始收拾现场,他把夫妻俩分尸放冰箱,放不下的装进旅行箱中带走,临走还把那东西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它咂咂嘴,倒没接着描述,但眼神中的笑意很明显透露着对于血腥的期待:“你就等着吧,那玩意儿就跟瘟疫一样的,它会本能地躲着身后的追捕,并且有意识地污染任何触碰过它的人,借着这种污染逃离。”
闵岚面不改色道:“哦。”
魔魂一愣,又抓狂了:“卧槽你就一个‘哦’?!发生了一种事,一个‘哦’字就了结了?!是因你而生的灾啊,因果全记你头上的!跟个没事人一样真的好么!”
“急也没用。”闵岚仍然是那副慵懒随意的神情,“那东西被我镇的时间够长了,本来灵性就不太足了,要不然不会打我拿到的那颗融魂珠的主意,结果灵性比不上人家,吞不成反被踹了而已——就算上面的封条被撕了,能冒出来的东西也不多。”
她笑道:“不会酿成什么大灾,毕竟能被那东西勾动恶欲的人,真身就不是什么好货,这种因果就算记我身上也无大碍。”
脸上挂着笑,眼瞳中却无所波动:“人世的法律确实多有宽厚,对我而言,杀人偿命是最基本的道理,只不过身处于世俗之间,既然要留这个身份,所以只能跟着人世的法理走而已。万幸,老天爷看的是天理,而不是人理。”
魔魂瞪着眼看了她一会儿,怒气勃发。
闵岚无所谓道:“你去找白天佑,告诉他这事不用管了,直接让他通报姚家——魔都本来就是姚家的地盘,姚家负责来解决问题理所应当嘛。”
魔魂简直对这个家伙无语了:“所以你就不管了?!”
“管啊,最后那东西不还是要我去封印吗,”停顿了一下,她又强调,“小黑啊,我是真没兴趣理会人间什么爱恨情仇,我也不想知道能被牵动的恶欲有多少不得已,事儿撞上来了我会动一动,但我是绝对不会主动去找事儿的。”
所以她就觉得事儿不是她的了?
这渣渣自己丢了东西,祸害了人,结果因为有人会管,她就觉得事儿不是她的了?!
就算是魔魂,虽说即便了解人间的规则也更改不了它魔罗的本质,但毕竟平常做事也习惯按人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可就算是这样的魔魂,也时常要对这渣滓的恶言恶行叹为观止。
作者有话要说:3.18
以人的形态在人世行走,接受人世的法理,但我们都知道她没什么同理心的缘故,在于她骨子里就不是人,哈哈,什么才能叫她做个人?当然是真爱啊!(绝不是讽刺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