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真巧
“这是我的私事,好像与你无关。”乔锦瑟没打算遮掩,也没打算解释,有种谎言被拆穿后的坦荡。
“为什么删我微信?”
“没必要留着。”
余笙感觉一拳打在棉花上,一口气憋在胸腔:“咖啡馆那次,为什么说有男朋友。”
乔锦瑟蹙了蹙眉,有些不耐烦:“余先生这么关心我的私人问题,莫不是对我感兴趣?”
男人漆黑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某种情绪在眼眶中波动:“如果我说是呢。”
像是听到天大的笑话,乔锦瑟冷笑一声,“余笙别告诉我,分手六年,才发现喜欢上我了?不觉得很可笑吗?”
面对质问,余笙想解释,握紧拳头又松开:“小乔,其实我...”他有太多话想说,一时间不知却从何说起,他想告诉乔锦瑟,这六年他一直在寻找她,他喜欢的只有她。
乔锦瑟打断了他。
下一秒,乔锦瑟的话直接让他溃不成军
“余笙,都过去了。”
接下来的几天,乔锦瑟忙着带老乔去看病,而那天和余笙的对话似乎被抛之脑后,偶尔想起他的语气,心中那丝微不可察觉的酸痛,也被忽视了。
医生检查完给出结果,老乔腰部老毛病犯了,开了点药,让他平时多注意休息,不要劳累。
结果次日,老乔就下床,忙着给他的鼓乐班子接活去了,气的乔锦瑟勒令他不准出门。
老乔的鼓乐班子开了几十年,主要是以唢呐,大鼓,二胡等民族乐器手组成,专门为当地红白喜事人家,提供演出服务,可以看作民间乐队。不少乡下都有这种组织,类似于演出团。
总之,以往的习俗中,办红白喜事的人家会请这样的组织,来热闹一番。
过了两天,乔锦瑟醒来时没看到老乔,正要出门寻找时,只见老乔佝偻着腰,手扶在侧腰上,慢慢悠悠走到院中。
“爷爷,你怎么不好好休息呢。”乔锦瑟连忙搀扶住老乔,接过他手上一把破旧的唢呐。
老乔喘匀气,一字一句道:“小锦儿啊,放心,没事。你爷爷我健康着呢。”
乔锦瑟缓缓跟在老乔侧面,撅了噘嘴,看老乔这高兴劲,不用问肯定是接到活了。她很清楚,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鼓乐班子的需求会越来越少,在她看来应该顺应潮流,而不是老乔一把年纪还拼死拼活,阻止一件事物的衰败。
她气老乔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语气严肃道:“您就不能好好休息吗?您做再多也是徒劳...”
老乔停下来,笑的和蔼:“小锦儿,你们年轻人不懂。这鼓乐班子....”
这话,乔锦瑟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她能倒背如流:“这鼓乐班子是太爷爷那辈传下来的,前身是民国时期有名的戏曲班子嘛。当年小鬼子让太爷爷他们表演,他们宁死不从,才有了后来的乔家鼓乐班,人不能忘本。”
“记得就好。”老乔乐呵呵从她手里拿过唢呐,一遍又一遍擦拭,整个唢呐外面如同抛光般锃亮。
鼓乐班子的故事,乔锦瑟听了无数遍,每每有人劝老乔放弃时,他都会反复讲,这早已成为了一种习惯。
“你奶奶去世也三十多年了,她在世时,一直反对你爸搞这个,你爸呀,也不是学这个的料。倒是你,小时候喜欢这些乐器的紧,还喜欢跟着我们跑场子,那时候那么小一点就会跟着我们哼唱,你常叔他们几个还说,你有天赋啊。诶,如今啊,班子里也没几个人在了,终有一天,鼓乐班子就散了。”老乔感慨道,“我之所以不跟你爸到城里去,是想在我活着的时候还能保住着乔家班,我死了...”
“打住。”乔锦瑟一听到死这个字眼,胸口泛起一阵酸胀,她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老乔已经这么老了。
看着老乔的白发,乔锦瑟不知道他还能再活几年,忽然只想顺着他的意思,无可奈何道:“说吧,最近又接了啥活?需要我做什么。”
老乔一改惆怅,腰杆都挺直了几分,就等着她这句话:“东边,老王家小孙子满月酒,老李的小儿子娶媳妇.....还有....”
乔锦瑟:....
见乔锦瑟脸色一沉,老乔心虚道:“这些啊,都不用你帮忙,交给你常叔他们去组织就行了,最要紧的是下面镇子,有一家姓白的老爷子去世了,班子里缺一个唢呐。”
乔锦瑟:.....
谁好人家姑娘大庭广众吹唢呐!
乔锦瑟不敢想象那个场景,很少有人知道她会吹唢呐。她的唢呐是老乔手把手教的,但当年报考天音的民乐系的时候,她选择的是古筝。
老乔将擦好的唢呐递给乔锦瑟,郑重道:“小锦儿,去吧。”
乔锦瑟身体微倾,双手接过唢呐,尽管老乔平时十分爱惜,但长期使用加上岁月侵蚀,唢呐的管身已经出现多处细微的裂痕。这唢呐,是老乔的父亲从一个商人手里买下,即使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也一直携带在身边,保存至今。
“好。”不知为何,乔锦瑟此刻感到有一种责任就此落到她的肩上,她还来不及去细想,老乔就催着她赶快出发。
下午,乔锦瑟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下面的小镇。路上车子颠簸的厉害,乔锦瑟一阵反胃,她赶紧找了一家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
“两块”老板看着手机,翘着脚,头也没抬,将二维码的牌子过来。
乔锦瑟付完账,喝了一口水才稍稍压下恶心,问道:“老板你好,请问白老爷子的家怎么走?”
老板转过身,乔锦瑟这才发现是一位十分年轻的小伙,看看起来二十出头,头上编着几根脏辫,耳朵挂着金属耳环,着实让她有点惊讶。
见美女问路,老板立马收起脚,来了精神,热情道:“美女你不是本地人吧?”
“嗯,我是来参加白老爷子葬礼的。”
“出门左转,走两百米,见到一个槐树后右转再走两百米,经过一片油菜花地,然后沿着第二个岔路口直走,就到了。”小伙子指着门口,看乔锦瑟一脸懵逼的模样,他摆了摆手,“算了,看在你是美女的份上,我带你过去吧。”
“会不会耽误你做生意啊?”乔锦瑟不熟悉这里的路,怕对方等急了,“那就谢谢老板了。”
小伙子收起摊子,拿上钥匙,笑道:“不用客气,我叫曾一航,叫我小曾就行,下午也没什么生意,我正好也要去白家,顺路的事。”
关了店铺,小伙带着乔锦瑟赶往白家,路上没什么人。从小伙子口中知道白老子曾经是镇子的书记,在位时为镇子干了不少实事,镇上的人念着他的好,几乎全镇都去参加葬礼去了。
一路上,曾一航插着兜,趿着拖鞋,头顶着脏辫,边走边唱,活像一个鬼火少年。
乡镇路不太好走,乔锦瑟拉着行李箱,小心翼翼跟在后面,她意外发现这个曾一航唱歌音准极其好,甚至比她合作过的大部分专业歌手还要好,如果没有经过专业训练,那么就是天赋异禀。
“你是歌手?”乔锦瑟不禁好奇。
曾一航回头看了她一眼,有些惊讶:“你懂音乐?”
“懂一点。”为了不必要的麻烦,乔锦瑟没有透露原本的工作。
“准确来说我是个rapper。”说着,曾一航比了个rock的手势,用当地方言即兴来段说唱,“yoyoyo,我是清河(huo)曾一航,会说会写也会唱,有人说我不正常,他们凭么斯这样讲,diss别人我最强,来日说唱我为王。”
俗话说,隔行如何隔山,乔锦瑟虽不太懂说唱,但以制作人的眼光来说,曾一航确实有火的潜质。
“唱的不错,小伙子我很看好你。”乔锦瑟给他点了个赞。
曾一航头一次被这么直白的夸奖,还是被一个大美女,自然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道:“献丑,献丑了。”
说笑间,两人走到了白书记家门口,哀乐从音响中传出,夹杂着悲恸的哭嚎,两人也被悲伤的氛围感染,表情沉重。
门口站着成群结队前来吊唁的人,披麻戴孝,有的拿出纸巾擦着眼泪,嘴里诉说着白书记生平功绩,
登记完,统筹客人的是个中年男人,他领着二人朝里走,又问他们是哪边亲戚,乔锦瑟说是乔家班的人,顶替常叔的。
不料对方停下脚步,突然激动道:“你一个女娃,这不是胡闹吗?”
乔锦瑟万万没想到对方是这样态度,还被歧视了性别,忍不住对了回去:“我来演出的,这跟性别有什么关系?”
中年男人一脸不屑,指着不远处的台子:“你一个女娃,细胳膊细腿会干啥?那大鼓你敲得动,我要给常德发打电话,这不是瞎闹吗?”作势就掏出了手机。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不少注意,乔锦瑟觉得跟他说不通,正准备从包里拿出唢呐跟他解释。
一旁曾一航开口道:“她不是来打鼓的,我才是来打鼓的。”
乔锦瑟:???
男人停下,打量了曾一航一眼,又盯着他的脏辫,更加怀疑:“你行不行哟?”
曾一航拍拍胸脯,昂首挺胸:“我行不行你一会看看不就知道了吗?走吧走吧,别耽误演了。”
男人在曾一航的催促下收起手机,带着二人朝临时搭建的台子走去,乔锦瑟跟在曾一航后面,小声问道:“你来真的?”
曾一航转过头,比了一个OK,顺便还抛了一个wink,乔锦瑟顿时白了他一眼。
只听男人跟台子旁,一个拿二胡人交代了两句,又看了乔锦瑟他们几眼,就匆忙走了。
这个那二胡的男人,用夹杂着方言的普通话跟乔锦瑟他们打招呼:“两位小朋友你们好,我姓李。”
乔锦瑟打开背包拿出唢呐:“你好,我叫乔锦瑟。”
“我叫曾一航。”
李伯看了乔锦瑟一眼,似是想起什么,一拍腿道:“锦丫头!这么多年没见,都长这么大了。”
乔锦瑟莫名有种熟悉感,一时间没想起来:“你是?”对方眉开眼笑:“我是李伯,你不记得我了?怪不得昨天老乔这么高兴,原来是你回来了。”
记忆一下子被打开,李伯曾经也是乔家班的骨干成员,一手二胡拉的出神入化,只是后来再也没见到他了,难怪刚刚乔锦瑟觉得他有些面熟。
简单寒暄几句后,三人便坐到位置上,没一会,铙钹的演奏者也来了,是位大叔。虽然长得有些粗犷,嗓门大,人却十分热情。简单沟通几句后,几人就相互熟悉了。
目前就剩电子琴的演奏者迟迟不到。其实乍一看,电子琴有些突兀,与这几样民族乐器格格不入,但因为它音域较广,逐渐被使用起来,这也算鼓乐班子一个进步吧。
大概又等了十几分钟,眼看要到演出时间,李伯准备催促时,一道熟悉的男人响起:“抱歉,我来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