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离奇预知
李鹊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不停地拿起各种小巧的生活用品放进购物篮。
巡逻到文具区,他一边拿着一支彩色铅笔,一边笑着对施弥明说:“这支铅笔看起来简直太有趣了,不买可惜。”接着,他又加入了一些彩色便签和别致的书签,仿佛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对文具情有独钟的收藏家。
施弥明:……醒醒!你根本不写字!
走到厨房用品区,李鹊发现了一套设计精美的厨具,心生好奇。李鹊拿着马卡龙色的珐琅牛奶锅,细细端详,不由得感叹:“这套餐具太可爱了,必须买。”
施弥明:……醒醒!你根本不做饭!
但施弥明也很清楚他没法叫醒李鹊,只好提着购物篮,如仆从一般跟在他背后走动。
店内人头攒动,各种生活用品摆满了陈列台,导致过道相对狭窄。
李鹊兴致勃勃地翻找商品,不经意间差点被一个匆忙的顾客撞到。
施弥明眼疾手快,立即上前,一把牵住了李鹊的手臂,稳住了他的身形。
“小心点,人多挤啊。”施弥明提醒着,他的手轻轻揽着李鹊,但依旧留有若即若离的空隙。
李鹊有些意外地回头,感受着这个似是而非的拥抱,抿了抿唇,故作不快地抱怨:“这儿什么都好,就是人太多了。”
“逛够了就去收银埋单吧。”施弥明笑笑,把手从李鹊的肩上放下来,然后自然地把李鹊的手握住。
施弥明的握手既不过分紧实,也不显得过于轻飘,正好轻轻环绕着李鹊的手,牵引着他往收银的方向走去。
李鹊感到自己的手被牵着,心跳如雷,低了低头,低声问:“狗仔来了?”
“早就来了。”施弥明说,“跟足全程的。”
李鹊撇过头,跟施弥明来到排队结账的队伍后,只见队伍分成几条,条条都有人排。
李鹊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又好奇又郁闷:“交钱都要排队啊?”
“是啊,李公子暂且忍耐忍耐。”施弥明答。
李鹊左顾右盼,突然想到什么,问:“狗仔岂不是会拍到我来City Breeze Boutique?”
施弥明好笑:“怎么?嫌这样撑不起你富家公子的排场?”
李鹊想说“我的身份标签早从‘富家公子’变成‘富家太太’了”,但却不会在施弥明面前说出来。他笑笑,说:“人靠衣装,你要是不在乎排场,也不会舍得买赛马、买高定。”
施弥明点点头:“适当的排场可以抬高身价,但如果总是高高在上也会乞人憎。适当的低消费可以有助建立更落地的形象,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认可与好感。”
李鹊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便道:“那你故意带我来这儿,仅仅是为了扮亲民?”
施弥明说:“也不仅仅是,City Breeze Boutique背后的大老板和我也是朋友,我也来捧个场,帮忙带一带热度。”
李鹊的手仍被施弥明牵着,但此刻却已不觉得温暖,手心的热度慢慢冷却。
他淡淡一笑,说:“没想到啊,婚礼有赞助就罢了,我们牵手逛街都有赞助?”
“那倒没有。”施弥明说,“我没有收他们钱。”
李鹊蹙眉:“你不是说你一个钟几百万上下?你纡尊降贵给他们宣传,还不收钱啊?”
施弥明笑道:“不收钱的最贵。”
李鹊沉默下来,没讲话了。
当天,网络上突然爆发出一阵热议,主题是“CBB偶遇施李夫夫”。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这对豪门夫夫在快消店里购物的“偷拍照”,瞬间引起了广泛关注。
“今天在CBB碰到了施李夫夫,简直是太有缘了!”
“他们俩超亲切的,完全没有豪门的架子,就像普通人一样逛街。”
“施弥明还牵着李鹊的手,好甜蜜啊!”
“霸总文学照进现实!”
“原来豪门夫夫也和我一样逛CBB。”
……
这样的评论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瞬间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照片和视频在各大社交平台上传播,网友们纷纷围观,纷纷点赞,对这对夫夫的低调和温馨表示了极大的喜爱。
City Breeze Boutique也跟着成为热议对象,流量大增。
那被李鹊握手里把玩的288块钱的风扇仔也成瞩目:
“CBB这个288的风扇仔我留意好久了,没想到真的有人买……”
“这有什么奇怪啊,现在买个手机壳都要四五百啦。”
“什么手机壳四五百?楼上是什么贵族?”
“casetify手机壳四五百不是正常?不算贵啦,LV手机壳要几千上万呢。”
“真是世界的参差。”
“那个288的风扇仔是设计师合作款,旁边放着普通款,然后李公子财大气粗地拿走了贵的……”
“图他好看激情下单,但买了之后确实和普通小风扇没什么区别……”
“什么设计师合作?就算今日梵高复生给我设计风扇仔288都是抢钱没商量。”
……
就这个“风扇仔288到底贵不贵”足够吵称热搜。
每个人的消费观都不一样,自然有赞有弹,但越是争议大,越是多人好奇和议论,也带动了更多人去CBB的门店找李鹊同款。风扇仔是贵,但李鹊也购入了一些比较平价的小物件,比如他买的十蚊鸡马卡龙色啫喱笔,就一下成为大热,卖到脱销。
City Breeze Boutique母公司的股价也趁势涨一波。
李鹊躺在家里,看着一条条热评,心里不知怎么评价施弥明这个人,更不知怎么评价自己和施弥明的关系。
他和施弥明在外是至亲密的夫夫,人人称羡的爱侣,但回到家里,二人却是楚河汉界,壁垒分明,更别提他们之间隔着的“时差”。
李鹊起来了,施弥明就上班了,施弥明回家了,李鹊就睡下了。
周末还好些,偶尔能碰着面。
但也只是偶尔。
因为施弥明很忙,周六日也不一定能得闲坐在家里。
保证能在一起的时间,那就是敲定好的——晒恩爱时刻。
他们偶尔会看似悠闲地出门逛街,看风景——但次次都会被“偶遇”、“偷拍”。
他们也会相携出席一些公众活动,比如慈善拍卖会或者是赛马盛事,也是无比风光的。
有时候,李鹊都很佩服施弥明,在无孔不入的社交媒体时代,施弥明真的能够扮演好一个“深情霸总”的角色。
施弥明这么努力,李鹊其实也交足功课。
他一样在圈子里扮演好“幸福富太”的角色,以表现出施李两家固若金汤、蒸蒸日上的同盟地位。
这生活,说不上坏。
各取所需。
这样无风无浪的就过了一年多。
李鹊以为生活也会这样平平静静地走下去,直到他做了那一个莫名其妙的梦:惨遭主角打脸,被霸道总裁抛弃,最后流落街头,和乞丐抢馒头吃……
什么被霸道总裁抛弃……
——李鹊微微蹙眉。
如果撇开孤寒属性的话,施弥明确实担得起“霸道总裁”四个字,而且,也十分符合小说模版:二十八岁身家亿万。
要说寻常人二十八岁是没这样的成就的,但小说则不然,男主要过了三十岁,读者会点×的。
一个铁则:小说男主可以三千岁,但不可以三十岁。
除了年龄和身家之外,施弥明在身材尺寸方面也十分符合小说的原则,又高又大。
长相自然也是俊美得很。
——横竖就是一个完美得不真实的存在。
如果说是小说男主,反而有那么一点儿的道理。
李鹊思索一下,细细回味一遍梦境里的内容。
然而说来也怪,当他想仔细回忆的时候,却发现梦境的画面变得模糊不堪,就像是被水冲刷过的纸张一样。
只剩一些残缺的片段,比如他和施弥明的婚姻,或是外界的风波,至于和“主角受”相关的事件,都模糊不清,糊作一团,仿佛是被水泡过的墨字一样。
李鹊心中虽然充满了困扰,但不打算深究,只是摇摇头:“那梦境也太奇怪了,根本不可能发生。我纠结它干什么?”
李鹊自认,他和施弥明虽然没感情,但婚姻关系却是很稳固的。
结婚以来,施弥明的公众形象更趋活跃,他充分利用婚礼的曝光度,积极参与各类公共活动,频繁参与演讲、出席峰会,还出版个人传记,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公众视野中的地位。
施弥明不愧是白手起家的霸道总裁,将一切利用至极致,借着和李家联姻,把自己也塑造成公众认可的豪门,树立良好形象,把他的个人品牌和企业品牌越做越响。
李鹊也获益良多,李家因此苟延残喘,死而不僵,而不事生产的李鹊也能继续过着他那锦衣玉食的风雅生活。
就这样一直“美满幸福”地过了一年半。
施弥明和李鹊之间仍是那种半生不熟的状态,除了特定的“晒恩爱活动”,平常很少有交流。
今日二人盛装出席,也就是为了看“七夕”竞速。
此刻,李鹊和施弥明正一起在露台上看赛马。
看着“七夕”遥遥领先,施弥明颇为满意,却注意到李鹊神思不属,问:“怎么了?”
李鹊愣了一下,摇摇头:“没什么,我想去休息一下。”
李鹊独自走出包厢,顺着走廊往前走。
走廊两侧的灯光投下柔和的光影,照在李鹊身上。
与此同时,走廊另一侧也出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李鹊微微眯起眼睛,透过柔和的灯光看到对面的人:“卓峻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