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想他?
夜深。
贤王府的侧门闪过两个人影,凛冽晚风都遮不住她们身上浓重的酒气。
沈昭眼疾手快躲开喜宝来扶的手,胳膊一抬将她侧搂在怀中,“用不着扶。早跟你说了,我千杯不醉!”
金樽楼不愧是长阳城最出名的酒楼,仅是清酒她今夜就尝了不下五种,更别说其余的米酒、糟香酒、果子酒之类,真要挨个尝一遍,她今晚恐怕真回不来了。
不过日后必要一一尝个遍,一醉解千愁啊。
沈昭思绪漫无目的地飘散,跟着喜宝一路回了院子,远远便瞧见隔壁灯火通明。
喜宝踌躇道,“姑娘,要不要知会王爷一声?”
“不必了,”沈昭眼神清明一刹,转瞬又朦胧起来,喜宝没有注意到,“夜色已深,何况我又一身酒气,莫扰王爷清净才是。再说你不累吗,还是早早歇息吧。”
喜宝低头应了,柔声劝道,“是,那婢子去给姑娘烧些热水来,这满身酒气需得洗洗才是。”
“好,麻烦你了。”
沈昭伸了个懒腰,背着手步履散漫地进了屋,沐浴过后便上床歇下了,再未有动静。
喜宝拨了拨炭火,检查一遍窗户是否关严,又轻手轻脚地吹了蜡烛,这才合上门出去了。
此时万籁俱寂,她却并未回屋,反而裹紧棉衣,转身出了门,脚步一转拐进隔壁院子。
接下来的日子里,薛容鹤整天不见人影,沈昭急也没用,毕竟背后跟着那么多双眼睛,甩开人办事容易引起怀疑,只好日日吃喝玩乐。
长阳城中最好的酒、最美的景、最香的糕点被她换着花样品尝欣赏了个遍,唯有一件事不变,那便是路过小乞丐时放下几枚铜钱。
喜宝曾问为何,沈昭只道,“日行一善,也算为我积阴德了。”
光阴虚度最为迅速,不知不觉六七日过去,路边的嫩草都冒了头。
沈昭这几日总来茶楼听书,城中又发生了一起失踪案,说书先生讲得绘声绘色,恨不能将神仙精怪编个遍。
只是往来出入间,都未见往日雷打不动坐在对面的小乞丐。
起初沈昭只以为是小乞丐近日讨得钱多,偷懒几日也说不定,可当她听到失踪案又现时,却无端联想到总不见人的小乞丐。
从茶楼出来已是黄昏,街上游人正盛,是往日打赏银钱最多的时候。
沈昭一眼扫过去,早已眼熟的几个乞丐都坐在街边,唯独不见她日日给钱的小乞丐。
她瞥了眼跟在身边的喜宝,向其中一个肥乞丐走了过去。
“问你几个问题,”沈昭蹲下身子,拿出一块碎银子递到他眼前,“好好回答的话,银子就归你了。”
肥乞丐见到银子面露喜色,伸手便要夺,却被沈昭避开,他连忙咧嘴应道,“一定一定,贵人请问!”
“经常在那边乞讨的小乞丐你可认识?”见他点头,沈昭继续问道,“这几日怎不见人?”
肥乞丐却摇了摇头,讪笑两声,“小的就知道她叫阿泉,至于人去哪儿就不知道了。那小家伙性子孤僻,经常独来独往的,与我们也不熟。”
一个孤僻的乞丐,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沈昭眯了眯眼,“你可知她平日住在何处?”
“在晋善坊的破庙里,”肥乞丐盯着她手中银钱,颇有眼色地谄媚道,“若是贵人需要,小的可为您带路。”
“好,”沈昭将碎银抛给他,起身示意,“前面带路。”
喜宝却拉住她,目露担忧,“姑娘,天色不早了,晋善坊与府上隔了好几个坊,一来一回恐要到半夜。近日长阳实在不太平,若遇上什么危险多不好呀。”
“说得也是,”沈昭略一思索,转向肥乞丐,“明日一早我们来此处寻你,烦请再行带路,可好?”
肥乞丐眼珠滴溜一转,连忙点头,这贵人瞧着不是个小气的,明日说不定还能再赏他些银钱,他得早些来候着。
沈昭与他约好时间,便带着喜宝回去了。
喜宝说得不无道理,她如今恢复了女子身份,自然不能像以前一样,况且她人生地不熟还武艺“不精”,实在不该如此大胆,随便跟一乞丐夜行前往破庙。
毕竟危险事小,让薛容鹤怀疑事大。
她心中同时还存着些侥幸,只希望阿泉真是偷懒一天,明早便能见到人。
一夜无事,薛容鹤依旧忙得不见踪影。
沈昭一大早带着喜宝出了门,阿泉还是没出现,二人便跟着带路的乞丐到了晋善坊破庙前。
“阿泉,有贵人来看你了!”肥乞丐跑进破庙,大声呼喊小乞丐。
破庙年久失修,只剩主殿堪堪完好,一眼便能望到头,其间空无人烟,只余挂满灰尘佛像和一堆干草,以及灭了许久的火堆灰烬。
沈昭用鞋尖捻了捻灰烬,如今快要入春,再未下雪,灰烬边缘及底部却已被潮气浸染,看来阿泉已多日未归。
一个无家可依的小乞丐,年岁不大、身体瘦弱,除了这间废弃破庙,又能去哪儿呢?
沈昭眉头微蹩,又想起近日多发的少女失踪案。
阿泉瞧着年纪临近,城中及笄少女又频频失踪,而一个无人在意的孤僻乞丐,可比那些家中疼爱的女孩更好拐走。
这一切实在太过凑巧,让沈昭不得不多想。
“她自己住在这里多久了?”她喊住要往偏殿去的肥乞丐。
肥乞丐连忙回身,弯腰恭敬答道,“阿泉大约是十年前来长阳乞讨的,她腿上似是有什么疾病,走起路来姿势奇怪。”
他顿了顿,偷偷瞥了眼沈昭面色,继续说道,“有几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小乞丐总是嘲笑她,没过多久,她便搬到这破庙来住了。如今或许是不耐烦他们,直接离开长阳也说不准。”
沈昭思索片刻,“近几个月可有与阿泉同样不见的?”
“没听说有哪个不见的。”肥乞丐摇头。
见乞丐身上问不出什么,沈昭再给他一块碎银子,将他打发走了。
从乞丐的描述看,阿泉的“失踪”似乎合情合理,腿部的疾病让她饱受嘲笑和嫌弃,选择离开此地也不足为奇。
只是,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沈昭退后几步,立于门口环视主殿,挂满灰尘的佛像、柔软整齐的干草、烧过的灰烬,再正常不过的景象。
······这便是违和之处!
一个人倘若要离开此地,必然会带些家当,自然免不了折腾,怎会如此整齐。
仿佛下一刻住在这里的人便会回来,再次升起火堆,躺在干草上酣睡过去。
即便是乞丐,也总要带些东西上路,干草旁的破布系在一起可充作包裹,佛像旁斜立的废弃木棍则可当做行路杖······
如今这些东西都原封不动,足以证明阿泉绝非自己离开,而是被迫失踪。
今日说书先生提及,前三天失踪的女孩,会不会与阿泉是同一时间段失踪的?
思及此处,沈昭转身问喜宝,“你可知,王爷今日去哪里了?”
“婢子不知啊,”喜宝神情迷茫地摇摇头,随即眼睛一亮,“姑娘可是想王爷了?”
沈昭有些无奈,这小丫头脑袋里一天都在想些什么。
她刚想否认,却又转了话,“对,就是想他了。你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吗?”
喜宝环视周围,随即凑近沈昭耳边,低声道,“我听隔壁院的小厮说,王爷最近在查失踪案,今日好像要去永崇坊,八成就是说书先生提到的,近日失踪的那个富户小姐。”
“好,那咱们便去永崇坊看看。”沈昭笑着拍拍喜宝,带着她快步出了破庙,向北走去。
喜宝所言,与她昨夜甩了眼线、在薛容鹤书房中所看到的卷宗一致,只不过这丫头是薛容鹤的人,若她贸然提出去永崇坊必会惹他怀疑。
薛容鹤既然没限制她的自由,想必喜宝也不会对她过多干涉,由她提出“永崇坊”再合适不过。
更何况薛容鹤如今所作所为,摆明了怀疑她是奸细,却也不怕她从中作梗,甚至还隐隐期待,真是个疯子。
但事不宜迟,阿泉失踪多一日就多一日危险,虽然她们素昧平生,可那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再者,她接近薛容鹤是迟早的事儿,获取一个疯子的信任难也不难,将计就计便是。
到了永崇坊,路上一打听便知,那女儿失踪的富户家住何处。
沈昭一路疾行,喜宝需得小步跑才能跟上。
“姑、姑娘······您慢点,”喜宝气喘吁吁,“您、您怎么体力这么好?”
“我自幼衣食住行都得自己来,”沈昭转头笑道,“莫说走这点路,便是水桶提水、烧火做饭也不在话下。”
喜宝面露疑惑,“可您不是世家小姐吗,怎会干这些粗活?”
沈昭一愣,随即摆手敷衍道,“我自幼体弱,锻炼罢了。”
言语间,二人已到了富户门前,却见薛容鹤上了轿子,正要离开此处。
沈昭拉住喜宝,示意她不要出声,她眨眨眼,笑着忽悠道,“不必打扰王爷办案,思念有时无需说出口,远远看着便好。走吧,咱们跟上。”
喜宝难掩激动,“姑娘说得真好!”
说罢,两人便跟在轿子后面,一路进了平康坊花街柳巷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