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第二日一早莱恩斯就在大厅候着。

在为弥撒煮了鸡胸和鱼肉后,就坐在餐桌前一边享用早餐,一边等待安德烈。

安德烈今日晚出来了不少时间。

客房里面金属碰撞声从早上开始就不绝于耳。

莱恩斯忍了很久才没有进去查看安德烈是不是把血猎的圣器都毁尸灭迹了。

客房门打开后,安德烈照旧衣冠楚楚地走出来。既没有娇媚的耳钉,也没有放荡不羁的鼻环。

莱恩斯转着右手的戒指,怀疑血猎的圣器是不是出毛病了,被抑制对象看起来完好无损,但反应器却没有异样。

安德烈优雅地坐下举起刀叉,享用早餐。

莱恩斯在对面观察了半天,才发现今天的顾问先生有哪里不对劲。

剪裁合身的白色制服把安德烈苍白的皮肤遮盖的很好,只有在他举起胳膊时,小臂的袖口才往下滑了几分。

一只精致简单的手环套在安德烈腕子上。

手环有半个指甲盖那么宽,细致地雕刻着繁复的花纹,正中央悬着一颗晶莹剔透的乳白色珠子,看起来价格不菲。

莱恩斯手边的咖啡喝不下了。

在安德烈将烤得焦香的培根递进嘴里时,莱恩斯重重地放下了杯子:“手环,取下来。”

“什么?”安德烈把培根吃掉,顺着莱恩斯的视线看到了自己的手腕,“哦,你说这个?取下来就把最高危险系数的吸血鬼放出来了哦。”

“取下来!”

莱恩斯一字一顿,看起来心情坏极了。

安德烈放下刀叉,一边取下银环,一边建议:“大早晨发脾气,探长先生,我怀疑你有严重的中年人类精神问题。”

莱恩斯一点没心情和他对嘴,接过手环后皱着眉查看。

银环被取下来的一瞬间,莱恩斯手上的戒指开始疯狂振动。

银被压缩到极致,高密度的金属每一个排列都恰到好处。雕刻包含了古老的咒语和精美的传说故事。

而中间那颗乳白的珠子,则散发着极其纯正的神圣色彩。

那一袋子血猎的圣器被一只吸血鬼熔成了一个。

并且就目前来看,效果要比以往那些加起来还要管用。

莱恩斯觉得头疼。

不知道该为血猎损失的圣器而心里滴血,还是为这件出奇高级的圣器而开心。

更别扭的事,这玩意是一个吸血鬼,一个要佩戴这只圣器的血族给做出来的!

莱恩斯看着淡定享用早餐的安德烈,真情实感地将“神经病”这三个字刻在了安德烈的脑袋上。

“这东西能封住你几成的力量?”莱恩斯问。

“三四成吧,至少带上这东西,你们的猎人可以努努力试着杀了我。”安德烈在面包上抹着果酱,咬了一口后,有些嫌弃的用餐刀把果酱拨了下来,“这也太甜了,人类怎么会喜欢吃这种东西。”

“你对自己的能力估计是不是有些高了。”莱恩斯冷着脸说,“至少现在我就能杀了你。”

“你不能。”安德烈好脾气地纠正,“我的心脏还在血猎的陈列馆里。复活是迟早的事。”

“你们能斩杀三代血族的猎人,基本等于愿意吃果酱加面包的吸血鬼。不过要庆幸的事,和我一样的还有兴趣猎杀人类的血族很少。”

“不错的比喻。”莱恩斯拿过果酱,不客气地提醒,“据文献调查。上个世纪有记载且在人类社会生存的血族中,有一半都喜欢食用果酱。”

“以及,没了心脏,木桩和银枪还是能杀死你。”莱恩斯说。

对后面半句安德烈一副被戳穿了的无奈表情,并震惊地看向莱恩斯,不可置信地问:“你在开玩笑?怎么会有人喜欢这么腻的东西。人类已经无聊到去研究这些问题了吗!”

“有关血族对人类食品的喜好调查,档案室文史类A33-108。”莱恩斯淡定地吃着面包,喝掉了冷了的咖啡。

为了表达对此事的惊讶,安德烈没有吃完今天早餐。平复了心情后,问:“案子有什么新发现?”

莱恩斯摇摇头,说:“线索清理得很干净,不过有另外一起日行者觉醒事件,可能与亨利有关。”

“具体案情呢?”

“死亡的是葡萄酒庄园的员工。很年轻,二十五岁。”莱恩斯介绍,“日行者是庄园主,四十多岁,有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之前无日行者现象。”

“听起来很熟悉。”安德烈评价。

“具体情况要到案发现场才能调查。”莱恩斯命人收拾餐桌,“我们一会就出发。”

“这么急?”

“庄园在南边的郊区,离这里很远,现在走也要一天的时间。”

“北区南边哪有这么远。”

莱恩斯看了安德烈一眼,说:“不是北区。我说的南边是主城。”

维森诺尔分北区和南区。北区占据大半土地,却贫瘠穷困。而南区虽然只占了维森诺尔中间偏南的小块土地,却拥有维森诺尔最发达的机械工业和娱乐产业。

那里是真正的富人和贵族的聚集地。

“如果你不介意体验一下搭乘蝙蝠列车的话,我们可以早大半天到达。”安德烈诚挚地建议。

莱恩斯领了情,十分抱歉地回答:“我很乐意,但是很遗憾的是在那堆圣器里面,有一只专门限制血族变身的能力。”

安德烈不以为意,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都说了你们那些东西对我来说都是废……”

莱恩斯满意地看着他顿住,“专项能力抑制器的范围要比你想的广得多,人类在杀死血族这件事上,可是不遗余力的。”

安德烈的脸色很不好看,直到坐上马车都郁闷极了。

而一旁的莱恩斯则显得心情不错,在不断抖动的马车上翻阅这起案件的卷宗。

庄园没有真正的到达主城。而是建在偏僻的森林外围。

庄园主人是位底蕴深厚的绅士,世世代代都经营葡萄酒生意。

这里远离城区,所以没有将人关押,而是看守在庄园里。

主人在安德烈和莱恩斯到达的时候,还在庄园门口迎接了他们。

守在他旁边的两位警察都有配枪,但对于杀人犯擅自走动这件事似乎并不在意。

庄园主人名叫西蒙,身材健硕,看起来很年轻。

只是杀了人这件事让他忧心忡忡,眼底有明显的乌青,疲态尽显。

西蒙把两人迎进庄园,并吩咐下人安排住所。

管家恭敬地领命,看起来并没有自己的主人是嫌疑犯而有所异常。

这样的情况实属古怪,莱恩斯拒绝了西蒙共进晚餐的邀请,要求先对案情进行了解。

西蒙对此没有异议,只是叹了口气,“其实有些误会,杀了人的不是我。”

莱恩斯皱眉看向他:“什么意思?”

“是……是我以为我杀了人。”西蒙似乎也云里雾里,并且心有余悸,说话的时候有些后怕,“我记得我咬死了特里,并且醒来时嘴里有浓重的血腥味,手上也沾满了血。我慌忙去特里的房间查看,他的确与我记忆里同样的死法躺在那里……”

“但是后来我们发现庄园消失了一个女仆,有仆人目击她半夜去找了特里并且房间里有打斗的声音。那个仆人说他确信有一声男人的惨叫,然后屋子里就安静了。所以我现在也不确定到底是谁杀了人。”

莱恩斯挑眉,没想到一天时间里案子就变得如此复杂。

“那个仆人呢?”

“他今日值班,还在酒窖里。”西蒙回答后,又建议道,“两位探长舟车劳顿,不如先用晚餐吧。相关证人都有专人看守和保护,后续慢慢调查也是好的。”

事情有了大的转变,自然需要时间去了解。

西蒙的建议很合适。莱恩斯点点头应允。

在前往餐厅前,莱恩斯突兀地问道:“西蒙先生,多问一句,您是日行者吗?”

西蒙一下子僵住了,颤抖了一段时间后,颓然地说:“我是。”

莱恩斯挑眉问:“是最近发现的吗?”

西蒙抿着嘴唇,四十岁的男人显得紧张而自卑,他深深叹了口气说:“不是,从我出生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是个怪物了。”

这件事触及了西蒙的痛处,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都很沉默。

“你很不会聊天。”安德烈说。

莱恩斯看了他一眼:“或者你来?”

“至少我不会问一些确定的事情来让他这么伤心。”

“确定的事情?”

安德烈耸肩:“方才我们去的是西蒙的办公地,在柜子里放着不少人造血瓶。还有浓重的香薰。明显是有人会在必要时渴望血液,又害怕被人发现,所以用香薰来掩盖。”

“也有可能是近期发现做的掩盖行为。”

“不可能。”安德烈说,“那根香薰蜡烛要燃完,哪怕彻夜点着也要半个月时间。而我们去时蜡烛已经见底,因此绝对是很早就点起来的。还有人造血,虽然这东西的味道比腐肉还恶心,但并不好拿到不是吗?柜子里的储量不少,且批次不一。而且摆法显示已经喝了不少了。明显是长期定量供应。”

“长官,要学会多多观察呀。”安德烈好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