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同居
人是余昧亲自去接的。
他的经纪人兼助理再三劝阻无果,只好替他规划了城郊人少的路线,再三跟他确认:“不能进机场,别被人拍到,知道了吗?”
余昧点头,接过她递来的低檐帽,犹豫了一下才压到头上——半个小时前他还在拍下一场公演的海报,头上留了不少发胶,再被帽子盖着闷一晚上,回到家又要花不少时间去洗。
向蝶想起每次这位大明星下飞机被粉丝围堵的场面就心累,看他起身要走,还是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祖宗,你家那位小祖宗是过来读大学,又不是小学生,犯得着亲自去接吗……”
“补偿他的,”余昧淡淡解释道,“之前答应去他的毕业典礼,结果有工作没去成,这次难得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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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昧说话算话,确实没进机场,就在附近找了高尔夫俱乐部的地下停车场等着,会员制,这个点没什么人来,附近就他一辆车。
要接的人没让他等多久,才过半首歌的时间就出现在他视野里,白T运动裤,拖着个有些磨损了的黑行李箱,一身干干净净的学生气。
余昧闪了两下车灯,开了后备箱,等他自己放好行李,再绕到驾驶座的窗边来打招呼。
摇下车窗那一刻小孩肉眼可见地僵了一下,目光可疑地有点儿躲闪,在空中飘了一圈又落回他脸上,磕巴着憋出一句,我叫余煦。
他当然知道,名字还是他取的——余昧默默想着,看出他紧张,也就没急着寒暄,摆了摆手让他上车。
他在闪光灯下生活久了,对他人的目光总是敏感,刚才如果没感觉错,余煦说话的时候大概没敢看他,视线是落在他嘴唇附近的。
他倒是趁那几秒钟把对方打量了个遍。
上次见面还是两年前余煦上高二那会儿,他在N市录综艺,下班之后偶尔去接余煦放学。
说接人放学也不是很恰当,就是有一段顺路,余煦推着自行车,他下车陪着对方走一会儿,经纪人开着车在后面不远不近地缀着,等到十字路口就分开。
那时余煦的五官其实已经长开了,同现在也没多大区别,轮廓周正,眉眼浓黑,和最近挺火的一个小明星有几分像,眼神却清澈得多,泛着这个年纪独有的少年气。
但无论几岁见面,刚开始余煦总是垂着眼睛不好意思看他,要过一会儿才能渐渐放开——这次也没例外。
余昧停了音乐,换了一档放自然界原音的车载广播,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叩着方向盘,思考该不该说些什么打破沉默。
按理说该问问高考成绩,毕竟对方是考到了这里读大学,才有他接人同住这一出。
然而他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必要,能上H大分数也差不到哪去。
又转了两个路口,余煦还是维持着刚上车时过分端正的坐姿,就差把紧张两个字写在脸上——余昧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甚至开始犹豫起该不该像小时候那样,停车给他买个冰淇淋。
然而还没等他找到便利店,就听见余煦突兀地开口,说了今天的第二句话。
“妹妹,我能看看你的眼睛吗?”
话音刚落余煦就意识到不对,心跳一紧,想解释又不知如何狡辩:“不是,我……”
“妹妹”是余昧粉丝对他的爱称,因为同音也因为长得漂亮——他平时远距离追星惯了,一时偷看得入神,居然就这么当着余昧的面叫了出来。
也不知道余昧会不会介意,尽管第二性别是Omega,但毕竟是个男人,还比他大九岁……
“妹妹?”临近红灯,余昧不紧不慢地刹车,回头看了他一眼。
倒是如他所愿摘了墨镜,露出那双他日思夜想的漂亮浅瞳,琥珀色的虹膜映出暖黄路灯光,好看得摄人心魄。
余煦听见自己连声道歉,心思却全然不在忏悔上——目光相对的那一秒他呼吸都要停了。
“没大没小的,谁让你这么叫了,”余昧倒也没生气,反而像被他一叠声的道歉逗乐了,眼里泛起浅淡的笑意,“叫我什么?”
“……哥哥。”余煦垂下眼不敢再看他,把掐红了掌心的手藏到背后,乖乖叫道。
余昧“嗯”了一声,想了想又道:“你成年了,想直接叫我余昧也可以——对了,你分化成什么了来着?”
“Alpha……”余煦心里一凛,意识到他们的第二性别之间有些尴尬,以为余昧这么问是要提分居,连忙补充道,“我能管好自己的,平时一点儿信息素都不会漏出来,你放心!”
余昧不置可否,只是问他:“是什么味道?”
“啊?”
“我说你的信息素,是什么味道,放一点儿出来让我闻闻,”车开进自家公寓楼下的停车场,余昧停了车,略微放倒座位,转过身来同他对视,“放心,我平时在吃药,一般的信息素对我没影响。”
他不久前拍了海报,妆还留在脸上,嘴唇泛着淡淡的红,说话时像一朵半开的花。
停车之后车载广播也一同停了,四周安静下来,就让过速的心跳愈发无处遁藏。
余煦不着痕迹地挪开视线,不知该说什么,索性咬着唇保持沉默,放任信息素淌出一点儿。
毫无侵略性的牛奶味道,无害到甚至有些甜,他有十足的把握不给身边任何人造成困扰,却唯独在面对余昧时没了信心。
“挺好闻的,跟我没什么排斥反应,”余昧安静地感受了片刻,似乎只是为了确定彼此的信息素可以兼容,语气也无甚起伏,“那就住在这里,下车吧。”
余煦点点头,望着他帽檐下露出的一小段发丝,泛白的浅金色,和他的肤色——他整个人一样——温柔,又冷。
私底下没什么架子,说话也温温柔柔的,三言两语就能缓和气氛,将彼此间的距离拉到一个不近不远的范围里。
如果他只是个单纯的被资助对象,像他嘴上说的那样“碰巧”来这里读书,“碰巧”麻烦余昧帮他找个住处……那他这时候大概能毫无顾虑地放松下来,跟着余昧上楼。
可他偏偏不是。
他居心不良,心怀鬼胎,眼前的人是他青春期情窦初开的对象,他全部的贪念和痴心妄想。
他并不甘心只当个粉丝,一个爱心资助对象或是收留同住的“弟弟”——也不甘心一辈子只能叫余昧一声“哥哥”。
——然而一想到余昧答应了让他借住、接下来四年他都有正当理由和对方同居,他还是忍不住弯起嘴角,揉了揉发烫的耳朵,藏不住高兴。
不掺什么杂念,只是单纯地为能待在余昧身边高兴。
在余昧这个人面前,他的“不甘心”都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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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已经过了十一点,独户的电梯上行许久,显示的楼层似乎是顶楼。
余煦还是第一次踏进他这处住所,难免有些紧张,拖着行李箱等他开门——指纹和密码的双重锁,先后发出“滴滴”两声,门开时有股淡淡的香味散出来,像是玫瑰。
余昧的信息素似乎不是这个味道……还没来得及细想,下一秒视野边缘有什么东西晃过,直直朝余昧撞过来。
“当心——咳……”他看到有东西往余昧身上扑,本能地想去阻止,反而被某种柔软的长毛糊了一脸,没忍住咳嗽起来。
是只猫,布偶,扒在他身上拖成长长一条,有他半个人长。
“它叫小蘑,蘑菇的蘑,”余昧开了灯,拍拍猫脑袋将他从毛茸茸的囚禁里解救出来,“捡到的时候瘸了一条腿,站起来像个蘑菇,就叫这个名字了——进来吧。”
公寓比他想象中空荡,白墙,浅色调的木地板,家具只有一套沙发茶几,还有厨房附近一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和两把高脚椅,干净得像个样板间。
唯一沾些生活气息的就是猫的东西,全套的食盆水碗猫爬架,那只叫小蘑的长毛猫卧在架子顶层,一脸警惕地望着他这个“不速之客”。
余昧把他带到沙发前坐下,又去厨房给他倒了杯水——这时他才发现沙发的另一侧是落地窗,垂着半透明的纱帘,窗前散落着不少花枝,有盛开的也有半开的,掺着树枝树叶,乍看近乎狼藉。
少数几枝被拣出来,有所设计地安置在一只浅底的玻璃花缸里,似乎就是进门时那股浅淡花香的来源。
打量别人的家不太礼貌,他看了两眼便乖乖收回视线,坐在沙发一角等余昧回来,心跳还是有些快,刚见面时那种手脚都不知如何安放的紧张却已经平复很多。
大概是察觉他并无恶意,小蘑在猫爬架上伸了个懒腰,跳下来,娴熟地跃过茶几借力,不偏不倚落在沙发上,隔了半米远近距离地观察他。
没人能抗拒漂亮又主动亲人的毛绒动物。
何况这只猫长得有几分像他的心上人。
——等到余昧端着水出来,看见的就是自家猫和青年滚成一团的场景。余煦低着身子趴在沙发上,逗小朋友似的逗猫玩,又被布偶毛蓬蓬的大尾巴甩了一脸,显出合乎年龄的孩子气来,似乎没那么紧张了。
听见脚步声,余煦抬头看向他,脸上还挂着笑意,一对上视线又有点儿害羞,后知后觉地揉揉脸,拂掉脸上沾着的几根猫毛,不太好意思地朝他笑了笑。
他是从余煦九岁那年开始资助他——说是资助,其实和领养也无甚区别。
然而大概是受那段孤儿院生活的影响,余煦每每见到他时总会有些过度紧张,相处一会儿才会渐渐放开,露出明朗又乖巧的本性来,眼睛亮晶晶的,像家养的小狗。
余昧看着他蓬松微卷的头发,又看了一眼不知何时窝进他怀里的长毛猫,“猫狗双全”这个词浮现在脑海里,就比其他词条停留的时间多了几秒。
“你来了也好,它很喜欢跟人玩,平时我要工作,没什么时间陪它,”余昧把水放在茶几上,指了指靠近楼梯的一扇房门,“那是你的房间——什么时候开学?”
“下周一。”还有三天。
“那就先休息吧,”余昧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猫后背的长毛,不紧不慢地交代,“这两天我有工作,后天应该能让小蝶抽空带你去买衣服,还有生活用品。我的房间在二楼,也不用一楼的浴室,这层楼空着的地方都随你用,还有那些花……要是嫌碍事就扔了吧,不用问我。”
他有一把天赐的嗓子,说话也像唱歌一样动听。余煦有些恍惚地听着,注意力却被那只白净漂亮的手夺走,心跳都快要被他摸猫的节奏同化。
他手上有一条玉质的珠串手链,是很普通的白玉,比起他的身价来甚至称得上廉价。
“这个,你还戴着啊……”
这是他送给余昧的,攒了很久的钱,才勉强买得起一份能送给成年人的生日礼物。
“嗯?”余昧顺着他的视线看了一眼,语气没什么变化,还是那种天生的温柔腔调,理解成多情都不为过,却也是对谁都类同的多情,“也不是每天都戴,想起今天要去接你,就戴了——高兴吗?”
“高,高兴……”余煦哪里受得了这种段数,一激动说话都有些磕巴,抱猫的手不小心用了些力,吓得小蘑叫了一声要逃,又慌乱地低下头去跟猫道歉。
余昧“嗯”了一声,不打扰他跟猫建立感情,似乎也不打算因为他的到来改变生活作息,留下一句“它的玩具在茶几底下”,便起身朝二楼的方向走去。
意识到他们今天的交流就到此为止了,余煦才后知后觉地有些着急,下意识抱着猫站起来,一时间又不知该说什么——倒是小蘑突然腾空,颇为善解人意地喵喵两声,成功吸引楼梯上的主人回了头:“怎么了?”
“啊,没什么,”青年仰起脸,扯出个自知最能讨他喜欢的无害微笑,“早点休息,晚安。”
余昧点点头,不疑有他:“嗯,晚安。”
直到心上人的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灯也暗下,二楼传来淋浴的水声,余煦才缓缓出了口气,把猫放在沙发上,蹲下身同它对视:“谢了,小蘑。”
从今天起他要和朝思暮想的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直线距离不过十几米,每天都能见面……
这个事实像一场过于完满的好梦,将他裹得心神亢奋又恍惚,耳朵滚烫心跳过速,像得了什么罕见病。
猫的生物钟昼伏夜出,倒是和他不谋而合,也不会理解他那些过分幸福的复杂心思,半天没等到他的动静便跳下沙发,不知从哪里叼出根逗猫棒丢在他脚边。
“现在不行,会吵到他的,”他连忙捂住逗猫棒上的铃铛,认认真真地小声跟猫商量,“换点别的,你喜欢梳毛吗?”
睡是睡不着了,他现在精神亢奋到能回头再参加一次高考。
作者有话说:
本文年下 余煦是攻 别站反哦
就是狗狗和妹妹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