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袁醒这个家伙,不吃东西,绿珠湾还没到,他又发烧睡了过去。这样下去不行,得给他弄点抗生素。8个小时后,他们到了绿珠湾,方眠把车停在垃圾场,找了块塑料布把车罩起来,然后背着袁醒抄小路去他以前住过的地方。
绿珠湾还是和以前一样,街道泥泞漆黑,基本是泥地,四处散发着下水道的恶臭。旧楼漆皮剥落,画满了乱七八糟的涂鸦,五颜六色的招牌不分白天黑夜亮着灯。每走个三五步就能碰上个流浪汉,身上散发着恶臭,走路必须认真看路,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踩到流浪汉当街拉的屎。生活在这里,方眠觉得自己在非洲,只不过这里不缺水。
两个Omega在路上走十分危险,幸好方眠早有准备,在自己和袁醒身上都喷了香水,遮盖信息素的味道。主要怕遇到熟人,当年他是在独自去机械厂上班的路上被帝国士兵用基因检测仪检测出Omega的身份,二话不说直接被带走。从老板的角度看,他属于上班路上突然失踪。而且当年他还借了老板几万块钱,老板很可能以为他躲债跑路了。
大清早的,街上人不多,方眠很快回到了以前和阿狸住的小窝棚。窝棚已经被别人给占了,但方眠并不想进去,他绕到窝棚后面,放下烧得迷迷糊糊的袁醒,掀开下水道盖板。盖板底下用胶带粘着一圈东西,时间太久,胶带已经发黄,油腻不堪。方眠很惊喜,东西还在,紧接着心头却又一缩,因为这说明方眠被抓进北都的半年间,阿狸从未回来。
方眠把胶带取下来,撕开包装袋,里面放着他的空白证件和一些帝国币。家里三天两头被打劫,根本藏不住财物,他和阿狸就把东西藏在了下水道盖板下面。
方眠把证件和钱塞进兜,背起袁醒,前往大路上的小酒店。
“给我一个房间。”方眠把钱放上柜台。
长着羊角戴着眼镜的柜员扫了他俩一眼,“308,这是钥匙。我这儿隔音不好,你声音小点啊。”
这里的人脑子里都是黄色废料。方眠也不解释,把袁醒放进屋,打算去黑市弄点抗生素和信息素抑制贴。为免让柜员发现袁醒一个人在屋里,产生危险,方眠锁好门,抵上沙发,翻窗爬出去。数了数身上的钱,仓皇出逃,以前攒的钱基本留在学校了,带出来的没多少,他存在下水道的钱也少得可怜,贫民窟的抗生素十分珍贵,要价肯定很高。方眠叹了口气,肉疼不已。Omega当互助,他答应过阿狸的,一狠心,花了一大半,买了抗生素、信息素抑制贴和几件换洗的衣物。袁醒不吃蛇肉也不吃麻雀,方眠又拐去菜市场买肉。肉太贵了,方眠实在买不起,就买了点羊下水。
回到小酒店,方眠先把抗生素给袁醒吃了,撕了抑制贴贴在他的脖子后面,以防万一,方眠给自己也贴了抑制贴,然后再问柜员要了个冰袋给袁醒物理降温。看他还睡着,方眠借了小酒店的厨房,洗干净下水,把肚肠心和他特地买的大补羊睾丸统统放进锅,焯一下捞出来,洗净血水,加上姜片花椒小火慢炖。
香味袅袅飘出,柜员在一旁直流哈喇子,方眠看这货瘦骨嶙峋的,一看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大勺往锅里一捞,分了他一碗羊杂汤。他感动得流眼泪,咕咚咕咚喝得干干净净,最后把碗舔得锃亮。剩下一大锅,方眠端回了屋。
袁醒已经醒了,方眠还没进屋,羊杂汤的香味已经率先飘了进去,方眠看见他金色的眼眸不由自主盯住了方眠端着的大锅。
小样儿,肯定饿了。方眠把锅端上桌,盛了碗汤给他。他却不动,先问道:“这是……?”
他是留了心眼了,免得又吃上蛇肉那种奇怪的东西。
“这是羊下水,”方眠说,“放心吧,都是正常人吃的。”
“羊下水是什么?”袁醒拧眉。
方眠愣了下,尔后才反应过来,他们这种贵族,可能并没有吃过羊下水。
“羊肚、羊肠、羊心肝。”方眠问,“这你没吃过?”
袁醒沉默了。
羊肠,是粪便经过的地方么?
“抱歉,”他说,“我不饿。”
“醒哥啊,”方眠郁闷了,“你不用这么娇气吧?羊杂汤超好喝的,你好歹试一试。”
出乎意料,袁醒十分有骨气,他还是那两个硬邦邦的字。
“抱歉。”
“你不吃你的伤怎么好?你想饿死你自己吗?”方眠很无语。
袁醒垂下眼眸,道:“我会想办法。”
方眠把碗里的羊杂捞回锅,“那你喝口汤吧。”
袁醒望着碗里浓白的汤,香味扑鼻,原先还不觉得饿,现在羊汤摆在眼前,香味直往鼻子里钻,肚子饿得绞痛。他动了动手指,眉头越拧越深。
方眠看他眉头要打成死结了,说:“尝一口,不喜欢就吐掉。”
袁醒抿了抿唇,白皙的手执起汤勺,舀了一小勺,送在唇边,微微抿了抿。他的表情似乎空白了一瞬,眉心凝滞在拧紧的状态。浓郁香稠,看起来像奶,喝起来却截然不同。袁醒以前只食用营养师按照营养配方制作的餐品,干净、卫生、营养,他从未食用过这种东西。
味道很奇特,但……很诱人。
粪便经过的地方,真的能吃么……
方眠觑他凝重的表情,感觉他不是在吃饭,而是在打仗,不由得叹了口气,贵族果然娇生惯养,下等人的东西他们吃不惯。
“你的手艺很好。”袁醒放下了勺。
方眠看他把勺子都放下了,只当他在说客套话,道:“行吧,我去给你弄点面包,这些羊杂汤一会儿我来解决。”
他出去买了面包,经过菜摊的时候还发现了打折出售的香菜,便又买了点香菜。一手拎着香菜,一手拎着面包回到房间,正想把面包给袁醒,自己拿碗盛羊杂汤,却发现,锅里已经空了。
“我的羊杂汤呢?”
方眠懵然扭头,只见袁醒坐在桌边,腰背挺直,坐如松竹,而他面前,正摆着最后一碗羊杂汤。他吃过东西,苍白的脸庞有了些许血色,冷峻的眉眼似乎也被羊杂汤蒸腾的热气烘烤得暖了一些。
“你吃光了?”
袁醒颔首,“谢谢款待。”
“不是,”方眠震惊地问,“你不是死都不喝吗?”
“但是很好喝。”袁醒表情平静,仿佛被打脸的不是他。
方眠又扭回头,不可置信地看了看空空如也的大锅。
这一锅,少说有四碗羊杂汤。
“醒哥,你饭桶转世吗?好歹给我留一碗啊。”
“……”袁醒握着勺子的手滞住了,“抱歉。”
“算了。”方眠把他面前那碗挪到自己面前,“这碗给我吧。”
“我喝过了。”袁醒说。
“没事我不介意。”方眠抓了把香菜,撕碎洒进汤碗。
浓白的羊汤里多了香菜碎,香味变得更清幽了一些。
“这是什么?”
“香菜,羊杂汤加香菜巨好喝。”方眠说。
袁醒看他喝了一口,说:“我刚刚没有加香菜。”
方眠抬头看他,他金色的眼眸盯着自己的碗,目不转睛。方眠往左移了移,他的眼眸往左看,方眠又往右移了移,他的眼眸往右看。方眠明白了,他想喝加了香菜的羊杂汤。
……这个饭桶到底是什么品种,胃口这么大?
“你兽态是啥?”方眠问。
袁醒沉默,并不应答。
或许他的兽态难以启齿,比如大白猪、哈巴狗什么的,再好比方眠,他鲜少透露自己的兽态是龙猫。方眠挠了挠头,没有继续追问。
“好啦好啦,”方眠把碗推给他,“你喝吧,我吃面包。”
“可以吗?”袁醒蹙眉,“是不是不太好?”
你要是觉得不太好,你倒是把手松开啊!方眠看着他捧着碗的两只手,很是无语。
“反正我以前喝过很多,你喝吧。”方眠郁闷地说。
袁醒道:“谢谢款待。”
最后一碗羊杂汤被他干进了肚子。
刚吃完饭,外面响起鞭炮声和欢呼声,方眠把头探出窗台,只见大街上突然多了许多人,有人在欢呼,还有人跳上棚顶唱起了歌。大家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讨论着什么。袁醒也过来了,神色很凝重。方眠出门去找柜员,问发生了什么。
柜员笑道:“你还不知道?反叛军占领了北都,老皇帝被押上了断头台,帝国变天了!听说穆家连夜逃回了南都。依我看,反叛军的下一步就是攻打第一大贵族穆家。”
方眠返回房间,关上门关上窗,叹了口气。
“反叛军掌握了政权,以后Omega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过。帝国也太没用了,溃败得这么快。穆静南不是穆家的长子,帝国军的上校吗,天天净想着撅我,能不能干点实事?”
“……”袁醒淡淡道,“帝国有内鬼。”
“啊?你怎么知道。”
他的嗓音莫名有些冷意,“猜的。”
在过去的一年里,如果不是穆家被架空,他在帝国军被排挤,皇帝夺走实权,北都怎么可能会被反叛军攻陷?或许那昏庸的皇帝被押上断头台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大错特错。
不管怎么样,日子得继续过。方眠打听过了,各地发生暴乱,反叛军进驻城市,大肆屠杀贵族。水杨市有支小贵族姓袁,被屠杀殆尽,Omega和Beta成为反叛军的玩物。方眠决定,他对外宣称这半年一直在水杨市待着,机缘巧合捡到了落魄的袁醒,并且娶了他。水杨市两军交战,动荡不安,他们这才返回绿珠港谋生活。
两个人对好说辞,下一步就是找个落脚的住处。等袁醒能下地了,方眠让柜员给他介绍了一个小屋。小屋位于羊肠街的末尾,独门独户,地址比较偏僻,却正合方眠心意,安静、不引人注目才是他们住处的最佳选择。方眠把自己的皮鞋卖了,那是和穆静南约会之前,穆家家族的鞋匠专门给他定制的,皮料昂贵,换了好大一笔钱,刚好够租房用。
到了租房登记处,方眠拿出假身份证,一个叫方眠,性别是Alpha,另一个是袁醒,性别是Omega。
袁醒拄着拐杖,手空不出来,方眠帮他戴贫民窟的妻子们常用的帷帽。绿珠湾下城区思想落后,丈夫把妻子视作自己的私有物,不允许别人看自己妻子的脸。妻子外出如果不戴上帷帽,形同裸奔。
袁醒个子高,方眠得踮起脚尖,才能够着他头顶。帷帽戴上,长长的黑色帷幕垂及脚面,清俊的脸颊在黑色帷幕后若隐若现,平添几分神秘,像一缕被藏起来的月光。方眠挽着他的手臂,袁醒低头望着他的手,眉头微微一皱。
袁醒一向不喜欢别人同他有肢体接触,正要挣脱,却听方眠碎碎念:“你腿上有伤,怕你看不清,扶着你点,别跌倒啊。”
方眠的发色比别人的浅很多,几乎近于灰色,却有一双纯黑色的眼眸,阳光落进去,像撒满了碎碎的金。笑起来的时候,碎金成了灿然的花。袁醒莫名想起那一锅热腾腾的羊杂汤,喝一口,浑身都暖了。
配婚之前,家族一直跟他强调高契合度Omega的重要性。他向来不放在心上,伴侣对他来说一如花瓶、饰品、穆家家族的徽章,必要但是无用。他是穆家的长子,他的伴侣必须由基因配对和父亲指定。他依照家族的期望娶他,正如他执行皇帝的任命。
“契合度是命运的安排。相信我,你不会拒绝我们给你选择的配偶,那个叫做方眠的孩子注定是你的Omega。”父亲说,“明天是你和他的第一次约会,静南,标记他,给他戴上婚戒,把他带回穆家。”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契合度。契合度是羊杂汤,听起来让人无法接受,喝进肚子却很暖和。他记得方眠说:“羊杂汤超好喝的,你好歹试一试。”
袁醒抿了抿唇,决定接受方眠的提议。他压下想要挣脱的欲望,没动弹。
又听方眠说:“只能这样了,贫民窟为了提高结婚率,规定成年Alpha不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必须独立门户,所以咱俩要想住一块儿,我们其中有一个人必须扮成Alpha。你受了伤,得在家休养,我出门赚钱,方便起见,还是我扮Alpha比较好。”末了,方眠补了一句,“对了,如果我们要住在一块儿,我们还必须是夫妻、父子或者兄弟。”
以前他和阿狸用的关系是兄弟,因为他俩的兽态都是龙猫。现在袁醒的金瞳太显眼,和黑眼睛的方眠差别太大,无论是父子还是兄弟都很容易被人怀疑。所以……只能用夫妻身份了。
“你愿意当我老婆吗?”方眠试探着问。
袁醒的金色眼眸流光微动,漾漾生波。他垂下眼眸,睫羽长长,罩下一片细细的阴影。
“愿意。”
方眠:“……”
这家伙在害羞什么?
呃,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刚走出去一步,方眠看见登记处前排队登记的夫妻,又退了回来。
“怎么了?”袁醒问。
“他们手上都有戒指,我把这茬忘了,你等着,我想办法搞一对。”
方眠正要走,袁醒拉住他,从裤兜里拿出一对婚戒,给自己戴上,再将另一枚戴在方眠的无名指上。
“你怎么有婚戒?”
“离开北都之前,我刚刚接受了配婚。”袁醒说。
“哦……”
方眠对着光端详自己的戒指,银色的,造型素朴,什么装饰也没有,阳光打在戒指边缘,闪闪发光,很对方眠的口味。
“我借用一下,登记完还给你。”方眠说。
“不用还,”袁醒摇头,“它属于你。”
方眠以为他不想要这个戒指了,他和方眠一样不想结婚,这婚戒确实没啥用了。
方眠想他给袁醒花了那么多钱,将来还要花更多钱,收一个戒指,应该不过分吧?以后袁醒能够独立生活了,离开他身边了,他至少可以把戒指换钱,挽回一点损失。
“谢了,那我就收下了!”方眠喜滋滋地扶着他,一块儿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