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胖女人叫娜娜,是个热情的Beta大婶。她看袁醒腿脚不灵便,帮他接了水,倒进木盆儿里,再把方眠换下来的大棉袄堆进去。
“你看啊,弄点洗衣粉,不用太多,搓一下,就起泡泡啦。”娜娜演示给他看,“棉袄又笨又重,咱一双手搓不过来,你就用杵子敲一敲,捶一捶。”娜娜拾起捣衣杵,照着盆里的棉袄捶了好几下,“这样洗出来的衣服才软,不硬,穿着舒服。懂了吧?”
袁醒点点头。
娜娜自己家还有事儿要忙活儿,挎着篮子离开了。袁醒放下拐杖,在院里坐下,学着娜娜的样子捡起捣衣杵,用力捶了捶方眠的大棉袄。才捶一下,捣衣杵断在了盆里。
袁醒:“……”
捣衣杵断了,他去方眠的工具箱里拿了根铁扳手出来,收了手劲儿,捶第二次。扳手是铁制的,好好的,没有裂,他松了口气。可盆里的泡沫水却急剧减少,与此同时,盆底溢出洗衣水,漫过了袁醒的脚底。他把棉袄抱起来,发现木盆让他给捶裂了。他再把棉袄摊开,上面破了个洞,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湿漉漉的棉絮。
……闯祸了。
他犹豫半晌,给方眠发了条信息。
袁醒:【抱歉,我把你的衣服弄破了。】
手机滴嘟一下,是方眠回复了讯息。
方眠:【没事儿,放着晚上我来弄。】
方眠:【中午饭我做好放冰箱里了,你自己热一热哈。】
袁醒把棉袄丢了,又把坏了的木盆和捣衣杵藏起来,热好饭用完餐,抬头一看,追电落在窗台,歪着大胖脑袋瞅着他。它爪子上绑着艾娃传来的信,袁醒取下来掠了一眼,说的事情在他预料之中——反叛军在北都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发布了通缉令。
袁醒在背面写上:“内部传递假消息,诱内鬼出洞。”
写到末尾,他想了想,又写上:
“我需要棉袄,想办法送过来。”
纸条交给追电,追电扇了扇翅膀,却不动,眼巴巴盯着桌上袁醒吃剩的羊肉。袁醒给它喂了一块儿,它心满意足,胖嘟嘟的身子往外一跃,摇摇晃晃地飞向了远天。追电太胖了,袁醒盯着它的背影,总觉得它会掉下来,砸死某个路过的倒霉蛋。
下午,娜娜来教袁醒做饭。
“就知道你不会做饭,”娜娜揶揄地笑,“你嫁了人,可得学一学呀。天天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你的Alpha会移情别恋的。话说回来,你是哪里人啊,看起来不像是咱本地的,以前家里很有钱吧,被反叛军抄家了么?”
娜娜说,绿珠湾的上城区有很多贵族被反叛军抄了家。家里的Alpha被杀,Omega、Beta被士兵哄抢,谁动作快,谁就能抢到一个娇滴滴的贵族老婆。
“你能被你家那口子抢到,也算是你的福气。我看他啊,是个好人,会对你好的。”娜娜絮絮叨叨,“我隔壁那家夫妻,Alpha天天打他老婆,可怜啊。”
娜娜教他下面、煮饭、炒青菜和蒸鸡蛋。做饭比洗衣服难一万倍,娜娜走后,袁醒思虑再三,没有妄动。傍晚,方眠一手提溜着一个罩着棉布的笼子,一手拎着一条猪肉回家。家有饭桶,不买肉不行,方眠担心清汤寡水的袁醒吃不饱,顿顿给他做肉吃。
方眠搁下笼子,去厨房洗手烧菜,猪肉切成块儿,拌上红薯粉,倒进刚煮开的热水,热气腾腾,不一会儿就熟了。这时再关火,撒一把葱花,瘦肉汤出锅。方眠把饭菜汤端上桌,给早已候在桌边的袁醒发碗筷,顺口问:“我棉袄呢?”
“丢了。”
方眠震惊了,“丢了?”
袁醒看他神色,皱了皱眉,问:“我做错了么?”
方眠:“……”
破了的衣服可以缝、可以补,可是只有穷人会这么穿,贵族的大少爷当然不懂。
他醒哥不仅是个饭桶,还是个败家的饭桶。
算了,方眠叹了口气,“没事儿没事儿,反正你也缺衣服,正好我领了今天的工钱,一会儿咱出门买点衣服。”
袁醒知道自己做错了,垂下眼眸,道:“抱歉。”
“真没事儿。”方眠想到什么,站起身,把笼子端到桌上,“你看我逮到了啥。”
他揭开棉布,笼子里的东西显露真面目,赫然是一只肥白的雪鸮。追电见着了袁醒,很羞愧地把大胖脑袋埋在翅膀里,一副没脸见人的样子。
方眠拿筷子戳进笼子逗它,“不知道雪鸮肉啥味儿,明天我做给你吃。嗯……烤还是煮还是炖汤呢……”
袁醒:“……怎么抓到它的?”
“我看见它在咱家附近飞,一开始不知道啥玩意儿,跟个球似的,我还以为是只会飞的鸡,”方眠说,“刚好我买了猪肉嘛,这小胖玩意儿一直盯着我手里的肉,还跟踪我,我就问路边店铺老板借了个笼子,把它骗下来逮住了。”
雪鸮哀哀地咕咕叫了两声,眼巴巴地看着袁醒。袁醒看了看它,冷漠地无视了它的装可怜。方眠用棉布罩住笼子,把笼子搁在角落,和袁醒用完晚饭,领着袁醒出门买衣服。
市场狭窄、拥挤,人声鼎沸,不时有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顶着硕大的瓦罐经过他们身边。嫁为人妻的Beta和Omega都严严实实地遮着脸,有的戴帷帽,有的佩纱巾,只能从他们裙摆下的尾巴认出他们的种族。他们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牙齿蛀得漆黑,有的一面顶着大瓦罐,一面还牵着自己流着鼻涕的小孩儿。瞧着他们头顶那摇摇欲坠的大罐子,真替他们捏把汗。还有骡车打街上过,车棚上的铃铛铛铛作响,有种特别的韵味。两边都是店铺,售卖各色皮毛、丝巾、毡帽和长袍。
方眠和每家店老板都很熟,不管是老虎、狮子还是鬣狗,和他的关系都特别好。袁醒安静地站在一旁,看他和老板拥抱、叙旧,顺便打听阿狸的消息。每个老板都说没有见过阿狸,袁醒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失望。方眠不再聊阿狸,把袁醒拉了过来,向每个老板大声介绍,“这我媳妇儿,叫袁醒,请大家多多关照,以后他来买东西记得打折!”
他们开始选购衣物。这里的袍子有种少数民族风格,很像藏袍。方眠挑了皮腰带和绣着云朵暗纹的黑色带毛领的长袍。他们进里头试衣,袁醒拄着拐杖不方便,方眠帮他脱下外衣。
昏暗的油灯下,他的身条挺拔修长,如松似竹,橘黄的光金灿灿,犹如松脂蜜油,在他起伏的肌理上流淌,勾勒出深深浅浅的沟壑。方眠暗暗咂舌,这哥们儿身材堪比模特。帮袁醒换上新袍子,系上腰带。他身形颀长,这纯黑长袍穿在身上,神秘贵重,不似凡尘里的人。方眠看得有些呆了,“醒哥你好好看。”
袁醒皱眉,“很贵。”
“贵什么贵,我给你买!”方眠上头了,钞票一挥,通身的行头全部买下。
买完之后,钱包清空,方眠看着空空的钱包,心里后知后觉地感到肉疼。
“方眠,你还好么?”袁醒在后面问。
回头看袁醒,一袭纯黑长袍,挺拔如雪松,方眠胸口一震,又上头了。
买得值,就算他吃糠咽菜,也要给醒哥买新衣服!
花光了钱,方眠自己没法儿买了,袁醒一直蹙着眉,方眠不停安慰他,“明天我领了工钱自己会买啦,不用担心。”
唉,养老婆真花钱啊,每天的收入都花得精光。细细一算,卖皮鞋换来的钱、萧择给的安家费,一天的工钱,一分不剩,全花光了。袁醒尚且如此,更不用说萧蕊,方眠觉得他这辈子没有娶老婆的命。
“我把袍子退回去吧。”袁醒道。
“不行,”方眠振振有词,“醒哥,你打扮得好看,我每天一回家看见你英俊逼人的样子,才更有打工养你的干劲儿啊!”
两人走到了家门口,月光下,地上的雪粒子像盐巴一样亮晶晶的。
袁醒低头望着他,神采专注。
“你喜欢?”
“是啊,超喜欢!”方眠爽朗一笑。
袁醒抚了抚袍子上的褶皱,细心地把它拉平。
嗯,他的Omega喜欢他。
方眠推门进屋,“那些老板说,最近晚上别去东边的十里街,听说那里一到晚上就有Alpha拦路抢劫。
袁醒眉头一皱,“那是你下工的必经之路。”
“没关系,我早点回来就行了。那几个人谋财不害命,真遇上了,我把钱一交就得了。”方眠脱了外套,问,“对了,咱家的盆儿和捣衣棍呢?”
袁醒:“……”
作者有话说:
败家饭桶蛇蛇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