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真是个大好人啊!
上药大娘得到了满意回馈,于是也不絮叨了,拍拍手,走到柜台后面扎起药包来。
而这边小禾儿也挣脱了那位陌生男子的手,眼里包着两汪泪噔噔噔跑到她面前,撒娇磨蹭,满是依恋的小声轻唤;“娘,娘,娘,娘……”
宋婉清满是柔情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又安抚几句,一扭脸,却又发现那位——先是救了她,后面又被她还回去的男子,行走几步,蹲到她面前,用那双笑起来吊儿郎当,但一正经起来,就颇显凌厉的眉眼盯着她……别说,真有些吓人。
宋婉清条件反射想后退,但转念一想,又强忍下来,甚至还在脸上扯出抹客气的笑。
“这位好汉——”
“我们认识吗?”男子的语速比她快,所以宋婉清只得怏怏让出主动权,老实回答;
“应该不认识。”
男子歪歪头,那双黑黝黝的眼珠在她脸上巡来巡去,又开口问;
“既然不认识,那你为何救我?”
宋婉清这下不怏怏了,她主动抬眼回视,不闪不避;
“因为是你先救的我啊。”
“我救你?”罗慎挑眉;
“什么时候?”
“船上。”
宋婉清笑了笑,那盯过来的目光是纯粹的感激。
“就你当时挟持水匪的时候,那时候,那帮水匪刚好搜到我,马上就要把我拉出去……”
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但罗慎还是听懂了。
一帮水匪把貌美女子拉一边……想干什么?能干什么?
他的表情有些不好看,但沉吟一瞬,还是实话实说;
“我并非有意救你……我挟持匪徒,是因为那匪徒恶贯满盈,且衙门里还有他的悬赏令……”
哦吼,这么诚实?
宋婉清不动声色的瞅他一眼,又瞅一眼,心里的小人呱唧呱唧拍了两掌,但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微微一笑;
“无妨。”
“不管起因是什么,过程是什么,只要最终结果是对的,那我就应该感谢你。”
“……”
罗慎这下子沉默的有点久,久到宋婉清悄悄挪了挪屁股,寻思着要不要开口告辞,毕竟两人非亲非故,如此久待一处,在这种男女大防的世道上,好像确实不太好……
心里小九九没想完,蹲她面前的男子嚯然起身,吓了宋婉清一跳。
“无意为之,岂能比得上舍身相救。”
男子的眼神直勾勾盯着她,在这一刻,眉目严肃的吓人;
“今日算我罗慎欠你一命,若有机会,必定偿还。”
宋婉清;“……”干巴巴的扯扯唇,她试图拒绝;
“不用,不用,真不用!”
“我本来就是为了还恩,哪有再让你回报的道理……真不用,用不着。”
“……真的用不着……”
然而任凭她再拒绝,就凭那条不太方便的胳膊,宋婉清终究还是被强制定下了四人同行路。
甚至为了让她放心,对面俩人还填表格式的自报家门。
“我叫罗慎,家乡在邺城底下的秋月镇,今年二十六岁,在秋月镇的衙门上工……”
“我叫程顺,家乡也是在秋月镇,今年二十五岁,和老大一起在衙门上工,是老大的手下……”
拿着俩男人交上来的身份令牌,宋婉清觉得很怪异,但不得不说,这样也确实比她坏着一条胳膊,带孩子上路安全,所以别扭归别扭,这一趟四人之行,终究还是就这样订下了。
……且还有件比较巧的,就是桃花镇也是同属邺城,如此说是护送,但其实目的地就差几里,四舍五入下,两边倒也能算是同行了。
兴许是海上赶路有了阴影,这一趟的四人之行是坐马车。
很宽大的马车。
已经坐进马车的宋婉清还是有些震惊。
“罗大哥——”
她用胳膊量了下马车宽度,又用眼睛瞟了下前后长度,语气里的惊叹简直掩都掩不住;
“你租这辆车,花了多少银子啊?”
这般惊叹,不是宋婉清没见过世面,也不是罗慎租的这辆车豪华太过,而是——
罗慎这人,皮相长的不错,可若观其身外之物,那就是一身粗棉,两袖清风,就连头上盘发的簪子都是杨木的……
是的,你没听错,就是街道两旁随处可见的杨木枝。
那真是肉眼可见的穷。
所以当对方说要包起她一路返程的食宿时,她不止面上拒绝多次,那就连内心都是拒绝的。
救命,她不是嫌他穷,而是真的不想乘坐着逼仄马车,在路上颠簸四五天,然后再每日吃着粗茶淡饭,晚上宿在破旧小栈……
当初使劲拒绝没拒绝掉时内心有多悲怆,如今坐在宽敞明亮的马车里,宋婉清内心就有多惊喜。
不是狭小逼仄的马车?
兄弟这是深藏不露啊!
宋婉清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对方与程顺就坐在靠近门边的两个位置,双手抱臂,听她问话,高贵冷艳的瞥她一眼,然后慢悠悠的,甚至还夹杂了点阴阳怪气儿;
“放心,总不会委屈了你。”
宋婉清;“……”
确信了,对方应该从当初自己死命拒绝时,就听懂了她的隐藏意思。
汗。
马蹄悠哒悠哒,缓步前行,一路走的都是官方大道,很稳当,但在没人聊天的时候,也确实很乏味。
于是宋婉清在欣赏了一上午的路边风景后,头一歪,就那么躺在铺了厚厚软垫上的小榻上睡了起来。
——是的,罗慎这个明面上看着不太靠谱的男人,居然在准备马车的时候,还知道给她铺上软垫……
悄悄在心里给他点个赞,细心的男人真是棒棒的。
马蹄悠哒,车轮咕噜。
整整五日的旅程,宋婉清当初被迫应下的时候心情有多惨烈,那后面每日在车里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就有多舒坦。
甚至她还悄悄为自个儿找了个聊天搭子,就是天天跟在罗慎屁股后面跑的程顺小胖子。
至于为什么说悄悄的呢?
在行驶的第三天,程顺小胖子自有话说;
“……老大不让我和你搭话,说我嘴不把门儿,你又已经婚配,我们身为男子,一路同行已是逾越,若再相谈甚欢,那难保宋娘子的夫君心有嫌隙……”
宋婉清内心啧啧,这才想起自个在前几日对方问起时,为了方便,直接说的“夫君在外行商,此行,她是带着女儿回娘家省亲”的这种标准场面话。
她有些唏嘘,但明面上总不能拆自己的台;
“是该这个理儿。”她微笑,看上去对眼前局面颇为满意,然后话题一拐,又问;
“那前两日你老大都防守的很严,我要么同时看见你俩,要么只能看到他一个,怎么今日就只剩下你?”
大中午的,烈阳当空,两匹拉车的马在休息吃草,宋婉清则带着小禾儿和程顺排排坐在树荫凉快地儿,是真的对这件事挺好奇。
不是要严防死守吗?
不是不能和她相谈甚欢吗?
这怎么才第三天,就不管了?
宋婉清这句充满疑惑的问话落地,那程顺小胖子沉默了好久好久,久的宋婉清都开始不好意思,误以为自己问到了什么了不得的机密,正打算转移话题时,他终于挠挠头,讪讪地开口了。
“前两日中午都是我去集上买的饭,宋娘子你和小禾儿都不太喜欢,吃的很少,老大嫌我不会买,今日就留下我,亲自去买了……”
宋婉清;“……”
啊——
想来想去,都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啊。
不过,罗慎说程顺不会买饭这句话,是真的真的很戳心窝啊。
程顺他丫的是真不会买。
舟车劳顿一上午,好不容易熬到吃饭点,他买的都是啥?
肥腻的大肉包,油炸的小酥点,齁甜的桂花蜜,还有表面一层油,内里却无味塞牙的大烤鸭。
讲真,若不是觉得吃人嘴短,她早就开始张嘴提意见了。
啧啧。
于是就这样怀着莫名复杂的心情,宋婉清在一刻钟后,真的吃到了很……舒坦的一餐。
又麻又辣的卤味鸭,巴掌大小的糯米鸡,凉凉脆脆的旱黄瓜,还有满满一竹杯冰块未化的水果汁。
宋婉清不知道对方在这陌生的小城里,是如何找到稀罕冰镇的东西的,她没问,在这一刻,她只顾吃的狼吞虎咽,并在替女儿擦去沾粘脸上的糯米粒后,又在心里默默为罗慎竖起了大拇指。
好人啊!
哪怕会记仇,会阴阳怪气她,那也真的是大好人啊!
在能够吃的舒爽的路途里,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的,一眨眼,在车轮咕噜咕噜咕噜间,远方石碑上的“桃花镇”三个字,已经清晰可见。
等马车终于到达桃花镇时,是在他们开始出发的第六天下午,听着外面嗡嗡鸣鸣的说笑声,宋婉清好奇的掀开帘子打量四周。
小禾儿也有样学样的探出脑袋,眨巴着那双水灵灵的眼睛,左看看,右瞧瞧,然后露出和宋婉清一模一样的好奇神情。
这真的是个很普通的小镇,和雍城那种地界没法比,哪怕身处最繁华地段,街面上的人流也不拥挤,还有街边两旁的商铺,不繁华,不奢靡,就那样亮亮堂堂,干干净净……
这就是原主自小生活的家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