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翌日,时卿一大早便被小石头从柔软地被窝里挖了出来,屏风后,一个约莫十三四左右,身着藕荷色半袖长衫,梳着双丫髻,鬓间还簪缀着珠花细钿的小丫头这会儿正捧着个方方正正的托盘过来,里面盛着的正是时卿今日所用的一应衣饰。
如往常一般的素色襕衫,白绢中单,外饰青玉结紋绦环,只比之往常,今日这一身明显显得庄重许多。
留意到里头的动静,琥珀只笑着将手中东西递给从里间探出身子的小石头,又命外头侯着的小丫头打来洗漱用的温水,嘴上却还不忘念叨道:
“今儿是公子第一日正式拜见先生的日子,夫人昨个儿特意交代了,务必要提早一些,千万莫要叫先生等着了才好。”
虽是知晓儿子并非关键时候掉链子之人,可杨氏做母亲的总是想要多细致一些,这点时卿自是明白,何况任何时候,第一印象都是极重要的,这个年代的师生关系,时卿自然也不敢怠慢。
今日便是没有小石头提醒,他也是要提早上半个时辰地。
尚不过卯时,天边只亮起了些许细碎的微光。
简单用过些点心后,时卿便带着小石头朝着常日里进学的碧桐书屋走去,路过二堂兄所在的西厢时,不出意外里面时常亮着的烛光已经彻底暗了下来,时卿带着小石头不觉加快了步伐。
主仆二人到达书堂时,只见不大的房间内,两位堂兄这会儿已经端端正正的坐在位置上,只今日不知为何,三堂兄时煜的脸色好像格外差些,连极力挺直的镶蓝色背影都带着浓浓的“不高兴”,“不想理人”的气息。
路过对方身侧时,时卿不免多看了一眼。
也就这一眼,时卿方才发觉,对方左侧原本大堂兄的位置,不知何时竟又多了一个座位。
眼前这人约莫十九岁左右,身着一袭白纻直裰,浑身上下除去腰间一品相一般的青色玉玦外,再无他饰。且同闻家几兄弟偏向清隽俊逸的长相不同,眼前之人中庭方正,浓眉大眼更显出几分端肃来,加上明显成熟的五官身形,这会儿挤在几个半大少年中多多少少有些格格不入。
看清人的瞬间,时卿登时就明白自家三堂兄这会儿在气什么了。只是昨夜好像没听说过徐举人过来府上的消息?这人莫不是一大早赶过来的?
时卿复又抬头看了眼窗外明显有些黯淡的天色,要知道对方所住的厚积巷离永安伯府起码隔着三四条街,便是乘坐马车也要大半个时辰不止。
这人莫不是想每日都是如此?
这般想着,时卿仍是面色如常地打了招呼,这才行至自己的位置坐下,又见对方不时捂着小腹的动作,复又转过身来对着眼前之人温声道:
“徐公子来的这般早,一路上可曾用过什么?”
见对方摇头,时卿便让一旁的小石头将身上带着的点心拿出一袋交予对方。
收到未来堂妻弟的赠礼,徐嘉也不推辞,礼貌道谢过后直接双手接过,放置在随身携带的石青色小包裹中,约莫是想等课后休息时再用。完事后又抬起头来,对着时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本就方正的眉眼此刻更显几分朴实:
“今日出发的早,家中婶子年迈,不好教其过早起来操劳。”
话虽如此,眼前的徐嘉脸上却并无太多穷困学子常有的窘迫之色,面对比自己小许多岁,衣饰用度却远在自己之上的几位未来小舅子,此刻穿着不足八成新的衣衫亦无太多尴尬。
时卿微微点头表示理解,徐嘉又是一笑方才转身重新温习起书来。
典型的实用主义者。
翻阅着手中的书卷,时卿想,大伯母选中这么个人,也不是没有道理地。
听着两人的对话,连一旁的时煜都罕见地没有开口讥讽什么。
几人默默温习中,时间很快到了卯正。
今日的荀夫子较之前几日登门时打扮更加随意些,一袭石青色素罗直领对襟禙子,下衬浅褐色褶裙,头上戴着的仍是那日的青玉发冠,手中持者长卷,可事实上一直到早课结束,这位手中的长卷却从未打来过。
寂静的早课上,只余中年男子不疾不徐的讲课声。
荀夫子今日所讲,正是《孟子》梁庄王下册,显然早前是同之前的耿夫子做过交接。
只不同于耿夫子侧重书籍教义,这位知识层面简直不是一个级别的,短短一堂课下来各类诗书典故几乎信手拈来,简直像吃饭喝水一般简单,包括时卿在内的几人听的如痴如醉,只是有许多书册的名字时卿几人连听都没有听过,更别提释义教义。
如隔壁二堂兄这般的神人,一个时辰的课下来记得手都快酸了,时卿亦是不惶多让。说实话穿越至今这么久,从来没有一刻,教时卿觉得自己的见识竟是如此浅薄。
这便是他们和书香名门之间底蕴差距吗?
可就他所知,荀家举仕尚且不过三代而已。那么那些真正的累世名门,世家大族呢?
这一刻,时卿不由想多了些。
怪不得大伯母如此重视,怪不得爹娘将近两千两银子眼都不眨一下。也无怪顶着自家三堂兄近乎嫌弃的目光,身旁这位徐公子却依旧连早食都顾不得用,一大早顶着饥饿坐上大半个时辰的马车也要早早赶来。
士族,寒门教育资源差距何止天地之别。
短短一瞬的功夫,时卿脑海中瞬间划过什么,却又飞快隐下。
将案上的宣纸重新铺好,时卿深吸了口气,趁着上首夫子休息的功夫,忙将方才所讲到的东西一一记录纸上,因着用心太过的缘故,并未察觉到身侧不知何时竟多了一人。正是方才正在隔间休息的荀夫子。
时卿忙碌中只听身侧之人淡声道:
“字不错,瘦劲锋锐,却又不失挺拔秀丽,小小年纪便已经初窥风骨。”
“只这般别具风格的字体,为何早前却并未见过?”
荀夫子不由抚了抚长须,看向时卿的目光中不免多了些许慎重。
难不成这般年纪,便能独创一派?
感受着对方略带惊疑的视线,时卿执着笔的手微微一顿,赶在对方说出怀疑前躬身回道:
“回先生,这是学生幼年时偶然从一古籍中窥见,因着极为喜爱之故,不免时常练习,这才不免落下痕迹。”
“事实上此字乃先人所创,学生不过一模仿者罢了。”
宋徽宗,怎么不算先人呢?
这瘦金体是时卿前世所修,足足十几年的功夫,便是算不上大家,也能说一句略有所成。这辈子初启蒙时,时卿也有考虑过要不要放弃重修,但事实上用笔的习惯一旦养成,哪里是好改正地。与其不伦不类,不若借着经验,将这手瘦金体发挥到极致。
自古文人相轻,更有见字识人之说,一手好字,甚至颇具风骨的字迹在这个时代能带来好处实在太多了。
起码不会教人觉得你徒有虚名。
当然前提是本朝文风鼎盛,更难得的是并不拘泥一道,士人间尤崇风骨,若是不幸到了明清,想走科举这条路,便是再麻烦,他也是要改掉,改去习更为中正有秩的馆阁体。
果然,只见眼前的荀先生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素来平淡的目光看向时卿却隐有赞赏:
“学字者谁人不是先模仿先人真迹,你短短数年便能有今日之功可见天赋,坚持下去,日后说不得当真能自成一道。”
这………看着眼前夫子愈发认真的目光,时卿微微汗颜。
实际上所谓天赋,他是真没有啊!
全赖苦功罢了。
好在,很快眼前的荀夫子便转移了视线,将方才投注在字体上的目光,很快转移到了宣纸上所记的内容之上。不知看到了哪一点,眉心微拧了片刻方才略带沉声询问道:
“时卿早前可是读过《逸周书》?”
看着案上略带凌乱的笔记,时卿这才陡然发觉,原来方才夫子引用灵王典故时,并未仔细说明出处,然而在他这个笔记上,却是实实在在标记着的。
证据在前,辩无可辩,想到这本书的出处,时卿只得硬着头皮点了点头:
“是看过一些……”
心下却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果然,下一刻便听对方道:
“自前朝大乱过后,诸多古籍卷侧被毁,这本书如今已是孤本,截止目前为止为师我只在一个地方看到过。”着看着眼前小童强自镇定的神色,荀夫子几乎一字一句道:
“那便是大内藏书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