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春和景明
02【晋江正版】
沈常乐抱着花出了后台,天黑透了,媒体们还没走,都在剧院门口等着,见沈常乐出来,一窝蜂拥上去。
“沈导,听说您和许导读书时就有过节,今晚您输在他手上,您怎么看?”
“今年沈氏集团没有赞助金蝶奖,是否因为这个原因,您才没有拿奖?”
“..........请问您和当红小生梁楚凡共度一晚是真的吗?”
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
闪光灯扑在沈常乐脸上,点亮她那张妖冶的面孔。
夜里忽然飘起了毛毛雨,细雨丝卷着凉意,气温更低了。沈常乐接过阿喻递来的墨镜戴上,抱紧手臂里的花,在两排黑衣保镖的护送下进了车。
月夜细雨里,闪着幽幽光芒的劳斯莱斯疾驰而去。
车内气氛低沉。
“…梁楚凡大半夜敲我房门,我留他面子没有赶人只让他去扔外卖,居然传成了共度一晚.....”沈常乐上车后也没有取掉墨镜,靠着椅背,心里有些烦闷。
“这些狗仔就喜欢捕风捉影,乐乐你别放心上,若是上了热搜就撤,大不了联系梁楚凡的工作室,让他们出个声明。”坐在副驾驶的珍姐把身子转过来,对阿喻使了个眼色,“阿喻,你说呢。”
阿喻忙接话:“我觉得挺好啊,有珍姐出面,姐姐你就别烦了。对噢,姐姐,你这皮草哪来的呀?我看了咱们工作室拍的图,加上这皮草更好看了!”
沈常乐:“不是你让人送来的?”
阿喻一怔,她可没派人送啊.....可转念一想也觉得不稀奇,“可能是哪个粉丝托关系送的吧…”
“现在的粉丝可真会送礼物,皮草这么漂亮,花儿也是。”阿喻摸着鸢尾的小裙边,又夸了一遍:“这花真好看。”
沈常乐笑了笑,扫了一眼脚边的花。
那是一捧新鲜的德国鸢尾,淡紫色的花散发着幽幽香气,花瓣曲卷着,像少女的裙摆。
她俯身,随手抽出一枝拿在手上把玩,微凉的露水冰着皮肤,脑子里浮现出刚刚送花的男人。
开口就叫她大小姐.....
不知道这个称呼是网上那些黑子拿来调侃她的吗?可不见得是个好词。
那男人哪里都怪轻佻的,但又不至于惹人厌,大概是那张脸太过优越了些。
沈常乐垂着眼,纤长的睫毛盖住那双妩媚的眼睛,直到阿喻神秘地把手机拿过来让她看,她才缓过神来,“姐姐,你瞧,这鸢尾的花语还挺浪漫的。”
视线径直落在手机屏幕上--
紫色鸢尾的花语:想你。
静谧的空间里忽然涌来一股热,沈常乐把手机推回去,泛起涟漪的眼眸不动声色地转向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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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常乐虽然没有拿到最佳导演,还是按原计划请整个剧组的人去唱K,一帮人闹到深夜才散。结束后,沈常乐让司机把她送去就近的工作室歇一晚。
翌日起床后,沈常乐惯例一边刷牙一边看微博,热搜大部分都和昨晚的金蝶电影节有关,可最顶上的词条不是什么明星而是沈听野。
#沈听野真人#
沈常乐好奇地点进去看。
【@吃美少年的瓜吗:有没有姐妹想吃沈听野的瓜啊?昨晚金蝶奖他其实真人有在现场噢!现场工作人员还见到了本人!说是他本人真的又高又帅,关键是年纪还小!!说不定就是哪个大学的校草!!校园男主的天菜啊啊啊啊!】
爆料吹得天花乱坠,却连一张高糊照片都没有,但无图无真相也并不影响粉丝们在评论区脑补。
沈常乐刷了两页评论就退出来了,心想这些粉丝也不动动脑子,但凡真人又高又帅又年轻,为什么不敢亲自上台领奖呢?
她的热搜就紧挨着沈听野,位居第二,对比起来,她的这条热搜就显得酸多了。
#沈常乐不敌许斯言 #
对,现在一世界的人都知道她输给许色鬼了。沈常乐气得重重搁下手机,拿清水咕噜咕噜漱口,狠狠吐了出来。
从工作室出来后,沈常乐开车回家,副驾驶上放着那捧鸢尾,她打算带回家里去养着。
沈家老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春和。是家里最有文化的老太太起的名儿,说是春和景明,寓意兴盛。
沈家打清末起就是京城里的望族,祖上累代经商,基业深厚,再加上沈家人丁兴旺,世代通过联姻来交换资源,打通和上面的关系,扩大势力范围,说一句富可敌国不为过。春和公馆是沈常乐爷爷奶奶那一辈购置的地产,当时不过是一套中规中矩的花园别墅,经过这么多年的不断扩建,俨然成了一座堪比庄园的私家府邸。
公馆坐落在山腰,像一座巨大的花园。如今正是秋季,桂花香气被风一蓬一蓬地吹开,弥漫在山间。
兰博基尼一路开进车库,感应灯带接连点亮,也点亮了车库里安静停着的十多台超跑。
剪刀门自动升起,沈常乐一只腿才刚跨出来,就被突然冒出来的男人吓了一跳。
“沈常西,你能不能别吓我!”沈常乐捂着胸口,没好气地嗔了眼面前的男人。
沈常西漫不经心地靠着车门,眉峰轻挑,黑眸里带着几分玩味:“你不做亏心事,我也吓不到你。”
沈常乐咬唇,抬手虚虚打了沈常西一下,这家伙,说些什么话。
沈常西冷哼,“不就是昨晚夜不归宿跑出去喝酒,你不回消息就当我不知道?”
“沈常乐,你这胃不能喝酒,你别说你不知道。”
男人的嗓音沉了沉,似乎是恼她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沈常乐心虚地垂下头,“好了...别批评我了。”
沈常西是她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弟弟,比她小三岁,从小流落在外,直到几年前才被家里人找回来。
沈常西刚找回来的那年,大家都以为一山不容二虎,沈常乐这么娇贵的大小姐,不见得会容下这个失散多年的弟弟。可久而久之,周围人纷纷觉得奇怪,沈大小姐犟起来就连爹妈的话都不听,偏偏就听这个弟弟的。谁欺负她弟,就比欺负她还严重。
都觉得怪,按理说,就算是骨肉相连的亲姐弟,分离了十八年,感情也该是淡淡的。
“下次还喝?”
“下次不喝了!”
“好。下一个问题,梁楚凡又是谁?”
沈常乐一愣:“梁楚凡是谁关我什么事?”
沈常西摸着下巴,阴阳怪气:“你俩的热搜登顶了,我估摸着爸妈准备让你去相亲。”
热搜?她一小时前才看热搜,哪有与梁楚凡有关的?
沈常乐掏出手机,点开微博。
热搜第一已经换成了#梁楚凡沈常乐#
沈常乐心里咯噔一下,连忙点进去,最顶上是梁楚凡半小时之前发布的一条澄清微博,现在点赞数已经破二十万了,热度在继续发酵。
【@演员梁楚凡:剧本上有不懂的问题,所以才私下请教了沈老师,一切都是个人行为,与沈老师无关。给他人造成困扰很抱歉,以后会更加谨言慎行,改正莽撞行为。】
评论里已经炸开了花,说就没见过谁发声明把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这不解读成默默守护都有些过分了。
“姓梁的还不如把嘴闭上!”
沈常乐现在是一肚子火气出不来,什么叫祸不单行?这就是!最可恶的是对方明面上态度这么好,她根本没有置喙的余地!
“等等....”
沈常乐忽然想到什么,紧张地看向沈常西:“你刚说爸妈也在家?”
沈常西轻描淡写:“都在,就等你了。”
“...........”
沈常乐慌张地带上墨镜,飞快爬回驾驶舱,点燃引擎:“乖弟,你就当没见过我。你下次闹绯闻,姐姐一定挡在你前头!”
沈常西:“你觉得我会闹绯闻吗?”
沈常乐才不管,抱起副驾驶的花,一把推到沈常西的怀里:“什么臭脾气。这花儿先帮我养着。记得配一只贵花瓶!”
说罢,兰博基尼逃一样的逃出了春和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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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临时更改,沈常乐只好改道去别处。
惊乌巷是上京有名的临河古街,4A级旅游风景区,此时刚过晌午,阳光依旧耀眼,河水波光粼粼地流动着,宛如一条淡金色的项链,几只摇晃的乌篷船就像项链上的黑色宝石。
沈常乐停好车后,对着手机里的步行导航走着,没两步就抬头看一眼两侧的招牌,直到转进一条更为逼仄的小巷子里,这才找到目的地。
眼前是一座极为雅致的江南庭院,见有客人进来,穿着旗袍的服务员迎上来,问有没有预约。
沈常乐藏在墨镜后的眼睛扫了眼四周,报出包厢名,服务员引着她朝后院走去。
包厢就建在池塘上,从侧门而出是一方榭台,屋内摆着一张金丝楠木的茶台,围着几个年轻靓丽的女孩,见沈常乐来了,忙有人起身,腾了个主位给她。
“咱们沈大导演艳福不浅,上次是意大利男模,这次是大明星。”霍甯婉笑着给沈常乐倒茶,澄澈的茶汤缓缓流入汝窑瓷杯中,“梁楚凡素颜怎么样?有没有常西帅?”
沈常乐看着霍甯婉那头新染的雾霾蓝大波浪,心想染成这样还没被你爹打死?
“别什么都拿来跟我弟弟比。你可少惦记沈常西。”沈常乐两指捻起茶杯,浅浅啜了一口,顿时满口生香。
茶具清雅,茶也是上品。
看得出这茶楼的主人一定品味不俗。
霍甯婉哼了声,“我就喜欢你弟弟,你管我。”
“那我弟和初的弟弟比,你觉得哪个好?”沈常乐挑眉,纤纤细指点了点杯口。
赵千初是一圈人中性子最冷的,听到沈常乐非得带上她的弟弟,那双冷艳的眼睛闪过一丝戾,淡淡开口:“别拉上我的人。”
沈常乐轻轻笑了声,戏谑:“就数你们姐弟俩惹不起。”
女孩们边喝茶边说笑,一个个都是人精,谁也不提沈常乐昨晚没有拿到奖的事。
沈常乐是第一次来这,觉得新奇,走到台榭上坐下,看见池塘里养着一群五彩斑斓的锦鲤上,锦鲤慢悠悠地在水中游弋,在阳光的照耀下,有种如梦似幻的绮丽。
“这地方还挺别致,谁找到的?”
“莘莘发掘的,她最近天天在这蹲点。”
“蹲点?”
叫莘莘的女孩解释:“我们boss搞来的消息,说沈听野的经纪人常在这玩儿,我来守株待兔,碰碰运气。”
沈常乐回过头,对着屋里的人问:“你蹲他做什么?”
莘莘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他火,但凡买到他的版权翻拍,肯定要赚死。”
沈常乐笑了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的出现频率出奇的高,感觉哪里都是沈听野一样。
“乐乐,你认识他吗?若是你出面,说不定他肯把版权卖给你拍电影呢!”
沈常乐伸了个懒腰,宝石蓝色的短外套往上挪了几寸,勾出一截令人眼热的软白腰肢,“我就不瞎掺合了,别把作品拍毁了,网上又来好多骂我的,我可不想退网。”
话刚落,空气里忽然传来一声低低的笑。
这笑声很好听,有股懒倦的味道,也藏着轻佻。
很明显,是个男人。
沈常乐连忙把胳膊放下来,腰那儿一截凉飕飕的,她先是往左边望,那儿的回廊空无一人,又往右边看过去,这才发现有个男人站在那。
这儿建筑格局很新奇,包厢出来后是台榭,两边连着水上回廊。回廊围绕着偌大的池塘,把整座庭院都连了起来,服务员们通过回廊从前厅走到各个包厢上菜。
那男人身量极高,懒散地靠着红木柱,身上是一件简单的黑色冲锋衣,棒球帽压着一截凌厉清瘦的下颌线,嘴角挑起一抹笑意,气质有点亦正亦邪,挺勾人的。
他左手拿着一只银色的盒子,右手时不时从盒子里抓一把东西洒在池塘里,所有的锦鲤都争先恐后地往他那边游去。
这是在喂鱼。
沈常乐盯着他喂鱼的动作盯了好一会儿,舍不得挪开眼,有点心痒。这儿还可以喂鱼呢?
那男人忽然把手里的鱼食盒朝她扬了扬,“喂鱼吗?”
隔的有些远,深沉低冽的声线传进耳朵里,像幻听,惹得耳根子酥酥麻麻的。很温柔的调子,偏偏那嗓子冷淡的很,像茶,明明是苦的,喝过之后却多了回甘。
沈常乐也不矫情,径直走了过去,她穿着一套宝石蓝的洋装,像是民国年代出国留过洋的精致大小姐,配着亭台楼阁的景色,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娇贵。
“你这鱼食是找服务员拿的?还是....买的啊?”沈常乐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半张脸有些熟悉,像是在哪儿见过。
路听野这才懒懒散散地侧过头,瞥了眼沈常乐,把鱼食递过去,“你喜欢就给你。”
一只骨节清瘦的手出现在视野里,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一看就很干净。
“我可以买。”
沈常乐扬高下巴尖,不肯占人半分便宜,说着就从皮包里抽出一张百元大钞。
路听野哼笑了声,这什么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
一盒破鱼食,哪里值一百块。
“送你。不要钱。”说话间,路听野的眸子顺着望过来,在沈常乐精致的红唇上落了一眼,随后才辗转向上,目光撞上了她的眼。
沈常乐这才看清楚男人的大半张脸,眼眸划过一丝惊艳,这人.......
脑袋像是被什么东西魇住了,就是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她止住思绪,接过那盒鱼食,“谢谢。”
沈常乐抓了一大把洒进池子里,一时间鱼儿争先恐后地挤过来,有几只大的闹得最凶,鱼嘴一张一合,差点就要跃出水面。
路听野见她玩得不亦乐乎,就跟好哄好骗的小姑娘似的,嘴角向上翘了翘。
喂鱼有这么好玩?
沈常乐完全忘记了身边还有人在,直到一声低懒的嗓问她,“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桃花酥吧。”
沈常乐脱口而出,话说完她才发现自己像个傻子,这是什么问题?
她惊讶,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见面前的男人点头,说:“行。知道了。”
“?”
沈常乐怔了怔,直到男人已经走了,她这才缓过神来。
她看着手里的食盒,只觉得哪哪儿都奇怪。
装鱼食的盒子是一只精美的螺钿漆盒,沈常乐不知道该放哪,就拿着回了包厢。
“乐,你去哪儿了?等你好久。”
沈常乐把鱼食盒随意搁在架子上,走过去,“出去走了走。”
茶台上多了一些精致的吃食,一份是拿九宫木盒装着的广式小吃,还有一份是拿竹篾小提篮装着的中式酥点。
模样瞧着像桃花。
“这是谁点的啊?”沈常乐随口一问。
“这不是你点的桃花酥吗?”霍甯婉好笑地看着沈常乐,“你怎么知道这儿有桃花酥?我在菜单上都没找到。”
桃花酥?
--“你喜欢桃花酥还是玫瑰酥?”
沈常乐张了张嘴,被霾魇住的脑子在这一刻澄明。
是昨天在后台给她送花的男人。
鸢尾,鱼食,桃花酥.......
他靠近得不动声色,像从容捕猎的野兽,而她居然罕见地没有防备。
沈常乐背脊窜起一阵寒意。
她不喜欢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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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沈常乐:被可怕的野兽盯上了!
路小狗:就是我!这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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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声:霍甯婉是霍庭和姚瑶的女儿
其实之前在《嗜娇》里有说过,一位折腾头发的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