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07】

雨幕如烟,林桑晚往沈辞方向望去,瞬间有些失神。他身姿挺拔,宛若松柏傲立风雨,即便在阴霾的雨天,也无法掩盖他的光芒。

他浑身散发着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清冷孤傲之气,宽肩窄腰,一如往昔,俊美得有些迷人。

林桑晚美目华转,似是拢了半世的烟雨。

思绪万千,却又毫无头绪。

她觉得,沈辞对自己,似乎并没有传闻中那般鄙夷嫌弃,相见便烦。当然,也绝对不能算好。

......

南顺朝景仁十五年腊月二十二,天将亮,鹅毛般大雪毫无迹象般从空中落下,砸向永都城门前乌压压的百姓头上。

岁暮风寒,又突下大雪,城门前的百姓却没有要离开之意,反而络绎不绝,纷纷自觉地汇聚于街衢两侧,翘首以待。

今日,忠勇无双的镇北王将凯旋归来。

镇北王名叫林尚胜,年少时便随太祖恒皇帝举义帜,征战四方,是南顺国第一个异性王。

建国之初,按南顺律法,各大将领手下的私兵本应收归朝廷,回到各地卫所。

但西北有北漠国,对南顺国虎视眈眈;西南亦有西尧国,怀觊觎之意。

太祖恒皇帝知林尚胜用兵如神,屡战屡胜,其所领的神勇军,威震四方。因此,太祖恒皇帝允许镇北王的神勇军无需归编,以御外辱。

城门前,人声鼎沸,皆在讨论镇北王大胜北漠国铁浮军之事。

人群中有人道:“距上次见到镇北王还是十年前。”

有人唏嘘道:“可不是嘛。当初镇北王不忍西北一带百姓受北漠侵辱,于是向先帝请缨,携全家驻守大堰州,这一守就是二十来年。”

另一人道:“听说这次北漠来了个声东击西,想要从焱县突破,结果镇北王嫡孙女林桑晚凭借一人一枪守到了援军到来,一战成名。”

听到这,人群中有人大声笑道:“听说这位嫡孙女不但智勇无双,长得更是仙资佚貌,为一睹芳容,我可是鸡叫声没响就起了。”

“瞧你这出息。”

......

阵阵笑声、赞美声混在凛冽的风声中被送至街边不远处酒楼。

“我到要好好瞧瞧这位嫡孙女是有多貌美。”

酒楼东面一处雅间,两名少年坐在一张紫檀木雕花圆桌边,上面摆着各色精致早点。

刚刚说话之人乃是朝中望族陆家的三公子——陆岑。

提起陆家,南顺朝野上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南顺刚平定内乱,百事待兴,西尧和北漠趁此对南顺发动战争,一旦开战,南顺国的胜算只有三成。这时陆岑祖先陆言津以使臣身份独自前往西尧游说,力挽狂澜。

自此陆家在朝廷地位无人能够撼动,当今太后也出自陆家。

可这位陆三公子,与其祖父可差得太远了,年过十七,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其平生只有两大爱好,一是收集骏马,二是收集美人,连他院里的丫鬟都美得各有千秋。

若非大街小巷都在传林桑晚有倾城倾国之姿,天天听,天天念,惹得他心里痒痒,他是绝不会起个大早赶来。

坐在陆岑对面的少年没有接话,只是慢慢地吃饭,一双淡眸飘向窗外行人,神色平静。

外头纷纷攘攘,搅得陆岑愈发难熬,打开折扇,对着眼前清冷男子说道:“我说沈大公子,你就不能跟我聊几句?”

沈大公子,名沈辞,年十七,乃是清流书香世家沈家的长房长孙,自小惊才绝艳,是沈家最得意的后辈。前年乡试更是拔得头筹,族中长辈皆对他赞不绝口。

可他为人却极清冷淡漠,极守规守矩。

这两人的性格本是南辕北辙,根本玩不到一快去,可沈辞母亲出自陈郡谢氏,与陆岑母亲祝氏在未出阁前便是挚友。

因此自谢氏生下沈辞难产离世后,祝氏常常会带着陆岑去沈府探望一二,一来二去,两人便熟得热乎。

然而,沈辞的父亲因常年思念亡妻过甚,在沈辞五岁时郁郁而终。这之后,他便由族中叔伯抚养带大,性格也愈发沉默寡言,端正死板。

待咽下嘴里糕点,沈辞拿起手帕,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角,淡淡道:“食不言寝不语。”

陆岑嘴角抽搐,对他这幅死样子早就见怪不怪,可眼中还是闪过一丝懊恼,真该打死叫上他那群狐朋狗友,要不是昨天他们都喝大了,起不来,自己也不会一大早跑去沈府将眼前这个清冷至极的家伙拉过来。

“镇北王快进城了——”

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声高呼声,震得陆岑手里的折扇抖了抖。

他也顾不得矜贵,急忙起身往窗边站着,稍探出头往城门方向望着,若瞧仔细了,倒有些望妻石般味道。

阴云蔽日,天际刮起狂风。守门小将呵着手,听到了雷鸣般的马蹄声,心潮澎湃,高声大喊,

“恭迎镇北王——”

城门大开,一队人马,在万人拥护声中,踏雪而来。

马蹄声渐近,陆岑绕过前排将领,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一抹红色倩影上。

只见一位十五六岁的少女,她身着红衣,手持长枪,高坐雪白骏马之上,笑意盈盈地望向前方。

乌黑发亮的长发只用一根红色缎带束起,风一吹,便翩翩起舞,明媚得有些刺眼。

陆岑有片刻的愣神,不自觉轻吟:“红衣落白雪,秀发随风长,巾帼英姿,乃生平罕见。”

朔风呼啸而过,沈辞凭栏远眺,寒晨薄雾般淡眸在见到那抹红衣后,也有稍许波动,握着茶杯的手骨节泛白。

马蹄踏起尘泥,混着落雪,模糊了视线。

可陆岑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林桑晚的面容,再也不能忘。

她的脸庞小巧而精致,宛若精雕细琢的玉石,无尽的灼艳中藏着两分坚毅,眉宇间流露出历经百战的自信与从容。

她的眼眸,深邃而明亮,闪烁着希望,光明,或者说蕴藏着世上一切美好事物,令人移不开目光。

陆岑忍不住道:“今日真没有白来。”

沈辞放下茶杯,走到他旁边,面无表情俯视着林桑晚。

只见几片白雪落在她浓密睫毛上,下意识地,她微仰面庞,抬手抹去,睫毛轻颤,穿过尘雪,看到了一扇落了霜白的窗。

窗内有两道身影。

紫衣身影手中的折扇实在扎眼,林桑晚顿时眉头微蹙,此等天气拿着扇,实在是附庸风雅。

转而望向旁边的白衣男子。只见他肤色白皙,眉目隽秀,气质斯文清贵,只单单站在那里,便将这沾染风俗的酒楼衬得如何浩瀚星空般风致高雅。

只是他那双眼眸浅淡而深邃,清冷得仿若深山涧月,凛峰啸雪般寂远孤骜。

她再次皱了皱眉,第一次产生了想要拂去一人周身的霜雪之意。

可眼睛一眨,再次望去,窗内只剩一个紫衣身影,马蹄在原地踏了几步。

回过神,她礼貌性地笑了笑,而后打马向前。

陆岑见佳人对自己一笑,立即同街上欢呼之人一般摆手大吼,丝毫不顾及形象。

若干年后,林桑晚想起初次见面场景,依旧只能记得沈辞那张清隽绝美的脸庞,尤其是他那双大眼睛,有些摄人心魂。

可陆岑明明也是翩翩公子,在世家公子榜上也能进个前十,而林桑晚对他毫无印象。

只能说陆岑不该拉沈辞一道,沈辞往那一站,便是皎皎君子,风华绝代。

随着镇北王一干人归来,永都城百姓丝毫不吝啬对镇北王一家的称赞。

此次大胜,不但让北漠国签订休战条约,更让北漠国俯首称臣,其中有一条便是每年进贡两千匹上等战马,一千五百匹中等战马和两千匹下等战马。

要知道以前只有南顺哭着求饶,这次镇北王着实让南顺百姓扬眉吐气了一把。

这种茶余饭后连着接下来的一月余都未停歇。

大雪未停,镇北王携长子林慕峰,次子林慕威直奔皇宫。

景仁帝望着头发花白的林尚胜,眼中满是泪光,道:“快给镇北王赐座。”

林尚胜举手作揖,道:“皇上垂爱,臣受之有愧。”

“你受得。”景仁帝再望向林尚胜身后的两个高大身影道:“这次北漠愿意俯首称臣,全靠你们几个好儿郎。”

“臣生为南顺子民,理当为国效劳,这是作为臣子的本分。”林慕峰和林慕威齐声说道。

景仁帝想起什么,盯着林慕峰道:“朕听闻这次战场上宣威将军之女林桑晚也大显身手了一番,据说是凭借一人一枪守住了焱县。”

林慕峰作揖道:“皇上抬爱,她不过抓了几个小兵。”

“你们也别太严厉,她还是个刚及笄的姑娘。”景仁帝见他们父子三人如此严肃,温和道:“你们此次立了大功,理应论功行赏。即便是抓了几个小兵,也是要赏的。”

林慕峰道:“皇上厚爱,是她的福分。然而军有军归,她万万没到封赏地步。”

景仁帝笑了笑,道:“朕说受得起,你们就受得起。千里奔波,也先回去好生歇着,国宴也快了,到时一起赏。”

景仁帝顿了顿,最后问道:“她可议亲了?”

轻如鹅毛般的大雪落在三人肩头,犹如泰山压顶般沉重。

夜幕降临,镇北王府书房灯火通明。

镇北王长子林慕峰双手搭在火炉上,道:“父亲,雪儿在皇上还未登基前就嫁进贤王府,难道还不够吗?”

“皇上怕是起疑心了。”林尚胜躺在紫檀木花雕的醉翁椅上,咳嗽了几声,继续道:“我们林家自打跟随先帝起义,便一直在刀光剑影中讨生活。以前朝野上下都在传我们林家不过是永都皇宫里养的狗,哪里有需要,我们就咬哪里。现下西北一带的百姓安居乐业,比以往繁荣昌盛许多,而我们林家又让北漠国十年内不敢犯我国疆土,只怕朝野上下又在传林家功高盖主,佣兵自重了。”

“所以阿晚没得选了吗?”林慕峰痛苦道:“她自小才智过人,武力更是不落军中男儿,在小辈中,她是最像您的。”

林尚胜闭上眼,他何曾不知道?

这几年来他一直将阿晚带在身边悉心指导,又请了天下武功最强的陆泊川当她师父,为的就是培养下一代继承人。

“为了安抚圣心,她没得选。”林尚胜神色凝重道:“只要她在永都,皇上就不会疑心,就还能使唤林家。而我们林家,也需要她来堵住悠悠众口。”

“皇上都四十五岁了。”林慕威气地起身,一甩袖袍道:“要是真存了纳妃的心思,拼了这条命我都要把阿晚带回大堰。”

“二弟,回了永都后不能像在大堰一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林慕峰看向他,语气不怒自威,想起什么,道:“军里跟你同岁的人哪个不是妻妾成群,你看看你二十有八了吧?还孑然一身。”

林慕威绕绕头,眼中满是笑意,道:“不是孑然一身,我院里不还有一个女儿。”

林慕峰叹了一口气,道:“你五年前收养阿徽,可有想过她明年便及笄了,要开始相看人家?”

林慕威坐会椅子,不予回答。

屋内落针可闻。

屋外积起了厚厚的雪。